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年
(癸酉)十一年大明崇祯五年
春正月
1月1日
○朔癸巳,椵島糧船斷絶,軍民飢困。都司夏尙進告急於餉臣朴簉,乞以錦帛換糧,備局請許一二千石,上從之。
1月3日
○乙未,江界府使成夏宗,淸儉慈祥。瓜滿當遞,府民願納米二百石,借留一年。本道以聞,上命許其仍任。
1月4日
○丙申,兵曹判書金時讓,以體察使巡檢西邊,本兵務劇,不可久曠,乞遞本職,上許之。
○備局請修築赤裳山城。從前府使李有慶疏也。
○諫院啓曰:「應宿之官,非庶司之比。時或以蔭補之,而非名稱最著者,不得與焉。近來郞選漸冗,請令銓曹,汰其冗雜。」上從之。
1月5日
○丁酉,太白見。
1月6日
○戊戌,以李聖求爲兵曹判書。大臣初以職秩相當人備擬,上特命參判中加望,聖求以吏曹參判陞授。金時讓爲刑曹判書,鄭廣成爲都承旨,金壽賢爲吏曹參判,姜鶴年爲持平。
1月7日
○己亥,太白見。
1月8日
○庚子,慈仁縣士人等上疏,請復古縣,令本道査進沿革事狀。
1月9日
○辛丑,司諫金坽,上疏乞遞,許之。坽,禮安人也。性恬靜有操守,屢召輒辭,終身不踰嶺,世稱嶺南第一人。或云今上反正後,未嘗仕宦。
○體察使金時讓,請得戰馬、箭竹,以爲關西軍兵試才施賞之用,上命給太僕馬七十匹。
○遣承旨,存問領中樞府事李元翼。元翼退居于衿川先隴下,時年八十七。上念之,屢加問訊,人皆榮之。
○副提學兪伯曾等上箚曰:
兵曹判書李聖求,戚聯宮禁,前日亞銓之拜,出於特命,今又陞授本職,物情無不致疑。金時讓有才智、有風力,當此危急之日,遽遞主兵之長,以歇後之聖求代之。殿下此擧,無乃不厭衆心耶?大臣之薦,至於八人,豈無可合之人,而乃有參判中加望之敎,旣拜之後,兩司寂無一言,臣等竊歎焉。此非循例擬望受點之比,竊恐有累於聖德。伏願亟收成命,以絶群下之疑,以示至公之道。
不報。蓋聖求之妻,卽韓浚謙之甥女也。
○統營兵船四艘失火,軍器盡燒。
○以朴知誡爲執義,朴潢爲司諫,睦長欽爲咸鏡監司,李一相爲檢閱。
1月10日
○壬寅,正言金壽翼啓曰:「伏見玉堂箚子,身爲諫官,含默不言之失大矣。請遞臣職。」正言鄭致和、大司憲李尙吉、掌令申敏一、吳達升、持平尹鳴殷、大司諫呂爾徵,亦相繼自劾。司諫朴潢啓曰:「臣昨在玉堂,論李聖求事,上箚矣。無論箚辭之是非,經宿不下,此前所未有之事也。如臣無狀,不可忝居臺閣,請遞臣職。」玉堂處置以爲:「兩司俱無可避之嫌。」答曰:「依啓。伯曾之心,路人所知,而爾等如是曲護,甚可怪矣。」司諫朴潢、大司憲李尙吉牌招不進,再避而遞。
1月11日
○癸卯,上下敎曰:「兵曹判書李聖求遞差,其代令弘文館議薦。」校理閔應亨上疏曰:
臣猥廁近密,妄陳一箚,而殿下不下元箚,反下嚴旨,乞鐫臣職,以治妄言之罪。
修撰趙贇上疏曰:
李聖求,素以士類自期,殿下何嘗以私人視聖求哉?聖求受知於殿下,數年間遂登宰樞,人亦何嘗以此,疑殿下哉?今之超遷,反有人言者,乃衆人度聖人之心,而旣有嘵嘵之說,則大司馬之除,不可苟焉,冒陳一箚,而久閟兪音,反降嚴旨,乞削臣職。
答曰:「爾等其勿控辭。」
○備局請以尹調元爲屯田使,議設屯田於西路,以助邊餉,上從之。調元在光海時,官至監司,反正後廢,退居于湖西,而能知水旱豐凶、土地膏瘠、耕種有方,故有是請。
1月12日
○甲辰,以沈之源爲應敎,李景豊爲副應敎。
○玉堂上箚曰:
金時讓、李聖求,俱有一時士望,而聖求以文雅進,時讓以才俊稱。聖求之擧是職,雖未必不如時讓,而顧念今日,兵務鞅掌,姑舍諳練之時讓,遽授未試之聖求,則玉堂諸臣之不能無過慮者,爲國非爲私也。設令措語之間,或有所過中,元非有意,豈至深責?前年有玉堂聽理之敎,今年又有兵判議薦之命,一之已甚,其可再乎?伏願殿下,平心恕亮,痛責前言之非,毋貽後世之譏。
