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年
(甲申)十七年大明萬曆十二年
春正月
1月1日
○朔己卯,以庭濕,停望闕禮。
1月3日
○辛巳,以權停禮,行賀禮。以初二日,仁順王后國忌,故退行正朝賀禮也。
1月4日
○壬午,以李俊民拜兵曹判書,李遴拜戶曹判書。
1月14日
○壬辰,以李增拜大司諫。
○府啓:「執義申點望輕,請遞。」依允。
○先是,備邊司以北道都巡察使下去經年,而戰守之策,茫無措畫,請遣諳練才略文官,體訪邊情,可戰可守之策,與巡察使十分商確以來。乃以前郡守徐益敍用爲宗薄僉正下送,而備邊司以爲:「責任重大,請稱號爲巡問御史。」上命稱巡問官。再啓:「名稱不重,則事體亦輕,請稱御史。」答曰:「元帥處,遣御史乎?不可爲也。」
○傳曰:「賊胡尼湯介入寇,非一非再,而一不創乂。彼之佯爲歸順,不過欲緩我問罪之師耳。今已江氷將解,勢難擧事,自今措置征討之具,來秋冬間,大發兵四五運,自賊巢以南藩胡之從逆者,無遺蕩滅,以示一怒之威。至如栗胡窟穴,則其距不遠,而比尼胡爲弱,兵法當先攻弱,宜先剪栗胡部落,以孤尼胡之勢。此意面授徐益,問于都巡察使。」又傳曰:「有司措置解弛,今年屯田亦將難期,北方之事,可虞者多矣。慶尙道穀數萬石,解氷卽時移運北道事議啓。」又傳曰:「北道邊事甚緊,設或賊魁見誅,數年間防戍,不可弛也。來秋冬間,又擧別試,取武士數百如何?中外之人,知有此擧,則業武者衆矣。以時事見之,國家之運非亨泰,安知不有南倭之變,域中之賊,又從而起乎?予之所憂,不止北虜而已,議啓。」
○傳曰:「今觀巡察使書狀:『安原權管李超,反不如前任金汝弼。』云,自上擇差之意,每爲下敎,而不爲奉行,色郞廳及堂上推考。」
1月16日
○甲午,吏曹判書李珥卒。
1月22日
○庚子,以金命元拜兵曹參判,都承旨李齊閔特加拜京畿監司。
1月23日
○辛丑,參知朴漸,以黃海監司,遞任上來。前日三司彈論朴淳時,所謂用情科第者,指漸也。上疏自辨,且辭職,答曰:「勿辭。」
1月24日
○壬寅,前靈川尉申檥卒。停朝市二日。傳曰:「靈川尉身死,其家無喪主,公主且無所依,大興定配申士楨放送。」
1月26日
○甲辰,府啓:「申士楨與其父有同仇讐,不可放送。請收成命。」不允。
1月27日
○乙巳,傳曰:「韓戭、李仁老、崔夢麟除刑推,減死照律。」
二月
2月1日
○朔戊申,司諫院啓:「申士楨不可輕放。且擅離配所,請依律施行。」答曰:「依啓。」
2月5日
○壬子,司憲府啓:「陰竹縣監李天祐,貪鄙請罷。靑巖察訪黃珷,奉親無狀,請罷職不敍。」依啓。
2月6日
○癸丑,吏曹判書李山海肅拜後辭免,上奬諭備至,命勿辭。
2月9日
○丙辰,日暈,白虹貫日。
2月10日
○丁巳,吏曹參判成渾,身病出仕,肅拜後辭免,答曰:「頃失賢宰,寢不帖席。方今共圖國政者,非卿而誰耶?勿遽爲退去之計也。」再啓,不允。
○前兵使李濟臣,在義州麟山鎭配所卒逝。經筵官李友直啓請還給職牒,上命議于大臣。大臣議;「皆以李濟臣持身有淸操,死後家無甔石之儲,且變起倉卒,而乃能率殘兵,焚蕩賊巢,軍律甚嚴,將士用命,雖有差誤之罪,不可論以全律。請上裁。」傳曰:「李濟臣淸操出常云,極爲可嘉。人臣苟有淸節,雖大罪猶當曲赦之,況其身已死乎?職牒還給。」
2月18日
○乙丑,以尹根壽拜大司諫,忠淸監司黃廷彧拜宗系奏請使,金億齡拜忠淸監司。
2月21日
○戊辰,司憲府啓:「直提學李純仁,趨合時好,以媒進取,素多物議,請遞。」答曰:「李純仁,何事耶?」回啓曰:「純仁隨時觀勢,趨合取容,搖漾不定,物議鄙之矣。」答曰:「附於何人耶?仔細回啓。」回啓曰:「退與同僚議啓。」
