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比丘三千威仪卷下
后汉安息国三藏安世高译
十二头陀者。一者不受人请。日行乞食。亦不受比丘僧一饭食分钱财。二者止宿山上。不宿人舍郡县聚落。三者不得从人乞衣被。人与衣被亦不受。但取丘冢间死人所弃衣。补治衣之。四者止宿野田中树下。五者一日一食一名僧迦僧泥。六者昼夜不卧。但坐睡来起经行。一名僧泥沙者伛。七者有三领衣。无有余衣。亦不卧被中。八者在冢间。不在佛寺中。亦不在人间。目视死人骸骨。坐禅求道。九者但欲独处不欲见人。亦不欲与人共卧。十者先食果蓏。却食饭食已。不得复食果。十一者但欲露卧。不在树下屋宿。十二者不食肉亦不食醍醐。麻油不涂身。
持锡杖有二十五事。一者为地虫故。二者为年老故。三者为分卫故。四者出入见佛像。不得使头有声。五者不得持杖入众。六者日中后不得复持杖出。七者不得担著肩上。八者不得横著肩上以手悬两头。九者不得手掉前却。十者不得持杖至舍后。十一者三师已持杖出。不得复持杖随出。十二者若四人共行。一人以持杖出。不得复持杖随后。十三者至檀越家。应杖不得离身。十四者至人门时当三欬嗽不出。应当便去至余处。十五者设人出。应当杖著左肘挟之。十六者杖在室中。不得使著地。十七者当持自近卧床。十八者当取拭之。十九者不得使头有生。二十者欲持杖出。当从沙弥受若白衣受。二十一者至病瘦家宿。应得暮杖二十二者远送过去。当得暮杖。二十三者远请行宿。应得暮杖。二十四者行阿其云。应得暮杖。二十五者常当以自近。不得指人若画地作字。
至优婆塞家。有五事应往。一者为僧使。二者分卫。三者阿其云。四者请饭。五者疾病死亡。其余一切皆不应往。
比丘为优婆夷说经。有五事。一者优婆夷抱小儿来问经。不应持淫意向说。二者设淫意起。不得前取小儿摩弄。三者不得牵坐著边。四者优婆夷使比丘说麻油术经。当令男子持杨枝与比丘。当持男子手中杨枝者善不应说。五者若优婆塞。与优婆夷俱来问经。若优婆塞先去比丘亦应出。不者非法。
新至比丘有十德。一者礼佛已。当却住问摩摩德姓字。比丘僧几人日持为姓字。二者上座当礼下座问讯。三者不得问所止处。四者人与比丘床席卧具。不得呵好丑。五者当求依止阿阇梨。六者当亦供养。七者不得呵经。八者不得自在出入。九者欲扫塔上当报摩波梨。十者欲出去有卧具当寄主人。
复有五事一者当忧众事。二者不得妄用。寺中净水。三者不得妄至人户。四者不得逆行。五者不得逾越寺中杖木上。
当以十事待新至比丘。一者当避与房。二者当给所须。三者当朝暮往问讯。四者当语国土习俗。五者当教避讳。六者当语乞丐处。七者当语僧教令。八者当语其可食。九者当语县官禁忌。十者当语贼盗。某许可逃。某许不可逃。新至比丘。欲到贤者所自归持作依止阿阇梨。当先自说言。今我为某远离三师。各去是若干里。今某独来在此。本意欲学。连遇国君不安故。来到是今自归贤者。当为我作依止阿阇梨贤者用某自归故。受某甲为弟子。当与某甲共止作弟子当依某甲与共居。为某甲弟子。贤者当用法故。当为某甲作阿阇梨师。已头面作礼因言。阿阇梨。为用三尊故。已受某甲为师作。当教某甲所行出入法若有强共某诤某。阿阇梨当有某甲作弟子。若阿阇梨若某。欲去止俱得自在。设某去后。复从彼面来还。阿阇梨故当受某为弟子。