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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阿含十报法经卷下

后汉安息国三藏安世高译

第一八法。行者为增本行未得慧法八因缘。何等八。一为若行者依受教诫行。亦依慧者同学者。是本行。未得慧便得慧。是为一法因缘。

已依佛亦余慧者同学者。得时时闻微法经。是增本行。不得本慧便得本慧。是为二法因缘已闻法。却身却意。从是本行因缘。不得慧便得慧。是为三法因缘。

已闻法。精进行。从是增本行。不得慧便得慧。是为四法因缘。

守意行尽力自久作久说欲念得念。是增行。不得慧便得慧。是为五法因缘。

受语亦如受法行。是增行。不得慧便得慧。是为六法因缘乐法乐行数说经。是增行。不得慧便得慧。是为七法因缘。

知五阴增减见行。若是色若是色习。若从是色得灭。是痛痒思想生死识。是识是从是识得度。是增本行。未得慧便得慧。是为八法因缘。

第二八法。可行得道者。八种道。一为直见。二为直念。三为直语。四为直法。五为直业。六为直方便。七为直意。八为直定。

第三八法。当知八世间法。一为利。二为不利。三为名闻。四为不名闻。五为论议。六为称誉。七为乐。八为不乐。

第四八法可舍。一为不直见。二为不直念。三为不直语。四为不直法。五为不直业。六为不直方便。七为不直意。八为不直定。

第五八法。可减。八瞢瞢不精进道。行者。若在郡在县在聚亦余处。依行清朝起。著衣持应器。入郡县求食。意计当得多可意啖食。已行不得多可啖食。便念今日自不得多可意啖食。身羸不能坐。当倾卧便倾卧。不复求度世方便。未得当得。未解当解。当自知不自知。是为一瞢瞢种不精进道。

行者。若在郡在县在聚亦余处。依行清朝起。著衣持应器。入郡县求食。意计。当多可意啖食。自得多可啖食。自意念我为朝得多可啖食。便自念朝得多可啖食。为我身重。不能行不能坐。令我倾卧。便卧。无有度世方便。所应得不得。所应解无解。所应自知不自知。是为二瞢瞢种。

或有时行者。或时应出行道。便意生我为应出行道。我不能出行道。不能受教诫行。令我倾卧。不复求度世方便。当得未得。当解未解。当自知未自知。是为三瞢瞢种。

或时行者。昼日行道。意计朝行道来。念身羸不能坐行。令我倾卧。便倾卧。无有度世方便。当得不得。当解不解。当自知证不自知证。是为四瞢瞢种。

或时行者。应好行。便计我应好行。我不能行。不能奉受教诫。令我须臾间倾卧。便倾卧。不求度世方便。应及者不及。应解者不解。应自知证不自知证。是为五瞢瞢种。

或时行者计。我朝以行道。已身羸不能坐。令我倾卧。已倾卧。不求度世方便。应得不得。应解不解。应自知证不自知证。是为六瞢瞢种。

或时行者。已得病苦。便念我已苦得病。身羸不能行不能坐。令我倾卧。便倾卧。无有度世方便。当得不得。当解不解。当自知证不自知证。是为七瞢瞢种。

或时行者。适从病起。不久便念。我为适从病起。身羸不能行坐。令我倾卧。便倾卧。不求度世方便。当得不得。当解不解。当自知证不自知证。是为八瞢瞢种。

第六八法。行增道。八精进方便道。行者。若在郡在县在聚亦余处。依行清朝起。著衣持应器。入郡县求食。意计。当得多可啖食。不得多可啖食。自意计。我朝不得多可啖食。身轻能行坐。令我作方便。未得令得。未解令解。未自知令自知。是为一精进方便。

或时行者。若在郡在县在聚亦余处。依行清朝起。著衣持应器。入郡县求食。意计。当得多可啖食。便得多可啖食。便念已。朝得多可啖食。身有力能前坐行。令我求方便。未得当得。未解当解。未自知当自知。是为二精进方便。

