一四、孔子行摄相事诛鲁大夫乱政者少正卯辨
《世家》:“孔子行摄相事,诛鲁大夫乱政者少正卯。”摄相者,江永云:“摄相乃是相礼,如夹谷相会,《论语》趋进翼如,宾退复命是也。若鲁相自是三卿,执政自是季氏。孔子是时但言之而从,《公羊》所谓行乎季孙三月不违者耳,未尝摄鲁相也。”余观《荀子 宥坐》云:“孔子为鲁摄相”,《晏子春秋》云:“孔子圣相。”则战国晚世,已有误以孔子为鲁相者。《史记》特承其误。崔氏《考信录》、梁氏《志疑》皆有辨。
诛少正卯,语本《荀子》,崔、梁亦辨之。余谓《国策》赵威后问齐使,“于陵仲子尚存乎,何为至今不杀乎”,此为始有诛士之意。齐负郭之民有狐咺者正议,闵王斮之檀衢,(《吕览 贵直篇》作狐援,《古今人表》作狐爰。)乃有诛士之行。下至荀卿,乃益盛唱诛士之论焉。其《宥坐篇》所载汤诛尹谐以下七事,周公诛管叔为不类,子产诛邓析为误传,此外则为虚造。盖犹非荀卿之言,而出于其徒韩非、李斯辈之手。《韩非》书(《外储说右上》)亦载太公诛华士、狂矞,其所举罪状,为“不臣天子,不友诸侯,畊食掘饮,无求于人”,是即赵威后之所欲诛于仲子者也。《宥坐》之言少正卯曰:“心达而险,行僻而坚,信伪而辨,记醜而博,顺非而泽”而《非十二子篇》亦云:“行僻而坚,饰非而好,玩奸而泽,言辩而逆,古之大禁”,则知少正卯即十二子之化身矣。(荀卿先倡非十二子之论于前,其徒乃造为孔子诛少正卯之事于后,战国事如此例者甚多。)至于李斯得志,乃有焚坑之祸。崔、梁辨此事甚尽,顾未及于此,故为引伸之。(《家语》亦载此事,继以子贡进曰云云:余考子贡从游尚在后,(参读《考辨》第二十九)则《家语》言复误。)又荀子称“少正卯鲁之闻人,聚徒成群,小人之杰雄”,殆犹仅为一在野之学士。(然观其氏少正,则又非在野之士也。)至《史记》始以为大夫乱政者。崔述曰:“春秋之时,诛一大夫非易事,况以大夫而诛大夫乎?孔子得君不及子产远甚,子产犹不能诛公孙黑,况孔子耶?”专据《史记》为辨,亦未是。(《尹文子 圣人篇》亦载孔子诛少正卯事,宋鈃、尹文接万物以别囿为始,当无取于诛杀。盖尹文在荀卿之前,而书语出荀卿之后矣。至首辨其事者,当为朱子。其言曰:“少正卯之事,《论语》所不载,子思、孟子所不言,虽以《左氏》亦不道也。独荀况言之,是必齐鲁诸儒,愤圣人失职,故为此说,以夸其权耳。”稍次叶适《习学记言》亦辨之,亦以为出荀氏之传。)
又按:《左传》驷歂杀邓析而用其《竹刑》,正值鲁定公九年,孔子为司寇之岁。岂少正卯乃由邓析误传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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