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觀漢記卷十一
任光
任光,〔一〕字伯卿,初為鄉嗇夫。〔二〕漢兵攻宛,軍人見光冠服鮮明,令解衣,將斬而奪之。會光祿勳劉賜適至,視光容貌長者,乃救全之。御覽卷六四六
扶柳縣廷掾持王郎檄詣府白光,光斬之於市。〔三〕范曄後漢書卷二一任光傳李賢注
光武平河北,任光伯卿暮入堂陽,使騎皆炬火,〔四〕天地赫然盡赤,堂陽驚怖,即夜降。御覽卷八七0
〔一〕 「任光」,南陽宛人,范曄後漢書卷二一有傳。
〔二〕 「鄉嗇夫」,續漢書百官志云:「其鄉小者,縣置嗇夫一人。主知民善惡,為役先後,知民貧富,為賦多少,平其差品。」
〔三〕 「光斬之於市」,范曄後漢書任光傳云:「更始至雒陽,以光為信都太守。及王郎起,郡國皆降之,光獨不肯,遂與都尉李忠、令萬脩、功曹阮況、五官掾郭唐等同心固守。廷掾持王郎檄詣府白光,光斬之於市,以徇百姓。」李賢注云:「東觀記扶柳縣廷掾。」此條即據李賢注,又酌取范書字句輯錄。
〔四〕 「使」,原誤作「懸」,聚珍本作「使」,今據改。范曄後漢書任光傳云:「世祖遂與光等投暮入堂陽界,使騎各持炬火。」
任隗〔一〕
任隗從羽林監遷虎賁中郎將。〔二〕御覽卷二四一
建武八年,〔三〕始置將作大匠,自任隗始。六帖卷七五
任隗,字仲和,拜司空。〔四〕永元初,外戚秉權,朝臣畏竦,莫敢抗省。惟隗與袁安同心合意,〔五〕數犯嚴諫,〔六〕舉竇憲并諸黨,免官爭奏。〔七〕書鈔卷五二
屯卒,〔八〕子騰嗣。〔九〕范曄後漢書卷二一任隗傳李賢注
〔一〕 「任隗」,任光之子,范曄後漢書卷二一有傳。又見袁山松後漢書。袁宏後漢紀卷一三亦略載其事。
〔二〕 「任隗從羽林監遷虎賁中郎將」,御覽卷二四一引云:「馬廖、任隗皆從羽林監遷虎賁中郎將。」輯錄此條時已刪去馬廖。
〔三〕 「建武八年」,姚本同,聚珍本作「建武元年」。按此當作「建初元年」。續漢書百官志劉昭注引蔡質漢儀云:將作大匠「位次河南尹,光武中元二年省,謁者領之,章帝建初元年復置」。建初元年復置將作大匠時,即以任隗為此官。范曄後漢書任隗傳云:「肅宗即位,雅相敬愛,數稱其行,以為將作大匠。將作大匠自建武以來常謁者兼之,至隗乃置真焉。」此可為確證。
〔四〕 「拜司空」,時在章帝章和元年。
〔五〕 「合意」,姚本、聚珍本作「畢力」,係據陳禹謨刻本書鈔。
〔六〕 「嚴」,姚本同,聚珍本作「顏」。按「顏」字是。
〔七〕 「舉竇憲并諸黨,免官爭奏」,此二句姚本、聚珍本皆無,與陳禹謨刻本書鈔同。
〔八〕 「屯」,任隗之子。
〔九〕 「子騰嗣」,范曄後漢書任隗傳云:隗「永元四年薨,子屯嗣。帝追思隗忠,擢屯為步兵校尉,徙封西陽侯。屯卒,子勝嗣」。李賢注云:「東觀漢記『勝』作『騰』。」此條即據李賢注,又酌取范書字句輯錄。
李忠
李忠,〔一〕字仲都,〔二〕父為高密中尉,忠發兵奉世祖,〔三〕為右將軍,封武固侯。時無綬,上自解所佩綬以賜之。書鈔卷六四
上初至不脫衣帶,衣服垢薄,使忠解澣長襦,忠更作新袍絝鮮支小單衣韤而上之。〔四〕范曄後漢書卷二一李忠傳李賢注
上會諸將,問破賊所得物,唯李忠獨無所掠。上曰:「我欲賜之,諸君無望乎?」〔五〕即以所乘大驪馬及繡被衣物賜之。類聚卷九三
