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正文

卷七十三·志第二十六·律历六

    ◎律历六

  ○崇天历

  步交会

  交终分:二十八万八千一百七十七、秒四千二百七十七。

  交终日:二十七、余二千二百四十七、秒四千二百七十七。

  交中日:一十三、余六千四百一十八、秒七百三十八半。

  朔差日:二、余三千三百七十一、秒五千七百二十三。

  后限日:一、余一千六百八十五、秒七千八百六十一半。

  望策:十四、余八千一百四、秒五十。

  前限日:十二、余四千七百三十二、秒九千二百七十七。

  交率:一百四十一。

  交数:一千七百九十六。

  交终度:三百六十三度七十六分。

  交象:九十度九十四。

  半交:一百八十一度八十八。

  阳历食限:四千二百。

  阳历定法:四百二十。

  阴历食限:七千。

  阴历定法:七百。

  推天正十一月经朔加时入交:置天正十一月朔积分,以交终分秒去之,不尽,满枢法为日,不满为余秒,即天正经朔加时入交泛日及余秒。

  求次朔及望入交:因天正经朔加时入交泛日及余秒,求次朔,以朔差日及余秒加之;求望,以望策及余秒加之:满交终日及余秒皆去之,即次朔及望加时所入。若以经朔、望小余减之,即各得朔、望夜半入交泛日及余秒。

  求定朔夜半入交:因经朔、望夜半入交,若定朔、望大余有进退者,亦进退交日,不则因经为定,各得所求。

  求次定朔夜半入交:各因前定朔夜半入交,大月加日二,小月加日一,余皆加八千三百四十二、秒五千七百二十三;若求次日,累加一日:满交终日及余秒皆去之,即得次定朔及每日夜半入交泛日及余秒。

  求朔望加时入交常日:置经朔、望入交泛日及余秒,以其朔、望入气朏朒定数,朏减朒加之,即朔、望入交常日及余秒。

  求朔望加时入交定日:置其朔、望入转朏朒定数,以交率乘之,如交数而一,所得,以朏减朒加入交常日余,满若不足,进退其日,即朔、望加时入交定日及余秒。

  求月行入阴阳历:视其朔、望入交定日及余秒,在中日及余秒以下者为月在阳历;如中日及余秒已上者,减去之,为月在阴历。

  求朔望加时月入阴阳历积度:置其月入阴阳历日及余,以九百九乘之,六十八除为度,不尽,退除为分,即朔、望加时月入阴阳历积度及分。

  求朔望加时月去黄道度:置入阴阳历积度及分,如交象以下为在少象;已上,覆减半交,余为入老象。置所入老少象度及分,以五因之,用减一千一十,余,以老少象度及分乘之,八十四而一,列于上位;又置所入老少象度及分,如半象以下为在初限;已上,减去半象,余为入末限。置初、末限底及分于上,列半象度及分于下,以上减下,余以乘上,四十而一,所得,初限以减,末限以加,上位满百为度,不满为分,即朔、望加时月去黄道度数及分。

  求食定余:置定朔小余,如半法以下覆加半法,余为午前分;已上,减去半法,余为午后分。置午前、后分于上,列半法于下,以上减下,以下乘上,午前以三万一千七百七十除,午后以一万三千八百八十五除之,各为时差。午前以减、午后以加定朔小余,各为食定小余。以时差加午前、后分,为午前、后定分。

  求日月食甚辰刻:置食定小余,以辰法除之为辰数,不满,进一位,刻法除之为刻,不满为刻分。其辰数命子正,算外,即食甚辰、刻及分。

  求气差:置其朔中积,满二至限去之,余在一象以下为在初;已上,覆减二至限,余为在末。皆自相乘,进二位,满二百三十六除之,用减三千五百三十三,为气差。以乘距午定分,半昼分而一,所得以减气差,为定数。

  求刻差:置其朔中积,满二至限去之,余,列二至限于下,以上减下,余以乘上,进二位,满二百三十六除之,为刻差以乘距午定分,四因之,枢法而一,为定数。冬至后食甚在午前,夏至后食甚在午后。交初以加,交中以减。冬至后食甚在午后,夏至后食甚在午前。