或时行者。当出行意生。我为应出。身不能行。亦不能受教诫行。令我教敕求方便。为自作道方便。未得者致得。未解者致解。未自知致自知。是为三精进方便。

或时行者。已行道生。我已行道来。不能自行道。不能奉事教诫。令我开所犯。令有方便。未得当得。未解当解。未自知当自知。是为四精进方便。

或时行者。应行便念。我不能作行成教。或令我居前求方便。便前行方便。末得当得。未解当解。未自知当。自知。是为五精进方便。

或时行者。尽行便念。我已尽行。不能复行。成教诫。令我能得闭所犯。便求方便。所犯闭。未得当得。未解当解。未自知当自知。是为六精进方便。

或时行者。身有病苦极。便念我有病苦极。有时从是病死。念我须臾间求方便行。未得当得。未解当解。未自知当自知。是为七精进方便。

或时行者。适从病起不久便念。身适从病起畏恐病复来。今我居前求方便行。便居前求方便行。未得得未解解。未自知自知。是为八精进方便。

第七八法难受八解脱。或时行者。内想色外观色。若少好丑所色。自在知自在见。意想亦如有。是为一解脱。

或时行道者。内思色外见色。是为二解脱。

或时行著。净解脱身知受行。是为三解脱。

一切度色灭恚若干念不念无有要空受空行。是为四解脱。

一切度空无有要识受行一切度识无所识有不用受行。是为五解脱。

一切度无所有不用无有想亦非无有想受行。是为六解脱。

一切度无有想亦不无有想行。是为七解脱。

灭想思身知受行。是为八解脱。

第八八法。合有八大人念。何等为八。

一为念道法。少欲者非多欲者。

二为道法。足者不足者。无有道法。

三为道法。受行者不受行者。无有道法。

四为道法。精进者不精进者。无有道法。

五为道法。守意者不守意者。无有道法。

六为道法。定意者不定意者。无有道法。

七为道法。智慧者不智慧者。无有道法。

八为道法。无有家乐无有家不乐。共居有家乐。共居无有道法。是为八大人念。

第九八法。当知八法。知为何等。内想色外见色少端正不端正得摄色知自在亦自在见意念计。是为一自在。

内念色外见色。见色不啻在所行自在知自在见。如是想。是为二自在。

内无有色想外见色少端正不端正所色在所行自在知自在见。如是想。是为三自在。

内不念色外见色。不啻端正不端正所色在所行自在知自在见。如是想是为四自在。内念色想外见色青青色青明青见。譬如华名为郁者。青青色青明青见。如是内色想外见色。青青色青明青见。如是想。是为五自在内知色想外见色。黄黄色黄明黄见。譬如加尼华。最明色衣黄黄色黄明黄见。如是内色想外见色。黄黄色黄明黄见。如是想。是为六自在。

内色想外见色。赤赤色赤明赤见。譬如绛色华。亦最色绛衣。赤赤色赤明赤见。如是行者。内色想外见色。赤赤色赤明赤见。如是色在所行自在知自在见。如是想。是为七自在。内色想外见色。白白色白明白见。譬如明星亦最成白衣。白白色白明白见。如是行者。内色想外见色。白白色白明白见。如是色在所行自在知自在见。有如是想。是为八自在。第十八法。时知当自知。八无有著行者。力无所著行者爱欲见。譬如火如是见知如是见见。令爱欲念爱往使慧意不复著不著者。是为一力。

四意止行已足无所著者。是为二力。

四意断行已足。是为三力。

四禅足行已具足。是为四力。

五根行已足。是为五力。

五力行已足。是为六力。

七觉意行已足。是为七力。

八行行已足。是为八力。是为行者八十法是不非是不异有谛。如有不惑不倒。是如有持慧意观。

第一九法行者。多行九意喜。何等为九。一为闻法喜。二为念喜。三为喜喜。四为乐喜。五为受猗喜。六为安喜。七为定喜。八为止喜。九为离喜。

第二九法。精进致净。何等为九。一为精进度致净。二为意度致净。三为见度致净。四为疑度致净。五为道道致净。六为慧见如净。七为见慧爱断度致净。八为断种。九为度世。第三九法。当知九神止处。何等为九。有色象神止处。若干身若干想非一。譬名为人亦一辈天。是为一神止处。

