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六万大山去来
在郁林勾留约六七天,因大势已去,我军又开始向横县退却。黄业兴仍派我为后卫。这时各方情况既不明,更是兵败之后,军纪废弛,士无斗志,沿途骚扰焚掠。我因担任后卫,有时看见落伍士兵,在抢掠或强奸,我总是上前去斥责一番。有的士兵看见官长,悄悄逃走,然持枪反抗的也大有人在。黑夜之中,我随从的卫士又不多,也无法管束。统兵者治军无方,为害百姓,罪大恶极,实难尽言。
我们从郁林撤退,途中总是每十五里或二十里一小休息,三四十里一大休息。每逢休息时,我总到司令部所在地去问究竟。我们的参谋长梁史是我陆小时代的学长(等于今日的队副或排长),他和我有师生之谊,可尽所欲言。一天晚间在路上休息,我便问梁参谋长前途开往何处。梁说:“按计划,我们应开往南宁待命。不过现在陆荣廷等已通电下野(7月16日),桂局全非,恐怕开往南宁也非上策。”
我问:“那究竟怎么办呢?”
梁说:“黄司令可能要把部队开往钦、廉、防城一带待机,将来免不了要受粤军收编的。黄司令是广东钦县人,所部官兵也是钦、廉人,所以他要开到那里去……”
我说:“我统率的这两营,多半是广西人,与其开往钦、廉去受收编或遣散,倒不如就在广西被收编或遣散,离家乡还近些……万一我部下的官兵不愿随大军向钦、廉撤退,则如何呢?”
梁说:“如果你的部下不愿随大军远去,你又掌握不住,我看你只有自己酌裁了。我也没有什么意见。”
我回到我的部队里后,部下的官长都纷纷来探问究竟。有的就提议说:“黄司令现在带兵去钦、廉,我们广西籍官兵,与其到钦、廉受编遣,还不如留在广西。”我说:“我正在考虑此事,诸位意见如何?”有人即主张将部队开入粤、桂边境的六万大山之中,暂避一下,再作决定。总之,钦、廉是去不得的。我说:“我正有此意,我们就这样决定吧。”
天明之后,我们已走近六万大山边缘,傍午时分,我军已抵达城隍墟附近。我借口休息,命令所部停止前进,并召集各部队长官商议,大家一致赞同暂时将部队开入山区。六万大山本是有名的匪巢,为免士兵误会我们带他们上山落草,我命令各部队长官向士兵解释,我们只是到山中暂避,并非去当土匪。部署既定,我便命令各军掉转队伍,直接开进山区里去。直属司令部的炮兵一连,机关枪一连,都愿跟随我入六万大山。
前进部队见我部久未跟来,黄业兴顿生疑窦,因询问参谋长梁史。梁说:“李统领因所部都系广西人,恐不愿随军去钦、廉,所以中途停下了。”黄司令即派一参谋赶来劝我,我只好以实情相告。黄业兴闻报后,其部下有主张派兵回来强迫我一同前进的,但是梁史暨黄本人都不以为然。他们深恐派兵来追,引起自家火并,反为不美。现在大局已起急剧变化,不如各奔前程为是。
黄司令统率大军开走之后,我部约千余人遂在六万大山住了下来。六万大山本就险峻荒凉,加以历年为土匪盘踞和官兵清剿,山内庐舍为墟,耕地荒芜。我们开入后,只得就地露宿。山中极少平地,部队只好化整为零,由各小单位觅地住宿。有帐篷的便架设帐篷,无帐篷的便结草为庐。
我们边防军本自护国军改编而来,在讨龙、护法诸役中,都立有战功,蔚为广西一支劲旅。今日兵败之余,遁入高山,形同落草,景象全非。全军千余人,露宿荒野,各项学、术训练,因无操场课堂,一时俱废。官兵心理上都有异样感觉。无知士兵以为我们真的落草,上山来称王扎寨的。官长中也竟有提议“出去打几趟生意”的。我有时出巡视察各宿营地,但见平时赌禁森严的我军,竟有席地呼卢喝雉、摆摊摸牌的;也有哼小调、讲笑话、练拳腿的……各行其是,其乐融融,也别有一番天地。
我们露宿了一宵,翌晨发现俞作柏营长所属两连官兵于黑夜潜逃出山。这两连官兵多半是钦、廉人,不愿留在六万大山,所以乘夜逃去。当时,有人主张派兵去追的,我竭力反对。当初我们留下,黄业兴不来追,今日他们离去,我也主张由他们去吧,何必强留。
