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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

(辛卯)二年清順治八年

春正月

1月1日

○己卯,上行朔祭于永思殿。

○以李敬輿爲領中樞,趙翼爲判中樞。

○上下敎曰:「自予忝位以來,天災、地變、物怪、人妖,綱常倫紀之變,式月斯生,靡有虛日,慄慄危懼,若墜淵谷。乃者又有金宿經天,與太陽爭光,是乃仁愛之天,不忘昏愚之君,垂誡之諄諄若此,而寡昧否德,不識修省之道、爲國之策,朝廷不正而不能正之,民生困苦而不能救之,烏在其爲民父母,而正四方之責,亦安在哉?靜言思之,咎實在予,天怒民怨,固其宜也。益切戰兢,不敢怨尤,而豈可諉諸昏愚,自暴自棄也?承旨代予草敎,廣求直言,可以補予之闕失、救民之困苦,得以弭災之道,實封以聞。言雖有過,予不罪之。」

1月4日

○壬午,領中樞府事李敬輿將退,上疏辭摠裁官及提調諸任,仍申勸戒之意,其疏曰:

講學以明理,居敬以存心,親賢遠侫,改過從善,廣開言路,務昭儉德,先德後刑,貴義賤利,好惡絶偏係之私,喜怒循天理之公,敦敍九族而敎行於其中,禮遇群下而不錄其小過,以此數者,勉講力行,毋怠毋忽,念玆在玆,以至裏洞徹,悠久不息,對越上帝,懷保小民,則回天怒而服民心,樹邦本而濟多難,雖以今日之扤捏,豈無回泰之望?不然而溺心於功利之卑,役志於崎嶇之境,專以周防畏愼,億詐疑忌,思眩聰明,抉摘幽隱,以爲御下弭亂之道,則不但心勞日拙,事功無成,情僞萬端,疵病百出,君心旣移,邪徑繼開,憸人窺測,滿腹之疑,折軸之讒,終至於亂亡而後已。殷鑑不遠,光海之覆轍是已,丹朱之傲,寧不爲大舜之戒也?推誠納諫,好惡與民同,詳在唐相陸贄奏議中,想經睿覽。辭足義備,取以熟玩,則必有益於會心施政,何異於得斯人,而置左右也?

答曰:「省卿疏章,不覺嗚咽涕零。西樞之職,豈有他憂?卿勿辭焉。提調、摠裁等任,當令廟堂議處。疏中勸誡之語,無非至誠血忱,予豈忍負卿言哉?常以此疏,留心觀覽,如卿之在左右也。且予欲面別,卿須一番入來。臨紙更覺愴然,尤不知所諭。」仍下敎曰:「此疏書一通以入。」

1月5日

○癸未,太白晝見。

1月7日

○乙酉,太白晝見。

○以吳竣爲大司憲,姜與載、柳道三爲掌令,李垕爲正言,張次周爲修撰。

○以王大妃平復,命頒敎中外。敎文:

王若曰。慈候愆和,仍軫憂於惟疾,皇穹垂佑,終有喜於乃瘳。玆關宗社之洪休,肆與臣民而同慶。永念寡昧之在疚,未堪艱大之投身,日月如流,慕羹墻而靡及;時勢孔棘,懼堂搆之或墮。尙幸長樂承顔,展三朝之愉婉,所恃元良繼體,繫一國之謳歌,詎意疹疾之生,荐在旬日之內?寢門問候,何暇正履而行,冡嗣鍾情,自然竟夕無寐。幾切上下之煎念,旋見藥石之收功。祖宗降監,不待三壇之禱,神明扶護,寧容二竪之侵?起居平康,佇膺岡陵之壽,本支秀茂,庶徵星海之謠。慶實無前,禮豈循故?旣祗告於太廟,爰誕布於多方。於戲!吉凶在人,宜益勉於德善;憂樂同衆,冀共享於亨嘉,故玆敎示,想宜知悉。〈大提學趙錫胤所撰也。〉先是,王世子有疾,亦於此時平復,故敎文如此。

○內醫院提調韓輿一、副提調尹順之,竝加資,侍藥廳賞典也。

1月8日

○丙戌,太白晝見。

○上御晝講,講《書傳》《禹貢》。講訖,同知經筵趙錫胤進曰:「天災時變,日漸孔棘。災不虛生,不知將有何事,而致此災耶。殿下之前後求言,非止一再,而但欠誠實,歸於文具。求言之敎,今雖又下,必採用其言,然後方有求言之實耳。近日聖明喜怒刑賞之間,頗有過當之擧。人君言動、政事,合於義理,洽於人心,一念側修,終始無怠,則天心可回,災異可弭。至於開筵之時,亦須詢訪下情於銀臺、玉堂之官,使之各陳所見,虛心聽納,其言可用,便卽快施,則豈非求言之實乎?」上曰:「卿言誠然。予則唯當盡所當爲,而猶恐不合於天心矣。」錫胤曰:「人君辭氣之間,不可不愼,待臺官之道,尤不可不優容,而頃日任義伯避辭之批,視如奴隷,又以洪茂績爲全昧人事,此豈群下之所望乎?」上曰:「卿之此言,欲使予無過,予實樂聞也。」錫胤曰:「殿下待大臣之道,亦頗衰薄。頃日判府事趙翼陳疏乞歸,批敎之中,引喩失宜,此豈禮遇先朝大臣之道乎?宜卽懇召,使之還朝。」上曰:「然。領中樞府事李敬輿之才學智慮,是當今第一人,予方倚而共國,今忽去位,古人所謂如失左右手者,正爲今日道也。國事之不幸,何可言哉?」

1月9日

○丁亥,太白晝見。

○上御晝講,講《書傳》《禹貢》。

○判中樞府事趙翼上疏,更申致仕之請,答曰:「省卿疏辭,無非予誠禮淺薄之致,良用靦焉。卿宜追念先朝之恩遇,復勿控辭,幡然上來,以副至望。」

○掌令姜與載上疏曰:

臣伏覩,手敎求言,辭旨懇惻,欲聞匡救之策,此誠忠臣志士,盡言之秋也。臣竊瞷,聖明天資非不美也,學問非不篤也,民非不愛也,政非不勤也,諫諍之言,非不褒美也;山野之賢,非不眷遇也,而臨御以來,迄今數載,酬酢萬機,未合天心,發號施令,疵咎難掩,出入乎公私是非之間,而以義制事,蔑乎無聞,未足以大慰臣民之望。是何當殿下有爲之日,泄泄沓沓,一至於此耶?目今天災、時變、物怪、人妖,可駭可愕者,皆殿下之所己知,臣不必覶縷,請以反本之說,爲殿下陳之。夫人主聽言之道,非直爲褒嘉而已,在乎察其實而採其要也。故悅而不繹,從而不改,雖忠言鯁論,日陳於前,無補於爲治,世道日卑,人才日下。持祿苟容者,滔滔皆是,殿下之輕視臣隣,固所自取。第念,芻蕘必擇,古人有言,則中外封章,抑豈無一着之得着者乎?臣常以聞諸道路者質之,則皆以爲:「主上降旨求言,徒涉文具,雖加褒美,略無採納之實。」至以善善不能用,惡惡不能去,取譬而爲言。此雖出於街巷之妄談,而殿下之所自省者,其不在此乎?殿下勤御經筵,日接臣僚,講劘之功,非不切矣,而側聞,開卷討論,只憑註解,其於存心出治,精一執中之旨,下無啓發之益,上無體認之驗,是猶求禮樂於玉帛、鍾鼓之末也。揆諸治效,豈不遠哉?臣又聞,嘉謀嘉猷,入告出順,則千里之外應之,不善則千里之外違之。殿下近以筵中漏言之罪,拿囚史官,至有刑訊之命,殿下此擧,果出於用法之公乎?一時暴怒,未免事過而有悔,曷若先悔於事過之前乎?論劾王子之啓,語涉過激,而殿下曾於臺臣引避之批,反躬自責,辭意鄭重,爲臺臣者,亦豈自安於心,而更據他事,追降嚴旨,必示摧折之意,決非大聖人,物來順應底道理。以此觀之,則殿下之任私偏執,無往而不害於事也。殿下嗣服之初,禮遇嚴穴,屢降溫綸。孟子曰:「好善,優於天下。」夫以好善之心,求諸一國,則豈無賢於隗者,自千里而至哉?不承權輿,誠意漸薄,至於今日,寂寥太甚。況乎奔走名場,任殿下驅策者,豈足以格王正事乎?且尊敬大臣,九經之一,古之帝王,雖許退老,而待以優禮,非以外貌爲也。頃日領府事趙翼乞歸疏批,以朝吳暮楚,時復記念等語,外示諭留,內含譏貶,殿下平日所謂至誠待下者,其意安在?待凡人尙不可如此,況待大臣乎?此臣慨然者也。

答曰:「旨哉言乎!深中予病,且中時病。予當體念不忘矣。爾宜勿辭,察職。」

1月10日

○戊子,上引見領中樞府事李敬輿。〈敬輿將出江外,來辭闕下,故命引見。〉上曰:「憂喜由人,與奪在彼。卿今去朝,國事誰濟?」仍歎息嗚咽,敬輿亦涕泣對曰:「臣早失父母,所恃者惟聖明,而今將遠辭,不知所達。」又曰:「洪茂績之所論,誠一失着,而豈有一毫他意?任義伯之避辭,雖極荒雜,殿下之摧折太甚矣。」且陳李溟翼之不可刑訊,上曰:「卿當辭退之時,所陳如此,予豈不動念乎?卿疏中所謂先德後刑之語,予已體念矣。」仍謂承旨曰:「李溟翼令該府,除刑推議處。」

○上御晝講,講《書傳》《禹貢》。

1月11日

○己丑,太白晝見。

○以金堉爲領議政,李時白爲左議政,韓興一爲右議政,林墰爲吏曹判書,李基祚爲右賓客,趙錫胤爲右副賓客。

○上召見諸司輪對官。

○水原府使尹昌耉辭朝,面諭以遣之。

○上夜對玉堂講官,講《心經》。講訖,侍讀官金佐明進曰:「近來朝論之潰裂已極,此亦一變也。金自點之爲人,本無一毫可觀,而只以勳舊之臣,秉政屢年,雖非貪權樂勢者,亦必有附託之類,而有識之人,則當其秉政之時,亦莫不鄙之。今則旣被竄黜,誰肯爲自點復有顧戀之心哉?近因災異疊出,時事扤捏,自以爲憂國者,無不致疑於此人,而其心未必皆出於公也。所謂原黨、洛黨之說,固不當仰達天聽,而出於章疏間者,亦已多矣,敢此仰陳。今人皆以邊士紀爲自點之腹心,謂士紀將叛,而疑之於形迹之間,是疑自點也。當初山林之人,黜自點,罪黨人之論,世謂之激揚,臣亦多之,而一隊之人,必欲網打後已,以此觀之,則激揚之論,未必盡公也。且豈有以臺啓,告變之時乎?頃者臺啓批辭中,借名之敎,雖似未安,而亦皆自取也。其後處置之批,聖敎極明白,外人無不欽仰矣。」檢討官李天基亦陳黨論之可憂,上曰:「爾等眞是經幄近臣也。近日無一人念及於黨論之害,予孤立於上,今爾等言之,思過半矣。此無非予不能表準而導率之致,可勝歎哉!朝著之四分五裂,愈往愈甚,不及於數年前遠矣。大臣、庶僚,若皆同寅協恭,各盡心力,則有何憂乎?」佐明曰:「當初攻洛黨者,雖似正論,而指爲洛黨之人,今漸收用,故一邊之人皆以爲,彼用則我不容,各持戈戟,必欲網打矣。」上曰:「人皆自以爲憂國,而其憂各異,似非眞憂國者也。若令人人,皆不爲黨論,則豈不幸哉?」天基曰:「必須朝廷協和,然後外侮可禦,而今則室中生干戈,何論外事也?」佐明曰:「李一相陳疏,伸辨洪茂績。茂績自前有直言敢諫之風,言人之所難言,實多可取處,而今番之事則誠極不美矣。昨日引見一相,聖敎多與處置之批不同,殿下若不明辨曲直,而淹延以過,或有讒賊之口間之,則臣竊恐不干涉之人,亦有橫罹之禍也。」佐明之縷縷所達,無非爲申冕地也。〈佐明之妻,卽冕之妹也。〉

1月13日

○辛卯,太白晝見。

1月14日

○壬辰,領議政金堉在楊州,不赴朝,上遣史官特諭之。堉上疏乞免,答曰:「今曰國勢,危若綴旒,存亡之機,間不容髮,不有良弼,其何以濟?卿以先朝耆舊,德望俱優,恝視邦國之將亡,袖手山林,若將浼焉,此豈分義之所安者乎?須速上來,以副至望。」

○右議政韓興一上疏乞免,優批不許。

1月15日

○癸巳,以吏曹參判李厚源爲遠接使。時有淸使出來之報,將差出遠接使,而正卿以上,無可合人。該曹以此啓稟,特命以厚源陞秩差遣。

1月16日

○甲午,以具仁墍爲全南兵使,前正嚴鼎耉陞通政階,淑安公主吉禮都廳賞典也。

1月17日

○乙未,全南監司沈澤辭朝,面諭以遣之。

○領議政金堉再上疏乞免,特遣承旨諭之。

○領中樞府事李敬輿在江外,上箚辭摠裁官等任,答曰:「省卿箚辭,知卿出往江上,予心益切感慨。摠裁之任,本欲勿遞,俾卿完了史事,今卿之情懇至此,形勢所拘,予亦末由。當爲卿勉副,而武庫提調,本是閑局,須勿固辭。春日尙寒,江天風雪,恐不宜於老人,加意攝養,以副至懷。」