如是说至三。师当言报贤者某听今我所说。令卿得道常当行。如佛语当护戒。当忍辱当精进。当一心念道当念慧。当止身口意灭毒。当为三法事。已作佛弟子。不得念行世间事。能如法行者。会当得道度世耳。说竟。起作礼持头面著师足去。还取衣钵往上师从受衣。若比丘受衣钵三衣。阿阇梨比丘当自说亡失。若水火盗贼坏败因缘。比丘先自归言。明贤者。慧行净戒是某三师为某。如是便三说本因缘已。三说便上。若钵若衣受阿阇梨。便说教诫。某贤者听人有六情。当护当念清净。虽世间净洁。不能到清净行慧者道。当护内外清净。不垢不漏内外相应。是为能致清净道者。是故当依当摄当护。是为钵事依者。当言数持视数著以时浣。比丘譬如贤者。亦世间处身。乐沐浴薰香衣服卧具。宁欲令身不安隐意不安隐。所有可意有破服。不设具坚安隐。亦不能致清净慧者道中。若漏湿为虫所食腐。譬身若一处腐烂。从是不安隐。不致慧者道。譬身若一处。为虫所食疮。若痛若痒。从是不安隐。不致慧者道。从上至竟依护内外洗净。是为除贪亦少欲。使致贤者清净。是为依事。
依止阿阇梨教弟子。有十五事。一者比丘僧会时。当教如法视上下。二者比丘僧有令语使莫犯。三者当教随顺僧上下。四者当教令恭敬。五者当语国土方俗忌讳。所可食饭应尔不应尔。六者当语丐处。某处可往。某许不可往。七者若有贼盗。某处可逃。某处不可逃。八者病瘦当占视之。九者衣被破坏当给与。十者若有去住不得留难。十一者当相视人意。十二者当随方便所住。十三者来有问当答让。十四者欲浇洒地常当谦让。十五者有过不得言我不复与卿语。是为依止阿阇梨法。
弟子依止阿阇梨。有五事。一者当数往。二者往至户当三弹指。三者入当头面礼。四者长跪问消息。五者去当还出户。
复有五事。一者旦夕往问讯。二者师呼即著袈裟往。应不得单身著屐入。三者当扫地具澡水拂拭床席。四者若自有所作。若出入行止当报。五者往受经问解得不得。不应有恐意。是为五事。自依止阿阇梨法。
贤者比丘不应畜七种药。一者辟谷药。二者消谷药三者吐下药。四者强中药。五者服食药。六者毒药。七者兵疮药。无有病一切不应服药。亦不得与他人使服。堕罪。
比丘欲起沙弥法。有五事。一者当知四阿含。二者当知戒。三者当知经。四者当知有慧。五者当有德。
复有五事。一者当持戒。二者当不犯戒。三者当能解经。四者当忍辱。五者当自守一切。具有是行者。乃可举沙弥。不悉知不应起沙弥比丘有沙弥。当教行五事。一者沙弥作众事未竟。不得呼使。二者不得令沙弥求贤者长短。三者不得信沙弥语。四者不得于众中大声骂沙弥。五者不得独使令当给众事。
有三事不应与沙弥共居。一者爱端正好。二者见之欲嗔。三者疾病。
有三事应逐去。一者言犯戒无罪。二者言无佛法僧。三者行向人说和上阿阇梨善恶若欲远行。持沙弥寄人。有五事。一者先问沙弥某可汝意不。二者汝承事主能可人意不。三者设呵骂汝不得言非我阿阇梨骂我为非。四者承事主如视我。五者如法教汝不得舍去。持沙弥至主许寄时。有五事。一者当教头面礼。二者教自归。三者当言卿视。我沙弥如卿沙弥。四者我从彼来还。自当归我。五者若我无常长属卿。
受人寄沙弥。有五事。一者当教读经二者教莫犯戒。三者当教随众上下。四者当教行步法则。五者教恭敬众人。
比丘僧饭时。有五事。一者上座未坐不得先坐。二者上座未受案不得先受。三者上座未饭不得先饭。四者上座饭未讫不得先止。五者上座未起不得先起。
