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册 天命七年三月至四月
第四十册 天命七年三月至四月
二十日,降书传谕阿巴泰阿哥:“著阿巴泰阿哥与前来之人,一同於二十七日抵达,又命输运广宁一带粮米,释放已拿获之索诺木台吉之妻妹。自兀鲁特贝勒所属各处来归之蒙古人,皆还给兀鲁特诸贝勒。其他蒙古人,皆收留之,俟此处大臣前往后,令其办理。”
有男女共四十四人自贝勒卓里克图处徒步逃来。
二十二日,向驻镇江一带之额克兴额增兵派遣每牛录一人,炮手二十人前往。并傅书谕曰:“命尔等居於山谷之汉人从速下山耕田,造舍而居。尔等入山海关,所需住舍、耕田、食粮,孰予办理之?况我大军拟於亥年或子年,进入山海关征伐。尔等若下山来降英明汗,则公平,给以食粮、耕田、住舍、而养育之。若不下山来降,必剿杀之。”
率兵往镇江之额克兴额,俘获七百人解来也。
是日,将广宁解来之俘虏,赐参将、游击各二对。
蒙古科尔沁之囊苏喇嘛,闻英明汗敬养之善,初曾来往二次。得辽东后,该喇嘛来曰:“我虽身体不适,但仍抱病离故土而来,愿住英明汗处弃我骸骨。”不久病危,终前该喇嘛嘱曰:“如蒙恩爱,待我死后,将我遗体交与在辽东之巴噶巴喇嘛,令其祭之。”辛酉年十月圆寂,遂於辽东城南门外韩参将之园屯舍内处修庙台丧。英明汗命巴喇嘛祭之,并遣图鲁什往接囊苏喇嘛属下在诸申,科尔沁之六十三户,赐一汉人屯堡,以葬喇嘛之遗体。又赏给验射后之弓五十五张,赏甲五十副,马五十匹和驴二十头,及差使之奴仆男五十人,女五十人。
二十三日,陞卓里克图叔游击为副将。陞达尔札阿哥备御为游击。
二十四日,喀尔喀贝勒卓里克图所属男七人,女三人,徒步来归。
二十五日,都堂书谕:“自广宁前来之官员,已将各该卫,该地之人携来。若携来之人俱在,则奏闻俱在。若携来之男丁未齐,或各往投亲戚,则由该官员行文各所属之人,查获解来。并以我携来之男丁悉数查获等语缮文具奏。因系弃土移来,已免其本戌年筑城之役。其弃兵而无马者,令其购马,并令军人修治军械。汗亲自发兵,尔等岂能间居乎?令副将管男丁三千,游击管男丁二千,备御管男丁一千”五百。著广宁前来之官员,将尔等所有之男丁数详加查点,不得隐瞒丁数,尽数呈报。尔所有之男丁,如有不足,即增给之,尚且有馀,则给其他不足之人。”
是日,都堂书谕:“据知,有已清点之屯人,不依管束,不在本屯而任意逃往他乡等语。至其违令而行之人,乃为逃人也。此类为乱之人,见即拿获送送来。逃人带银百两,取五十两
给拿获之人,有一两,取五钱给之,有一钱,取五分给之。该潜逃之人,若官员知而容留、定官员以应得之罪,地方百长知而容留,定百长以应得之罪。为何遣清点之屯人前往他乡?若系逃走,为何不查?若他乡清点之人前来,为何不查还其主?若不如此查察,设百长,千长及大小各官何用?如系自河东往河西而返回之人,则将其丁数,由地方头领以来我处男丁几何等语缮书奏闻。河西广宁所属之人,未往其所指定之地,新戚若知,不得将其隐匿,由各该地方头领查获,解交广宁官员。若隐匿不送而被察知,则将地方头领及百长治以重罪。夫汗之官牛由二十人饲养一头,其饲养之费,由原养主偿给。”
是日,都堂书谕齐副将:“造新刀船若干只?据悉孟坦所指刀船在大凌河彼岸,可派人沿大凌河两岸往寻之。著将所获刀船数及造船数等,缮文具奏。务勤速运粮,并将所运粮数,缮文送呈。汗之官牛,自去年催至今年三月,养主仍行隐匿。不以供筑汗城之用,其官牛又作何用?汗之官牛,筑汗城时不得用,购之岂供尔等自用乎?各处守堡、百长,若不将所属之
官牛救灾行查出送来,则令都司官擒拿其守堡、百长,缚以铁索。若以速查官牛送来,则命之为官,授以管人之职。若不将官牛速行查完送来之,则任尔访察官何为耶?凡不能胜汗委任之守堡、百长,皆令拘捕,奏闻执法贝勒,并令李都司将此告知於汗。据悉曾二次行文刘副将令督催南四卫人送所有之官牛前来,然刘副将未有一言回复。故此咨文探询是否属实。”
二十六日,自蒙古来归之兀鲁特部诸贝勒经由广宁至。遂以来归之礼,由八旗宰十牛,设筵百席,带至筑新城之地大宴之。
是日,阿巴泰阿哥自广宁前来。是日,遣往科尔沁古木布台吉处之使者郭忻,伊萨穆归来。
二十七日,都堂书谕都司官等:“遣往催征官牛及筑城人之官员等,未徵官牛及小人,仅徵银两带回。故著尔都司官亲信,明白办理之速将官牛如数徵来。”
二十七日,都堂书谕:“有愿养猪者,可向牛录额真、代理章京出具保结,购母猪喂养之。若以喂养为各购而杀之,即将该牛录额真及代理章京,鞭责一百,购猪之人,亦鞭责一百,
并且刑其耳鼻,以此为戒,不得购猪妄加杀之也。”
是日,喀尔喀贝勒卓里克图所属之男丁六人,妇女五人,携马五匹来归。
二十八日,据岫?萧备御来告:“二十六日,扎喀之人乘夜而入,绑缚水长峪屯张守堡及户口五十馀人,携之而去。”
二十九日,汗传书於自蒙古来归之诸贝勒训之曰:“我思自喀尔喀前来之诸贝勒编为一旗,自察哈尔前来之诸贝勒编为一旗。我念尔等来归,故编尔等为二旗。尔等若以为分旗难以度日,愿与诸贝勒结亲通婚,彼此相与,则任尔自便。若与诸贝勒和睦相处,友好度日,我更喜悦之,即如尔蒙古国父子兄弟,亦无异也。我之八家,如同一家我亲生之诸子与贝勒等携来之诸子,同其爱养,不有歧视。尔等循我国贝勒之便以度日。我国之法度比尔蒙古国之法度更为严明。诸贝勒务晓谕众友,永禁盗贼。尔蒙古国彼此偷盗,牲畜皆尽,国已贫穷者。念尔等来归,衣食必厚之矣。枉法之人,即毁国之鬼也!如此枉法毁国之鬼蜮,可以爱之乎?”