  求日入食限:置入交定日及余秒,以气、刻、时三差定数各加减之,如中日及余秒以下为不食;已上者,减去中日及余秒,如后限以下、前限已上为入食限;后限以下为交后分;前限以上覆减中日,余为交前分。

  求日食分:置入交前后分,如阳历食限以下者为阳历食定分;已上者,覆减一万一千二百,余为阴历食定分;各如限阳历定法而一,为食之大分,不尽,退除为小分,半已上为半强,半以下为半弱。命大分以十为限,得日食之分。

  求日食泛用分:置朔入阴阳历食定分,一百约之,在阳历者列入十四于下,在阴历者列一百四十于下,各以上减下,余以乘上,进二位,阳历以一百八十五除,阴历以五百一十四除,各为日食泛用分。

  求月入食限:视月入阴阳历日及余,如后限以下为交后分;前限已上覆减中日,为交前分。

  求月食分:置交前后分,如三千二百以下者,食既;已上,用减一万二百,不足减者不食;余以七百除之为大分,不尽,退除为小分,小分半已上为半强,半已下为半弱。命大分以十为限,得月食之分。

  求月食泛用分:置望入交前后分,退一等,自相乘,交初以九百三十五除,交中以一千一百五十六除之,得数用减刻率,各得所求。

  求日月食定用分:置日月食泛用分,以一千三百三十七乘之,以所食日转定分除之,即得所求。

  求日月食亏初复满小余:各以定用分减食甚小余,为亏初;加食甚小余,为复满:即各得亏初复满小余。

  求月食更筹定法:置其望晨分,四因之,退一等,为更法;倍之,退一等,为筹法。

  求月食入更筹:置亏初、食甚、复满小余,在晨分以下加晨分,昏分已上减去昏分,余以更法除之为更数,不满,以筹法除之为筹数。其更数命初更,算外,即各得所入更、筹。

  求朔、望食甚宿次:置其经朔、望入气小余,以入气、入转朏朒定数朏减朒加之,乘其日升降分,枢法而一,加减其日盈缩分,一百约之为分,分满百为度,以盈加缩减其定朔、望加时中积,以天正冬至加时黄道日度及分加而命之,即定朔、望加时日躔宿次。其望加半周天,命如前,即朔、望食甚宿次。

  求月食既内外刻分:置月食交前、后分,覆减三千二百,一百约之,列六十四于下,以上减下,余以乘上,进二位,交初以二百九十三除,交中以三百六十五除,所得,以定用分乘之,如泛用分而一,为月食既内刻分;覆减定用分,即既外刻分。

