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一二 寄谕闽浙总督陈辉祖允准商总等捐建文澜阁雇觅书手仍用官帑
九一二 寄谕闽浙总督陈辉祖允准商总等捐建文澜阁雇觅书手仍用官帑
乾隆四十七年九月初二日
尚书 额驸 公福<隆安>、尚书和<珅>字寄闽浙总督陈<辉祖>,乾隆四十七年九月初二日奉上谕:
据陈辉祖奏遵旨改建文澜阁,安设四库全书一折内称,勘得玉兰堂逼近山根,地势潮湿,难以藏书,拟于玉兰堂之东迤下藏书堂后堪以改建,并称据商总等呈请改建等项及雇觅书手缮写之费,情愿按数呈缴等语。玉兰堂既据陈辉祖奏称地势潮隘,难以藏书,现在盛住奏请陛见,且俟伊到京后询明该处情形,将文渊阁式样带去,再行办理。商总等呈请损项自办,【真按:疑当作捐字,捐项自办!】该处改建文澜阁,出自伊等情殷桑梓,踊跃输忱,尚可准行。
至雇觅书手缮写,现已饬动官帑办理。前据伊龄阿奏扬州商人请捐办大观堂、金山寺二分缮书费用,已于折内批示:不必,令仍动用官项。【真按:疑当作今字!】所有浙商呈请公捐之处,亦可不必。将此传谕陈辉祖并盛住知之。钦此。遵旨寄信前来。(军机处上谕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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