受案有五事。一者当持手巾并受。二者当决阔尺六。三者当持手巾连案若机足。四者当却膝。五者两肘不得离膝。
复有五事。一者已受莫离。二者不得狂左右顾视。三者已离当从上座受。四者设人不应不得食。五者若人宿与不相便。可当自作方便。若自呼人。
复有五事。一者左右手不得有所携持。二者不得大呼有所求索。三者授人钵当视上下相前人。四者授钵当右手抚上。五者当护所受。
复有五事。一者人来授物。手近当更澡手。二者不得持上著钵中。三者若见不可意不应食。亦不得使左右人知。四者食中不得唾上座前。五者不应饭而饭之。堕罪。
复有五事。一者不得以手摩抆面目。二者左手已污。不得近右手。三者若手已污不得获钵水。四者不得已污手正袈裟。五者不得持手巾拭腻手。
复有五事。一者前杯著设横当正之不正者不得食。二者食具已堕不应复食。三者若人来有所益。常当以指堕柱之。四者不见来时不应食。五者饭食在前不得尝味。
复有五事。一者饭时不得于坐上失风。二者饭未已不得中唾前地。三者急欲唾唾履下。四者已澡手不得复持履。五者已持履自知手污。不取拭者不得以持袈裟右饭食四十条事。
饭食上澡漱。有五事。一者不得挼手杯上。二者不得手指挑撩口中。三者不得涕鼻大唾钵中。四者漱口不得令有饭吐钵中。五者不得大奋手污溅左右人。
复有五事。一者持手巾不得教软。当先熟历手。二者不得奋湿取燥。三者不得以手拭面目鼻口。四者不得言我自有不取持去。五者当如法用之。
复有五事。一者以拭手燥即当藏弃膝上巾。二者已即当正袈裟。不得罗左右人。三者下座澡未已。不得呵令使来。四者日达嚫不得乱语。五者达嚫未竟不得妄起。
复有五事。一者若上座为檀越说经。当正坐听。二者若急欲去作众事。当过白摩波利。三者急欲东西使。当语下坐人。四者若得钱分即当捡藏之。五者若有所还若欲寄人。不得以足推徙。亦不得遥掷与。
饭上有十事。左右顾视无不有罪。一者当视上座受案未。二者当视上座前具未。三者视下座亦尔。四者人皆饭。当复视之上座前少。何等有尽者。为呼益。五者视下座亦尔。六者饭未已。当复中止视。上座欲得何等。七者视下座亦尔。八者当视上座已未设自先已。以手持前所有不得坐视人。九者视下座亦尔。十者不得先取案。当排之当持待人。
比丘持宾揵澡槃。有二十五事。一者手不净不得护上饰手。二者手不净。不得护上盖。三者手不净。不得护前口。四者手不净。不得使益水。五者手不净。不得护前颈。六者当从下捧腹。七者水少但当小洗手使净。八者当出益水还入善浇。九者欲益澡水当先浇水三洗令净。十者欲著水。当三倒易水满持入。十一者欲持入不得当道住。十二者安著屏处。十三者下常当使有枝。十四者安正上盖。十五者当宿盛水令满。十六者持澡槃不得曳有声。十七者不得使上边污。十八者不得使中有饭。十九者弃不净水。二十者弃水不得远手徐徐泻之。二十一者澡槃当先澡内外使澡净。二十二者持澡槃手不净。不得中止持漱口。二十三者持澡槃手污。不得护宾揵上拭若口。二十四者不得取灶下水用澡宾揵。二十五者中外各当三更水澡乃得持入。欲持宾揵著槃中。不得大投使有声。
当用手巾有五事。一者当拭上下头。二者当用一头拭手。以一头拭面目。三者不得持拭鼻。四者以用拭腻污当即浣之。五者不得拭身体。若澡浴各当自有巾。