有色神止处。若干身非一一想。譬天名为梵意命上头致。是为二神止处。

有色神止处。一身若干想。譬天名为乐明。是为三神止处。

有色神止处。一身一想。譬天名为遍净。是为四神止处。

有色神止处。不受想不更想。譬天名为无有想。是为五神明止处。

有无有色神止处。一切度色灭恚不可不念。若干身无有量空受行。譬天名为空慧。是为六神明止处。

有不色神止处。一切竟度空无有量识慧行意止。譬天名为识慧行。是为七神明止处。

有不在色神止处。一切从识慧竟度无所有慧受行度。譬天名为无所念慧。是为八神明止处。

有无有色神止处。一切从无所欲慧竟度无有思想亦不得离思想受竟止。譬天名为无有思想亦不离思想。是为九神明止处。

第四九法当拔九结。何等为九。爱欲为一结。嗔恚为二结。憍慢为三结。痴为四结。邪见为五结。疑为六结。贪为七结。嫉为八结。悭为九结。

第五九法。当灭九恼本。何等为九。若行者有欲施恶施。令不安施令侵亦念余恶。若行者向念。是从是生恼。是为一恼。

若行者。已有作恶。已施恶已不安。已侵亦余恶已施若行者向念。是从是生恼。是为二恼。

若行者。后复欲施恶欲施令不安欲施侵欲施余恶。若行者向念。是从是生恼。是为三恼。若行者有亲厚有欲施行者亲厚恶欲施恶欲施不安欲施侵欲余恶。若行者向念。是从是复生恼。是为四恼。

