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福胜分第十一
【王日休曰】西土有河。名曰恒河。佛多以此河沙为言者。盖因众人之所见。而取以为譬喻也。然佛尚以此问须菩提宁为多不者。盖使须菩提先省悟此沙已不胜其多矣。然后为下文之说也。宁字。儒家训岂如此。乃译师用字。止如助字。然不须深考也。
须菩提言。甚多。世尊。但诸恒河尚多无数。何况其沙。
【李文会曰】如恒河中所有沙数者。一沙即为一河。是诸河中各有其沙。河尚无数。何况其沙也。
【川禅师云】前三三。后三三。颂曰。一二三四数河沙。沙等恒河数更多。算尽目前无一法。方能静处萨婆诃。
须菩提。我今实言告汝。若有善男子善女人。以七宝满尔所恒河沙数三千大千世界。以用布施。得福多不。须菩提言。甚多。世尊。佛告须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于此经中。乃至受持四句偈等。为他人说。而此福德。胜前福德。
【肇法师曰】良由施福是染。沉溺三有。(三有谓三界。三界不离于有。故谓之三有。)持经福净。超升彼岸。是故胜也。
【疏钞云】佛重显无为福。胜有为福也。圆觉经云。有大陀罗尼门。名为圆觉。流一切真如涅槃。如此之理。岂不是以经四句偈。何故。圆觉者。妙性也。因圆觉妙性。流出一切真如之法。涅槃之理。不生灭之道。从此而出。亦同第八分之妙义也。如是解者。受持无废。自利利他。普与有情。咸达其道。而此福者。即无为福也。其福胜前恒河沙珍宝布施之福。所以题号无为福胜之分。
【王日休曰】佛再呼须菩提言。善男子善女人于此经中。受其义理而持守之。乃至以四句偈等为他人说。则已不为恶业所缚。而可以悟明真性。而人亦得闻此至理。而有悟明真性之渐。久而善根皆熟。可以脱离轮回。永超生死。则万劫无有尽期。故其福德胜于彼恒河沙数世界七宝布施。无量无数也。佛尝言财施有尽。法施无穷。财施不出欲界。法施能出三界。此法施之福。胜于彼无量无数。不足怪也。
【陈雄曰】七宝虽多。不过人间有限之物布施。以此但受人间有限之福。较之经中一偈。悟之者生天。岂不相去万里耶。三昧经云。若复有人持以满城金银而以布施。不如是人所受持是经一四句偈。今有善男女非特受持即自见性。又且解说。教人见性。则彼此生天。成无上道。回视七宝之福为不足道。故有胜前云。华严云。譬如暗中宝。无灯不可见。佛法无人说。虽慧不能了。是则解说之功。又孰有大于此者。
【颜丙曰】将七宝满世界布施。得福多多。属在有漏。未免穷尽。不如于此经中受持自己四句。更能展转教人。皆得入佛知见。此福德历劫长存。故胜前著相福德。
【李文会曰】甚多世尊者。谓七宝满恒河沙数。三千大千世界以用布施。福德甚多。受持四句偈者。川禅师解注甚是详明。载在应化非真分中。为他人说。而此福德胜前福德者。若能说此大乘经义。化导众生。了悟住无所住心。得无所得法。当知受持此经。无为功德。胜前以七宝满恒河沙数。三千大千世界有为之福德也。
【智者禅师颂曰】恒河数甚多。沙数更难量。举沙齐七宝。能持布施浆。有相皆为幻。徒言智慧强。若论四句偈。此福未为长。
【川禅师曰】真□不换金。颂曰。入海算沙徒费力。区区未免走埃尘。争如运出家中宝。枯木生花别是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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