二十九日,汗降书谕从汉官:“边防之事尔等推诿於我,唯恐误事。尔等国人可信与否,则尔等自知也。若推诿於我,出言强硬,怕者更怕,出言温和,人且不从。尔从官,勿忘己
任,同李、佟二额驸商议,妥加戍守边境不坚固之地,撤回其不可靠之人。再者,若有可用於诸事之贤人,不得一二人径自入告,与众官员,二额驸商议(原注:二额驸为李永芳、佟养性)具奏荐举,赐以职衔。若有暴乱之人,亦不得一二人径自入告,与众官员、二额驸商议弹劾其恶。尔等勿存明国长久之我存一时等无趣之念。辽东城牛中出血,该城被陷。据悉北京城河中流血二次,又各衙门之大树被大风连根拔出,石牌楼折断。此天示之异兆,孰能避之,乃天意也。以大为小,以小为大,乃自古以来循环之例,尔等皆如之也。”
四月初一日,召集察哈尔、喀尔喀前来之诸贝勒、汗升衙门,谕诸贝勒各通婚媾。汗之亲家为卓里顾图之子鄂勒哲依图、揣尔札勒、噶尔玛、索诺木、博?。大贝勒之亲家为莽古勒额驸之父子、岱青之子巴音岱、绰尔吉、米赛、伊林沁、额布根、伊斯哈布。阿敏贝勒之亲家为拜兴之子青吉勒、青吉勒之子达赖。莽古尔泰贝勒之亲家为额尔德尼达赖之子多尔济及特陵。四贝勒之亲家为兀鲁特七贝勒中已故龙贝勒正室之子明安及明安之三子昂昆、班第及多尔济。德格类阿哥之亲家为奇布塔尔。阿巴泰贝勒之亲家为莽噶泰之子布当、衮济、希尔胡纳克、阿金。岳托阿哥之亲家为威徵之子布彦岱。济尔哈朗阿哥之亲家为台吉巴拜。斋桑古阿哥之亲家为古尔布什台吉。多铎阿哥之
亲家为布达之子恩额类。此皆察哈尔贝勒,英明汗有意咱之为亲家,并谕之好生豢养其诸女等。
遣牧马人伊希莫尔根,往告额克兴额巴克什:著妥设哨探,侦察踪迹。
初二日,赏赐察哈尔来之诸贝勒。赐诸贝勒各金五两,银二百两,蟒缎四疋,羽扇一把及缎十疋,毛青布二百疋,绵索子貂皮袄一件及黑貂皮?子一件,猞猁皮?子一件,汉人貂皮子一件。赏二等者各金三两,银百两,蟒缎二疋,羽扇一把,缎七疋,猞猁皮子一件及毛青布一百疋,貉皮?子一件,貂镶蟒缎皮袄各一件。赏三等者各金二两,银五十两,蟒缎一疋,羽扇一把,缎三疋,毛青布五十疋,狐皮?子一件,诸申貂镶补子缎皮袄一件。共计金八十七两,银三千四百两,大蟒缎六十二疋,小蟒缎二十五疋,蟒缎合计八十七疋。绸及纺、彭缎、绫、四色缎一百七十八疋,毛青布共三千一百疋,黑貂镶绵索子貂皮袄九件,黑貂皮?子九件,猞猁皮?子九件,貂镶蟒缎
面皮袄十件,豹皮子十件,狐皮?子六件,貉皮?子十九件,诸申貂镶补子缎面皮袄六件又每旗赏银鼠皮袄各三件,皮袄四件,共银鼠皮袄二十四件,皮袄三十二件,合计皮袄八十一件,皮子五十三件。
明安、鄂尔哲依图、索诺木、布当、多尔济、揣尔札勒、布彦岱、绰尔吉,达赖等九人为一等。
多尔济、米赛、伊林沁、希尔胡纳克、奇布塔尔、昂昆、噶尔玛、恩额类、博?等十人为二等。
特陵、衮济、阿金、伊斯哈布、额布根、班第、绰斯西等七人为三等。
初四日,喀尔喀贝勒卓里克图之子厄参台吉属下男丁二十三人、妇女二十二人来归。
初四日,汗於筑新城之地召集察哈尔喀尔喀前来之诸贝勒,及广宁之官员等大宴之。赐蒙古为首之九贝勒各伞一柄、旗四面。汗於筑城之前由辽阳城迁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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