  求日月带食出入分数:各以食定小余与日出、入分相减,余为带食差;以带食差乘所食分,满定用分而一,各以减所食分,即带出、入所见之分。

  求日食所起:日在阴历,初起西北,甚于正北,复于东北;日在阳历,初起西南,甚于正南,复于东南。其食八分已上者,皆起正西,复于正东。

  求月食所起:月在阴历,初起东南,甚于正南,复于西南;月在阳历,初起东北,甚于正北,复于西北。其食八分已上,皆起正东,复于正西。

  步五星

  五星会策:十五度

  木星周率:四百二十二万四千五十八、秒三十二。

  周日:三百九十八、余九千二百三十八、秒三十二。

  岁差:一百三、秒六。

  伏见度:一十三。

  木星盈缩历火星周率:八百二十五万九千三百六十六、秒五十九。

  周日:七百七十九、余九千七百五十六、秒五十九。

  岁差:一百三、秒五十三。

  伏见度:二十。

  火星盈缩历

  土星周率:四百万三千八百七十二、秒三十九。

  周日:三百七十八、余八百五十二、秒三十九。

  岁差:一百三、秒七十八。

  伏见度:一十六。

  土星盈缩历金星周率:六百一十八万三千五百九十九、秒一十六。

  周日:五百八十三、余九千六百二十九、秒一十六。

  岁差:一百三十、秒八十。

  夕见晨伏度:一十一。

  晨见夕伏度:九。

  金星盈缩历

  水星周率:一百二十二万七千一百七十、秒二十八。

  周日:一百一十五、余九千三百二十、秒二十八。

  岁差:一百三、秒九十四。

  夕见晨伏度:一十四。

  晨见夕伏度:二十一。

  水星盈缩历

  推五星天正冬至后诸变中积中星:置气积分,各以其星周率去之,不尽,覆减周率,余满枢法除之为日,不满,退除为分,即天正冬至后平合中积;命之,积平合中星,以诸段变日、变度累加之,即诸变中积中星。

  求五星诸变入历:以其星岁差乘积年,满周天分去之,不尽,以枢法除之为度,不满,退除为分,以减其星平合中星,即平合入历;以其星其变限度依次加之,各得其星诸变入历度分。

  求五星诸变盈缩定差:各置其星其变入历度分,半周天以下为在盈;以上,减去半周天,余为在缩。置盈缩限度及分,以五星会策除之为会数,不尽,为入会度及分;以其会下损益率乘之,会策除之为分,分满百为度,以损益其下盈缩积度,即其星其变盈缩定差。其木火土三星后退、后留者,置盈缩差,各列其星盈缩极度于下,皆以上减下,余以乘上,八十七除之,所得,木、土三因,火直用之;在盈益减损加、在缩益加损减其段盈缩差,为后退、后留定差,

  求五星诸变定积:各置其星其变中积,以其变盈缩定差盈加缩减之,即其星其变定积及分;以天正冬至大余及分加之,即其星其变定日及分;以纪法去定日,不尽,命甲子,算外,即得日辰。

  求五星诸变在何月日:各置诸变定日,以其年天正经朔大余及分减之,余以朔策及分除之为月数,不满,为入月日数及分。其月数命以天正十一月,算外,即其星其变入其月经朔日数及分。

  求五星诸变入何气日:置定积,以气策及约分除之为气数,不尽,为入气已来日数及分。其气数命起天正冬至,算外,即五星诸变入其气日及分。

  求五星诸变定星:各置其变中星,以其变盈缩定差盈加缩减之,即五星诸变定星;以天正冬至加时黄道日度加而命之,即其星其变加时定星宿次及分。

  求五星诸变初日晨前夜半定星:以其星其变盈缩所入会度下盈缩积度与次度下盈缩积度相减,余为其度损益分;乘其变初行率,一百约之,所得,以加减其日初行率,为初行积率;又置一百分,亦依其数加减之,以除初行积率,为初日定行率;以乘其率初日约分,一百约之,顺减退加其日加时定星,为其变晨前夜半定星;加冬至时日度命之,即所在宿次。

  求诸变日度率:置后变定日,以其变定日减之,余为其变日率;又置后变夜半定星,以其变夜半定星及分减之,余为其变度率及分。

  求诸变平行分:各置其变度率及分,以其变日率除之为平行分,不满,退除为秒,即各得平行度及分秒。

  求诸变总差:各以其段平行分与后段平行分相减,余为泛差;并前段泛差,四因之,九而一,为总差。若前段无平行分相减为泛差者,若后段无平行分相减为泛差者,其前后退行者,各置本段平行分,十四乘,十五除,为总差。

  求诸段初末日行分:各半其段总差,加减其段平行分,即各得其星其段初、末日行度及分秒。

  求每日晨前夜半星行宿次:置其段总差,减其段日率,以除之,为日差;以日差累损益初日行分,为每日行度及分;以每日行度及分累加其星其段初日晨前夜半宿次,命之,即每日星行宿次。

  径求其日宿次:置所求日,减一,日差乘之,加减初日行分,为所求日行分;加日行分而半之;以所求日乘之,为径求积度;加减其星初日宿次;命之,即其日星行宿次。

  求五星定合日定星:以其星平合初日行分减一百分,余以约其日太阳盈缩分为分,分满百为日,不满为分,命为距合差日;以盈缩分减之,为距合差度;以差日、差度缩加盈减平合定积、定星,为其星定合日定积、定星。金、水二星退合者,其金、水二星定积,