若著僧伽梨时。持手巾有五事。一者不得使巾头垂见。二者不得持白巾。三者当败色令黑。四者不得拭面。五者饭当用覆膝上。饭已当下去。设不去若有来作。礼若起去先取襞去之比丘僧有七人。不应作摩波利及直日。一者年老不任事。二者病疹疮不净洁。三者久病羸极。四者众人共使养病。五者上座日。六者摩摩德。七者直岁是。七人皆不应作。若有强揵如反。不欲作者不应诃问。自是后世珍宝藏也。
作钵泥僧摩波利。当行百六十德。作直月。当行六十德。作直日。当行十德。作摩摩德。当行三十德。作直岁。当行十德此上五人如上行者。久会至无为度世道矣。
钵泥僧摩波利。有十五德。一者用佛故。二者用法故。三者用比丘僧故。四者当惜众物。五者当惜招提僧物。六者当惜比丘僧物。七者当知佛事。八者当知招提僧事。九者当知比丘僧事。十者不得持塔物著招提僧物中。十一者不得持塔物著比丘僧物中。十二者不得持招提僧物著塔物中。十三者不得持招提僧物著比丘僧物中。十四者不得持比丘僧物著塔物中。十五者不得持比丘僧物著招提僧物中复有十五德。一者欲有所作。当白报众人。二者不得割夺众物独匿自入。三者不得持众人物私意饶益亲厚。四者不得断取众家物以匿施用作名字。五者当数护理众家卧具。六者若有病痛当占视随所思持与之。七者当恭敬瞻视比丘僧。八者为比丘僧作饭食当令净洁。九者当随婆罗门意。十者譬如事鬼神无有异。十一者不得自嗔喜。十二者欲行清净不得露身于灶下作事。十三者日暮常当自起按行门户。视诸比丘户皆闭。不设见异人。不得即呵问言。卿为是沙门。许当复待明日。十四者不得扫寒著热。十五者不得扫热著寒。是为十五事。
营事维那。饭时于堂中当行。二十五德。一者已布空案。当自身行遍视下竟皆遍净不。二者不得先布空案。三者上座已有应分饭。四者一切有所分布。皆当至沙弥若白衣受五者三师在中不得持增益。六者作分上下当使平等。七者分饭自当更手令平。八者欲分羹当三回杓乃斟。九者令汁滓调。十者不得即以釜中羹著人钵中。皆当先更分著器中。十一者所有分不得于上语笑。十二者不得遥大呼言取某来。十三者众中有不食羹者。为取所便与之。十四者若众中有不相便可者。不得即于坐中呵骂。十五者急当念养病。十六者饭时人持物来。当即分布尽之。不得言当遗后日。十七者急先益羹。十八者急当益中饭尽。十九者不得中止踞视僧。二十者不得远离僧于前舍出。二十一者皆已饭。当自视中所不具者。复视多少益。二十二者不得住大呼从人捡挍食具去。二十三者盖藏无令有声捐弃著地。二十四者当教人豫具扫帚澡水手巾。二十五者当住待僧达嚫竟。自当白毕竟乃出去灶下有二十五德。一者为钵泥僧尽力忍辱。二者当佛法行恭敬等视上下。三者若人从有所索。有即当一切与。不得逆言无有。四者当早起行视当一切具。五者一切使人行。若有所买不得施乞之。六者欲呼使不得遥大作声呼。七者一切有所作。不得使物器大有声。八者一切当可众人意。不得自在直行强。九者若人持饭来若余物多少。即当白众人使达嚫。不得独受便遣令去。十者即分布令遍。设使过时当藏弃不得便先当视。十一者若檀越来言欲作饭。未见所有。不得即对人说。若主人持钱来。作比丘僧饭。若钵泥僧与主人。若白贤者。共议所当两作。不得独自可。十二者汲水不得大投瓶井中令水浊。十三者不得自择米。十四者澡釜三易水令净。十五者勿持釜中热汤浇渎中。十六者不得自然灶。十七者不得自扫生草断去根。十八者不得以生菜根叶著火中。十九者不得持食饭注渎中。二十者一切饭具当覆上。不得使受尘坌。二十一者不得教人作长分。设僧不食当自置弃之。二十二者不得持众物猗身以作恩惠。二十三者盖藏自当行视令坚。二十四者不得分今日食遗旦日。二十五者不得持旦食遗今日。