1月19日

○丁酉,以崔惠吉爲吏曹參判,李基祚爲禮曹判書,尹履之爲刑曹判書,韓興一爲謝恩使,申濡爲副使,趙珩爲書狀官。〈副使則後以吳竣代之。〉時,吏曹判書林墰,以遠接使未還,參議趙壽益在外,參判久缺,左議政李時白、右議政韓興一以爲:「銓官皆有故,政事多滯,宜速變通。」請對面陳,命特破常格,使都承旨與銓曹郞官,往問大臣,擬望以啓。時白等又請以金堉爲摠裁官,許之。

○上御晝講,講《書傳》《禹貢》。

1月20日

○戊戌,上御晝講,講《書傳》《禹貢》。

○慶尙右兵使黃瀗辭朝,面論以遣之。仍下敎于入侍承旨曰:「昨聞西來內官之言,西民飢饉之狀,極其矜慘,予甚惻然。承旨以此意,特諭于兩西監、兵使,使之體朝廷軫念之意,盡心救恤。」

○上下敎曰:「淸使入京,只隔數日,而領相尙不出仕,予之如渴之望,庸有極哉?更遣承旨諭之。」

1月21日

○己亥,進香使柳廷亮、副使朴遾、書狀官李晩榮等赴北京,上召見之。

○領議政金堉三上疏乞免,上優批不許,遣史官諭之,堉對曰:「今者聖諭以淸使入京之日,不可無首相爲敎。弘濟院之行,〈舊例,淸使到弘濟院,領議政出迎,故云。〉不敢不及,而過此行後,卽當退歸矣。」

1月22日

○庚子,以申埈爲江華府留守。

1月23日

○辛丑,太白晝見。

○領議政金堉自楊州匹馬疾馳而來,仍往弘濟院,迎淸使。

1月24日

○壬寅,上幸西郊,迎淸使,接見于仁政殿。

○王大妃有疾,受燔鍼。

1月25日

○癸卯,太白晝見。

○赦。〈攝政王死後淸主始親政,遣使頒赦。〉敎文曰:

离日增光,載聞萬機之親摠;鮮澤覃遠,獲覩十行之寵頒。肆揚誕告之章,庸示同慶之意。永念我國之綏定,實賴大邦之庇庥。追先帝之繼存,敢忘厚德?仰沖年之纉述,益頌洪休。惟其有夾輔之懿親,是以歷累載而端拱。恩義兼至,軫宸情於崇終;聰明足臨,攬庶政而更始。爰勤咨訪於中外,復推渙汗於邇遐。言出如綸,誥諭諄切,珍分在笥,錫賚便蕃。不念前愆,恢曠度而竝育,仍責後效,期永世以共貞。旣荷一人之殊私,宜加八方以霈宥。自本月二十五日昧爽以前,雜犯死罪以下,咸宥除之,在官者各加一資,資窮者代加。於戲!滌瑕蕩垢,咸被天地之生成,雖久維新,庶見寰區之平泰。故玆敎示,想宜知悉。〈大提學趙錫胤所撰也。〉

○上幸南別宮,見淸使。

○昭顯世子第三兒,在咸陽得疾,特遣內醫往救之。

1月26日

○甲辰,太白晝見。

○上下敎曰:「王大妃証候,漸至危劇,鍼醫李馨益,特令放釋,給馬以來。事急路遠,心如焚灼。劃卽擧行,毋滯暫刻。」憲府以馨益罪名深重,決難容貸,術業妖怪,不可更試於今日,請還收放還之命,不從。

1月27日

○乙巳,太白晝見。

○上下敎曰:「昨見陳奏使狀本,以齎去表文中,乾淸坤夷之句,至有詰問之擧,誠極寒心。今者進香使文書中,亦或有此等文字乎?該房承旨詳察以啓。」時,陳奏使麟坪大君㴭等馳啓曰:「漢人之仕於淸國者,萬端窺伺,必欲生釁於我國,使臣齎去表文中,有乾淸坤夷之語,漢人飜以淸語告于淸主曰:『此謂天則淸而地則胡也。以我爲淸夷,顯有譏斥之意。』淸主令詰問於書狀官鄭知和曰:『何不云乾淸坤寧,而必曰淸夷,乃敢譏我耶?』知和初答以偶然用之,旋又生㤼,乃以誤書二字爲對。淸譯鄭命守私語使臣曰:『今則事機異前,此等文字,切宜詳察。』」

1月28日

○丙午,太白晝見。

○上下敎曰:「今聞,麟坪大君赴燕之日,內官羅嶪偃然乘駕轎,殊極驚駭。漸不可長,拿推。」

1月29日

○丁未,上引見大臣及備局諸臣。上謂領議政金堉等曰:「客使尙留館中,而繼至者,又有先聲。當此國計板蕩之時,將何以支過?曉見義州府尹啓本,心不能定。今日是國忌,而特爲引對矣。」堉等各陳救活西民之策。堉又言公州兵營,宜還移於本州,以除民弊,吏曹判書林墰力陳其不可。〈當初移營山城之議,墰爲方伯時,主之故也。〉上又問安州判官革罷便否,墰又言不革便,上然之。

二月

2月1日

○戊申,內侍林友聞願納馬一匹,以補西路殘驛,備邊司請加資,以勸他人,從之。自此納馬陞資者寢多,識者寒心。

2月2日

○己酉,爲都目政。〈判書林墰以遠接使未還,參議趙壽益在鄕,以此退行於是日。〉以金堉爲摠裁官,沈詻爲左參贊,李基祚爲知經筵,特除前水原府使邊士紀爲會寧府使。

2月3日

○庚戌,太白晝見。

○以李曼爲黃海監司,申濡爲同知經筵。

2月5日

○壬子,太白晝見。

○平安道癘疫大熾,命遣官,設祭於本道中央之處,又命醫司,分送藥物以救之。

2月6日

○癸丑,太白晝見。

○淸使還,上幸西郊以送之。

○領議政金堉上箚曰:

頃因淸使之來,首相去位,聖明獨憂,乃以老病旣退之臣,苟充副急。日勢臨急,聖敎懇切,臣於此時,何敢偃然堅臥,不赴國家之危難哉?自念,臣無所猷爲,不過如一路出待之官,行過之後,卽還舊棲之意,已達於天聽矣。勑行續到,後來者尤可憂,不敢決然徑去。留在一日,則當盡一日之責,故欲除民生一分之害,以公山之事,相議於上前。創始之人,多費辭說,臣不欲以小事爭詰,大失體面,不爲痛辨而退,臣之訥鈍無用,於此可見。夫公山乃乘障入保之地,非方伯住箚堅守之城,弊端甚多,州人苦之。今還舊營,只一投足之勞耳,館不改造,民不更煩,而營、府相分,實無難便者,不必更問於本道也。至於殘邑戰舡,非自前設立之地,所當卽罷,以除其弊,而聖筭持難。臣之此來,做不得一事,只以莫重摠裁之任,付之於臣,此則決非老臣所敢當也。伏乞聖明,先遞此任,付諸原任之臣。