答曰:「勿煩。」翌日,兩司請寢令玉堂議薦之命,上不從。政院又以此陳啓,請令大臣,依舊例議薦,上乃許之。
○副提學兪伯曾呈辭乞免,答曰:「兵曹判書可合人,不卽薦望,徑先呈告,殊極不當。還出給。」
1月15日
○丁未,以姜碩期爲大司憲,韓仁及爲奏請使,〈世子冊封奏請也。〉金榮祖爲副使。
○試才撫軍司募軍,居首金德龍,賜直赴殿試。
1月16日
○戊申,以洪命耉爲左副承旨,李敬輿爲全羅監司。
1月17日
○己酉,內醫院請廩給鍼醫李馨益,留置都下,上從之。馨益,大興人也。爲人誕妄,自言以燔鍼之術,能治邪祟,人多惑之。
1月18日
○庚戌,以姜碩期爲禮曹判書,李聖求爲大司憲,李弘胄爲兵曹判書。
1月20日
○壬子,大司憲李聖求引避曰:「臣遭遇聖明,猥被剪拔,徒恃王道之無偏,不覺嗤點之在後。駭機一發,衆怒齊起,虛揚實抑,交侮叢調。鑠金之餘,銷骨立至,臣何心、何顔,復玷朝列,跋前疐後,不知止乎?且頃未參祭,方在推勘中,何敢仍冒?請罷臣職。」憲府處置以爲:「辭氣之間,多有不平之辭,請命遞差。」又啓曰:「大司諫呂爾徵,以椒房之親,不避嫌疑,不可在薇垣之長。請命遞差。」上皆從之。
1月21日
○癸丑,以鄭廣敬爲大司憲,特命以鄭百昌爲大司諫。鄭百昌、呂爾徵,皆椒房之親也。持平尹鳴殷劾爾徵,上大怒,至是有是命。
1月22日
○甲寅,上受鍼于李馨益。時,上違豫已久,宮中以詛呪所祟爲疑,至是,乃召馨益受燔鍼。
1月23日
○乙卯,月犯心大星。
○春秋館請遣史官,移置香山《實錄》于赤裳山城,上從之。
○掌令吳達升、持平尹鳴殷啓曰:「臣等之論爾徵,是誠朝著間相規之擧,而聖明卽賜允兪,臣等咸仰聖意之無偏,再昨之政,有鄭百昌特除大諫之命。百昌之除拜此職,曾非一再,若循例除授,則似無人疑,而今此特命,遽出於爾徵被劾之翌日。必代以爾徵一體之人,以爲摧折臺臣之地,臣等何敢自安?請遞臣等之職。」諫院請竝出仕,達升等皆牌招不進而遞。
1月24日
○丙辰,執義朴知誡上疏辭職,上許之,仍令待春暖上來。知誡有孝友之行,而學識不明,力主追崇之論,士論病之。
1月25日
○丁巳,瀋陽回答使申得淵不傳禮物,只受胡書而還,馳啓曰:「所胡等逐日來詰,一曰助兵,一曰借船,一曰絶使,侮辱之語,愈往愈甚。且以禮物不滿其意,終不肯受,謹此完璧而歸。所答國書及開市約書,新定物件,竝謄送。」上令備局議處。〈得淵奉使辱命,所持禮物見退而歸,乃以完璧爲言,反有自矜之意,人皆駭笑。〉其答書曰:
予此番多定物數,非係貪心,只將誠信,以敦隣好,而情意漸減,以貪利相欺,實乖予心。想貴國供奉南朝甚繁,使官往來,欺索無厭,此則何甘心,而獨于我些少之物,輒自懊恨耶?況貴國所遺之物,本非情惠,且非予之乞求,乃貴國無故助南朝侵我,天譴而賜之也,吾之定數,職此故耳。倘不能一年二次,則以一次爲約可也,但禮單及交易之物,漸少漸惡,甚不堪觀。如不允予所言,可往來俱止,只相貿物耳。且向時兵擾,皆因貴國自啓兵端。匿我逃民,轉與毛文龍,予難隱忍,所以加兵。貴國言金銀段帛,非土産云,與南朝市易不絶,予所悉知。貴國雖非,南朝豈無乎?曾助南朝侵我,今亦當助我攻南朝。又曾匿我逃民,予今欲征島,亦當借我大船三百艘於義州河內。誠如是則貴國之心迹,白矣。兵船、禮物二事,若俱不從,則使价勿復往來,若依定數,則往來相通,不令使臣,效南朝使臣欺索搶奪也。且丁卯盟約後,以族弟,假稱親弟,自我送還官員,誅而稱死,他所還官員,更不入送,欺我之端,如是之多,予所以懊惱也。王試思之,凡事速作定歸,使兩家共享太平,豈不善哉?