有七事以待新至比丘。一者来至即当问消息。二者当为次座上下。三者当给与房室。四者当给卧具被枕。五者当给与灯火。六者当语比丘僧教令。七者当语国土习俗。
教人市买有五事。一者当教莫与人诤。二者当教买净者。三者莫使侵人。四者不得走促人五者当护人意。
买肉有五事。一者设见肉完。未断不应便买。二者人已断余乃应买。三者设见肉少不得尽买。四者若肉少不得妄增钱取。五者设肉已尽。不得言当多买。
教人汲水有五事。一者当使先净澡器。二者当使著屏处。三者当覆上令净。四者不得持腻汁污。五者若人有污不得复用。
教人破薪有五事。一者莫当道。二者先视斧柄令坚。三者不得使破有青草薪。四者不得妄破塔材。五者积著燥处。
教人择米有五事。一者当自量视多少。二者不得有草。三者择去鼠屎。四者不得令有穬。五者向净地。教人洮米有五事。一者当用坚器。二者用净水。三者五易水令净。四者内著屏处。五者覆上令密。
澡釜有五事。一者不得持汁大冲釜底。二者当使盖器受污水出弃之。三者当添满水。四者净澡木盖覆上。五者日暮覆上看令坚。燃灶有五事。一者燃火不得横薪。二者不得燃生薪。三者不得燃釜倒逆薪。四者不得自以口吹火燃。五者不得持热汤浇火灭。
教人炊米有五事。一者当教待气出而庄之。二者随气上米稍稍炊之。三者安正甑不得令气泄。四者著米甑中随覆之。五者已熟下之。亦当覆上莫使露也。
择菜有五事。一者当去根。二者当令等。三者不得令青黄合。四者当使澡净。五者皆当令向火知之乃得布用。
作羹有五事。一者当教如次内物。二者当令熟。三者令味调适。四者当自视令净洁。五者已熟当去下火覆之。
教人澡案一切食具有五事。一者皆当三易水使净。二者拭使净。三者布案使相去二尺。四者皆当案正下橙令坚。五者不得令污比丘僧衣。
揵椎有五事。一者常会时。二者旦食时。三者昼饭时。四者暮投槃时。五者一切无常。
复有七法。一者县官。二者大火。三者大水。四者盗贼。五者会沙弥。六者会优婆塞。七者呼私儿。
当复知十二时揵椎。常会时先从小起稍至大大下击二十。稍小二十一下。小小十下复大三下。旦食大下八。昼食一通。投槃亦一通。会沙弥三下优婆塞三下无常者随视时。县官水火盗贼亦随时。呼私儿一下。持一通至比丘揵椎无后音有百六十事钵泥僧会。摩波利所当行。钵泥僧会时。有五事。一者当礼佛。二者当礼僧。三者随次坐。四者不得大踞床有声。五者遗上座处。
复有五事。一者不得诤坐上下。二者当恭敬上座。三者当随众法令。四者若摩波利次直日若使作即当如法受。五者已毕。
起坐当过白和上阿阇梨已。受直日有五事。一者当先受户钥。二者当数铜佛像。三者当数铜香炉。四者当数铜灯。五者当正坐席自承比。
扫塔上有五事。一者不得著履上。二者不得背佛扫塔。三者不得取上墡土持下弃。四者当下佛像上故花。五者当且过澡手自持净巾还。拭佛像复有五事。一者当坚持。二者常拭令净。三者不得以手摩近面目罗手指。四者当自出钱买花。五者当布与人令散佛上。