○以安自裕淸操,特拜工曹判書。
2月22日
○己巳,司憲府啓:「李純仁生踈迂暗,善於趨時,至發於言論而中止者,非止一再。而及爲本職,亦有物議騰播人口,純仁非不聞見,而泛然陳疏,恬不退避,其無羞恥甚矣。故論之矣。」答曰:「善於趨時,以媒進取之言,何謂耶?分明回啓。」執義丁允福,掌令尹希吉、許銘,持平黃赫避嫌,啓曰:「臣等忝耳目之官,隨事論列,李純仁一事,本非大段擧措,而自上嚴加辨詰,若以窮言者之口,由臣等無狀之致。請賜罷斥。」答曰:「初若分明啓之,則予豈勞爲下問乎?爲言官者,言當仔細,豈可朦朧乎?勿辭。且趨附何人耶?」回啓曰:「純仁,初結趙瑗,又附李潑。至如李珥,乃其自小相善之友,而觀其冷暖,以爲向背,純仁之行已於此可知矣。」答曰:「純仁侍講不久,又不任事,予不知其爲人如何,故問之。爾如是論之,可遞。」
2月23日
○庚午,大司憲鄭澈肅拜後,辭職箚子入啓,答曰:「勿辭。」
2月24日
○辛未,大司諫尹根壽,肅拜後辭免,答曰:「可合,勿辭。」
○大提學李山海,肅拜後辭免。三啓,不允。
○工曹判書安自裕,肅拜後辭免,答曰:「卿淸素勤節,出類超群。有此大德,玆授本職。勿辭。」
2月27日
○甲戌,司憲府啓:「咸鏡監司權克禮,接待私行,饌品不從簡約,請推考。且下書八道,饌品皆務簡約,依《經濟六典》行之。鎭川縣監金李胤不謹,請罷。」如啓。
2月28日
○乙亥,仁政殿儒生庭試,生員李好閔居首,直赴殿試。
三月
3月1日
○朔戊寅,有政。都承旨李友直特拜刑曹判書,李山甫拜大司成,李潤德拜平安兵使,李敬中拜執義,韓應寅、李弘仁拜持平,黃廷彧拜同副承旨,黃廷式拜司諫。
3月4日
○辛巳,御朝講。
○傳曰:「沈喜壽,予初見,固不知其爲何如人也,但今日言辭,頗爲詭怪。夫言者,心之聲,因其言可測其心矣。予於李珥身死之後,別無異待之事,而乃敢曰:『待之之道,生死有異,想必自上有其意。』云云,是陰試予淺深也。又曰:」李珥排衆論,而用之。』云,予之排之者,乃其奸臣構陷之邪說也,尙可曰排衆論也乎?至於庶孽許通事,則雖甚苟且,而悶其祖宗土地亡在朝夕,爲是不得已之擧,珥豈預知其身之早死,而爲孽子之所哉?今乃曰:『人必以其子之故,而設此納粟之法也。』云,是泛托外人之假說,而實斥其所爲也。至於夢見竄謫之臣,形諸吟詠隱然書入,無非陰術也。蟬噪之吟,固不足數,而第人君用人之道,不可不辨之於早。大抵其爲人也,敏於言語,或出於偶然,是未可知也。然予意如此,故不得不言。政院以爲何如耶?「回啓曰:」伏聞沈喜壽啓達之辭,非有他意。平日景慕李珥誠心國事,不顧家契,身死之後,妻孥無依,常懷痛惜之意,庶幾自上別加恩數,以酬其勞。而但以言語輕率,不能裁度而已,小無他意於其間也。「傳曰:」知道。「
○朝講,領相朴淳啓曰:「卒判書李珥,誠心國事,盡瘁爲期,不意身死,其愛君憂國之心,未得施設,誠可矜惻。似有追崇之典。」傳曰:「議而爲之。」
3月6日
○癸未,大臣議,李珥依朴淳所啓,追崇事入啓,傳曰:「李珥予洞知其爲人,自下更無啓達之事矣。官至贊成,其品已極,追贈何關焉?但其妻子向坡州,又向海州云,令一路護送,永葬時,諸事顧護事,諭于其道。」
3月8日
○乙酉,穩城府使申砬,以陳奏邊事且覲母事入京。上引見,賜酒,賜錦二匹,段二匹。
○傳曰:「申砬有用處,不可長守孤城。其遞差,十分擇遣事,言于備邊司。」
○傳曰:「咸鏡監司,雖在平時,不可不擇,況今日乎?權克禮久在近侍,非不知予意,而當此之時,乃接待私行,豐備飮食,他可類推也。予深以爲未洽,察啓事,言于備邊司。」備邊司回啓:「權克禮可遞。」
3月11日
○戊子,以柳塤拜咸鏡監司,申砬拜北道兵使,李璞鍾城府使,李瑛拜穩城府使。
