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三五札光绪八年十二月十九日一二二二一--一三
札新竹县钦加三品衔、台北府正堂、加一级、随带加八级、纪录四次陈为札饬事。本年十一月十七日,准台湾镇吴移开:「本年十一月二十一日,蒙臬道宪刘批北路协,会同李参将、中路同知、彰化县等,会禀查办匪徒林盛纠党结会一案,现在党与解散,地方安谧情形缘由;蒙批:『查该邑匪徒林盛纠众滋事,既经营、县会拿解散,所有胁从人等,姑准免其深究,俾省拖累。惟林盛越境潜匿,保无再出非为,亟应设法严拿,以绝根株。该营、县身任地方,责无旁贷,应即责成缉获究办,不得诿之邻封,希图了事。至该邑地方现已安谧,所有镇海左营、及中路同知,均先准予销。仰台湾府迅即分别移遵照。仍移知台北府,迅饬新竹县,一体严蜜(密)购拿逸犯林盛,务获,究办具报。并候台湾镇批示,此缴』等因。蒙此,除分移遵照外,合就转移。为此移诣贵府,希即查照宪批,迅饬新竹县,一体严蜜(密)购拿逸犯林盛,务获,究办具报,幸勿有缓,望切施行。须至移者」等由。准此,合行札饬。为此札,仰该县即便遵照,一体严蜜(密)购拿逸犯林盛,务获究报,毋违。此札。
光绪八年十二月十九日札
印 台北府印 私记 十二月廿三日奉
猜你喜欢 卷六·本纪第六·脱脱 曲笔第二十五·浦起龙 卷二十八·谷应泰 唐鉴卷十八·范祖禹 卷一百八十六·杨士奇 明神宗显皇帝实录卷之四百九十三·佚名 第一五二呈光绪十四年四月十六日一一三二三—九·佚名 二四八 署理两广总督德保为查缴违碍书籍致军机处咨呈·佚名 史记集解卷一百二十八·裴骃 卷三十七 桓荣丁鸿列传第二十七·范晔 钟嵘传·姚思廉 李黼传·宋濂 大明太祖高皇帝实录卷一百六十五·佚名 卷上·佚名 叙·冯梦龙
热门推荐 巻十四·顾瑛 卷三十·胡文学 卷二十九·胡文学 卷二十七·胡文学 卷二十八·胡文学 卷二十四·胡文学 卷二十六·胡文学 卷二十五·胡文学 卷二十三·胡文学 卷二十一·胡文学 卷二十二·胡文学 卷十九·胡文学 卷十八·胡文学 巻十三·顾瑛 卷二十·胡文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