扫塔下有五事。一者当先洒地。二者当使调。三者当待燥。四者不得逆扫。五者不得逆风扫。
扫除又有五事。一者不得去墡土。二者当自手拾草。三者当取中土转著下处。四者不得令四角扫处有迹。五者扫塔前六步使净。设大比丘僧会时。扫除讲堂中有七事。一者当早起行视门户开未。二者当捡空灯当摒之。三者当扫拭佛像去前宿花。四者当烧香著佛前。五者当作大灯火著堂中央。却正比丘僧坐席。六者僧比丘事毕去徐当洒地。七者当更净扫地。
有五事洒地。一者当却行。二者当轻手。三者当令遍。四者当待燥。五者不得溅人衣。扫塔地有五事。一者不得背佛。二者不得不掉手污人足。三者不得扫去墡土。四者当自手除出弃之。五者不得当人道。亦莫弃水中及圊中。
捡灯有五事。一者不得灭中炷。二者当泻中余膏作大灯燃著佛前。三者当取空灯内著常处。四者不得妄破碎。五者若亡物皆当应买偿著常处。
烧香著佛前有三事。一者易中故火。二者当自出香。三者当布与人。整顿比丘僧床席有三事。一者当安隐视床足使坚。二者当下意扫拭令净。三者拂拭席当使遍。不得令污比丘僧衣。
具香炉有三事。一者当先除去故火。拾取中香聚一面。二者当拭令净乃著火。还取故香著中。三者著火不得大炽火不得少令灰火疾灭冥。燃灯有五事。一者当持净巾拭中外令净。二者当作净炷。三者当自作麻油。四者著膏不得令满。亦不得令少。五者当护令坚。莫悬妨人道污人。是直日法。如上行之得福。右六十事直日所行。
摩摩德有十五德。一者用佛故。二者用法故。三者用比丘僧故。四者用和上阿阇梨故。五者用我弃家作沙门故。六者用作主人耐忍四远故。七者当待四远故。八者众中人有过。不得于前言当擅罚之。九者众中一人有过。众人欲罚。当下座请之。不得独匿。十者当有德。十一者当能致檀越。十二者四远比丘来衣。被破坏当为乞丐补纳之。十三者饭食一切当共用。十四者占视病瘦当等。十五者闻外有病比丘。当往看视之。
复有六事。一者不得招提僧物著塔物。二者不得持招提僧物著比丘物。三者不得塔物著招提僧物。四者不得塔物著比丘僧物。五者不得持比丘僧物著塔物。六者不得持比丘僧物著招提僧物。
复有三事。一者一切从如毛发。至无数不得有匿。二者从沙弥上至日。若有疾病衣被坏。当买与易。不得持作恩惠求名闻。皆当使作平等。三者一切塔有物。若招提僧所有物。不得行来出入。如此辈不得先受彼福。能护是事者。可为摩摩德。
复有四事。一者从四月十五日至七月十五日。当与比丘僧共对计具视凡疏白。如是已计众人皆知要。当所余视皆现在分明。二者槃泥僧从十五日至十五日。若摩波利若僧。共计视疏念非常。是为四行。三者若比丘欲到彼面。设宿从问三法事等。问塔若佛像若僧数杂物。若比丘僧。若日名檀越姓字一切所问。皆当报语使得具知。四者若国尊长者寺主檀越。持物多少来。即白僧令知。具闻如是四事贤者所值已不惜。是为摩摩德功效。自净得度世道。
直岁有十德。一者为三法尽力。二者若有比丘从远方来当逆安隐。三者当给与床席若灯火三日至七日。四者设房皆满。当自避持处与之。五者当数往问讯占视。六者当为说国土习俗。七者当忧所不具足。八者若中有共诤者。不得有所助。常当和解令安隐。九者若宿与不相便安。不得于众中呵骂。亦不得呼人使共作某令主不可。十者不得与摩波利共诤求长短。数于众中若行说之。亦不得取三法中所有物持行作恩惠。如法行者可作直岁。万物何因缘生。
