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京都票号致祁、太、平
总号及各埠票号之信
(1)平遥票帮乡台大人阁下:
迳启者,昨因同行公议开设银行,为抵制市面,保全商业起见,已有公函奉达。此事所关甚大,现在我同帮既公举渠楚南创办此事,期在必成,谅乡台均必深以为然。
晚等子细筹思,此事有利无害。现在市面迥非昔比,各处银行林立,凡我同行皆受影响,甚至显与为敌。若不及早抵制,将来且恐立足无地,以后诸事为难,生意日见消减,别无善策可筹。惟有创立银行,保护自己行业,结成团体,抵制外行,最为善策。在各号现出本银不过三五万金,将来获利正未可量,务祈乡台开导各家,一律照办。此事由我等公举最为得体,且操纵之权可以专主,不致受官场压制。公信到后,幸勿游移。晚等非敢轻举妄动,实系目击当今时务,不得不然!
楚南曾至东洋,与外国商务亦有体会,伊肯躭任其事,实属难得,必与我票帮有益,各老号当亦无不放心。此等机会亦是自然而然,并非晚等多事。现在国家庶政维新,我等一意守旧,恐亦非自全之道,不待智者而知之也。
专此,敬请台安!立候回示,不胜翘企,待命之至。
京都平帮公启
戊申三月二十三日申
再。度支部所定则例,其十二,三条与我帮大有妨碍,蔚长(厚),蔚丰(厚)等均经详达,务祈早为会商,或应如何对答?并望示悉,以便遵办。至祁、太,省一律另具公函。又及。
(2)敬启者,我晋向以善贾驰名中外,汇业一项尤为晋商特色。近百年来各业凋零,而晋人生计未尽绝者,独赖汇业撑拄其间。
乃自甲午、庚子以后,不惟倒欠累累,即官商各界生意亦日见萧疏(索)。推原其故,固由于市面空虚,亦实以户部及各省银行次第成立夺我利权,而各国银行复接踵而至,出全力以与我竞争。默计同行二十余家,其生意之减少已十之四五,存款之提取更十之六七也。即如户部银行所到之处,官款即全归其汇兑,我行之向做交库生意者,至此已成束手之势。我行存款至多向不过四厘行息,而银行则可得五六厘,放款者以彼利多,遂提我之款移于彼处。且彼挟国库、藩库之力,资财雄厚,有余则缩减利息散布市面,我欲不减不得也;不足则一口吸尽,利息顿长,我欲不增又不得也。彼实司操纵之权,我时时从人之后,其吃亏容有数乎?至于外国银行渐将及于内地,所有商家贸易,官绅存款,必将尽为所夺。外人之素习商战,更非我所能敌,试问我行尚有何事可做乎?此数年来之陈迹,亦以后事势所必至,非晚等之过虑也。
近数年来勉强支持,冀有转机之一日。乃今年度支部奏定银行则例,凡有银行性质者,必须呈本验资注册,如处处有银行程度,仍须悉遵其规例方准开设,否则存款、汇兑皆不准做。原限三年实行,近闻有人奏准六个月后即照此办理,试问我行果将一律闭歇乎?晚等焦灼万分,徬徨无措,连日会商,自非结成团体,自办银行,不足以资抵制,不足以保利权。
盖开办银行,如押款、担保等事,票号所不便为者,银行皆照例为之,倒帐可无虑也,况既为银行,如保护等事,票号所不能享之权利,银行独能享之,生意可发达也,兼之资本雄厚,人位众多,自可多设分庄,即外洋各埠皆可逐渐分设,挽回利权,难以数计。以我晋商之信用,票号之殷实,不难为中国第一商业。且权在票号操纵,仍可自如,人皆晋人,生计可保不绝,又何乐而不为哉!或虑出资后,设有亏折,将何以处?不知银行可定为有限公司,即使折阅殆尽,不过其已出之资,不能再认赔累也。平时多积公积,即防亏折。又虑无人可用?不知银行为票号公开,每家不过酌拨数人,已自敷用,无庸再事搜罗也。又虑界跟不清、生意难做?不知公开银行,正如我晋之开小号,字号作东,另立帐簿,另占地方,获利之后,按股匀分,绝不虑其混淆也。或问开银行后即可保票号不废乎?不知正以票号不能久存,故立银行以补救之,纵使票号尽废,有银行尚可延一线生机,否则同归于尽而已。
诸执事久涉商界,阅历最深,于世事变迁,更已洞若观火,即无晚等刍言,必已成卓在胸。思为改良之计,晚等睹此变局,悚心骇目,谨合词妄陈,望垂察为幸!