開市約書曰:
今春大市準開,則三月初一日,在義州當交易。昨年秋市未行者,王勿誤也。
〈新定數:金一百兩、銀一千兩、雜色綿紬一千匹、白苧布、細麻布各一千匹、雜色細綿布一萬匹、豹皮一百張、水獺皮四百張、弓角一百副、丹木一百斤、霜華紙二千卷、雜色彩花文席一百張、細龍席一百張、胡椒十斗、肖鼠皮二百張、副刀、小刀各二十柄、松羅茶二百包。〉 ○句管廳漁船,到瑞山前洋,逢水賊,盡被殺害,只一人得不死,浮出海邊,告于官府。跟捕賊人金忠烈等,依律處斷。
1月26日
○戊午,以沈之源爲執義,尹烇、金廵爲掌令,朴知誡爲成均司業,金慶餘爲持平。賜故領議政李德馨諡文翼,左議政金命元諡忠翼,吏曹判書李山甫諡忠簡,副提學柳希春諡文節,判中樞徐渻諡忠肅。
1月28日
○庚申,大司諫鄭百昌再上疏辭遞,復以呂爾徵代之,以鄭蘊爲大司憲,李敏求爲吏曹參議,尹坵爲副校理,金壽翼爲副修撰,安時賢爲正言。
○憲府啓曰:「胡書多有不忍見之語,而申得淵不曾據理斥絶。奉使辱國之罪,莫大於此,請拿鞫定罪。」上從之。
○上召見備局諸臣,問曰:「虜情可慮,各陳所見。」金尙容曰:「開市之說,必是東搶之意也。」尹昉曰:「虜中飢饉頗甚,今之恐喝,似必出於求索貨物之意,姑許加給無妨矣。」崔鳴吉曰:「此虜之渝盟,已著於答書。但欲充溪壑之慾,今若與之羈縻,或可數年無事,而厥終則甚可憂也。」上曰:「今日之事,決不可姑息絶和。有執言之端,急擇能於辭令者,齎書入送。書中措語以『曾在丁卯,告天立誓,庶冀兩國共享太平,難從之請,遽出意外,爾實先絶,非我絶之也。且開市之事,我國之人,自聞答書辭意,皆懷憤惋,思欲一戰,其誰肯與爾爭利?』之意,爲辭可矣。但使臣可合者,誰也?」尹昉曰:「使臣則當退而議之。」
○備局請以金自點爲都元帥,領率御營軍,出鎭於西關,上以宿衛虛踈,不許。
1月29日
○辛酉,移慈山郡治於慈母山城。先是,平安監司閔聖徽馳啓,備陳山城形勢,請移本郡於城中,上以問於體察使金時讓,時讓亦言移郡之便,從之。
○備局啓曰:「國家之與虜羈縻,爲生靈計也。今者狼心無厭,求索百端,兩度送物,竝被却還,脅我增幣,不啻十倍,竭一國之力,無以充其慾。甚至貽書侮慢,無所不至,一則曰待以華使,一則曰借兵助船,誠非臣子所忍聞。大義所在,他不暇顧,故自上遂定大計,遣人致詰而告絶。若使此虜,稍有性情,自知愧屈,猶可許其自新,而犬羊之性,難責以義理,則邊上之釁,自此始矣。我國地方數千里,人民甚衆,祖宗休澤,淪浹肌髓,苟能各勵忠義,與國同仇,則何此賊之足畏哉?令詞臣將此意,代撰王言,告諭八方。」上從之。其敎書曰:
國家不幸,與强虜爲近隣。專以詐力爲能事,不有天地逆順之理,不可以人道責也。故予卽位以來,未嘗有一介之來往。丁卯之春,賊乃興兵,潛襲我邊鄙。事出不意,列鎭瓦解,一旬之內,遽迫門庭。予惟宗社、生靈之大計,姑許羈縻,以爲緩禍之地。今賊狼心無厭,求索百端,還我送物,脅我增幣。甚至貽書侮慢,極其無禮。一則曰待以華使,二則曰借船、助兵,此非臣子所可忍聞。大義所在,他不可顧。玆乃差人告絶,詰以渝盟。犬羊之心,終不得諭以義理,則邊釁自此始矣。哀我赤子,屢經變亂,仍之以水旱、飢饉,何嘗有一年休息哉?興言及此,愍然疚懷。然而祖宗休養之澤,浹於肌髓,頭目捍衛之誠,出於倫彝。苟能各勵忠義,上下同仇,則豈可以千里,畏人哉?宜悉此意,以待後命。