王郎遣將攻信都,信都大姓馬寵等開城內之,收太守宗廣及李忠母妻子,皆繫獄,而令親屬招呼忠。時寵弟從忠為校尉,忠即時召見,責數以背恩反城,因格殺之。諸將皆驚曰:「家屬在人手中,殺其弟,何猛也!」忠曰:「若縱賊不誅,則二心也。」上聞而美之,謂忠曰:「今吾兵已成也,將軍可歸救老母妻子。」〔六〕忠曰:「蒙明公大恩,思得效命,誠不敢內顧宗親。」 御覽卷四一七
病溼痺,免。〔七〕范曄後漢書卷二一李忠傳李賢注
〔一〕 「李忠」,東萊黃人,范曄後漢書卷二一有傳。又見汪文臺輯司馬彪續漢書卷二。
〔二〕 「字仲都」,范曄後漢書李忠傳同,袁宏後漢紀卷五云「字仲卿」。
〔三〕 「父為高密中尉,忠發兵奉世祖」,此二句原無。范曄後漢書李忠傳云:「父為高密都尉。」李賢注云:「東觀記、續漢書並云『中尉』。」「父為高密中尉」句即據此增補。「忠發兵奉世祖」句則據書鈔卷一三一、御覽卷六八二引增補。聚珍本有此二句。「高密中尉」、「高密都尉」,當以「高密中尉」為是。范書李忠傳李賢注云:「郡國志高密,侯國。百官志皇子封,每國傅相各一人,中尉一人,比二千石,職如郡都尉,主盜賊。高密非郡,為『都』字者誤。」
〔四〕 「鮮支」,原作「解支」,不成詞,姚本、聚珍本同。後漢書李忠傳王先謙集解引沈欽韓云:「『解支』當作『鮮支』。廣雅:『鮮支,絹也。』『小單衣』,蓋汗衫。」今據沈說校改。
〔五〕 「上曰,我欲賜之,諸君無望乎」,此三句原無,御覽卷八一五引有,今據增補。聚珍本亦有此三句,「君」字下有「得」字,與范曄後漢書李忠傳同。
〔六〕 「老」,聚珍本同,范曄後漢書李忠傳亦作「老」。初學記卷一七引作「若」。
〔七〕 「病溼痺,免」,建武六年,李忠為丹陽太守,十四年,三公奏課為天下第一,遷豫章太守,忠病溼痺免官即在此時。見范曄後漢書李忠傳。
李純〔一〕
永平二年,坐純母禮殺威弟季。〔二〕范曄後漢書卷二一李忠傳李賢注
〔一〕 「李純」,李忠之孫,范曄後漢書卷二一李忠傳略載其事。
〔二〕 「永平二年,坐純母禮殺威弟季」,范曄後漢書李忠傳云:忠於「建武二年,更封中水侯。……十九年,卒,子威嗣。威卒,子純嗣。永平九年,坐母殺純叔父,國除」。一云「永平二年」,一云「永平九年」,未知孰是。熊方補後漢書年表卷三異姓諸侯載李純「永平九年,坐罪,國除。永初七年,復封琴亭」。
邳彤
邳彤,〔一〕字偉君,〔二〕信都人也。王莽分鉅鹿為和成郡,〔三〕居下曲陽,以彤為卒正。更始即位,上以大司馬平河北,至曲陽,彤舉城降,為後大將軍。御覽卷二三八
信都反為王郎,所置信都王捕繫邳彤父弟及妻子,〔四〕使為手書呼彤曰:「降者封爵,不降者滅族。」〔五〕彤泣報曰:「事君者不得顧家。彤親所以至今得安於信都者,劉公之恩。公事方爭國,不得復念私也。」初學記卷一七
〔一〕 「邳彤」,范曄後漢書卷二一有傳。
〔二〕 「字偉君」,原作「字瑋君」,聚珍本作「字偉君」,范曄後漢書邳彤傳同,今據校改。
〔三〕 「王莽分鉅鹿為和成郡」,此下三句原無,而有「為曲陽卒正」一句。范曄後漢書邳彤傳李賢注引此三句,今據增補,而刪去原「為曲陽卒正」一句。通鑑地理通釋卷七引亦有此三句,惟「和成郡」誤為「和戎郡」,「以彤」作「以邳彤」。范書光武帝紀李賢注僅引首句,「和成郡」亦誤作「和戎郡」。
〔四〕 「邳彤」,原誤作「祭彤」。
〔五〕 「滅族」,御覽卷四一七引作「族滅」,范曄後漢書邳彤傳同。