答曰:「卿之來也,倚若柱石,方切仰成。玆以一二小事,引以爲咎,此豈予之所望於卿者乎?況先王《實錄》,事體極重,摠裁之任,非卿莫可,卿亦安敢控辭乎?此乃臣子所當盡誠處也,宜速察任,俾完大事。」

2月7日

○甲寅,太白晝見。

2月8日

○乙卯,太白晝見。

○上召對玉堂講官,講《書傳》《禹貢》。

2月9日

○丙辰,日有重暈,白虹貫暈。

○上召對玉堂講官,講書傳禹貢。

○諫院啓曰:「江華留守申埈,性本貪縱,專事肥己,到處剝割,罔有紀極。曾授此府,益肆饕餮,纔經數月,一島嗷嗷,物議喧騰,終至見敗,怨罵之聲,至今未已。莫重保障之地,不可付此已試之手,請罷職。」累啓而遞。

2月10日

○丁巳,太白晝見。

○上召對玉堂講官,講《書傳》《禹貢》。筵臣各陳兩西飢饉之狀,上命以管餉米九萬二千九百石,賑貸之。

○楊州牧使李敏樹、豐基郡守金玉鉉、巨濟縣令柳檉、唐津縣監李昌源、洪原縣監崔振溟、知禮縣監尹世獻辭朝,竝面諭以遣之。仍下敎曰:「近來守令引見時,皆以盡必七事爲對,而及其赴任,犯法者多。此後親承面飭,而終不惕念者,政院隨聞以啓。」

2月11日

○戊午,上幸西郊,迎淸使,接見于仁政殿。

○赦,〈淸國追封攝政王爲帝,上號於其母,遣使頒赦。〉頒敎。敎文:

王若曰。孝貴尊崇,載聞縟儀之荐擧;仁推渙汗,獲荷綸音之遠宣。庸告多方,誕布明命。言念藩服之事大,實有休慶之與同。躬攬萬機,已仰更始之化;躋祔七廟,更見奉先之誠。追隆皇父之鴻功,恩義兼至;恭進聖母之顯號,情文允諧。苾芬之享甫終,雷雨之澤旋霈,勞使節於原隰,降宸章之昭回。錫賚便蕃,分寶藏於在笥,湔洗浩蕩,普庶物以爲春。玆蒙曠世之寵私,宜加四域以赦宥。自本月十二日昧爽以前,除謀反、大逆、謀叛、子孫謀殺歐罵祖父母、父母、妻妾謀殺夫、奴婢謀殺主、謀故殺人、魘魅蠱毒、關係國家綱常、贓汚、强竊盜外雜犯死罪以下徒流、付處、安置、充軍,已至配所、未至配所,已發覺、未發覺,已決正、未決正,咸宥除之。若以宥旨前事,相告言者,以其罪罪之。在官者各加一資,資窮者代加。於戲!天地有生成之德,盍益勉於自新?寰區屬亨泰之期,冀咸休於永世。故玆敎示,想宜知悉。〈大提學趙錫胤所撰也。〉

2月13日

○庚申,太白晝見。

○上幸南別宮,見淸使。

2月16日

○癸亥,上行寒食祭于永思殿。

2月18日

○乙丑,淸使還,上幸西郊以送之。

○前領議政李景奭自白馬山城還,上疏曰:

無狀愚臣,自陷坎窞,重罹大何,聖恩如天,曲爲之地,脫之刀机之上,納之涵育之中,此實千載一遇也。至如前後賜問之荐仍、寵錫之便蕃,又出於尋常萬萬,圖報無階,殞結而已。今幸得離鬼關,生還日下,終南雖近,北闕猶阻。丹衷耿耿,有懷莫吐,瞻望雲宵,但有涕淚。

答曰:「曩者邦運艱危,事將不測,日夜焦慮,默禱于天,幸賴先王垂祐之靈,得有今日。寡昧之喜幸,固已難量,而其爲國家之福,可勝言哉?卿宜攝養,以慰予懷。」

○遠接使李時昉、平安監司鄭維城馳啓曰:「臣等問鄭命守曰:『淸使四人,所幹何事?』答以尊封淸主生母爲太后,且蠲本國歲弊,爲此頒詔。又密言:『攝政王生時,陰懷簒奪之志,預備黃袍,叛形已具,又有告之者。淸主大怒,削號黜廟,籍其家産於官,分其諸姬於諸王,義順公主亦歸於白陽王之子。』云。」

2月19日

○丙寅,太白晝見。

2月20日

○丁卯,上御晝講,講《書傳》《禹貢》。

○黃海監司李曼上疏曰:

向者査問時事,臣不敢費辭自列,而戴盆之冤,有所未暴,則亦安得悶默乎?當初奏聞中八事,其二則以爲邊臣所報,其六則直爲政府狀啓。問答之際,所重在於奏文。臣於未就査問之前,商確完定於其時相臣,又遍告備局諸臣,皆無異意然後,西廳所對,一依奏本措語。所謂邊臣所報二事,臣先自當,政府狀啓六事中漂漢一事,臣又隨彼所問,備陳以實之。仍及奏聞出於慮患之意,則言訖促令出去,俾不得留。或者以臣之不盛陳倭情,以釋彼疑爲咎,此則勢有所不暇及者矣。或者又以臣之不請與大臣分罪爲非,則是亦有所以然者。蓋麾出之際,彼若曰邊臣無罪云爾,則庶可容喙,而不言有罪無罪,只令出去,則其輕也、其重也、其得釋也,俱難測知。其身之不恤,而遽請分罪乎?罷黜之後,雖聞其獨免,而又可及乎?或謂臣知貪生惜死,不能見危授命,則臣亦有辭焉。夫生而害義,則生固可捨也;死而順理,則死不可避也。今臣所對,上不違背於奏本,下不推諉於廟堂,謂臣無罪者在彼,不在我,如是而生,豈可謂害義而逆理?苟不害義而逆理,古之人亦不死,臣何爲必死哉?終始曲折,如斯而已,俯仰循省,迷不知悔。自初至終,無毫髮自犯之失,而紛紜之說,不量事勢,因緣倡和,謂臣眞有所犯,而實不言倭情,臣獨且奈何哉?論臣者,初以分罪爲名,而罪臣者,終以負國爲案。矜臣者,雖欲恕其實情,而疾臣者,反欲詆其形似,竊想今日之朝廷,恕臣者少,而詆臣者多,則分罪之論,特其緖餘,而負國之誚,終難止息,吁亦不幸之甚哉!臣雖無狀,不至於全沒廉恥。雖欲自蔑其身,其如汚辱名器何哉?方伯之臣,風憲是司,尸之以人所賤惡,其何以彈壓列邑,導率百姓乎?伏願天地父母,特賜恩遞,俾臣生順死安。

