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刘玉坡制军论治书
窃惟整饬地方,惟在任用得人。其要,不外锄莠安良。然治于已然者,劳绩易彰;而弭于未然者,功效不觉。治于已然,虽即时扑灭,不至蔓延,而良善已被扰害;即歼厥渠魁,其胁从者株连不少,甚至劳师糜饷,民生国计所损已多。幸官民出力者,一经奏报,无不仰荷天恩,至优极渥;所以有事皆奋往争先,肤功易奏。其弭于未然者,地方隐受其福而不觉,一时未能即邀荐剡。
  在实心任事者,必不乐以有事为荣。而不计功、不近名之员,岂能多觏?非有事变,即无可为升擢之阶,遂致启遇事张皇之渐。近年剿办竖旗匪徒,几成年例。每次骈戮,多至数百人;不为姑息,辟以止辟。而旋灭旋起,及到案亦未有不狡展求生者。盖真正巨憝首恶,或未能擒,致长其玩法之心;游民穷极无归,且图纠合,以为目前饱煖之计。
  一年半载,聚集渐多,始而窃劫,地方官不能立时拿办;久则酿成巨案,不能不大加诛戮,始可苟安。年余根株未净,萌蘖生。伙犯不尽,积匪一时附和,既为逆案,万无可宥:剉斩极刑,见闻已惯;其凶悍者不觉铁钺之威,其余党素非凶恶,一概歼旃,同类益深愤激,遂致与出力之庄民为仇,甚且与地方官积怨,逞忿一时,不及计为釜中之鱼。此屡办巨案不休之由来也。但得地方官清心正己,实心为民,奸盗偶萌,即行惩治,相机而行,亦不在概治以猛;久之恶者渐向善,善者不为恶,官民渐相浃洽,驯至清和咸理,庶几得胜残去杀之意。然此官此境,谈何容易。
  祗求在任日久,斗者解散、抢者屏息,一、二年内不出竖旗聚众之案,悃愊肫忱,勤恳不倦,日计不足,月计有余。愚昧之见,便当加以保荐。海外浮动之区,能弭患于已然者,固应优奖;而消患于未然者,尤当格外拔擢。俾实心任事之员,益加奋勉。而恃才矜能、急功近名者,知升擢褒荣,不必定以兵刑为畏、以军旅为重。譬如河工,三载安澜,亦有升换翎顶者;不必有大工合龙而后邀恩也。刍荛一得,伏乞涵监。
再,地方匪徒滋事,该管厅、县到任在半年内者,免议;查拿出力者,事定仍与奖励。一年以内功过两抵;一年以外,应将委员在事出力者甄叙,该管地方官仍应议处。如查系由官激生事端或查办迟延酿成巨案,无论到任久暂,从重参究。或虑及规避讳匿;在内地恐耳目不周,而台郡一隅传言速于置邮,无虑讳饰。合无仰恳钧檄饬遵,功过分明,劝惩并行,吏治庶有豸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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