劉植〔一〕
光武以劉植為驍騎將軍,〔二〕攻中山。御覽卷二三八
昌成侯桓公孫述,〔三〕坐與楚謀反,國除。御覽卷二0一
〔一〕 「劉植」,字伯先,鉅鹿昌城人,范曄後漢書卷二一有傳。
〔二〕 「劉植」,原誤作「劉桓」,聚珍本不誤,今據改正。
〔三〕 「昌成侯桓公孫述」,「桓」字乃「植」字之訛,「公」字係衍文。范曄後漢書劉植傳云:「建武二年,更封植為昌城侯。討密縣賊,戰歿。子向嗣。……卒,子述嗣,永平十五年,坐與楚王英謀反,國除。」
劉歆
劉歆,〔一〕字細君。〔二〕范曄後漢書卷二一劉植傳李賢注
〔一〕 「劉歆」,劉植從兄,范曄後漢書卷二一劉植傳略載其事。
〔二〕 「字細君」,范曄後漢書劉植傳云:「王郎起,植與弟喜、從兄歆率宗族賓客,聚兵數千人據昌城。」李賢注云:「東觀記『喜』作『嘉』,字共仲;歆字細君也。」本條即據此輯錄。
劉嘉
劉嘉,〔一〕字共仲。〔二〕范曄後漢書卷二一劉植傳李賢注
建武九年,〔三〕以劉嘉為驍騎將軍,〔四〕攻涿郡。御覽卷二三八
〔一〕 「劉嘉」,范曄後漢書卷二一劉植傳略載其事。范書作「劉喜」。四庫全書考證云:「按此別一劉嘉,非范書宗室四王三侯之順陽懷侯嘉也。」
〔二〕 「字共仲」,范曄後漢書劉植傳云植「弟喜」,李賢注云:「東觀記『喜』作『嘉』,字共仲。」本條即據此輯錄。
〔三〕 「建武九年」,聚珍本作「建武四年」。按范曄後漢書劉植傳云:「建武二年,更封植為昌城侯。討密縣賊,戰歿。子向嗣。帝使喜代將植營,復為驍騎將軍,封觀津侯。」據此,劉嘉為驍騎將軍在建武二年。
〔四〕 「劉嘉」,原作「劉喜」,聚珍本作「劉嘉」,今據改。
耿純
耿純於邯鄲見上,〔一〕遂自結納,獻馬及縑帛數百疋。 御覽卷八一八
王郎舉尊號,欲收純,純持節與從吏夜逃出城,駐節道中,詔取行者車馬,得數十,馳歸宋子,與從兄訢、宿、植俱詣上所在盧奴,言王郎反狀。范曄後漢書卷二一耿純傳李賢注
耿純,字伯山,率宗族賓客二千餘人,皆衣縑襜褕、絳巾,奉迎上於費。〔二〕上目之,大悅。〔三〕書鈔卷一二七
耿純率宗族歸光武,時郡國多降邯鄲,純兄歸燒宗家廬舍。上以問純,純曰:「恐宗人賓客,卒有不同,〔四〕故焚燒廬舍,絕其反顧之望。」上大笑。類聚卷六四
時真定王劉揚造作讖記云:「赤九之後,癭揚為主。」揚病癭,欲以惑眾。建武二年,遣純持節,行赦令於幽、冀。至真定,時揚弟臨邑侯讓及從兄紺各擁兵萬餘人,揚自恃眾強而純意安靜,即從官屬詣之。揚入見純,純接以禮敬,因延請其兄弟,皆入,迺閉閤悉誅之。〔五〕范曄後漢書卷二一耿純傳李賢注
耿純,字伯山,鉅鹿人。請治一郡,盡力自效。上笑曰:「卿乃欲以治民自效。」乃拜純為東郡太守,後坐事免。上過東郡,數千人號呼涕泣,云「願復得耿君」。上復以純為東郡太守。御覽卷二六0
〔一〕 「耿純」,范曄後漢書卷二一有傳。又見汪文臺輯司馬彪續漢書卷二。「耿純於邯鄲見上」,更始元年十月,更始以光武行大司馬事,持節北渡河,鎮慰州郡,進至邯鄲。耿純見光武即在此時。
〔二〕 「費」,范曄後漢書耿純傳作「育」。書鈔卷一二九,御覽卷六九三、卷八一九亦引,字句略同。