专此,敬请台安!立候回示为盼。
京都祁|太|平票帮公启
戊申二月二十三日申
谨将会议大概办法条列于下:
一、 每家各出资本三五万两,作为有限公司。
一,集股本五百万,每股壹百两,每月四厘行息,除同帮入资本外。
一、银行应名为晋省汇业银行,悉遵票号做法,略改其不便之处,以合银行规则。
一,公举熟悉商情、声望素孚之人充银行总理。昨与渠楚南观察面商,楚南甚为欣允。
一、银行成立后,除内地繁盛各处均占分庄外,可渐推及各国商埠,以保本国利权。
(3)平遥票帮总理乡台大人阁下:
迳启者,闻楚南业已到平,所商银行之事,当有成议。惟至今未奉来示,恐我平各号尚有观望之处。
刻下市局日紧,汉口、上海两处钱庄倒闭,(倒欠外款)至四百余万,牵动各埠,若乘此时集股最易为力。我票帮信用二字,久为海内所推服,非有巨本立一绝大银行,不足以运动全体,抵制外帮,此非一人之私见,凡讲求商务者,无不以为必须办理。为此公函,再行催办,务恳即日将如何定局情形,先行示慰。
此事如成,我帮可望起色,倘其不成,则以后局面正难逆料。弟等意见相同,事不宜迟,殊深盼望。专请台安。
京都平帮公启
戊申十月二十二日申
再。此时银行组织未成,汉沪两处风潮,人人提心吊胆,深恐为所动摇。若使银行基础立定,虽有风浪,人心既定,可以无虑。此银行之所以不可缓办也。前蒙云生兄传到口信,拟与洋人合股,亦是一策。欲行便行,亦不必深虑也,此尚易于办理。又及。
(4)平遥票帮乡台大人阁下:
迳启者,刻下渠楚南京卿到京,得悉银行一事,虽经会议,尚无成说。昨又阅云生兄致李子寿手书,详悉一切。
此事关系全局。外间银行林立,暗夺我之生意,非自立银行,难以抵制。又因汉沪倒帐太巨,为从来未有之数,我帮不得不思患预防。果如从前之平稳,则银行尚可缓设。近日市面如此,是以公议集股,共立三晋银行,正为维持市面起见。
今云生兄来函,深虑我帮为倒帐亏累甚多,种种窒碍情形,难以成全。惟有缓三二年,只求各庄平安,我帮元气稍复,自是老成持重之见。惟与弟等今日谋设银行之意大相径庭。弟等正因倒帐之风太甚,谋亟设银行,以维持全局。云生兄之意,则以倒帐太巨之故,思缓设银行,以徐图补救。不知无我帮之银行搘拄其间,则各庄断不能平安,元气且将大伤,焉能再复!不特此也,此时我帮信用尚在,犹可有为,若复数年,倘我帮出有别项情形,虽欲醵资开设,亦必呼应不灵,非将束手待毙乎?恐此系有限公司,绝无后患。即使谋之不臧,亦不过失此数万金而止,较之近年动倒十数万、数十万之巨款,不犹愈乎!愿公等一再思之,并请向云生兄切实言之,令其了然乎胸,知弟等并非多事,实因时势所迫,有不得不然者也。
专此。敬请台安!推望回示,不胜盼祷之至。
京都平帮公启
戊申十二月十二日申
再启者,赎矿一款,闻方伯已具禀中丞,截留甘饷四十万,以为将来还我帮之借款。此时商立银行,若不各出本银,恐还款时即扣留办理,反觉面子太差。不如此时各出资本,公请楚南全面付之,楚南十分圆足,何等好看。晚等既知底里,不得不以实告。其余细情,俟梁锡五抵里;再当面述。又及。
(5)祁|太|平票号各位乡台大人阁下:
迳启者,今春曾因我帮公立银行一事,推渠楚南京卿提倡其事,函商祁、太,平各老号,想诸位兄台均已详悉。
前月,楚南专行赴平办理此事,再三演说,仍未定议。前月不幸,值两宫上宾(殡),京城市面适因沪汉两处钱铺倒闭巨款,为从来未有之数,人心摇动,大城内外昼夜警扰,各住户持券纷纷取银,钱铺尤形拥挤,炉房亦有歇业之势,我同行亦大受影响。幸而商会面请总厅,由大清银行发给银百万两,又由顺天府发给铜元若干,并派巡警四出弹压,始得平静。由此观之,若无大清银行,市面将不可问,凡我同人无不悬心。若我同帮开设银行在先,则财力足以自固,遇此风潮,确有把握。此等情形,弟等亲目听睹,益觉今昔情形不同,非结团体不能成银行,非立银行不能御外患。
况现在已奉明文,必须验资注册,不及(银行)程度者不准开设,若不及早防范,恐到彼时后悔无及。我票行自经庚子之变,大信昭于天下,举办银行集股甚易,此亦千载一时之机会,岂可错过。各老号诸君未悉此时外间各省情形,并各码头为难之故,将守从前旧规,不肯稍事变通。窃恐我守旧章,人更新法,暗侵我之利权,日消月耗,将有不能自立之虑。为此公同商酌,函致诸兄,各就码头情形细加斟酌,切实公具函告各老号,务使洞悉外间市面今昔异,宜从速定议,及早办理,实我三晋命脉所关。亦我同帮之幸!至虑同帮资本参差,恐多窒碍,不知此系有限公司,无关财力厚薄。
此信到后,务希详细示覆,或弟等所见有未合处,亦望
确实指示,是所盼祷!
专此公启。敬请台安。
附上前致老号公信四件,请阅。
京都祁|太|平票帮公启
戊申腊月二十三日
再。从前阜康歇业,凡我同帮皆虑受累,幸而其时市面尚稳,得以保全。然而,官场被害者已属不少。近日市面与前大不相同。官商增添各银行不止一处。去年营口倒帐,今年汉沪倒帐,十月二十后京都市面,均岌岌可危。此等机关,明眼人看此情形,能无惴惴。若不及早设法保护,再有如阜康者,恐受害不仅官场己也。况从前京都一庄,尚有津地为之接济,今昔情形又已不同,同人反复思维,除公设银行而外,别无善策。余详前函。望诸君速定良谋,函达各老号,同行幸甚!吾晋幸甚!
弟等又顿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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