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年
(丁巳)八年清咸豐七年
春正月
1月1日
○甲寅,詣仁政殿,親上大王大妃殿王大妃殿致詞、箋文、表裏,仍受賀頒赦。
1月2日
○乙卯,詣仁政殿,親傳宗廟、永寧殿春享香祝。
○命陳賀時禮房承旨李根友,對擧承旨吳取善,宣敎官副修撰林謇洙,幷加資。
1月3日
○丙辰,以金鍏爲司憲府大司憲。
1月4日
○丁巳,敎曰:「聞領府事回巹在邇云,事甚稀貴。令梨園,送二等樂,當日遣承旨宣醞,宴需與內外衣資食物,令該曹,從優輸送。」
○以金炳學爲漢城府右尹,中批也。
○因義禁府徒流案,敎曰:「李能權、李應植、金鍵、申觀浩、徐相敎,放。」
1月5日
○戊午,以李寅皐爲咸鏡道觀察使。
1月6日
○己未,掌令李杓上疏請庶類分館,改施槐院,批曰:「令廟堂稟處。」
1月7日
○庚申,詣仁政殿,親傳社稷祈穀大祭香祝。
1月9日
○壬戌,仁陵幸行時舟橋,命移設于銅雀津。
1月10日
○癸亥,詣宗廟展謁,景慕宮展拜,春謁也。
1月15日
○戊辰,以金炳學爲吏曹參判,中批也。
○命罪人尹致英職牒還授,曺錫雨放。
○咸鏡監司李是遠狀啓以爲:「南兵使李敏敎謄報內,今月初三日,偶然失火,所住房舍,一時被燒,諭書與十四邑八鎭堡發兵符。俱爲燒燼,常時不善檢飭,至於全燒公堂,其罪狀,請令廟堂稟處。」
○命南兵使諭書,改書齎傳。
○以金炳喬爲刑曹判書。
1月16日
○己巳,以徐念淳爲平安道觀察使,吳取善爲漢城府判尹。
1月17日
○庚午,命領府事鄭元容回巹,遣史官存問。
○備邊司啓言:「深夜失火,雖曰旡妄,諭書符信,所重何如,而至有此被燒之境,烏得免不善檢飭之罪乎?事係創有,不可無警,當該兵使李敏敎,施以罷職之典,發兵符改造頒下之節,請令喉院,卽速擧行。」允之。
1月19日
○壬申,召見,下直守令。
1月20日
○癸酉,詣景祐宮展拜,仍詣全溪大院君祠宇,展拜。
1月21日
○甲戌,召見,領府事鄭元容。
○以李熙絅爲禁衛大將。
1月22日
○乙亥,次對于熙政堂。左議政金道喜啓言:「殿最開坼後,兵批陞降,請頒諸朝紙,」允之。又啓言:「守令遞歸,債負道臣,啓聞後囚家僮督捧,新有定式矣。嚴立科條,另示懲創,畢刷前毋得擬望之意,分付。」批曰:「一番被囚,而更不見督,則歲月滯囚而已,何有於逋事?自今爲始,京則秋曹,』鄕則監司定限督捧之意,各別申飭,俾無如前遷就漫漶之嘆。」又啓言:「庶類文科,有地閥人請許施槐院。」從之。
○敎曰:「進饌時第一爵親上,第二爵中宮殿,第三爵命婦,宗親、儀賓、戚臣致詞各一度,幷令內閣提學,製進。」
○以李元夏爲右邊捕盜大將,柳相鼎爲三道水軍統制使。
1月23日
○丙子,以沈昌奎爲咸鏡南道兵馬節度使。
1月24日
○丁丑,召對,講《通鑑》。
1月25日
○戊寅,召對。
1月26日
○己卯,召對。
○以吳取善爲禮曹判書,李根友爲漢城府判尹。
1月27日
○庚辰,召對。
1月29日
○壬午,召對。
二月
2月1日
○癸未,命判中樞府事趙斗淳,復拜相職。
2月2日
○甲申,召對。
2月3日
○乙酉,召對。
2月4日
○丙戌,召對。
○命今番幸行服色,以軍服磨鍊。
○以金炳冀爲戶曹判書。
2月5日
○丁亥,藥院入診于熙政堂。
○敎曰:「左命婦班首,以延城郡夫人申氏,右命婦班首,以興陽府夫人閔氏爲之。
2月6日
○戊子,御春塘臺,行春到記,設朝食堂,講進士朱寅降,幼學孔有東,賦進士李九翼,生員沈履澤,竝直赴殿試。
○右議政趙斗淳,陳疏辭職,賜批不許。
○以金炳㴤爲弘文館副提學,洪在喆爲判義禁府事,沈熙淳爲成均館大司成。
2月7日
○己丑,召對。
2月8日
○庚寅,詣摛文院大酉齋,看審奉謨堂移建處所,御中日,閣親射。
2月10日
○壬辰,召對。
○右議政趙斗淳,再疏辭職,賜批不許。
○以申錫禧爲弘文館副提學。
2月11日
○癸巳,召對。
2月13日
○乙未,召對。
2月14日
○丙申,召對。
2月15日
○丁酉,召見咸鏡監司李寅皐,辭陛也。
2月18日
○庚子,次對于熙政堂。
○以李宜翼爲吏曹參判。
2月20日
○壬寅,召對。
○行館錄,黃仁夏、李建弼、金奎運、李翊相、徐鶴淳、洪承
猜你喜欢 卷二十三·志第四·五行·脱脱 卷三百八十七 列传一百七十四·赵尔巽 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三百六十二·佚名 大明孝宗敬皇帝实录卷之三十三·佚名 大明神宗显皇帝实录卷之一百五·佚名 卷之四百五十二·佚名 第三十七章 南北朝隋唐间塞外的形势·吕思勉 通志卷九十三·郑樵 孟尝君列传第十五·司马迁 于休烈传·刘昫 崔讳甫传·欧阳修 王景仁传·欧阳修 张孟兼传·张廷玉 师逵传·张廷玉 卷三十·佚名
热门推荐 巻十四·顾瑛 卷三十·胡文学 卷二十九·胡文学 卷二十七·胡文学 卷二十八·胡文学 卷二十六·胡文学 卷二十四·胡文学 卷二十五·胡文学 卷二十三·胡文学 卷二十一·胡文学 卷二十二·胡文学 卷十九·胡文学 卷十八·胡文学 巻十三·顾瑛 卷二十·胡文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