答曰:「省卿疏章,抱冤之情戚矣,寧不動心哉?其時之事,予非不知,而只緣不獲已也。許多辭說,復何云云?目今西路蕩殘,得人實難,故欲用卿才耳。煩卿暫勞,救我飢死之民。」曼又陳疏固辭,許之。

2月21日

○戊辰,上引見前領議政李景奭、前禮曹判書趙絅,景奭等進曰:「曲蒙聖上前後開諭懃懇,使彼感動,且於大君之行,得蒙朝家極力周旋,今爲再生之人,更近咫尺之光,生成之澤,沒齒難報,只自感泣而已。」上謂景奭曰:「卿欲盡心於國事,而竟至於此。天誘其衷,乃見今日,予之喜幸,曷有其極?」仍命中官,各賜黃柑一器,又謂景奭曰:「卿須不我遐棄。予欲咨訪大事耳。」景奭拜謝而退。

○上御晝講,講《書傳》《禹貢》。講訖,知經筵李基祚曰:「臣纔自北京回,敢陳聞見。淸主年今十四,而坐殿上指揮諸將,傍若無人。且淸將之中,只巴訖乃時有顧護我國之色,明朝之人仕淸國者,如洪承疇、馮烇、劉守渙諸人,皆懷害我國之意。承疇則專以大陵河之敗,歸罪於我;烇則累上書,請令朝鮮,一體剃頭。在我之計,不可不出捐金帛,交結此輩矣。」上曰:「漢有四萬金,而惟一陳平能用之。雖有金帛,孰能用之?」

2月22日

○己巳,上御晝講,講《書傳》《禹貢》。

○戶曹請以江都米一千石,分賑松都飢民,從之。

2月23日

○庚午,罷統營添防軍。自壬辰倭變,朝廷以統營當水路要衝,而所屬水卒寡弱,使湖南沿海列邑,抄送水卒,增置海戍,趁風和,入防於本營以待變,及風高,始許罷遣,歲以爲常,號稱添防軍。湖南之民,齎糧遠戍,輒被本營侵虐,不堪其苦,議者多言其可罷,而朝廷以防戍難之。至是,領議政金堉以爲不可不亟罷,以紓湖民之怨,命議于大臣。領中樞府事李敬輿極言其弊,請從堉言。上引見大臣及備局諸臣以問之,堉曰:「曾觀統營地勢,非如對馬島相對之處。倭舡之來,必不由統營前洋,而添防之弊,到今而極矣。」諸臣皆言罷之便,遂命罷之。堉又言:「平安監司鄭維城請罷安州判官,而兵使不當降行下官之任,判官不可罷。」上曰:「旣有兵使,則虞候之任似不緊,姑革虞候可矣。」統營添防之制,出於祖宗朝重海戍之意,而今因湖民呼怨,遽罷之,或以邊備踈逷憂之。

2月25日

○壬申,上御晝講,講《書傳》《禹貢》。

○備邊司啓曰:

國家禁令,順於民心,然後可行。若以一切之法,勒而驅策,則歸於騷屑,而終不能行。我國本無遊貨,只用米、布,此乃民之所以衣身而餬口者也,一日不可無。而近來麤短綿布,本無可用之處,物價騰踊,商賈失業,故國家定爲禁制,自今年正月,勿令復用,而民間所儲,惟此而已。販賣市上,資於朝夕,畫一禁斷,則是絶民命也;任其所爲,則是法不行也。臣愚以爲,當此凶歉之歲,賑救之政,不可緩也,已出之令,不可止也。若令該曹及常平廳,共出米三千石,增價而貿布,則可得五萬餘匹。京中麤木,餘者無幾。除出本布,給價改織,待秋貿穀,還充已散之米,永絶麤短之布,一擧而賑飢,行令祛弊,三者備矣。若此而猶有犯禁者,縄以重律,斷不饒貸。請以此曉諭中外。

從之。

2月26日

○癸酉,太白晝見。

○上御晝講,講《書傳》《甘誓》。

2月27日

○甲戌,以趙錫胤爲大司諫,李時楳爲江華府留守,特除副護軍閔應亨爲禮曹參判。

○上御晝講,講《書傳》《胤征》。

○沔川郡守徐亨履辭朝,面諭以遣之。

○諫院啓曰:「畿內站上供億之難,已到十分地頭。六驛殘敗,從前尤甚,而今則將至潰散。請以各邑分養牛馬,分給各驛、各站,以施一分之惠。」從之。

2月28日

○乙亥,以前掌令任義伯爲安州判官,金佐明爲銓郞,以前事出之。

2月30日

○丁丑,太白晝見。

○設仁祖大王祔廟都監。以領議政金堉爲都提調,永安尉洪柱元、戶曹判書元斗杓、左參贊沈詻、禮曹參判李基祚、行大司憲吳竣爲提調。

三月

3月1日

○戊寅,上行朔祭于永思殿。

3月2日

○己卯,進香使柳廷亮等行到牛家庄,馳啓曰:「攝政王之以謀逆黜廟,一如鄭命守所言,而攝政王葬處,掘去其金銀諸具,改以陶器云。」上於是,召見承旨而謂之曰:「彼國之於攝政王,旣斷以謀逆,爲其喪進香之行,何可仍往?」承旨等急令備局,馳通于使臣,使之停行。

3月4日

○辛巳,上幸西郊,具龍袍、玉帶,迎淸使,接見于仁政殿。時,淸使到弘濟院,鄭譯言於遠接使曰:「今者使行,謄寫禮部《王公冕服儀註》,以皇命亦持華服以來國王宜服袞冕。不然則俺當以所齎章服,棄置而去。」上命議于大臣及禮官,累遣近臣,以諭其不可從之意,淸使大怒,欲直入京城。上不得已出郊,遽變吉服,淚濕龍袍,左右莫不嗚咽。

○赦。〈以淸國上號頒勑故也。〉其勑曰:

帝王統御寰區,撫綏億兆,莫不正名彰德,致隆於所生,乃仁孝之至情,尊養之彝憲也。欽惟我聖母,翼贊皇考,勤修內則,克諧宮壼,以御家邦,誕育眇躬,劬勞啓迪。纉承鴻緖,混一多方,揆厥本原,實惟慈庇。王公臣庶,謂宜崇上尊號,兼晉徽稱,以孚中外之心,協古今之禮。察玆公議,允愜朕衷。謹告天地、宗廟、社稷,於順治八年二月初十日,〈卽本國正月初十日也。〉率諸王、貝勒、文武群臣,恭奉冊寶,上尊號曰昭聖慈壽皇太后。隆儀備擧,塏澤覃敷,所有恩恤事宜,條列於後。〈朝鮮歲額進貢,各綿紬五百匹、綿布五千匹,以後永免綿紬一百匹、綿布六百匹云。〉於戲!立愛惟親,孝思不匱。惟我聖母,丕隆名壽,於萬斯年,王公臣庶,偕玆大慶,其各祗乃身,裕乃心,勤乃事,敬迓天休,以共臻於郅理。布告天下,咸使聞知。

