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二次革命的经过
革命是要把一切旧势力,从根本上打倒的,这是谈何容易的事?辛亥革命,不过四个月就告成功,自然不是真正的成功了。
当清帝尚未退位时,孙中山先生曾提出最后协议条件,由伍代表转告袁世凯。(一)袁世凯须宣布政见,绝对赞成共和。(二)中山辞职。(三)由参议院举袁世凯为大总统。参议院是根据《临时政府组织大纲》,由各省都督府所派参议员,组织而成的。于元年一月二十八日成立。到清帝退位之后,袁世凯电参议院,表示绝对赞成共和。于是中山向参议院辞职,并荐举袁世凯。参议院于二月十五日,选举袁世凯为临时大总统。
袁世凯既当选,就发生国都在南在北的问题。当时民党中人,多数主张在南。以为南方空气,较为清新,多少可以限制旧时的恶势力。——但亦有主张在北,以为较便于统驭北方的。参议院本已议决临时政府,移设北京。后来复议,又议决仍设南京。于是派员北上,欢迎袁世凯南下就职。而北京和天津、保定,相继兵变。乃又议决:许袁世凯在北京就职。袁世凯派唐绍仪南下,组织新内阁,办理接收事宜。而临时政府和参议院,遂先后北迁。孙中山先生于四月一日去职。
依据《临时政府组织大纲》,临时政府成立后六个月,即应召集议会。这时候,因为来不及,由参议院将《临时政府组织大纲》修改为《临时约法》。于三月十一日公布。依照《临时约法》,本法施行后十个月内,应由临时大总统召集国会。于是由参议院制定《国会组织法》、《参众两院选举法》,据以选举、召集。于二年四月八日成立。
当袁世凯当选后,孙中山知道新旧势力,一时不易合作,主张革命党人,退居在野的地位,而自己愿意专办实业。但是这时候的革命党人,步调未能一致。于是同盟会于元年八月,改组为国民党。——从革命团体变为政党。此时国民党的宗旨,近于急进;其主张偏于分权。其倾于保守,而主张扩张中央政府的权力的,则集合而为共和党。国会选举,参众两院,都以国民党占多数。共和党乃和统一党、民主党合并而成进步党。在众院中,席数差足相敌;而在参院中,则仍以国民党占多数。此时进步党是接近于政府的,国民党则与政府立于反对的地位。当国民党未成立时,袁世凯和唐绍仪内阁的同盟会阁员,已有龃龉。注889到国民党改组完成,国会开幕之后,两者间隔阂的情势,就更形显著了。
但是政治既未上轨道,则借为政争武器的,自然还不是议会中的议席,而是实力。以实力论,自然北政府为强。当孙中山辞职之后,曾在南京设留守府,以黄兴为留守,然未久即撤消。此时民党中人为都督的,只有安徽的柏文蔚、江西的李烈钧、湖南的谭延闿、福建的孙道仁、广东的胡汉民而已。
旧势力既已弥漫,则二次革命已势不可免。但是当时民党中人,还不能一致。而其与二次革命以刺激,而为之导火线的,则有善后大借款、俄蒙交涉和刺宋案三事。善后大借款和俄蒙交涉,别见下章。至于刺宋案:则唐绍仪内阁的阁员宋教仁,亦系民党中人。系主张政党内阁的。去职之后,为国民党理事,游历长江流域各省,发表其政见。二年三月二十日,在上海车站遇刺。越二日身故。政府命江苏都督,民政长查究。据其宣布证据,则凶手武士英,系受应桂馨主使;而应桂馨又系受国务院秘书洪述祖主使。于是舆论大哗。注890
南北新旧的裂痕,既日益显著。袁世凯乃于六月中,下令免柏文蔚、李烈钧、胡汉民之职。于是李烈钧以七月十二日起兵,称讨袁军。安徽、湖南、福建、广东,相继俱起。黄兴亦入南京。陈其美又起兵于上海。注891袁世凯早有布置。命李纯扼守九江;郑汝成守上海制造局。这时候,又派段芝贵、冯国璋率军南下,而以倪嗣冲为安徽都督,龙济光为广东都督,张勋为江北宣抚使。安徽、江西、广东、南京、上海,均因兵力薄弱失败。湖南、福建两省,则自行取消独立。二次革命遂告失败。