〔三〕 「大悅」,此條與上條聚珍本連綴為「王郎舉尊號,欲收純,純持節與從吏夜遁出城,駐節道中,詔取行者車馬數十,持歸宋子。光武自薊東南馳,純與從昆弟訢、宿、植共率宗族賓客二千餘人,皆衣縑襜褕、絳巾奉迎,詣上所在盧奴,言王郎所反之狀。上拜純為前將軍,封耿鄉侯」。按陳禹謨刻本書鈔卷一二九引云:「王郎反,世祖自薊東南馳,耿純與從弟訢、宿、植共率宗族賓客二千餘人,皆衣縑襜褕、絳衣,奉迎牙育,拜純為前將軍。」又卷一二七引云:「耿純率宗族賓客二千餘人,皆衣縑襜褕,絳衣絳巾,奉迎世祖,世祖拜純為前將軍,封耿鄉侯。」很明顯,聚珍本此段文字係本范書耿純傳李賢注、陳本書鈔卷一二九和卷一二七所引兩段文字輯錄,又略有改易。陳本書鈔兩段文字末皆注「補」字,即謂已據他書增補。考之范曄後漢書,可知陳本書鈔皆據范書耿純傳增補。陳本書鈔既經竄改,聚珍本所輯自然有失東觀漢記原貌。
〔四〕 「卒」,姚本、聚珍本同,御覽卷一八一引亦同,記纂淵海卷五二引作「半」。范曄後漢書耿純傳載耿純語云:「猶恐宗人賓客半有不同心者,故燔燒屋室,絕其反顧之望。」
〔五〕 「迺閉閤悉誅之」,范曄後漢書耿純傳云:「時真定王劉揚復造作讖記云:『赤九之後,癭揚為主。』揚病癭,欲以惑眾,與綿曼賊交通。建武二年春,遣騎都尉陳副、游擊將軍鄧隆徵揚,揚閉城門,不內副等。乃復遣純持節,行赦令於幽、冀,所過并使慰勞王侯。密敕純曰:『劉揚若見,因而收之。』純從吏士百餘騎與副、隆會元氏,俱至真定,止傳舍。揚稱病不謁,以純真定宗室之出,遣使與純書,欲相見。純報曰:『奉使見王侯牧守,不得先謁,如欲面會,宜出傳舍。』時揚弟臨邑侯讓及從兄細各擁兵萬餘人,揚自恃眾強而純意安靜,即從官屬詣之,兄弟并將輕兵在門外。揚入見純,純接以禮敬,因延請其兄弟,皆入,迺閉閤悉誅之。」李賢於「時揚弟臨邑侯讓及從兄細」下注云:「東觀記、續漢書『細』并作『紺』。」據此知東觀漢記載耿純謀誅劉揚等人事。此條即據李賢注,又酌取范書文句輯錄。雖然與東觀漢記舊貌不盡相符,但亦可略得其梗概。
朱祜〔一〕
朱福,字仲先。〔二〕南陽宛人也。少孤,歸外家復陽劉氏。〔三〕上為舂陵侯訟逋租于大司馬嚴尤,時福亦為復陽侯訟逋租于尤,尤止車獨與上語,不視福等。上歸,戲福曰:「嚴公寧視卿耶?」〔四〕書鈔卷一三九
上復以朱祜為護軍,〔五〕常舍止於中。祜侍醼,從容曰:「長安政亂,〔六〕公有日角之相。」〔七〕從以觀上風采。〔八〕上曰:「召刺姦收護軍!」祜由是不復言。御覽卷三六三
光武起拜朱祜建義大將軍,〔九〕賜絳八百疋。〔一0〕御覽卷八一四
光武以朱祜為建義將軍,攻朱鮪。御覽卷二四0
收得所盜茂陵武帝廟衣、印、綬。〔一一〕范曄後漢書卷二二朱祐傳李賢注
封朱祜為鬲侯,〔一二〕邑七千三百戶。祜自陳功薄而國大,願受南陽五百戶足矣,上不許。〔一三〕御覽卷二0一
光武嘗與朱福共車而出,過候司隸陳崇。崇,南陽人也,與上通家。福持車在外,以為上當自達道,今崇請之,上不說,辭出就車,崇大笑,曰:「獨我當相見,念卿不復,故不道也。」常戲狎之如是,福愈恭慎自附。〔一四〕書鈔卷一三九
上在長安時,嘗與祜共買蜜合藥。上追念之,賜祜白蜜一石,問:「何如在長安時共買蜜乎?」其親厚如此。〔一五〕范曄後漢書卷二二朱祐傳李賢注
初,光武學長安時,過朱祜,祜嘗留上,須講竟,乃談話。〔一六〕及帝登位,車駕幸祜第,〔一七〕上謂祜曰:〔一八〕「主人得無去我講乎?」祜曰:「不敢。」 文選卷三八任昉為范尚書讓吏部封侯第一表李善注