3月5日

○壬午,以鄭良弼爲黃海監司。

○上幸南別宮,見淸使。

○淸國減歲幣綿布六百匹、白綿紬一百匹。戶曹請於減數之中,綿布六百匹則勿徵於民,綿紬一百匹之價,緜布四百匹則姑且仍存,以補經費,上命竝除之。

3月8日

○乙酉,太白晝見。

3月9日

○丙戌,命賜正使麟坪大君㴭奴婢及鞍馬,副使李基祚加資,書狀官舍人鄭知和加資。㴭等之行,請減歲幣,淸國許之,故賞之。

○諫院啓曰:「近來世道日非,人心不淑,背主之奴,投入權勢之家者,滔滔皆是。故南陽君洪振道,稱以先朝賜牌,奪占朴濬之奴婢。及濬起訟,該曹當考據文籍,依法處決,而因振道陳疏,嚴旨累降,更令刑曹處斷,刑曹徒思承順聖意,不顧訟理曲直,諉以先朝之敎,決給於振道。至於佐貳之官,知其枉法,不肯聯署,而獨自署名,略無顧忌,其不有公議,循私蔑法之狀,殊極可駭。請刑曹判書尹履之先罷後推。」不從。

3月10日

○丁亥,太白晝見。

○憲府請出海西米一萬四百餘石、皮穀八萬二千五百餘石,分給各站、各邑,而或白給或散糶,以救飢民目前之急,答曰:「令廟堂酌處。」備局請於義州、安州、平壤等處,各出餉穀千餘石,爲貿錢行貨之地,從之。又請以五斗收米,一半代錢,不許。

3月11日

○戊子,諫院啓曰:「今年飢饉尤甚,民多死亡,誠可哀也。請於京中及畿甸、兩西,各設賑濟廳,京中則自有該官,而外方則令本道都事,主掌巡檢,或掛榜街路,或通諭閭里,使流離道路之人,及時往赴,俾免坐而待死之患。」上從之。後因備局覆啓,設賑濟廳。

○憲府啓曰:「陳奏得請者,不過幾微已著之事。受賞太重,請還收使臣以下施賞之命。」上不從。

○黃海監司鄭良弼辭朝,面諭以遣之。

3月12日

○己丑,上下敎曰:「前黃海監司南翧,不體朝廷至意,諉以已遞,莫念盡職,流離顚連之赤子,恬然置於度外,殊甚驚駭。先罷後推,以警他人。」

○左議政李時白、右議政韓興一啓曰:「政府弘文錄圈點時,堂下文官,吏曹例爲盡數書呈,而今日之坐,丙戌庭試,戊子式年榜,落漏不書,不察甚矣。當該官吏請推考。」從之。〈是日圈點,而竟不用。〉

3月13日

○庚寅,憲府申請還收使臣以下賞典,答曰:「大君之職,本無預於朝政,而奈緣國事之罔極,奪情脫衰,觸冒盛暑隆冬,再赴燕山,備嘗艱辛,始乃得請。況於其間,重致生梗,事將不測,竭力周旋,得以無事,而今謂之無功可乎?且諉之職分內事,則鞍馬、資級,亦何必加焉?爾等之論,可謂徒知其一,未知其二也。」

○備邊司啓曰:「西路行錢,旣已知會,而但錢文數少,難以遍用。與戶曹判書元斗杓相議,則以爲鑄錢不如買錢之易。今聞,漢人聞我國用錢,多載出來,置於遼東,與譯官相約其價云,蓋其錢八十稱,而一稱七十貫,爲一萬七千文,則八十稱,將至百三十餘萬文,價銀一千六百兩云。今於謝恩使之行,送其價,而以方物回馬載來,則事甚便當。令戶曹付送其價,而如或不足,則令常平廳,助其三分之一,使之貿來爲當。」答曰:「如此則事甚便好,而但該曹物力方竭,千餘金似難猝辦,先問于該曹處之。」戶曹回啓曰:「本曹所儲,今方蕩竭,又此錢價千餘兩,誠難猝辦,而終不得已,則自本曹先送八百兩何如?」答曰:「安、定等處,方出穀貿錢,漸次行用,知其可行,然後貿來未晩矣。」

3月14日

○辛卯,上下敎于政院曰:「趙翼所撰海昌君尹昉諡狀中,以逆姜,偃然稱嬪宮,亦不連書,此何意耶?承旨察啓。」承旨李一相等啓曰:「伏承下問,詳閱本狀,逆姜之稱以嬪宮,且不連書,雖出於措語寫字不察之致,而殊極驚駭。請還給諡狀,使之改撰。」答曰:「依啓。不以君父之讐爲心,私尊惡逆,求諸往牒,所未聞也。豈意人心、國綱,遽至此哉?心骨悚然,不忍正視也。當該捧入堂上、郞廳,亦極痛駭,竝拿推,以正國法。」〈太常與玉堂議謚,送于吏、禮曹,轉送於都堂,入啓,例也。所謂該曹,卽禮曹也。其時參議李時楷,方出爲全州府尹,上命拿來,佐郞蔡之沇方爲延曙察訪,卽就囚,竟至徒配。〉

○領議政金堉、左議政李時白、右議政韓興一上箚曰:

頃日政府合坐時,禮曹呈君尹昉、西川君鄭崑壽諡狀,臣等以爲,啓達文字,必已詳愼考准而來,且日晩開坐,庶事倥偬,未暇繙閱,署紙尾惟謹而已。豈料其中,有如許錯誤至此極也?伏見下政院之敎,瞿然驚悚,惶恐待罪。

答曰:「卿等宜安心,勿待罪。」

○海嵩尉尹新之上疏曰:

臣伏聞,以先臣諡狀中,文字間差誤,聖旨嚴峻,至有捧入該官拿推之命,臣聞來,惶悚戰慄,罔知攸措,敢冒萬死,略陳梗槪。臣於庚辰年,遭先臣之喪,草土之中,粗記先臣平日行跡,求撰諡狀於大提學李植,撰出文字,已寫正本,連値朝家多事,未及請謚,李植已歿。請謚之規,撰述人姓名,不得以已死者書之,更求諡狀於判中樞府事臣趙翼,則以爲:「李植文章過人,此文不必改撰。仍用其文,改書姓名無妨。」云而只點改一二處以送,依此改書,送于太常矣。豈料其間文字,乃有如許謬誤,致勤聖敎,一至於此也?大槪此文撰出,乃在於姜逆獄事未出之前,上年改書時,若能致察,則必無因循錯誤之失,而只依當初原本而書之,自致泛然着過,其不爲連書者,則亦由寫字之人,只憑前本而誤謄。此實千萬無心中不得覺悟之致,其病昏顚錯之罪,固合萬殞。姜賊兇逆之狀,神人之所共憤,天地之所不容,爲臣子者,雖至愚無狀,寧有私尊惡逆,自陷不測之誅者哉?伏願下臣司敗,先正臣罪。