《临时约法》第五十四条,以制定宪法之权,属之国会。《大总统选举法》,本宪法的一部分。二次革命之后,乃有先举总统,后制宪法之议。于是由宪法会议,将《大总统选举法》,先行议决公布。十月六日,开总统选举会。有自称公民团的,包围议院,迫令当天将总统选出。投票三次,袁世凯乃当选为大总统。次日,又选举黎元洪为副总统。注892袁世凯于十月十日就职。
袁世凯就职后,两次通电各省都督、民政长,反对国会所定《宪法草案》。十一月四日,又称查获乱党魁首和议员往来密电。遂下令解散国民党。凡国会议员,籍隶国民党的,一律追缴证书、徽章。旋又下令:各省省议会,也照此办理。籍隶国民党的候补当选人,亦一律取消。议员缺额,无从递补,国会遂不能开会。
这时候,熊希龄为内阁总理,拟定大政方针。因为要设法实行,所以命各省行政长官,派员来京会议。适逢国会停顿,遂改组为政治会议。注893各都督民政长,呈请将残余议员遣散。大总统据以咨询政治会议。三年正月四日,据其呈复,停止两院议员职务。其省议会,亦于三月二十八日解散。又令停办地方自治,由内务部另行厘订章程。政治会议呈请特设造法机关。乃议决《约法会议组织条例》,据以选举议员。将《临时约法》修改为《中华民国约法》,于五月一日公布,此项《约法》,亦称为《新约法》。改内阁制为总统制。废国务院,于总统府设政事堂。另设参政院,以备大总统的咨询,审议重要政务;注894并令其代行立法。
革命尚未成功,国内到处充满着旧势力。于是孙中山先生另行组织中华革命党,以三年七月八日,成立于日本的东京。以达到民权、民生主义,扫除专制政治,建设真正民国为目的。注895其实行的方法,仍和从前所定相同。注896因鉴于前此党员,多有自由行动的;党的纪律,未免松弛;所以此次组织,以服从总理一人命令,为重要条件。
【注释】
注889 唐绍仪所组织的内阁,本系混合内阁。后来唐又加入同盟会。唐氏任王芝祥督直,而袁世凯命其赴南京遣散军队。唐氏拒绝副署。袁乃径以命令付王。唐氏愤而辞职。同盟会阁员,亦皆辞职,内阁遂瓦解。时为元年六月十五日。时共和党主张超然内阁。通过陆征祥为总理。陆亦称病不出。乃由赵秉钧暂代。后遂即真。宋案起后,赵亦称病,以段祺瑞代理。至国会开后,乃由熊希龄出而组阁。
注890 后来武士英暴死狱中。应桂馨乘乱出狱,逃往北京,在京津火车中,被人暗杀。洪述祖于民国八年,在上海为宋教仁之子所捕,乃归案处死刑。
注891 时任广东军事者为陈炯明。黄兴去后,何海鸣入南京拒守。
注892 第一、二次,袁世凯得票虽最多,而均不满四分之三。第三次,乃就袁世凯和得票次多的黎元洪决选。袁以过半数当选。黎自临时政府初成,即被选为副总统。中山去职后,黎亦辞职。后仍被选。至此又当选。
注893 加入国务总理、各部总长、蒙藏事务局所举人员、大总统特派人员和法官两人。
注894 其组织:参政五十人至七十人,由大总统简任。院长一人,由大总统特任。副院长一人,由大总统于参政中特任。
注895 时因满清政府,业已推翻,故未提民族主义。
注896 如分军法、约法、宪法三时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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