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弄境界引人入魔
接手书及《自知录》,知居士与诸公慕道之心至真且切。惜乎未知修行之懿范,遂将凭空妄造之胡说巴(同八)道当作至宝(指《自知录》),而欲流通,以企人人皆得此境,而不知其为引人入魔,至极可恶之魔话也。去年初夏,上海罗济同居士得此录,石印一千本送人。丁桂樵居士欲为广布,令济同寄光一包。而桂樵自己作书与光,祈光视其不至误人,则为详批。又祈作序,以期广传。光阅之,不胜惊异。即将原寄之书,完全寄与桂樵,极陈此书之祸,以初心[1]人率皆不在一心至诚忆念上用功,而常欲见好境界。倘一见此书,不去按胡女士之真实用功上学,专欲同胡女士见好境界,以急切之狂妄心常作此念,必至引起宿世怨家,为彼现彼所慕之境。及乎一见此境,生大欢喜,怨家随即附体,其人即丧心病狂,佛亦不奈何彼矣。胡女士之所说,光亦不可直谓妄造,然亦不敢谓为实而无伪。何以故?彼果得到此种境界,岂有不知此说误人之理?祈与罗济同说,从今切勿再行送人。所余之书,当付丙丁[2],以灭祸胎。(复李少垣居士书二)
[1] 初心:即初发心,指初发心学佛,又称为初学,初机,机指学佛的根机。
[2] 付丙丁:付,交给。丙丁,古以天干配五行,丙、丁属火,因此丙丁指火。付丙丁,即用火焚毁。
光即日接到看过,即日完全寄回,谓此书系引初机人入魔之书。胡女士之工夫,光亦不敢谓未到此境界,以光无他心通故。亦不敢谓彼实到此境界,以彼既工夫到此,断不至不知此书之有误人无穷之流弊也。从来净土知识开示人,但只在法门行相上讲谈,绝不将自己之境界搬出来与人作则。彼既不知此之利害,则其工夫,殆多虚设。所说大意如此而已。令勿分送。已送出则已,未送出当烧之,以免祸胎。罗济同得光书,以余者悉付丙丁。(答徐蔚如居士问自知录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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