我们在山中住了不久,忽然发现另有部队数百人开入山来。最初我们以为是敌人前来搜索,后来看见不像准备作战的模样,便派人前去查询,才知是友军,也来山中躲避的。他们一共有四连官兵,枪械齐全,由营长陆超率领。陆部原为莫荣新系统下的部队,莫氏败走,他们未及退却,遂为粤军所收编,开来粤、桂边境作战。因为我军初期胜利,他们又叛离粤军,不料我军旋即再度败绩,他们无处容身,乃避入六万大山,躲一躲再说。他们对李某人原都知道的,听说我已先期入山,他们极愿前来“合伙”,我当然把他们收容下来。
又过两天,我们又发现有部队入山,约有两连之众,经过情形和陆部大致相同。由一位姓徐的营长率领,也愿归编我军。后来徐君因见我无适当名位安插他,便独自离去了。两连官兵即拨归俞作柏节制。截至此时,在我指挥下,驻在山中的部队共十余连,约两千人,据险自保,声势相当浩大。我驻了一个星期,军粮饷项渐感拮据。所幸离此地不远的城隍墟,便是我以前的防地,人事很熟,当地豪绅以前对我都很推许,其中也颇多富户。故这次军中缺粮,我便派员分头去拜访绅商,请求接济。当地绅士即组织起来,为我筹划一切,军粮遂有了着落。
百事粗有头绪之后,才知粤军溯西江而上,已占据南宁。中山先生也准备由漓江赴桂林,并委马君武为省长。广西部队除少数受改编外,大部分都潜伏各县农村,进行游击,对抗粤军。其中武鸣、都安、那马及左、右两江的势力尤为雄厚。故粤军尚在源源开入广西,由郁林经城隍墟往南宁的部队络绎不绝于途。那时企图收编我军以扩充实力的大有人在。首先派人前来接洽的便是陈炯明之弟陈炯光,次为钟景棠司令。我因深知他们的用意,所以他们的收编计划我全未接受;相反,我向粤军当局提出了收编的条件,我的条件是:(一)不受任何单位部队的收编。我要直属于粤军总部,成一独立单位。(二)我要一职兼两省的头衔,不愿直属于任何一省。我这些条件原为防止有被乱行调动而被无故缴械的危险。谁知出人意外,陈炯明对我的条件完全接受了。因此我部队受编为“粤桂边防军第三路”,我被派为本军司令,由陈炯明下令,开往横县“点名”。
二陈炯明之所以能完全接受我提的条件,后来我才知道原因。原来桂军各地残部仍在抵抗,且在南宁西部实行反攻,并迭获胜利。我部在林虎军中向以能战闻名,陈炯明深恐我部和其他桂军合流,对他实行夹击,所以他急于收编我,而接受我所提出的一切条件。可是在收编后,却不发粮饷,仅命我将部队带往横县,听候“点名”。
陈氏这命令,使我身为主帅的人,颇感进退维谷。一则陈氏意不可测,开往横县甚或开往南宁,有随时被缴械遣散的可能。再则,我部久困穷山,军纪难免废弛,本已不易掌握,加以士兵衣履破烂不堪,今大军开拔,竟无开拔费,士兵赤足行军,连草鞋都买不起。在这种情况下,军令自更不易贯彻。所幸士兵一向知道我军需公开,身无余财,并未克扣粮饷,所以尚肯服我。而我这时也只能以劝告方式,有时甚至亲自去拉他们前进。大军至此,直如一群淘气的孩子,且行且止,口中牢骚不绝。人们自知身无长物,唯肩上的一根钢枪和腰间的百余发子弹是一笔财产。当时地方团队购枪,每杆值两百余元,子弹每粒两角。一个士兵如将其武器卖去,逃回乡里,可数年不愁衣食;而随军前进,却衣履不全,口腹不饱。在这种情况之下,我们部队的长官,只有苦口婆心,百般劝慰,才勉强将大军开出山区,走上通横县的大道。
这时粤桂边境,大兵之后,遍野荒凉,途经小镇,但不见商民。因此时粤军方才过境,沿途奸掳焚杀,以致人民逃避一空。我们离六万大山后,向西进发,当日宿营于一小镇名叫寨墟,属广东合浦县。寨墟原有商民三四百户,有当铺数家,都筑有碉楼,平时也算是一繁荣的墟场。不过此次在过境军队焚掠之后,全市寂无一人。我们的士兵也有到已被掳掠一空的废墟中,寻找残剩衣物的。有时我亲自上前阻止,士兵中有较为顽皮的,竟笑着向我说:“司令,没有什么了,我们也只是来看看罢了!”