○以前兵使文希聖爲南漢山城別將。從摠戎使李曙之言也。
○備局啓曰:「西關所恃,唯有安州一城,而見在軍餉,僅支數朔。令餉臣措置,萬兵四朔之糧,星火催運,趁二月晦前,畢輸後啓聞,淸北山城,亦令輸五六朔糧餉,以備匱乏之患。」答曰:「各處糧餉未及輸入,則餉臣難免軍律,此意竝宜通諭。」
○備局請以訓鍊都監、軍器寺弓矢、火藥,輸送西路,從之。
○備局啓曰:「諸臣中可合將帥之任者,無踰於金自點。雖有所管,而西路受兵之地,尤涉緊重,請勿遲疑。」上不從。
○備局啓曰:「軍興之日,糧餉爲急。京中則自士大夫以下,至庶民,分三等出米,上戶五斗、中戶三斗、下戶一斗,而漢城府主之;兩西則每一結,各收米三斗,以爲本道軍餉,而管餉使主之。其他六道,則每一結,各收米二斗,而咸鏡道則各於本邑留置,以待不時之用;五道則令各參酌便否,距水路二日程以上者,捧于船所,以便輸運,山郡距水路最遠處,則分授沿路,以爲赴西軍放糧之資。」答曰:「京中收米過多,更加酌處。」
○遣宣傳官,下諭于三南監司及水使,抄發舟師,到泊江都,而公淸、全羅道則水使親領,慶尙道則虞候代領,舟中各齎數月之糧。厥後糧餉,令本道陸續繼給。
○以金大乾差虜中回答使,備局所薦也。
1月30日
○壬戌,以林慶業爲淸北防禦使。時,備局以爲:「兵使入守安州,則淸北列城,無號令之人。林慶業久在淸北,聲績表著,若差防禦使,常時檢飭山城,臨亂領率江邊精銳,以爲安州聲援,合於機宜。」上從之。
○備局啓曰:「聖上軫念都下士民,以收米過多爲敎,意甚盛也。第此軍餉,莫重之事,誰敢有怨苦之心哉?令漢城府,上中下分等時,量察而善爲之,則可無民弊矣。且於開城府,亦依此例收捧,而方在征戍之人,則特令蠲減爲當。」答曰:「依啓。京外軍兵,毋論在戍與否,竝勿捧。」
二月
2月1日
○朔癸亥,摠戎使李曙請築城於猪灘津頭,峙儲糧、械,屛翰京師,上曰:「此事,與臨渴掘井無異,徐議處置。」
○備局啓曰:「回答使明日將發。國家安危,決於此行,所係甚重。彼胡所望,專在於禮單,而國書旣己嚴辭拒絶,使臣又以不知答之,則以犬羊之暴,猝然生怒,擧兵東搶,勢所必至。在我旣無所恃,而輕挑虎狼之怒,可謂危矣。且稱以回答使,而頓無商量之事,則是所持者,特一絶交書耳。意欲羈縻,而專示落落之色,以速其禍,未爲得計。朴蘭英雖不能取重於虜中,而情面相熟,易於接話,誠使蘭英,持此書而往,備言我國勢難仍與結和之意,賊若因是而改圖,則猶不無後日之地矣。」答曰:「虜情旣已敗露,而卿等猶不覺悟,以猝然生怒爲慮。未知何以處之,則虜不生怒,而國家安寧耶?且朴蘭英以辱國受罪,日月未久,今此入送,似未妥當矣。」
2月2日
○甲子,回答使金大乾出去。國書曰:
