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法众缘生唯识现
一 诸法众缘生 甲 名义 乙 不圆澈的诸法众缘生义 丙 圆澈的诸法众缘生义 1 诸法众缘生故毕竟空 2 诸法毕竟空故众缘生 3 诸法即缘生空即空缘生二 诸法唯识现 甲 名义 乙 不显了的诸法唯识现义 1 无明等十二有支缘起义 2 制心一处无事不办义 3 依真如以迷悟而起义 4 如来藏觉不觉缘起义 5 真法界或法身缘起义 丙 显了的诸法唯识现义三 诸法众缘生唯识现与三性三无性四 观此义为境所起之行五 依此境修行所证之果
在佛学中、可贯通全部佛法大义而统括无遗者,为“诸法众缘生唯识现”之一语是。今分别解释其义于下:
一、诸法众缘生
甲、名义
“诸法”:佛典中所有法之一语,其义最广,无论何处何物、属事属理,统名曰法。法者、轨持义。遍诸一切所可知可言的,谓之诸法。若有为、若无为、若实法、若假法、若有法、若无法,包罗一切谓之诸法。
“众缘”:凡事物非凭空而有,必假凭藉,凭藉即缘,亦即关系。事之生起,均以为凭藉的关系,故名缘。一法生起不止一种关系,故曰众缘。可分为四大类。一、因缘。直接生起各法之各各主要因,曰因缘。二、增上缘。诸法生起、除其主要因外,其余一切相扶助而起的,曰增上缘。譬如草木,种瓜得瓜种豆得豆曰因缘;水、土、日光种种曰增上缘。以上二缘,遍于一切诸法之生起(即诸法均要有此二缘方得起故)。
三、所缘缘。以此心所观的境为此心现起之缘,曰所缘缘。四、等无间缘。等者均等,即同类之义。无间者,中间无有间隔也。眼识等(视觉等)心理现相之起,刹那刹那无有丝亳间隔;须前一念灭后一念才起,如前一念不灭而隔在其间,后一念即不能起。同类相绩须无间隔,方得生起。后之二缘,专属心心所等精神现象生起之缘,不关物质。每一法生起必众缘备具,色法仅以前二缘生起,心法生起必兼备四缘。
“生”:此一法以前无有,因众缘和合今始现起曰“生”。但此所言生兼含四义:曰生、谓从无而有;曰住、住者存在义;曰成、有成就成立二义(贤首宗多说缘成,以此);曰得、向来未有现始得之。──此四皆由众缘集合而致。宇宙一切事物,均因众缘和合或具足而得生起成立。不同无因自然、不平等因。大梵神我、时间、方位极微等诸外道也。
乙、不圆澈的诸法众缘生义
众缘生义,为佛法最普遍之义,大小乘共明之。但有圆澈与不圆澈之别,因不明此义者即非佛法故也。小乘古分六宗,然约归于法有我无(神我无、蕴入界有)。以有情众生为蕴集合故无神我,以蕴等法为有自体故有。不知诸法既以众缘和合而起,无自体明矣。此其所以犹为不圆澈也。不圆澈之诸法生义,可以包括一切小乘。然亦有深(近于大乘、但不究竟)浅(通于人天乘、主我法皆有)之分耳。
丙、圆澈的诸法众缘生义
我法二执俱破,不认任何法有单独存在之实在自体,一切法皆依众缘具足而得生起或成就及存在。大乘教义、皆圆满澈底之诸法众缘生义;不然则非大乘教义。兹从中国流行之大乘教义,略说如后。
1.诸法众缘生故毕竟空 凡龙树学系,均从诸法众缘生而明诸法毕竟空。故谓诸法众缘生,诸法毕竟空。何以故?以一法如有自性或实体者不必众缘生故;以无一法有自性或实体,故毕竟空。
2.诸法毕竟空故众缘生,贤首宗教理,可从诸法毕竟空中而广明众缘成义以见之。一法现起,毕竟无有自性可得(日本密宗空海大师曾刊此宗为极无自性性);故从法界诸法展转无尽众缘之所生成。
诸法即空缘生即缘生空 天台宗广明此义,随观一法即空(毕竟空)、即假(众缘生)、即中(众缘生即毕竟空、毕竟空即众缘生,空假不二即中),所谓一心三观。其所观境,即真、即俗、即中、所谓一境三谛。以上均圆满透澈的诸法众缘生义。三论宗嘉祥大师传龙树学,所谓因缘即空、空即因缘,正明此义。上义又名诸法实相义;苟违乎此即非大乘教。
二、诸法唯识现
甲、名义
诸法真俗理事、前第一义曾经摄尽,以识亦诸法中之一法,即识亦从众缘而生。今再说明此义,为令心未与实相相应诸有情类,转染成净、转凡成圣( 即转识成智),有入手方法故。犹明宇宙观以后,再明人生观也。