在寨墟宿了一宵,翌日我们便进入广西属的横县。横县民风强悍,地方团队组织尤为强固。我军入横县境后,沿路看见军人的尸体零零落落横于道左,也有若干人民的尸体杂在其间。检查这里被杀军人的番号,发现都是粤军。后来听说,粤军过境时,纪律不好,为人民所仇恨,到大军过后,地方团队遂击杀零星落伍的军人,军队也还击,所以军民的尸体,杂陈田中,怵目惊心。因此,每当我军中途休息时,我便指粤军遗尸为例,告诫全军,务必秋毫无犯,免蹈粤军覆辙,自毁令誉。当晚在横县境内百合墟宿营时,我便集合全军训话,三令五申:(一)本军不许占住民房。(二)本军对商民买卖公平,严禁强买强卖。百合为一极大墟场,有商民千余户,贸易很盛。为防士兵肇事,我特另组军风纪检查队沿街巡逻,以防意外。谁知第二天在街上,竟然有一士兵和一老太婆发生纠缠,被检查队所发觉。原来这老太婆有衣服一件被窃,她便怀疑是我部士兵所为。正好她在街上碰见这位士兵,提着一个普通老百姓的包袱。老太婆疑窦顿起,以为包袱内一定是她的失物,要打开检查,两人遂纠缠起来。检查人员排解不了,便命令该士兵将包袱打开,其中果有便衣一套,虽是旧衣,尚完整清洁。检查人员就问这老太婆,是否即渠遗失之物。老太婆似乎不敢承认,吞吞吐吐,不愿说出。检查人员以其不能决定,遂没有把赃物判交老太婆,而把这有偷窃嫌疑的士兵拘到司令部来,向我报告。
我问那士兵:“你为什么偷人家东西?”
“报告司令,”士兵回答,“这些衣物不是偷来的!”
“哪里来的呢?”
“是前天晚上在寨墟的街上捡来的。”
这时我已决心整饬风纪,拟重办一二犯法士兵以儆效尤。所以我说:“不论你的东西是哪里来的,总是从民间非法取来的。非法据掠民财,我要重办你!”
那士兵闻言,当然发慌,哀泣认错。我说:“认错是不算数的,按军法还是要办。”最后他更哀求说,他是我临桂县两江墟的小同乡,冀求分外宽容。我见他用同乡之谊来请求宽恕,我更要以同乡之名加以重办,庶几大公无私,军威可立。治军之道,原要恩威并济,如今军纪颓废已极,不立威不足以挽颓风,我乃决定牺牲这名士兵,以整饬军纪。
计划已定,我便命令号兵吹紧急集合号。瞬息之间,全军两千余人已在墟前的方场中集合,围成一四方圈。圈中置一方桌,我遂将犯兵押到桌前,我自己则站在桌上向全军训话。略谓:我军是一有光荣传统的部队,参加护国、护法诸役,俱立有辉煌的战绩,功在民国。今日行军至此,愧未能保国卫民,反而骚扰百姓,殊为我军人之羞。现在这个士兵违反纪律,偷窃民财,人证物证俱在,然渠竟以为是本司令的小同乡,冀图幸免。实属罪无可逭。当按军法议处,就地枪决。嗣后,如有任何违法官兵,干犯纪律,也必按律重办,绝不宽恕云云。语毕,遂命令将该士兵就地枪决。
这时全军寂静无声,四面围观的民众,也暗自咋舌,赞叹我军军令如山,纪律严明,为历年过往军队所未见。自这番整顿之后,全军顿形严肃。令行禁止,秋毫无犯。所过之处,军民都彼此相安。
但是,我每想起这件事,即感内疚,这名士兵劫取民财,有物证而无人证,罪不至死。且我事后调查,那套衣服确是从寨墟废墟中捡来的,而他也确是我两江墟的小同乡,他家与我家,相去仅七里。他那时如不说是我的小同乡,我或不至将他处死,正因为他说是我的同乡,我才决定牺牲其性命以整饬军纪。虽然那时军纪废弛,非如此不足以挽颓风,然这士兵本人多少有点冤枉。我之杀他实是一种权术的运用,而非治以应得之罪。我的一生最不喜用权术,而生平只用这一次,竟用得如此残酷。虽当时情况使然,实非得已,数十年来,我每为此事耿耿于怀。