自我兩國,結爲兄弟,春秋信使,往來如織,五六年間,少無異言。但於春秋開市時,貴國商人,不肯平價交易,以此敝邦商賈,爭相逃避。孤深恐兩國釁端,從此而生,累累說與來使,亦貴國所知也。上年秋,鄭榏之回,得貴國書,以庫兒叉講定禮物爲言。弊邦群臣皆言:「年年禮物,自有定規,今無故增之,不可。」孤以爲:「年前所送,誠以略少。雖緣國貧所致,心甚未安。量力增數,未爲不可。」去秋朴蘭英之往,方遭大恤,雖未及備送,而孤實心許之矣。貴國不察此情,頓示邁邁之色,使臣未蒙面接,國書亦無回答,孤已怪之。去冬,貴差不齎國書,責取於一路,頗異前日,其所言禮物之數,又累倍於庫兒叉之言。孤以爲:「此必非貴國本心。」然旣係隣國使价,且貴國大將,力疾相見,加禮而遣之,爲送信使,齎禮回答,非本土所産外,槪存庫兒叉所言數目,敝邦之所以待貴國,可謂至矣。貴國不諒區區之意,又發難從之言,此豈當初立誓本意哉?强人以義所不敢,責人以力所不能,而謂我無他心,其誰信之?開市之難,前已累陳,況在今日,不許信使,而猶令互市,奚有此理?貴國言外之意,已可知也,敝邦商賈,豈有肯赴者?恐貴國未免一番虛行。玆遣使臣,申告孤意,或冀有以翻然改圖耳。
○備局啓曰:「請別敍武臣罷散者,以爲緩急調用之地。」上從之。
2月3日
○乙丑,大司諫呂爾徵上疏曰:
頃者儒臣之箚,以不近之說,致疑於聖上,無謂甚矣。臣於此時,身處言地,又以形跡之嫌,立異於兩司,則不幾於排物議而蔑公義乎?年少輩不識臣本情,遽加醜詆,有若傾軋者然,可謂異矣。被詬之人,其何敢復處言地,以累無私之聖德?乞賜遞免。
上不許。爾徵忿其擧名於憲府疏中,詆斥臺官,目之以年少輩,蓋謂尹鳴殷也。
○禮曹參議李埈上疏曰:
竊審聖候之愆,本出於在疚積毁之餘,中氣致傷而然也。多用補脾之劑,勿責近功,調攝之久,自當平復。且念將息之道,當先理其心;頣養之要,須節其喜怒。蓋內有守則外邪自不能入,喜怒節則氣和,而病不能生。凡百語默、動靜,皆欲寬其心,而調其氣,勿使思慮之煩,與病而交戰,喜怒之發,有害於元氣,則不煩藥餌,而病日以減矣。臣頃見聖上處事之間,有一二或傷於調攝者。玉堂之箚,言雖過中,聖度包荒,宜有以容之,而不能平心觀理,至乃盛氣以待之。以君父之尊,而與數三言事之臣,有若爭勝負者然,得不爲聖心虛明之累乎?日用事爲之間,或因激觸,心氣有動,虛火輒上,思慮交亂,驚悸因之,雖有良藥,恐未易得力也。朱子曰:「凡病中,一切事放下,專以存心養氣爲務。」乃知治病之要,將理爲先,而藥餌次之也。至於詛呪之事,出於末俗。人心至惡,雖有此事,而上帝孔昭,實垂監臨。古之良醫嘗有此論,故其治療之方,亦不著於醫書。所謂邪祟云者,指狐魅而言也,非後世所謂枯骸朽骨,用事作怪之謂也。宜從諸醫之說,一以補益元氣爲主,而且愼擇藥性之良者用之,願勿以峻急踈泄之劑,致傷眞元也。受鍼之時,心氣必動。心動則火升,而風邪乘之,屢次受鍼,恐非所宜也。臣敢以所聞於先儒及醫方者,而覶縷焉。
疏上,上優答而不能用。
○以金瑬爲左議政,鄭弘溟爲大司成。瑬以力爭追崇之論,忤上意,遂謝病免,至是,復入相。
2月4日