  求木火土三星晨见夕伏定日:各置其星其段定积,乃加减一象度,半周天已下自相乘,半周天已上,覆减周天度及分,余亦自相乘,一百约为分,以其星伏见度乘之,十五除之,为差;乃以其段初日行分覆减一百分,余以除其差为日,不满,退除为分,所得,以加减定积,各得晨见、夕伏定积;加天正冬至大余及分,命甲子,算外,即得日辰。

  求金水二星夕见晨伏定日:各置其星其段定积,其定积先倍其段盈缩差,缩加盈减之,乃加减一象度,半周天已下自相乘,已上,覆减周天度,余亦自相乘,一百约为分,以其星伏见度乘之,十五除为差;乃置其段初日行分,减去一百分,余以除其差为日,不满,退除为分,所得,以加减定积,各得夕见、晨伏定积。

  求金水二星晨见夕伏定日:置其星其段定积,其定积先以一百乘其段盈缩差,乃以一百分加其日行分,以除其差,所得,盈加缩减之,加减一象度,半周天已下自相乘,已上,覆减周天度,余亦自相乘,一百约为分,以其星伏见度乘之,十五除,为差;乃置其段初日行分,如一百,以除其差为日,不满,退除为分,所得,以加减定积,各为其星晨见、夕伏定积。

  历既成,以来年甲子岁用之,是年五月丁亥朔,日食不效,诏候验。至七年,命入内都知江德明集历官用浑仪较测。时周琮言:"古之造历,必使千百年间星度交食,若应绳准,今历成而不验,则历法为未密。"又有杨皞、于渊者,与琮求较验,而皞术于木为得,渊于金为得,琮于月、土为得,诏增入《崇天历》,其改用率数如后:

  周天分:三百八十六万八千六十六、秒一十七。

  周天:三百六十五度。

  岁差:一百二十六、秒一十七。

  木星

  求诸变总差:各以其段平行分与后段平行分相减,余为泛差;并前段泛差,四因之,退一等,为总差。若前段无平行分相减为泛差,若后段无平行分相减为泛差者,其前后退行者,各置本段平行分,十四乘,十五除,为总差。

  求五星定合及见伏泛用积:其木、火、土三星,各以平合及前疾、后伏定积为泛用积,金、水二星平合及夕见、晨伏者,金、水二星再合及夕伏、晨见者,

  求五星定合定积定星:其木、火、土三星平合者,金、水二星平合者,金、水二星退合者,

  求木火土星晨见夕伏定用积:各置其星其段泛用积,乃加减一象度,半周天已下自相乘,已上,覆减周天度,余亦自相乘,各二因百约之,在一百六十七已上,以一百约其日太阳盈缩分减之,不满一百六十七者即加之,以其星本伏见度乘之,十五除,为差;乃置其段初日行分,覆减一百分,余以除其差为日,不满,退除为分所得,以加减泛用积,各得其星晨见、夕伏定用积;加天正冬至大余,命甲子,算外,即得日辰。

  求金水二星夕见晨伏定用积:各置其星其段泛用积,乃加减一象度,半周天已下自相乘,已上,覆减周天度,余亦自相乘,二因百约之,满一百六十七已上,以一百约太阳盈缩分减之,不满一百六十七者即加之,以其星本伏见度乘之,十五除,为差;乃置其段初日行分,减去一百分,余以除其差为日,不满,退除为分所得,以加减泛用积,各得夕见、晨伏定用积;加命如前,即得日辰。

  求金水二星晨见夕伏定用积:各置其星其段泛用积,乃加减一象度,半周天以下自相乘,已上,覆减周天度,余亦自相乘,二因百约之,在一百六十七已上,以百约太阳盈缩分减之,不满一百六十七者即加之,以其星本伏见度乘之,十五除,为差;金星者,直以一百除其差为日,不满,退除为分,所得,以加减泛用积,各为其星晨见、夕伏定用积;加命如前,即得日辰。