三本军在百合墟住宿一宵后,翌日再向横县进发。过乐民墟再渡过邕江便是横县。当我们军次乐民墟,离横县约十余里之地,陈炯明忽派点验小组一行数人前来。说陈总司令现正在横县,命令我军即刻停止前进,不得渡河,就地点验竣事,即刻回师,到北流县驻防。陈氏此令是何用意,我当时不得而知,但我本人不愿孤军去横县,恐陈氏心怀叵测。现在他忽然命令停止前进,对我说来,实是“阿弥陀佛”,求之不得。
奉令之后,我们就在乐民墟驻下,听候点验。这时我军共有人马约两千,步枪一千零四支,德国克鲁伯厂制水凉重机枪(俗称“水机关枪”)六挺;广东兵工厂制气凉重机枪(俗称“旱机关枪”)四挺。另有德国克鲁伯厂制七生的五退管山炮四门。我军的编制是:司令之下辖两个支队,支队设支队司令。第一支队司令为李石愚,第二支队司令为何武。每支队下辖两营,每营直辖四连,每连辖三排。每连有步枪九十支。所以按编制,我的第三路边防军的两个支队共计四营,凡十六连(内有直辖炮兵一连),轻重武器俱全,军力可说是相当强盛。
点验既毕,粤桂联军总司令部乃发给我军二十天伙食费。计士兵每人每天伙食银两角,官长加倍。发散既毕,总司令部即命令开往桂东北流整训。这时陈炯明正驻节横县,我想一探粤军虚实,暨打听战事发生情形,乃假名采购,派徒手官兵十余人,随点验小组去横县一行。小组负责人最初严拒我方人员同行,说为何不在百合墟一带采买,何必去横县。我们的理由则是:大兵之后,百合墟一带商民逃散一空,已无物可购,势非随小组往横县不可。
听了“采买”人员回来后的报告,才知道自百合墟到横县沿途和邕江渡口两岸,戒备森严,如临大敌。因陈炯明深恐我伪装收编,阴图异动。我所派去的“采买”人员,虽是徒手,沿途也横遭阻挠,若非有点验小组同行,断难通过。他们到了横县,消息才豁然开朗。我们自入六万大山之后,几与外界消息完全隔绝。因为当时既无无线电,也无电报电话可资联络,甚至报纸也是早几个月前的旧报,消息全失时效。他们到横县后,才知道桂省当局虽已下野,而散在各处的桂军仍在游击抵抗,粤军追击焚掠很惨,而桂军的抵抗也变本加厉。最近武鸣一役,粤军惨败,南宁震动,所以陈炯明亲自赶往南宁坐镇。他刚到横县,即闻我军师次百合,他深恐我响应武鸣桂军向彼夹击,所以命令我停止前进,折回东部驻防,免与桂西各残部合流。这时我才恍然大悟陈炯明之所以戒备森严的道理。
于是,我军遵令东开北流。北流在郁林之东,也是郁林五属的一县,尚称丰腴。到北流后,陈即派来上校参谋和中校参谋各一人,长期驻在我的司令部里。名为联络参谋,实是监军,防我心怀异志。我在北流将本军十六连分驻城郊训练,并随时剿匪,因郁林五属向以匪多出名。
我在北流驻下不久,陈炯明忽又派高雷镇守使胡汉卿率兵数千驻于郁林城内。其意或在就近监视我的行动。胡氏就是前在高州为我所俘,后被释放的那个人。谁知事隔不到三月,他又以我的监视者身份出现。
我对胡氏驻兵郁林,虽未十分注意,而胡氏对我则颇感惶恐。胡氏因非将才,加以所部人械有限,益发胆小。渠所率三数千士兵,悉数蜗缩郁林城内,不敢外出。平时将城门紧闭,因北流在郁林之东六十里,所以胡氏只开郁林西门,阖城商旅概由西门出入,其他三门则白日长扃。初闻传言,我尚不信,后为酬酢,赴郁林拜访胡氏,也由接待人员导从西门进城,才知传言无误。加以所见郁林城乡胡兵戒备的情形,遂深知胡氏奉命驻军郁林的用意。
胡氏性喜聚敛,胆小无大志。全军都在城内,占住民房,强买强卖,弄得阖城骚然,里巷啧有烦言。陈炯明回粤初期,颇思有所作为,凡渠号令所及之地,烟赌一概严禁,很有一番新气象。可是胡汉卿屯兵郁林时,公开包赌抽捐,革新空气荡然无存,而绅商路谤却与日俱增。于是他在郁林驻了些时,见我并无异志,遂请调回高雷去了。