〔一〕 「朱祜」,范曄後漢書卷二二有傳。又見汪文臺輯司馬彪續漢書卷二。朱祜事書鈔、類聚、六帖、御覽、文選李善注、范書李賢注多有徵引,「祜」字幾乎全引作「祐」,范書朱祐傳亦作「祐」。按范書朱祐傳李賢注云:「東觀記『祐』作『福』,避安帝諱。」書鈔卷一三九即引作「福」。安帝名祜,是朱祜名當作「祜」,不應作「祐」。祜義為福,所以東觀漢記為避安帝諱,把「祜」改作「福」,取其同義。類聚卷五五引作「祜」,尚不誤。以下各條所引,「祜」字皆誤作「祐」,今一併改正,不再另出校記。
〔二〕 「字仲先」,原誤作「字仲光」,類聚卷五五、御覽卷六一五引作「字仲先」,與范曄後漢書朱祐傳同,今據改正。
〔三〕 「少孤,歸外家復陽劉氏」,此二句原無。水經注卷三0引云:「朱祐少孤,歸外家復陽劉氏。」今據增補。「復陽」為南陽郡屬縣,因位於大復山之陽,故名。據水經注卷三0所載,大復山南有朱祜廟,「廟前有碑,是南陽郭苞立。又二碑,并是漢延熹中守令所造,文辭鄙拙,殆不可觀」。
〔四〕 「嚴公寧視卿耶」,此條文字本書光武帝紀中已經輯錄。但從「朱福,字仲先,南陽宛人也」諸語來看,此條又應是朱祜傳中文字。今以此條入朱祜傳,而以他書所引入光武帝紀。范曄後漢書中一事見於兩篇者頗多,東觀漢記也有同類情況。
〔五〕 「上復以朱祜為護軍」,光武兄劉伯升為大司徒時,以祜為護軍。後來光武為大司馬,討河北,復以祜為護軍。見范曄後漢書朱祐傳。
〔六〕 「政」,與范曄後漢書朱祐傳同,聚珍本作「兵」,書鈔卷六四引亦作「兵」。
〔七〕 「日角」,額骨中央部分隆起,為帝王之相。
〔八〕 「從以觀上風采」,此句書鈔卷六四引作「欲以觀上旨」。
〔九〕 「光武起拜朱祜建義大將軍」,光武初即位,即以祜為建義大將軍。見范曄後漢書光武帝紀。
〔一0〕「賜絳八百疋」,范曄後漢書、後漢紀、通鑑皆不載賜絳事。下條云祜攻朱鮪,不知賜絳與攻朱鮪二事何者在先。
〔一一〕「收得所盜茂陵武帝廟衣、印、綬」,范曄後漢書朱祐傳云:「延岑自敗於穰,遂與秦豐將張成合,祐率征虜將軍祭遵與戰於東陽,大破之,臨陣斬成,延岑敗走歸豐。祐收得印綬九十七。」與此為同一事,時在建武三年。
〔一二〕「封朱祜為鬲侯」,祜初封安陽侯,建武二年,更封堵陽侯,十三年,定封鬲侯。見范曄後漢書朱祐傳。
〔一三〕「上不許」,此條類聚卷二一、御覽卷四二四、范曄後漢書朱祐傳李賢注亦引,字句稍略。
〔一四〕「福愈恭慎自附」,此條姚本、聚珍本皆未輯錄。
〔一五〕「其親厚如此」,此條書鈔卷一四七,類聚卷八一,六帖卷一六,御覽卷八二八、卷八五七、卷九八四亦引,字句大同小異。
〔一六〕「話」,聚珍本同,姚本作「語」,類聚卷五五、御覽卷六一五引亦作「語」。
〔一七〕「第」,聚珍本同,姚本作「家」,類聚卷五五、御覽卷六一五引亦作「家」。
〔一八〕「上謂祜曰」,此句原作「問」,姚本、聚珍本作「上謂祜曰」,類聚卷五五引同,今據改。
景丹〔一〕
王莽時舉有德行、能言語、通政事、明文學之士,丹以言語為固德侯相。〔二〕范曄後漢書卷二二景丹傳李賢注
景丹率眾至廣阿。〔三〕上在廣阿,聞外有大兵來,登城,勒兵在西門樓。上問:「何等兵?」丹等對言:「上谷、漁陽兵。」上曰:「為誰來乎?」對曰:「為劉公。」即請丹入,人人勞勉,恩意甚備。〔四〕范曄後漢書卷二二景丹傳李賢注