  景祐元年七月,日官张奎言:"自今月朔或遇节首,勿避。"诏中书集历官参议,而丁慎言请如旧制。有诏卒从奎议。

  《宋史》 元·脱脱等

猜你喜欢
  列传第七 刘怀肃 孟怀玉 弟龙符 刘敬宣 檀祗·沈约
  卷一百三十·列传第十八·张廷玉
  皇宋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第一百二十六·杨仲良
  第四十八回 洗禄儿中冓贻羞 写幽怨长门拟赋·蔡东藩
  平定三逆方略卷五十·佚名
  卷之七十四·佚名
  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三百八十七·佚名
  第七四认充结状光绪十二年八月一一二一二-三·佚名
  第三卷 运河上·缪荃孙
  陈幼学传·张廷玉
  卷之一百九  後鑒錄下(明)謝蕡 撰·邓士龙
  卷六十·佚名
  卷三十九·佚名
  卷十七·佚名
  195.司马光写《通鉴》·林汉达

热门推荐
  巻十四·顾瑛
  卷三十·胡文学
  卷二十九·胡文学
  卷二十七·胡文学
  卷二十八·胡文学
  卷二十四·胡文学
  卷二十六·胡文学
  卷二十五·胡文学
  卷二十三·胡文学
  卷二十一·胡文学
  卷二十二·胡文学
  卷十九·胡文学
  巻十三·顾瑛
  卷十八·胡文学
  卷二十·胡文学

随机推荐

  • 卷八百五十六·彭定求

        卷856_1 【呈钟离云房】吕岩   生在儒家遇太平,悬缨重滞布衣轻。   谁能世上争名利,臣事玉皇归上清。   卷856_2 【献郑思远施真人二仙】吕岩   万劫千生到此生,此生身始觉飞轻。抛家别国云山外,   

  • 卷 六·袁枚

      王荆公作文,落笔便古;王荆公论诗,开口便错。何也?文忌平衍,而公天性拗执,故琢句选词,迥不犹人。诗贵温柔,而公性情刻酷,故凿险缒幽,自堕魔障。其平生最得意句云:“青山扪虱坐,黄鸟挟书眠。”余以为首句是乞儿向阳,次句是村童

  • 五集卷四十一·乾隆

    <集部,别集类,清代,御制诗集钦定四库全书御制诗五集卷四十一古今体一百首【戊申七】两江总督书麟奏报二麦收成分数及雨水情形诗以志慰约报已曾逹奏书兹陈收定九分余【前据书麟奏两江各属麦秋约收丰稔情形已悉其概兹以

  • 提要·姚合

    《极玄集》二巻,唐姚合编。合有诗集已著录。合为诗刻意苦吟,工于点缀小景。搜求新意而刻画太甚,流于纎仄者亦复不少。宋末江湖诗派皆从是导源者也。然选録是集乃特有鉴裁,所取王维至戴叔伦二十一人之诗,几一百首,今存者凡九

  • 卷四百二十五·曹学佺

    <集部,总集类,石仓历代诗选> 钦定四库全书 石仓历代诗选卷四百二十五 明曹学佺 编 明诗次集五十九 王弼 送方石先生赴召分韵 忆昔拜公初我上南宫试开心念通家恩爱良独至我领溧水除公返桃溪睡中间十余年日月忽如遗昨

  • 玉山名胜集卷七·顾瑛

    元 顾瑛 编书画舫题句【呉孟思篆顔】书帖画图浮彩鹢 笔牀茶灶狎轻鸥记防稽杨维桢廉夫隠君顾仲瑛氏居娄江之上引娄之水入其居之西小墅为桃花溪厠水之亭四楹髙不逾墙仭上篷下板旁櫺翼然似舰牕客坐卧其中梦与波动荡若

  • 卷九十九·徐倬

    钦定四库全书御定全唐诗录卷九十九上官昭容昭容名婉儿上官仪之女孙也辨慧能文习吏事武后爱之中宗即位使掌制命由婕妤陞昭容景龙初置修文馆学士选公卿善为文者李峤等二十人为之使上官昭容第其甲乙有集二十卷近体诗九月