上下其疏于禁府曰:「老病之人,雖不可下理,此上疏,令攸司議啓。」禁府啓曰:「逆姜罪案旣定,名號已削,而仍稱嬪宮,又不連書,誠極驚駭。捧入之官,旣被拿命,則雖云舊文,一家子弟主此事者,似難獨免矣。」上令照法處之。禁府又啓曰:「科罪之規,照律之外,更無議法之規,不得已比律照入矣。」答曰:「人心、國綱,日益陵夷,旣到十分地頭。其視倫紀、綱常,窮兇極惡之變,恬不爲怪,致有此駭異之事,此非尹家之罪,實是擧世視爲尋常之罪也。人心旣如此,故或有貶議其君,亦不以爲疑,自信其言,若爲事業者然,此習終若不治,而潛滋暗長,則不爲禽獸者幾希矣。前後之敎,實非偶然,而本府不體此意,乃敢朦朧比律,循例塞責,尤極可駭。當該堂上、郞廳推考,此公事,使之改入。」禁府以決杖九十、徒二年半,年七十收贖,告身盡行追奪,擬律以啓,下敎曰:「海嵩尉尹新之,王室至親,豈有他意?似是不察之致,而三尺至嚴,不敢循情廢法,亦豈無親親寬貸之道乎?只罷其職。」

○政院啓曰:「淸使在館,而延曙察訪,未卽差出,請吏曹郞廳推考。」答曰:「昨見,吏曹郞官三人,一時稱病,已極可駭,而趁時應行之事,至令假官代行,以致遲緩,尤極痛駭。其一時呈病,必有所以,殊涉駭異,竝推考。」正郞洪處亮、佐郞金徽、金佐明,皆被勘,緘辭旣入,命拿囚,遂罷處亮、徽而贖佐明。

3月15日

○壬辰,淸使還,上幸西郊以送之。

○上下敎曰:「今觀吏曹郞官等怠慢之狀,前者弘文錄書呈時,落書榜目,尤極可怪。此而置之,則必有後弊,前日弘文錄圈點則削去,其落書榜目,竝令書呈,更爲圈點,似乎公正矣。此意言于政府。」

3月16日

○癸巳,太白晝見。

○以鄭知和爲承旨。

○副提學閔應亨啓曰:「臣於前冬,忝在玉堂,君尹昉諡狀,文字汗漫,不能遍察,循例議謚而已。今者伏承下政院之敎,惶恐待罪。」答曰:「旣不遍察,則何以知之?卿其勿待罪。」

○左參贊沈詻以不察諡狀,上箚待罪,答曰:「勿待罪。」

○吏曹參議趙壽益、禮曹參議李之恒等,亦以不察諡狀,上疏自劾,上下其疏于禁府。禁府以杖一百、奪告身照律,上曰:「非職掌緊務,又經他司,不爲考閱之語,似是實狀,只贖。」

○海恩君尹履之陳疏待罪,上下其疏于禁府。以杖九十、徒二年半,年七十收贖,告身盡行追奪照律,命功減一等。

○校理曺漢英、洪處大等以尹昉諡狀可駭文字,終不覺察,上疏自劾,上下其疏于禁府。禁府啓曰:「議謚之時,旣已參考,則雖云泛過,其失與禮官無異矣。」答曰:「前副提學閔應亨則老病之人,多事之中,未及遍察云。旣不遍察,則不知其措語如何,勢所固然,故分揀矣。此人等則雖云泛然,旣已看過,則安有不知之理乎?論以漢法,則罪不容誅,豈可輕歇處之乎?更爲照律。」禁府以杖一百照律,上却之曰:「國家事,不爲則已,爲之則豈容如是?殊極寒心矣。」

○延接都監啓曰:「大通官韓甫龍言:『攝王之傳訃與追崇勑書,自北京有推還之令,宜卽入送于館中。』云矣。」許之。

3月17日

○甲午,太白晝見。

○以李厚源爲大司憲。

○上幸西郊,迎淸使,接見于仁政殿。勑書曰:

鄭親王、巽親王、端重親王、敬謹親王,同侍衛大臣,合辭奏言:「太宗文皇帝賓天時,諸王、貝勒、大臣等,同心堅持,舍死誓盟,扶立皇上。彼時臣等,竝無欲立攝政王之議,惟伊弟豫郡王唆調勸進。彼時皇上,尙在幼沖,曾將朝政,付伊與鄭親王共理,逮後獨專威權,不令鄭親王預政,遂以親弟豫郡王爲輔政。叔王背誓肆行,自稱爲皇父攝政王,以扶立皇上之功,盡爲己功,又將太宗文皇帝素日恩養諸王、大臣、官兵人等,爲我皇上,捐軀竭力,攻城破敵,勦滅賊寇之功,不歸朝廷,全爲己功。其儀仗、音樂、侍衛之人,俱與皇上同,蓋造府第,亦與皇上宮殿無異,府庫之財,任意糜費,織造段匹,庫儲銀兩珍寶,不與皇上,伊擅自用。又將皇上侍臣宜而登、陳泰一族及所屬牛彔人丁剛林一族、把爾達七一族,盡收入自己旗下,又親到皇宮院內,以爲太宗文皇帝之位,原係奪立,以挾制皇上侍臣。又吹毛求疵,逼死肅親王,又納其妃,將官兵、戶口、財産等項,旣與皇上,旋復收回,以自厚其身。又欲皇上侍臣厄而克歹靑歸己,差吳拜、勞什、剛林、祈充格,封以侯爵,因歹靑不從,復罷侯封。又差勞什,傳言誘皇上侍臣什諾卜庫云:」我疼爾,爾可知道麿?「凡一切政事及批票本章,不用皇上之旨,槪用皇父攝政王旨,又悖理入生母於太廟。凡伊喜悅之人,不應官者濫陞,不合伊者濫降,又將伊妻,自行追封。又不令諸王、貝勒、貝子、公等,伺候皇上,竟以朝廷自居,令其日候府前。昨伊之近侍額克沁、吳拜、速拜、勞什、鉢羅會口稱亡王遺言,欲亂國政,被端重親王、敬謹親王曁侍衛大臣等公同首出。遂將勞什、鉢羅會正法,額克沁、吳拜、速拜從重治罪訖。以此思之,顯有簒位之心。臣等俱畏呑聲,不敢出言,此等情形,皇上不知,謹冒死奏聞。今以伊功,大祔享太廟,這本內一應乖謬之事,皆臣等畏隨唯諾之故,以致如此。伏願皇上,重加處置,罷伊母子廟享。」朕隨命在朝大臣詳細會議,衆口僉同。反覆詳思,諸王、大臣豈有虛言?不意伊之近侍蘇沙哈占代木几勒首言:「伊主在日,秘造帝服,藏匿御用珠寶,曾向何羅會、吳拜、速拜、勞什、鉢羅會商議,欲背皇上,帶伊兩固山,移住永平府。又首言:」何羅會曾遇舊主肅親王子,罵云該殺的鬼種等語。朕聞之,卽令諸王、大臣,詳細審問,逐件皆實,故將何羅會正法。據此事蹟看來,謀簒之事果眞。謹告天地、宗廟、社稷,將伊母子倂妻,罷追封,撤廟享,停其恩赦,布告天下,咸使聞知。