我驻兵北流时的作风则正与胡氏相反。不住民房,不派捐税,严禁烟赌,公平买卖。士兵与当地商民相处,宛如亲人。与郁林对照,判若霄壤,所以我军颇受当地人民拥护。但是正因为如此,我军的饷糈遂日益艰难。总司令部所发的,只是些微的伙食钱,绝难维持全军的费用。按往昔驻军通例,总是就地取材,派捐包赌,甚至无理勒索,随意苛求,居民也不以为异。然我驻军北流,决心不随例出此下策。在紧急关头,我曾将司令部内所存伤病官兵缴回的闲枪中拨出一百支,每支配子弹两百发,折价每支一百五十元,售予当地防匪的地方团队,得洋一万五千元,终于未取民间一介而将难关渡过。
就在我们军饷十分困难之时,南宁的粤桂联军司令部不特饷金欠发,陈炯明反而下令要我军将四门山炮交出。他的理由是:我的第三路原是步兵,不必有炮。缴炮的命令一到,两位联络参谋就时时来催。我即行文总司令部婉拒。我的理由则是:郁林五属,盗匪如毛,且此地随处皆有碉楼,万一为匪所盘踞,官兵如无山炮,绝难攻坚。为清剿土匪,此四门山炮断难交出。陈氏见我词意坚决,知不可动,遂未坚持。
但是他随即又电召我去南宁报告。这原是一个难题。当我在司令部集会讨论此事时,部下官佐都认为我既未遵命交炮,陈总司令疑虑已久,如贸然前去,恐遭不测,因此都不主张我去南宁,而我本人则期期以为不可。我如不去南宁,是自示携贰之心,故违军令,反为不美。所以我便告诉他们说:“我去南宁设有不测,那时诸君可自作决策。如总司令意在缴械遣散部队,而诸位认为可行且系应该,则诸君可不必以我为虑,径自遵命缴枪便可。如诸君以缴枪、遣散为不可,则高举义旗抵抗可也。我军转战千余里,大小十余战,声名赫赫,谅亦不致任人轻取。总之,诸君见机行事,千万不必为我而投鼠忌器……”商酌部署既定,我便自北流到贵县,乘船溯江到南宁。
四到南宁后,陈炯明就在总司令部召见我。这是我第一次见到那时声势烜赫,后来竟因背叛中山先生,终至声名狼藉的陈炯明。他召见我的地方是在总司令部的客厅里,这客厅十分宽敞。陈氏高高上座,离我很远,双方都须大声说话,才能听得清楚。
陈炯明身材魁梧,仪表非凡。但是他有一个最大的缺点,便是他总不正眼看人。和我谈话时,他远远地目光斜视,殊欠正派。孟子说:“胸中不正,则眸子眊焉。”大概便是如此。这或许也因为他是近视眼的关系。我们用广东话交谈了几句,未着要领,他就叫我出来了。
照例,高级长官召见远道而来的部下,总要垂询一些军中情形,随机慰勉训示,甚或设宴招待,以示慰劳激励之意,庶可使部曲畏威怀德,上下归心。但是陈炯明召见我则不然,三言两语之后,遂无下文,或许他是很忙,也没约我吃饭。关于缴炮的事,他也没有向我说及,百事就这样不了了之。
陈氏当时在西南是烜赫一时的风云人物,位居粤桂联军总司令,连战皆捷,所向披靡。再加以革命为号召,敢作敢为,作风新颖,为人廉洁,颇为物望所归。可惜他究系文人,将兵非其所长,更兼性多猜忌,气量褊狭,除亲友故旧以及潮、梅同乡之外,对一般袍泽以及赴义来归的官兵,都视为外人,难于兼容并包。此实系陈氏不治之疾,非因此丧志辱身不止。陈氏后来叛孙失败,蛰居香港有年,住于罗便臣道92号。我在1929年中原战争失利后赴港,也曾住于该宅。同年,李任潮(济深)被禁闭于汤山,1931年获释来港,也赁居于是。我们三人都是在大陆政争失败后来港,才居住其中的,实是一桩趣事。此屋后为李任潮所购得,任潮附共后,为响应中共抗美援朝捐款,闻已将该屋售去了。我在1929年住于其中时,陈炯明曾想来看我,为我所婉拒。由于一般国民党人因其背叛中山,目为党的叛徒。我当时虽与蒋先生政见相左,然此是我二人私人闲事,我本身则始终未曾脱党。为免党内同志们误会,我拒绝了陈氏的访问。所以我平生只在南宁见过陈氏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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