有五事。一者四时五行。二者种性。三者自然。四者施与。五者功德。直岁以是五事。会当得佛。
都摩波利揵椎有五事。一者当会。二者常会读经。三者布萨。四者会僧饭。五者一切非常。复有五事。一者挝揵椎时当先视早晚。二者常当报上座。三者当复待檀越视般泥僧具未。四者当可众人意。五者当次僧坐处。不得数起僧。
复有五事。一者不得正对僧坐。二者不得先自檀罚人。三者语但顺人意。四者白事不得增减人语。五者若有所分皆当调等。
复有五事。一者若僧中不如法者。不应便自于众中呵骂。二者不得违僧正令。三者不得数舍僧出妄行。四者事毕当从僧悔。若语言不可分布不等乞除罪。五者白彼已不得先出去。
复有五事。一者朝暮当行视病瘦。二者当日行问讯上座诸大人。三者当时往至檀越家劳问。四者若有远许比丘来当安隐之。五者若同学中有命尽。当占视远送之。是都摩波利二十五德。
从是五德。一者后世在所从生。若有被病著床。当有自然持神药往瞻视护汝。二者后世若在厄难处无所闻知。当有自然呼者。三者后世若在无谷水浆之处。当有自然持香甘美食往与之。四者后世若在不安隐处地饥渴。当有自然持甘露与之。五者已受是福。后世会当得道神足。
当会揵椎。当先从小起。大下三十。次下二十。次下十。小小下五。如是至三。后大下三。会沙门时。便大下四十。次下三十。次下二十。次下十。小小下五。上三通。后三大下。若布萨时。先小小下七。大下五十。次四十。次三十。次二十。次小小下十。亦三通。大下三。僧饭时。先大下四。疏直下二十。次下十。小小下亦十。次下五。后再通。先数随时。趣三通当视因缘。非常时无数。先急后缓或时先缓后急。是都摩波利揵椎法。当会有五事。一者闻揵椎声。即当著袈裟出户如法。二者于讲堂户外当止住正袈裟脱帽乃入。三者有佛像者当头面著地作礼却礼僧。四者当随次向上座。五者当遗上座处。上座随坐踞随踞。
踞坐有五事。一者不得交足。二者不得双前两足。三者不得却踞两手掉捎两足。四者不得支柱一足申一足。五者不得上下足。
正坐有五事。一者不得倚壁。二者不得以两手前据。三者不得以肘据床。四者不得伏卧以两手捧头。五者不得以手指拄颊。
复有五事。一者不得倚左右人肩。二者不得妄起至上座前边坐三者不得妄咄叱摩波利若下坐。四者不得解袈裟著上座舍出。五者不得坐自摇使床有声。
复有五事。一者欲出当先正袈裟。不得参差。二者欲正袈裟。视左右不得令拂人面。三者起时视地。不得过六尺。四者起出不得使袈裟被地。五者行直视前。不得左右顾视。
复有五事。一者上座说经。不得从下是正。二者设有上座自共诤语。不得从下有所助。三者下座共诤语。若有所白。不得强呵止。四者摩波利来前。有所白使行。上座者即当起。下床坐当言诺。五者不得言上座某次当行。下座某常示为。我前自以作某。
复有五事。一者已白彼去。不得于后说某今日所作为强自用耳。二者不得言我今日欲难某。但欲用某故置之耳。三者和尚阿阇梨有所过当随。若教先去有所取。当如教受语。四者若自共归。不得先归入门。当随后倚右面。若行日中不得蹈师影。五者人欲止留饭者。当报师以去。不得使留止饭。
复有五事。一者设人坚坐留饭不得报师。饭已即当求去。不得坐至冥。二者若至冥归。当如事自说悔过三者不得屏处自誉言。某今日独留我止饭。无所不有。四者不得于人前言。我今日自当还饭。某强留我饭。使我腹中不安隐。五者还且当经行入室思惟念道。不得妄至人室中说世间事。