  • 奉旨问讯曾静口供十三条 七、明朝亡于李自成之后,清·雍正

      七、明朝亡于李自成之后,清兵的确是明臣请来除寇治乱的,是救亿万生灵于水火之中的仁义之师啊!  【原文】  问曾静:旨意问你书内云“明亡之恨”等语。前明之亡国,亡于流寇李自成之手,与我朝毫无干涉。自有明之季,政教

  • ·祭溺海兵民文·丁曰健

    维大清道光二十有九年,岁次己酉,六月丁卯朔越祭日乙酉,某谨陈羊一、豕一、清酒、面饭致祭于海洋溺亡兵民之灵而告之曰:共托兮大造,我与若兮同行海岛。倏独于尔兮沦亡,何昊天兮不吊?夫谁非生之者之所珍兮,竟沉没

  • 谢子襄传·张廷玉

    谢子襄,名衮,子襄为其字,新淦人。建文年间,被荐举为青田知县。永乐七年(1409),他与钱塘知县黄信中、开化知县夏升,均任职九年,经考核合格皆当升迁,然而因各县县民请求留任,得到皇帝嘉奖,升子襄为处州知府,信中为杭州知府,夏升为衢

  • 卷八十九·佚名

    钦定四库全书明会典卷八十九礼部四十八丧服国初颁降大明令凡丧服等差多因前代之旧後更定服制着为孝慈録复图列于大明律今具载于後大明令斩衰三年【斩衰者用至粗麻布不缝下边谓之斩衰】子为父嫡孙为祖後者为祖【为曾高

  • 卷第八·佚名

    日本文德天皇實錄卷第八文德紀八文德天皇起齊衡三年正月,盡天安元年正月右大臣-正二位臣-藤原朝臣-基經等,奉敕撰一、遷山城國葛野郡月讀社于松尾南山文德天皇三年春正月,乙巳朔 ,停朝賀。以陰雨也。帝御南殿,賜宴侍臣如舊

  • 卷三十六·郑玉

    <经部,春秋类,春秋阙疑>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阙疑卷三十六    元 郑玉 撰 十有三年春叔弓帅师围费 叔弓围费弗克败焉平子怒令见费人执之以为囚俘冶区夫曰非也若见费人寒者衣之饥者食之为之令主而共其乏困费来如

  • 卷六十一·沈廷芳

    钦定四库全书十三经注疏正字卷六十一山东按察使沈廷芳撰春秋左氏传僖公经元年公败邾师于偃注偃邾地【四字脱】传公出节注故无深浅常准【案准本作凖宋避冦忠愍名省文作准】疏元年至礼也○故以礼居之【居字疑】公败邾师

  • 怀星堂集·祝允明

    三十卷。明祝允明(1460—1526)撰。祝允明字希哲,号枝山,长洲(今江苏苏州)人。五岁能作径尺大字,九岁能诗,后博览群书,文章有奇气。弘治五年 (1492) 中举,以后久试不第。正德十年(1515)授广东兴宁知县,迁应天府通判,正

  • 诗话补遗·杨慎

    明代论诗著作。3卷。杨慎著。杨慎的论诗见解已见于《升庵诗话》。此书为杨慎谪戍云南永昌后所作,由门人曹命编辑而成。作者有感于传诗注诗者经常疏忽,或遗漏原作,或衍讹成错,欲予以纠正之;然而当时身边缺少书籍,仅凭记忆,故

  • 我的前半生·溥仪

    爱新觉罗·溥仪著。是中国最后一代皇帝溥仪的回忆录。作者忠实地记录了自己具有传奇色彩的前半生,包括家世、童年、紫禁城内外、在天津的活动、潜往东北、伪满14年、在苏联、从疑惧到认罪、接受改造获得新生。按年代

  • 戒香经·佚名

    宋中印土沙门法贤译,与《佛说戒德香经》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