光武以景丹為驃騎將軍。〔五〕類聚卷四八
建武二年,定封景丹櫟陽侯。上謂丹曰:「今關東故王國,雖數縣,不過櫟陽萬戶邑。〔六〕富貴不歸故鄉,如衣錦夜行,故以封卿。」〔七〕御覽卷二00
丹從上至懷,病瘧,見上在前,〔八〕瘧發寒慄。上笑曰:「聞壯士不病瘧,今漢大將軍反病瘧邪?」使小黃門扶起,賜醫藥。還歸雒陽,病遂加。范曄後漢書卷二二景丹傳李賢注
拜弘農太守,曰:「弘農逼近京師,知將軍病,但得將軍威重,臥而鎮之可也。」〔九〕書鈔卷七五
〔一〕 「景丹」,字孫卿,馮翊櫟陽人,范曄後漢書卷二二有傳。又見汪文臺輯司馬彪續漢書卷二。
〔二〕 「丹以言語為固德侯相」,此句原無,范曄後漢書景丹傳云:「王莽時舉四科,丹以言語為固德侯相。」李賢注云:「東觀記曰:『王莽時舉有德行、能言語、通政事、明文學之士。』」東觀漢記有「丹以言語為固德侯相」一句,文義方完,今據范書增補。
〔三〕 「景丹率眾至廣阿」,此句原無,御覽卷七0八引有,今據增補。聚珍本亦有此句,惟刪「景」字。據范曄後漢書景丹傳所載,更始立,遣使者徇上谷,景丹與連率耿況降,丹拜上谷長史。王郎起兵,丹與況共謀拒郎,況使丹等統兵南歸光武。
〔四〕 「恩意甚備」,此條御覽卷三五八引作「景丹將兵詣上,上勞勉丹,出至城外兵所,下馬坐鞍旃毾〈登毛〉上」。末句「上」字下姚本、御覽卷七0八引有「設酒肉」三字,當以「上設酒肉」四字作一句讀。
〔五〕 「光武以景丹為驃騎將軍」,光武即位時,以丹為驃騎將軍。
〔六〕 「邑」,此字原脫,姚本、聚珍本有,類聚卷五一引亦有,今據增補。
〔七〕 「故以封卿」,此條書鈔卷四七引作「景丹,櫟陽人,帝謂丹曰:『今關東,王故鄉也。富貴不歸故鄉,如衣錦夜行,故以封卿也。』」字句與御覽卷二00所引稍異。
〔八〕 「見上在前」,此句姚本作「上在前」,聚珍本作「在上前」,御覽卷七四三引亦作「在上前」。
〔九〕 「臥而鎮之可也」,此條姚本作「景丹拜弘農太守,丹時病,帝以其舊將,欲令強起領郡事,乃夜召入,謂曰:『弘農逼近京師,知將軍病,但得將軍威重,臥以鎮之足矣。』」聚珍本首句無「景丹」二字,又無「丹時病,帝以其舊將」二句,「帝」作「上」,餘與姚本同。按姚本係據陳禹謨刻本書鈔引,陳本書鈔惟「弘農逼近京師」作「賊逼近京師」。聚珍本亦據陳本書鈔,字句又略作刪削。
王梁〔一〕
光武拜王梁為大司空,以武強為侯國。〔二〕水經注卷一0
王梁為中郎將,與景丹、祭遵合擊蠻中,〔三〕破之,詔梁別北守天中關。初學記卷七
〔一〕 「王梁」,字君嚴,漁陽要陽人,范曄後漢書卷二二有傳。又見汪文臺輯司馬彪續漢書卷二、華嶠後漢書卷一。
〔二〕 「以武強為侯國」,原無「武強」二字,水經注卷一0云:「衡漳又東北右合張平口故溝,上承武強淵,淵之西南水側有武強縣故治,故淵得其名焉。東觀漢記曰:『光武拜王梁為大司空,以為侯國。』」所引東觀漢記因承上文,「以為侯國」句省略「武強」二字,今增補。按漢書高惠高后文功臣表載嚴不職封武強侯。兩漢時無武強縣,惠棟後漢書補注疑為鄉亭之名。范曄後漢書王梁傳云:「世祖……即位,議選大司空,而赤伏符曰『王梁主衛作玄武』,帝以野王衛之所徙,玄武水神之名,司空水土之官也,於是擢拜梁為大司空,封武強侯。」