布萨时入众有五事。一者不得著靼[革*區]入众。二者不得拄锡杖入众。三者不得持入竹扇持白手巾入众。四者不得白履入众。五者不得著屐入众。
复有五事。一者比丘僧会。不得但著结袈裟入行众中。二者不得当讲堂户中观僧。三者不得踞户外听僧语。四者不得住户中大呼留上人。五者设讲堂户已闭。不得排开。急欲入当三弹指。
复有五事。一者已读经戒。不应复作礼。二者当低头从上下至坐。三者不得排夺人处。四者勿道口说外因缘事。五者已安坐。不得语比丘僧。今日会何大早。
复有五事。一者众人议事不得戏语。二者不得妄唾前地。三者不得持手捧膝。四者不得持手捧头睡卧。五者不得大张口欠。
至舍后。有二十五事。一者欲大小便。当行时不得道上为上座作礼。二者亦莫受人礼。三者往时当直低头视地。四者往当三弹指。五者已有人弹指不得逼。六者已止住三弹指乃踞。七者正踞中。八者不得一足前一足却。九者不得令身倚。十者敛衣不得使垂圊中。十一者不得大咽使而赤。十二者当直视前不得顾听。十三者不得唾污四壁。十四者不得低头视圊中。十五者不得视阴。十六者不得以手持阴。十七者不得持草画地作字。十八者不得持草画壁作字。十九者用水不得大费。二十者不得污溅。二十一者用水不得使前手著后手。二十二者用土当三过。二十三者当澡豆。二十四者三过水。二十五者设见水草土。尽当语直日主者。若自手取为善。
不应用水有十事。一者作塔事。二者作比丘僧事。三者大寒。四者行道。五者不与女人共圊。六者欲起经。七者写经。八者作法衣。九者染衣。十者远行应请。是皆不得用水。若有香草得用水。
阴起有十事。五事有罪。五事无罪。一者见色起。二者闻因缘起。三者思念女人端正。四者思念故宿因缘。五者手持起。有罪无罪。一者谓卧膑申。二者常习。三者卧频申。四者体有疮手把近。五者欲行小便逼捉不得阴起无罪从八月十六日至腊月十五日为一时。百二十日属冬。从腊月十六日至四月十五日为一时。百二十日属春。从四月十六日至八月十五日为一时。百二十日属夏为长岁尽。从八月十六日至腊月十五日即属冬。作沙门不更夏。虽得钵和兰不得岁。或有十五日得岁者。或十六日得岁者沙门。
萨和多部者。博通敏智导利法化。应著绛袈裟。昙无德部者。奉执重戒断当法律。应著皂袈裟。迦叶维部者。精勤勇决拯护众生。应著木兰袈裟。弥沙塞部。禅思入微究畅玄幽应著青袈裟。摩诃僧部者。勤学众经敷演义理。应著黄袈裟。
昔佛在此时。众被服唯纯直。不衣杂白。自后起比丘罗旬逾。每行分卫辄饥空还。佛知其宿罪。欲视殃福示后世明戒故。众僧分为五部。著五色袈裟。于是遂相承制。直至佛度世后。立号称名举取长。名其被色。诸人集会悉共忍听。今比丘规度四方。诸可瑞应及施余业。众僧时会。皆共和忍。于是同辞专精禁戒。修行平等净护诸学。今者结界。此之言教悉共忍听。与并规度四方。以说禁戒。结精舍界。堪能尔咸共寂然。若能忍便说。不可众僧会。以共专精平等结界。已说禁戒。众僧可之。便默然持。
大比丘三千威仪卷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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