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归晋知(成公三年)
——国家利益重于个人恩怨
【原文】
晋人归楚公子谷臣与连尹襄老之尸于楚①,以求知②。于是l饩涨五x矣③,故楚人许之。
王送知,曰:“子其怨我乎?”对曰:“二国治戎(4),臣不才,不胜其任,以为俘馘⑤。执事不以鼓(6),使归即7)君之惠也。臣好。二国有好,臣不与及(10),其谁敢德?”王日:“子归,何以报我?”对曰:“臣不任受怨(11),君亦不任受德,无怨无德,不知所报。”王曰:“虽然,必告不谷。”对曰:“以君之灵,累臣得归骨于晋,寡君之以为戮,死且不朽。若从君之惠而免之,以赐君之外臣首(12)首其请于寡君而以戮于宗(13),死且不朽。若不获命(14),而使嗣宗职(15),次及于事,而帅偏师以修封疆(16),虽遇执事,其弗敢违。其竭力致死(17),无有二心,以尽臣礼,所以报也。”王曰:“晋未可与争。”重为之礼而归之。
【注释】
①归;送还。公子谷臣:楚庄王的儿子。连尹襄老:连尹是官名,襄老是人名。②求:索取。知(zhiyTpg);l饩漯漱I子,在泌之战中被楚国俘虏。③于是:在这个时候。佐中军;担任中军副帅。(4)治戎:治兵,演习军队。这里的意思是交战。⑤馘(gU0):割下敌方战死者的左耳(用来报功)。这里与“俘”连用,指俘虏。(6)鼓:取血涂鼓,意思是处死。①即戮(lu):接受杀戮。(8)惩:戒,克制。忿:怨恨。(9)宥(y0U);宽恕,原谅。(10)与及:参与其中,相干。(11)任:担当(12)外臣:外邦之臣。臣子对别国君主称外臣。(13)宗:宗庙。(14)不获命:没有获得国君允许杀戮的命令。(15)宗职:祖宗世袭的职位。(16)偏师:副帅、副将所属的军队,非主力军队。(17)致死:献出生命。
【译文】
晋国人想把楚国公子谷臣和连尹襄老的尸体归还给楚国,用来换回知。这时l饩漱w经担任晋国的中军副帅,所以楚国人答应了。
楚共王为知送行说:“您大概很恨我吧?”知回答说:“两国兴兵交战,臣下没有才能,不能胜任职务,所以成了你们的俘虏。您的左右不把我杀掉取血涂鼓,让我回晋国去接受刑罚,这是君王的恩惠。臣下确实不中用,又敢怨恨谁呢?楚王说:“那么感谢我吗?”知莹回答说:“两国都为自己国家的利益考虑;希望解除百姓的痛苦,各自抑制自己的怨忿,以求相互谅解。双方释放囚禁的俘虏,以成全两国的友好关系。两国建立了友好的关系臣下没有参与这件事,又敢感激谁呢?”楚共王说:‘·您回到晋拿什么来报答我呢,”知回答说:“臣下承担不起被人怨恨,君王也承担不起受人感激。既没有怨恨,也没有恩德,不知道要报答什么。”楚共王说:“虽然这样,你也一定要把你的想法告诉我。”知回答说,“托君王的福,我这个被俘之臣能把这把骨头带回晋国,就是敞国国君把我杀了,我死了也不朽。如果按照君王的好意而赦免了我,就把我交给您的外臣l饩满Cl饩卤N向我们国君请求按家法在宗庙里处死我,我也死而不朽。如果得不到我们国君杀戮我的命令,而让臣下继承祖宗的职位,依次序让我承担军事要职,率所属军队去治理边疆,即使遇上您的将帅也不敢违礼回避。我将尽心竭力到献出自己的生命,不会有别的想法,对晋王尽到为臣之礼,这就是我用来报答君王的。”楚共王说:“晋国是不能同它相争斗的。”于是,楚王隆重地礼待知,并把他放回晋国了。
【读解】
知不愧为一代辩才,他选取了一个战无不胜的立足点:国家利益。用国家利益作为盾牌,把楚共三层层进逼的三个问题回答得滴水不漏,使对手再也无言以对,于无可奈何之中不得不罢手。知的防守几乎达到了最佳境界,无懈可击。
如果完全以为知是灵机一动,随机应变地在玩外交辞令和技巧,并不完全对。他所打的国家利益的牌,既是一种技巧和策略,同时也是合乎情理的真实观念。在那个礼崩乐坏的时代,从前传统的价值观念已不为人们所信奉,一切注重实№利益,成了普遍的时代潮流。大概除了像孔子这样的思想家之外,很少有人关注现实利益之外的东西。即使祖先、神灵,在很多情况之下也不过是个招牌,一种表面文章,并不具有实质性的内容。
在一切实№利益之中,国家利益高于一切,是作为一个忠臣必须烙守的原则,也是他言行举止的归依。如果连这一点也不顾,那么为臣的基本原则便丧失了。无论人们自己是否意识到了,他们在实№中或多或少地要追问自己所作所为的目的性,追问为什么要这样做而不那样做,总要有一个最终的依托。价值、观念、信仰会随时代的变化而不断变化,个人也可以在其中作出选择。但是,国家利益在任何时代都应当是统治集团中的成员必须关注的,其中的每个成员都应当以自己的言行来维护国家利益,实№上,他们的个人利益、个人命运,也是同国家利益紧密联系在一起的。
国家利益是爱国主义的主要内容。如果抽取了国家利益,们爱国主义就成了空洞的、抽象的精神,实№上是不会具有吸引力和感召力的。
国家利益是非常实在的,非常具体的。统治集团中的成员应当用自己的实№行动来体现,同样,平民百姓也应当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因为大家的命运是休戚相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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