〔三〕 「祭遵合擊蠻中」,此文原誤脫為「蔡遵合擊蠻」,今據聚珍本校正。范曄後漢書祭遵傳云:「建武二年春,拜征虜將軍,定封潁陽侯,與驃騎大將軍景丹、建義大將軍朱祐、漢忠將軍王常、騎都尉王梁、臧宮等入箕關,南擊弘農、厭新、柏華蠻中賊。」
馬成
馬成為郟令,〔一〕上征河北,成羸衣步擔,渡河詣上。 御覽卷八二九
馬成繕治亭障,〔二〕自西河至渭橋,河上至安邑,太原至井陘,中山至鄴,皆築保壁,起烽燧,十里一候。 書鈔卷一一九
〔一〕 「馬成」,字君遷,南陽棘陽人,范曄後漢書卷二二有傳。又見汪文臺輯司馬彪續漢書卷二、華嶠後漢書卷一。「郟」,原誤作「郯」,聚珍本作「郟」,范書馬成傳同,今據改正。
〔二〕 「繕」,御覽卷三三五引同,聚珍本作「善」,類聚卷八0引亦作「善」。「亭障」,聚珍本作「障塞」,類聚卷八0、御覽卷三三五引同。
劉隆〔一〕
建武時,天下墾田多不實,詔下州郡檢覈其事,百姓嗟怨。時州郡各遣使奏事,帝見陳留吏牘上有書,視之,云「潁川、弘農可問,河南、南陽不可問」。帝詰吏由趣,吏不服,抵言於長安街得之。帝怒。時東海公年十二,在幄後言曰:「吏受郡敕,當欲以墾田相方耳。」帝曰:「即如此,何故言河南、南陽不可問?」對曰:「河南帝城,多近臣,南陽帝鄉,多近親,田宅踰制,不可為准。」帝令虎賁詰問吏,吏首服,如顯宗言。遣謁者考實,具知姦狀。〔二〕類聚卷一六,御覽卷一九五、卷六0六
建武二十年,〔三〕左中郎將劉隆為驃騎將軍,即日行大司馬事。類聚卷四八
〔一〕 「劉隆」,字元伯,南陽人,范曄後漢書卷二二有傳。
〔二〕 「具知姦狀」,類聚卷一六引云:「建武時,天下墾田不實,詔下州郡檢其事。帝見陳留牘上有書曰:『潁川、弘農可問,河南、南陽不可問。』帝詰吏由趣,吏不服,抵言於長安街得之。帝怒。時明帝年十二,在幄後曰:『吏受郡敕,當欲以墾田相方耳。』帝曰:『即如此,河南、南陽不可問?』對曰:『河南帝城,多近臣,南陽帝鄉,多近親,田宅踰制,不可為准。』帝令詰問,乃首服,如顯宗言。」御覽卷一九五引云:「建武時,天下墾田皆不實,詔下州郡檢實。時州郡各遣使奏事,帝見陳留史牘上有書,視之,云『潁川、弘農可問,河南、南陽不可問』。帝詰史,言於長壽街得之。」又卷六0六引云:「時天下墾田多不實,詔檢覆覈,百姓嗟怨。諸郡遣使,帝見陳留吏牘上有書,視之,云『潁川、弘農可問,河南、南陽不可問』。上得之,怒。時東海公年十二,在幄後言曰:『吏受郡敕,欲以墾田相方耳。』帝曰:『即如此,何故言河可問?』對曰:『河南帝城,多近臣,南陽帝鄉,多近親,田宅踰制,不可為准。』帝令虎賁詰問吏,吏首服。遣謁者考實,具知姦狀。」此條即係綜合上述三處所引輯錄。聚珍本把此事繫於明帝紀。按范曄後漢書劉隆傳云:建武「十一年,守南郡太守,歲餘,上將軍印綬。十三年,增邑,更封竟陵侯。是時天下墾田多不實,又戶口年紀互有增減。十五年,詔下州郡檢覈其事,而刺史太守多不平均,或優饒豪右,侵刻羸弱,百姓嗟怨,遮道號呼。時諸郡各遣使奏事,帝見陳留吏牘上有書,視之,云『潁川、弘農可問,河南、南陽不可問』。帝詰吏由趣,吏不肯服,抵言於長壽街上得之。時顯宗為東海公,年十二,在幄後言曰:『吏受郡敕,當欲以墾田相方耳。』帝曰:『即如此,何故言河南、南陽不可問?』對曰:『河南帝城,多近臣,南陽帝鄉,多近親,田宅踰制,不可為準。』帝令虎賁將詰問吏,吏乃實首服。如顯宗對。於是譴謁者考知,具知姦狀。明年,隆坐徵下獄」。據范書可知此條文字係出劉隆傳。