“唯识” 识包括一切心心所法,心起定有心所相应起故;即通常所谓心,故唯识又名唯心。唯者、不离义、一切不离识曰唯识。何以故?以色法为心之变现,即心之相分;时间、空间等为心心所色法上假立之分位,真如为心等诸法中所显之平等实相;均不离识,故名唯识。
“现”现有二义:一、变现(变起),二、显现。不言唯识变而言唯识现者,无为法不变,变不能概括故。又解深密经云:“诸识所缘,唯识所现”,即现字义故。凡色心等有为法,皆由识变现而起,即兼变现显现二义。真如、唯根本无分别智相应之心心所法所显现,则但显现义。一切法皆所知境,相分可摄尽一切法。识为一切所知境之依止,故摄大乘论说为所知依。见闻觉知各种境界,无一不从智(净曰智)识(染曰识)变现而起(或托本质或惟自识),皆不能离识而存在(凡是存在的,皆是被知的)。识现、虽含二义,而特重于变现。泰西哲学亦有此义,然不及佛法圆彻。全部佛典皆有此义,但有显了不显了之分。
乙、不显了的诸法唯识现义
1.无明等十二有支缘起义 大小乘皆明十二缘起。十二支之首即无明(又可曰无明缘起),无明即心所法(指六识上之迷事迷理者)。以心所法不离心故,从无明起故,即唯识现义。
2.制心一处无事不办义 此言见于佛遗教经,亦为一切事唯识现成义。亦通大小乘。上二虽明此义,既不完全,亦未究竟显了。
3.依真如以迷悟而起义 如古来流传之真如缘起说,以真如为迷悟依,迷之起诸染法,悟之起诸净法。理虽可通,然实从迷悟之心起,非真如起。以真如不生他法,亦不从他法生故。从迷悟心起即识变现义,但不甚显了且易误会耳。诸法皆所知境,真如亦所知境(即所缘缘),故亦可通。
楞严经云:“真性有为空,缘生故如幻。无为无起灭,不实如空花”。亦明此义。三论宗谓法性为一切法之祖父母,般若为父母,以依证真如而成般若故。天台教说维摩经之“从无住本立一切法”,亦明此义。
4.如来藏觉不觉缘起义 第八识亦含藏如来无漏清净功德种,故名如来藏。起信论说藏识有觉不觉义,依觉义上起清净法,不觉义上起杂染法,故亦明唯识变现义。天台、贤首、真言诸家教义,皆有取于此,但亦未甚显了。
5.真界或法身缘起义 华严悬谈云:“大哉真界,万法资始”。真界究何所指,虽不明了,而就贤首教义研究之,系指庵摩罗识(即佛果上之识、亦通众生之前六第八现量心)。即从此现量之见闻觉知为诸法现起之本,故亦明唯识现义。法身、狭义与报化相对,广义指具足如来一切功德法之身,所谓“安乐解脱身,大牟尼名法”者。此亦佛果唯识变现义。
上来五种,虽皆可同明此义而不全显了。
丙、显了的诸法唯识现
一切众生,自始皆有八识。第八含藏有漏无漏种子;而有漏种无始现行,现又熏种,种又现行。受苦求离,熏无漏种,始起觉行。如成唯识论所说三能变识等广明。唯识变现义之最要明了者:即吾人生死流转,皆为前六识上之心心所法迷事理而造染业之所致。欲脱苦果,须悟理事而造净业。为圣为凡,可由自心作主,故说此义。
三、诸法众缘生唯识现与三性三无性
三性,即依他起、遍计所执、与圆成实也。他即众缘,依即唯识,起者生起;故由诸法众缘生唯识现,即明依他起义。不能如实了知诸法众缘生唯识现义,执为实我实法而起我执法执及贪嗔等烦恼,即遍计所执义。将在依他起上之遍计执破除净尽,而此我法二空所显之依他起真实相,即圆成实性。三性义即三无性义。依他而起,无自然或大自在天等无因一因等义。空了一切实我实法,无有可执之体性。而二空所显之真如(又名无相),更非言语所可形容。故上来为佛法三大要义,遍一切佛法,总括三藏十二部之大乘究竟了义。
四、观此义为境所起之行
明以上之境为观而修行,则有二行:一、波罗蜜行,即普修六度。二、大总持行,即一门深入(总持诸行为一行的方便)。如修一行三昧、一心念佛、一心三观、或依陀罗尼、法界观、唯识观,及禅宗之向上一著等而专修。
五、依此境修行所证之果
一、大涅槃(大解脱);二、大菩提,成就一切功德智慧(一切智智);三、大法身(佛果法身)。
依上二义,略明境行果义竟。佛法甚深,含义甚广,时间有限,略说大概而已。
(楼维克记)( 见海刊十二卷五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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