○丙寅,黃海監司張紳馳啓曰:「自丁卯變後,三驛之苦,倍於他道。常時支待之外,又有瀋陽使臣之行,一經往來之役,馬皆病斃,許多雇貰之價,專責於貧寒驛卒,驛路之日就殘敗,無足怪矣。流來之規,雖不可猝然盡改,自本道至開城府交替,則其於直輸京城,勞苦減半,請令該曹,着實變通,以除殘驛之弊。」上從之。
○政院啓曰:「計口收米之擧,實出於不得已,今不可停止,但分等定數之際,京外民家,必有奸猾操縱之弊。算田出穀,自是通規,外方則毋論免稅、復戶,請從田結,量宜收捧。」事下備局。備局回啓曰:「伏見政院啓辭,欲以田結,量宜收米。此實臣等之初意,而勢有所難便,終不果者也。卽問度支之官,則八道田結共五十三萬餘數,而諸處束伍軍,已至九萬七十餘人,此外出身及武學、雜色軍兵之數,亦不下四五萬。結負之多少,雖人人不同,而要之所減者過半。自古軍興之際,有口錢收捧之法。有身則有庸,亦是唐家之制。貧富差等,不過升斗之間,京外收捧之官,若不專委下吏,則似無操縱之弊,故臣等以計口爲便。但近臣之啓,不無所見,敢候聖旨。」答曰:「減定之數,亦不輕歇,計口收米,事多難便,從田結收捧可矣。」
2月6日
○戊辰,太白見。
○以體察使金時讓移拜四道都元帥。時,邊事方急,而元戎之任,久難其人,上趣令備局議薦。於是,備局請以金時讓移授元帥,仍領其衆,上從之。
○崔鳴吉上疏,陳羈縻之策,不報。先是,上與群臣議絶和,諸臣不敢違,唯唯而退。及其使行將發,人皆憂之,而亦莫有言者。鳴吉獨陳挑怨速禍之非計,疏奏不省。
2月7日
○己巳,以金光炫爲大司諫,姜鶴年爲司業,鄭雷卿爲持平,閔應亨爲校理。
2月8日
○庚午,體察使金時讓,請調北道兵馬,待變於近地,上從之。
○申得淵上疏,陳虜情,上下敎曰:「得淵所齎去禮物,旣不能傳致,虜書中悖慢之語,亦不能開諭削改,不可謂之不辱君命也。昨日只罷其職者,念其勤勞,非以其罪爲輕也。爲得淵者,縮伏畏懼之不暇,而乃敢偃然陳疏,論其利害,又請速令處置,事甚駭異。此而不治,則義理晦塞,國不爲國。姑先推考,以懲其猥濫之罪,此上疏,還出給。」
2月9日
○辛未,諫院啓曰:「當此邊虞危急之日,君臣上下,所當竭誠忘私,共濟時艱,而申景
猜你喜欢 卷三百九十八·列传第一百五十七·脱脱 卷十 開寶二年(己巳,969)·李焘 记清流党·佚名 卷之二百三十四·佚名 卷之三百三十三·佚名 一六二 谕内阁着各督抚盐政将拣存不解之书先行发还·佚名 提要·鲍彪 ·答李信斋论台湾治事书·丁曰健 景宗本纪·脱脱 卷一百十六·赵汝愚 卷三百一·佚名 卷四十二·佚名 第十八章 八国联军和辛丑条约·吕思勉 卷一百五十八·佚名 十四年·佚名
热门推荐 巻十四·顾瑛 卷三十·胡文学 卷二十九·胡文学 卷二十七·胡文学 卷二十八·胡文学 卷二十六·胡文学 卷二十四·胡文学 卷二十五·胡文学 卷二十三·胡文学 卷二十一·胡文学 卷二十二·胡文学 卷十九·胡文学 卷十八·胡文学 巻十三·顾瑛 卷二十·胡文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