〔三〕 「建武二十年」,原誤作「永平二十五年」,聚珍本作「建武二十年」,今據改。按范曄後漢書光武帝紀載,建武二十年五月辛亥,大司馬吳漢卒,六月壬辰,左中郎將劉隆為驃騎將軍,行大司馬事。
傅俊
傅俊從上迎擊王尋等於陽關,〔一〕漢兵反走,還汝水上,〔二〕上以手飲水,〔三〕澡盥鬚眉塵垢,〔四〕謂俊曰:「今日罷倦甚,諸卿寧憊邪?」 范曄後漢書卷二二傅俊傳李賢注
傅俊以建武二年從至河內,時漁陽未下,遣俊持節使徵宛王劉賜,迎光烈皇后于淯陽鄧奉家,時為皇后祐落車發至宛,〔五〕迎寧平公主。〔六〕書鈔卷一三九
〔一〕 「傅俊」,字子衛,潁川襄城人,范曄後漢書卷二二有傳。又見汪文臺輯華嶠後漢書卷一。「王尋等」,此三字御覽卷六三引作「王莽二公」。
〔二〕 「還汝水上」,「還」字下御覽卷六三引有「到」字。
〔三〕 「上以手飲水」,水經注卷二一引無「上」字,而有「於涯」二字。御覽卷六三引有「上」字,其下又有「於水岸」三字。
〔四〕 「澡盥鬚眉塵垢」,此句水經注卷二一、御覽卷六三引作「澡頰塵垢」。
〔五〕 「祐落」,此二字有誤。
〔六〕 「迎寧平公主」,范曄後漢書光烈陰皇后紀云:「更始元年六月,遂納后於宛當成里,時年十九。及光武為司隸校尉,方西之雒陽,令后歸新野。及鄧奉起兵,后兄識為之將,后隨家屬徙淯陽,止於奉舍。光武及位,令侍中傅俊迎后,與胡陽、寧平主諸宮人俱到雒陽,以后為貴人。」與此可以互證。
堅鐔
堅鐔,〔一〕字子皮。〔二〕范曄後漢書卷二二堅鐔傳李賢注
光武以堅鐔為揚化將軍。〔三〕御覽卷二四0
堅鐔北當董訢,〔四〕一年間道路隔絕,〔五〕糧餽不屬,鐔疏食菜羹,與士眾共之。〔六〕書鈔卷一一五
〔一〕 「堅鐔」,潁川襄城人,范曄後漢書卷二二有傳。
〔二〕 「字子皮」,范曄後漢書堅鐔傳云:「堅鐔,字子伋。」李賢注云:「東觀記『伋』作『皮』。」此條即據李賢注和范書輯錄。
〔三〕 「堅鐔為揚化將軍」,光武即位之初,即以堅鐔為揚化將軍。
〔四〕 「堅鐔北當董訢」,時在建武二年,事詳范曄後漢書堅鐔傳。
〔五〕 「一」,原脫,今據范曄後漢書堅鐔傳增補。
〔六〕 「與士眾共之」,此條陳禹謨刻本書鈔卷一一五引作「堅鐔獨孤絕,南拒鄧奉,北當董訢,一年間道路隔塞,糧饋不至,食蔬菜,與士卒共勞苦。每急輒先當矢石,身被三創,以此能全其眾。及帝征南陽,擊破訢、奉,以鐔為左曹,常從征伐」。其下注「補」字,即謂已據他書增改。考之范曄後漢書,可知陳本書鈔增改全據范書堅鐔傳。聚珍本此條係據陳本書鈔輯錄,僅刪去「每急輒先當矢石」以下諸句。
馬武〔一〕
建武六年,馬武與眾將上隴擊隗囂,身被甲兜鍪,〔二〕持戟奔擊,殺數十人,〔三〕囂追兵盡還,武中矢傷。御覽卷三五六
〔一〕 「馬武」,字子張,南陽湖陽人,范曄後漢書卷二二有傳。又見汪文臺輯謝承後漢書卷一、司馬彪續漢書卷二。
〔二〕 「身被甲兜鍪」,此句聚珍本作「身被兜鍪鎧甲」。
〔三〕 「十」,范曄後漢書馬武傳作「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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