○傳于吏批曰:「內宦之職,常時無陞敍之規,但舊時之宦,以次作古,零落殆盡。雖有堂上數人,或老劣無用,掖庭之事,將不成體貌。玆欲陞品而用之,恐外人不知予意而致疑故言之。卿等以爲何如?」回啓曰:「伏覩下敎,只慮掖庭之事不成體貌,玆欲陞用,聖意所知,人孰不知?但此輩別無可賞之事,而不時陞擢,恐爲未安。」答曰:「啓意亦好矣。知道。」仍傳曰:「尙藥李奉貞,加通政。」
○司憲府啓:「黃門之輩,只備中涓任使,本不可以假借崇長。李奉貞別無可紀勞效,而授堂上加,請還收成命。」答曰:「予直命陞用,無所不可,而俯詢銓曹,意亦有在。予非寵任宦寺之君父,其勿更論。」
3月13日
○庚寅,御瑞葱臺,試製儒生,觀射禁中。文取幼學朴箎等四人,武取黃珽等十八人,卽日唱榜受賀。
○司諫院啓:「判決事許晋,前爲東萊府使,私不勝義,上疏規免,請罷。前鍾城府使朴泓欲爲罷還,故爲稱病,不治官事,請拿來推鞫。」依允。
○京畿廣州、果川等官下雪,山原皓白,日高乃消。
3月18日
○乙未,司憲府啓:「定州牧使成世寧,徵欲無恥,海州判官田見龍,輕侮上官,請罷。」依啓。
3月20日
○丁酉,上出盤松習陣後,放砲,觀武才,賜酒入侍宗宰,命動樂。兩司以有邊警,且民生困悴,此非逸豫之時,請勿動樂。再啓,不允。
3月25日
○壬寅,上御瑞葱臺,武臣二品以下觀射,文臣通政以下三箭,定天山七言排律二十韻。弘文館博士李德馨居首,賜熟馬,武臣李潤德居首,賜熟馬。
3月27日
○甲辰,北道兵使申砬拜辭,上引見,賜酒,又賜藍段天益囊子,胡椒一斗,環刀、弓帒、筒介、長片箭、水銀甲、頭口等物。
3月29日
○丙午,咸鏡監司柳塤,以本道民情不洽,上疏辭免,不允。再疏,遞之,以金命元特加資憲,拜咸鏡監司。
夏四月
4月7日
○癸丑,旱甚,遣官祈雨于諸處。
4月11日
○丁巳,藥房提調啓曰:「昨日得藥劑入,不審進御,玉候如何?伏增憂慮。」答曰:「平安。勿爲問安。」
4月22日
○戊辰,以旱災下敎,求言于中外。
4月26日
○壬申,監枚官申點書啓:「全羅道田稅船運,過安興梁,每年致敗,旣失漕運,又渰死漕軍,不知其數,不可不爲之規畫。或疏鑿堀浦以通往來,或設倉于其處,使漕船泊于其下,輸納其倉,以空船回泊于瑞山境,仍以旱路輸運,還載于船。其間相距旱路未滿十里,令納者略加米升,以爲償役之價,則人爭願募,而不難於輸致。是謂萬世之利。」命下該司,十分商確以啓。於是,遣戶曹正郞朴忠侃,巡視設倉便否。
五月
5月2日
○丁丑,以旱甚,閉崇禮門,開肅靜門,遷市。上避正殿,減膳撤樂。
5月3日
○戊寅,宗系奏請使黃廷彧,書狀官韓應寅,質正官宋象賢發行。
○府啓:「舍人金瓚,當撤懸之日,慕華館査對後,公然設樂,請罷。」依啓。
5月4日
○己卯,朝講。大司憲鄭澈,榻前進啓:「近來臺諫侍從,多有庸雜,銓曹專不擇人,兩司皆避嫌,請遞。」答曰:「勿辭。」退待物論。修撰李忠元進啓:「前日咸鏡監司權克禮,以接私行,豐飮食見劾,此事不實。且近來用人,多浮躁云。」於是,其時論啓大司憲鄭澈,掌令尹希吉等避嫌。答曰:「勿辭。」退符物論。
5月5日
○庚辰,弘文館箚子。大槪兩司出仕事,如啓。鄭澈、尹希吉,再避嫌而退。
5月7日
○壬午,院啓:「臺諫,以風聞擧劾,雖或過情,人不敢間焉。修撰李忠元偏信己聞,廷斥言官,其輕視臺官,率爾妄言之失大矣。此而不治,大有後弊,請命遞差。」依啓。大司諫辛應時,司諫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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