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原文】
不尚贤,使民不争(1)。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2)。不见可欲,使民心不乱(3)。是以圣人之治也(4),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5),常使民无知无欲(6)。使夫智者不敢为也(7),为无为,则无不治(8)。
【题解】
在这里老子极力鼓吹愚民政策。
注释:
(1)马王堆本乙本“尚”作“上”,甲本下句损。景龙、龙兴碑及《淮南子·齐俗训》所引“尚”亦作“上”。敦煌本“尚贤”作“上宝”。遂州本“民”作“人”,下句同。尚,崇尚、尊崇。
(2)马王堆本乙本如此,甲本残损,只剩“民不为”三字。景龙、开元、敦煌无“为”字。河上、王、傅、范各本有“为”字。《北堂书钞》二七引作“不贵货,使民不盗”。
(3)王弼、傅奕、范应元各本均如此。马王堆本无“心”字,甲本残损,只剩“民不乱”三字。金赵秉文《道德真经集解》作“使民不乱”。河上公本、想尔本作“使心不乱”。易顺鼎、马叙伦、蒋锡昌、劳健诸家均主无“民”字。有“民”字义长。张松如说:“《经传释词》‘可犹所也’。此不见可欲,犹不见所欲。《蜀志·秦宓传》,宓报李权书引道家法曰:‘不见所欲,使心不乱’,是其证。”
(4)马王堆乙本及傅、范、苏诸本均如此。马王堆本甲本损“治也”二字。王弼及广明无“也”字,并无“之”字。景龙、敦煌作“圣人治”。
(5)马王堆本乙本及河上、王、傅诸本均如此。马王堆本甲本残余“强其骨”三字。
(6)马王堆本如此,惟句首“常”作“恒”,句末多一“也”字。开元、李约、王真诸本“民”作“人”,盖避唐太宗李世民讳。
(7)王、范如此。傅与诸唐本无“也”字。敦煌、景龙并无“夫”字。马王堆本乙本作“使夫知不敢弗为而已”,甲本只残余一“使”字。想尔本作“使知者不敢不为”。
(8)河上公、王弼如此,无“矣”字。傅、范及唐宋诸本下有“矣”字,惟傅、范“治”作“为”。马王堆本乙本只作“则无治矣”。甲本全句损掩。敦煌、景龙亦无“为无为”三字,并无“矣”字。
【今译】
不尊尚贤才异能,使人民不争功名。不贵重珍品奇货,使人民不做盗贼。不显露足以引起人们欲望的东西,使人们思想不被搅乱。因此,圣人治理天下,在于使人们的头脑简单,使人们的肚皮填饱,使人们的志气弱小,使人们的骨格强壮。永远使人们没有知识,没有欲望,使那些聪明人不敢有所主张。按照“无为”原则办事,天下就没有不能治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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