3月18日

○乙未,太白晝見。

○行判中樞府事趙翼上疏曰:

伏聞,以故相臣尹昉諡狀中語,聖敎極嚴,至有收捧該官拿推之命。其撰狀人,以臣名書之,臣竊不勝驚惶悚慄,無地自容。臣於此不察之罪,固不得以辭也,其狀辭,實非臣所撰也。前年秋間,判書尹履之兄弟,以李植前日所撰其先臣尹昉諡狀,來示臣,因求改撰,臣辭之曰:「李植文章大手,其文人不敢指點,何敢改撰乎?」則曰:「非以其文爲不足,但撰文人姓名,不可以已死者書之故也。」臣謂:「然則宜全用其文,而只撰文人,以臣名書之可也。」但悤悤覽過,點改其一二句字以送之,其曲折不過如是而已。臣精神本短弱,加之以屢經慘喪,心神傷損,又老病昏耗,凡看文字,必從容審察,乃知其意,若草率看過則全然不知爲何語,雖看尋常書札,皆然也。是時方在職,役役無暇,每公退,困憊終日,於此之時,看文字,豈能詳審?又以此文章之手所撰,不復疑其有未盡處,故尤不致察也。到今思之,其狀中辭語,全然不能記得,其昏昧之甚若此也。逆姜罪惡,天地所不容,神人所共憤,況臣賦性偏於疾惡,實素所痛疾者也。且雖非臣之偏於疾惡,天地間,豈有尊此惡逆者乎?此人情之所萬萬必無者也。又況臣平生,濫蒙先王恩眷至深,每竊念之,悲感不已,眞所謂沒世不忘者也,豈有容護君父之讎之理哉?如謂臣於逆姜,有一毫容護之意;於先王,有一毫緩忽之意,則天地神明,昭臨在上,實萬萬無此心也。只爲臣精神昏昧,又以他人所作,讓而不當其改撰之事,故不爲深察,不覺其中有此悖謬也。然以其情言之,則實萬萬無情,而以其事言之,則其昏昧不察,罪無可辭。雖以此重被罪律,實所甘心也。緣臣不察之故,以致天怒嚴峻,諸臣被罪,臣之悚懼震慄,豈有其極,而君臣猶父子,玆敢略陳其曲折,尤不任悚惕。臣不敢退伏遠地,來至江外,席藁待罪。

命下其疏于禁府,使之照律以啓。禁府覆啓曰:「論大臣之罪,與庶官自別,雖以臺閣事體言之,至於大臣,則所犯雖重,不得容易論劾者,乃所以尊國體,而敬大臣也。且於大臣,擬以杖律,亦無前例。臣等待罪有司,不顧體例之如何,而徒知奉行之爲務,則臣等之罪尤大,玆不敢直爲照斷矣。」答曰:「王子、大臣自是一體,而頃見臺官啓辭,則直請王子以照律,予謂法例當然,而不疑之矣。今見此啓,與臺官之啓相左矣。」

3月19日

○丙申,禁府以曺漢英等,未有的當之律,用比律,杖一百、徒二年半,照勘以啓,上命勿杖,且令功減一等。仍下敎曰:「此非樂於害人而爲之也。如此可駭文字,經歷三四衙門許多官員,而一不驚惕,終至入啓,其於國綱,如何哉?況太常及弘文館則議謚之際,必致詳審,行迹豈可諉之於不察乎?予叨守丕基,恐墜先朝常典,故不得不如是。此非別擧,而紀綱旣頹之後,人心昧於大體,以此爲駭,亦不得不言之矣。且太常之官,理難獨免,發緘推問後,照律處置。」

○領議政金堉上箚曰:

重臣、近臣,相繼遭譴,至於相臣之疏,亦下王府,瞻聆震懼,朝野驚遑。若使其日多官相會之際,屛棄他事,從容詳察,有所覺悟而退送,使之改撰以入,則都無是事,而不爲開卷,徑先入啓,此專由臣在首席,不能周詳而致愼也。以此言之,則諸臣之罪,專在於臣身也。卽者伏見推勘太常之敎,臣方忝提擧於本寺。今始記得,則病伏郊外之時,本寺下人,以狀來示,臣以爲病退之身,何敢與於重大之事?惟在諸臣循例相議而已,使之還去,此則臣前亦有不察之失也。前後有失,豈敢獨免於刑章乎?伏願殿下,歸罪臣身,以爲懲一礪百之擧,使朝廷少安,則臣之一身,歸死丘壠,甘心瞑目矣。

答曰:「自歎誠意之不孚,不知所諭。合坐紛擾之際,不能察見,理勢固然。非但不曾掛意,雖以法文言之,寧有不知者之責?況曾不預聞,而還送者乎?又何以預慮諸司之不謹至此,而曲察細務乎?於卿少無所失,宜安心論道。且於遣辭之際,每有急急退歸之意,予未嘗不茫然嗟歎也。惟卿須念國事之急,休生遐想,佛時仔肩,以濟時艱。」

○大司諫趙錫胤上疏曰:

伏見,近日因故相臣尹昉諡狀中,文字錯誤,聖上擧疑朝臣之私尊惡逆,前後批旨,多有臣子所不敢聞者,竊恐有乖於聖上推恕宥過之道也。今日廷臣,無非受先王厚恩之人,如非病風喪性,孰敢忘君父之讎,護旣骨之逆人哉?求之人情、天理,萬萬無此矣。聖敎有曰:「尹新之以王室至親,豈有他意?第緣不察之致。」是聖明已察其無情過誤之狀,而獨於該郞及玉堂之官,不加舒究,臣誠愚惑,莫曉其由。夫臣子愛君之心,豈以踈戚卑尊有間,而人君亦不可有所異視也。況一家主其事者,猶失於不能覺察,該曹之循例收捧,玉堂之泛然看過,豈獨有深意於其間哉?殿下苟能平心諒察,必釋然而無疑矣。

答曰:「今者科罪之擧,予豈得已也?不敢廢國法耳。」錫胤又上疏曰:

今者諡狀文字之謬戾,以法言之,則私尊惡逆,何等罪名,而以情推之,則懜不覺察,在所當恕。仍用舊文,亦出無情,況泛然看過,不過爲不察之失,而行遣之命,遽出於有司奏讞之外,此豈聖明推恕下情之道乎?竊恐自此,上下疑阻,人人危懼,皆思引退而自保,豈不爲聖德之累、國家之憂乎?

答曰:「卿言雖如此,法不可廢也。」

3月20日

○丁酉,太白晝見。

○以申冕爲副提學,權諰爲工曹正郞,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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