若行者。有亲厚有者。已施恶已施不安已施侵已施余恶。若行者向念。是从是生恼。是为五恼。

若行者。有亲厚后复欲施行者。亲厚恶欲施不安欲施侵欲施余恶。若行者向念。是从是生恼。是为六恼。

若行者。有恐不相便有者助行者。恐不相便。欲施安欲解侵不欲令有余恶。若行者向念不可。是从是生恼。是为七恼。

若行者有恐不相便有者欲助行者。不相便已施安已解侵。不欲令有余恶。若行者向念不可。是生从是生恼。是为八恼。

若行者有恐不相便有者为行者。恐不相便已助已安已解侵亦余恶。若行者向念不可。是令不相便者令安。从是生恼。是为九恼。

第六九法。当思惟除九意恼。何等九。或时行者。是为我令亡。令我他有。令我无有乐。令我不安隐。已施我恶。持是恶恼意向。若行者向念是。是为一。

或时行者。是为我令我亡令我有他。令我无有乐。令我不安隐。见作我恶持是恶恼意向。若行者向念是。是为二。

或时行者。是为我令亡令我有他。令我无有乐。令我不安隐。会作我恶。持是恶恼意向。若行者向念是。是为三。

或时行者。有时是意生所我有亲厚令亡令有他令无有乐。令不安隐。已施恶持是恶恼意向。若行者向念是。是为四。

或时行者。有时是意生所。我有亲厚。令亡令有他。令无有乐。令不安隐。为见作恶。持是恶恼意向。若行者向念是。是为五。

或时行者。有时是意生所我有亲厚。令亡令有他。令无有乐。令不安隐。为会作恶。持是恶恼意向。若行者向念是。是为六。

或有时行者。有是意生所。我不相便所。我念恶念。令不安隐。念令不吉。为令我怨有利令安令乐令安隐。已作持是恼意向。若行者向念是。是为七。

或有时行者。有是意生所。我不相便所。我念恶念。令不安隐。念令不吉为令我怨有利令安令乐令安隐。见作持见恼意向。若行者向念是。是为八。

或有时行者。有是意生所。我不相便所。我念恶念。令不安隐。念令不吉。为令我怨有利令安令乐令安隐。欲作持是恼意向。若行者向念是。是为九。

第七九法。难受九依住。何等九。若行者得信依住。能舍恶受好。是为一依住。若行者意著行舍不欲行。是为二依住。若行者起精进舍不起精进。是为三依住。若行者闲处自守舍不守。是为四依住。若行者能堪依住。如是依得住已得正校计。是为五依住。若行者舍一法。是为六依住。已舍一法便晓一法。是为七依住。已晓一法便受一法。是为八依住。已受一法便行一法。是为九依住。

第八九法。起包九次定。何等九。意止初禅为一定。从一次二禅竟为二定。从二次三禅竟为三定。从三次四禅竟为四定。从四次禅竟空定为五定。从空次竟度识为六定。从识次竟度无有欲为七定。从无有欲次竟度无有思想为八定。从无有思想次竟度灭为九定。第九九法。当知九不应时人不得行第九行不满。何等为九。一或时人在地狱。罪未竟不令应得道。

二或时在畜生。罪未竟不令应得道。

三或时在饿鬼。罪未竟不令应得道。

四或时在长寿天。福未竟不令应得道。

五或时在不知法义处。无有说者。不能得受。不令应得道。

六或时在聋不能闻不能受。不令应得道。

七或时在喑不能受。不能讽说。不令应得道。

八或时在闻不能受。不令应得道。

九或时未得明者。无有开意说经。不令应得道。

第十九法。自证知无灭。何等为九。一灭名字苦。二灭六入。三更受灭。四痛灭。五爱灭。六受灭。七有求灭。八生灭。九老死灭。是为行者九十法。是不非是不异。有谛如有不惑不倒。是如有持慧意观。

第一十法。多增道能守法者。有救法者。何等为十。一者若有道弟子从如来受。随信本生立。无有能坏者。若沙门。若婆罗门。若天若魔若梵。亦余世间。

二等净戒行摄守律。能晓行处随畏见罪见如教诫学。

三为有慧知识。有慧相随。有慧相致。

四为独坐思惟。行牵两制。制身制意。

五为受精进行。有瞻有力。尽行不舍方便净法。

六为意守居最意微妙随为远所作所说能念能得意。

七为慧行。从生灭慧。随得道者。要却无有疑。但作令坏苦灭。

八为受好语。如好法言随行。

九为喜闻法。喜闻法行。但乐数说法。

十为所有同学者。共事能作精进身助。是为十救法。从后缚束信戒慧独坐思惟。行者精进意慧。受好言欲说经。身事如等不止。是名为救。

第二十法。可作十种直。何等为直。一为直见。行者便邪见行得消。亦从邪见因缘非一。若干弊恶行生能得消。亦从直见因缘非一。若干好法致从行具行。

二为直思惟计。消邪计。亦从邪计因缘非一。若干弊恶行生能得消。亦从直思惟计因缘非一。若干好法致从行具行。

三为直言消邪言。亦从邪言因缘非一。若干弊恶行生能得消。亦从直言因缘非一。若干好法致从行具行。

四为直行消邪行。亦从邪行因缘非一。若干弊恶行生能得消。亦从直行因缘非一。若干好法致从行具行。

五为直业消邪业。亦从邪业因缘非一。若干弊恶行生能得消。亦从直业因缘非一。若干好法致从行具行。

六为直方便消邪方便。亦从邪方便因缘非一。若干弊恶行生能得消。亦从直方便因缘非一。若干好法致从行具行。

七为直念消邪念。亦从邪念因缘非一。若干弊恶行生能得消。亦从直念因缘非一。若干好法致从行具行。

八为直定消邪定。亦从邪定因缘非一。若干弊恶行生能得消。亦从直定因缘非一。若干好法致从行具行。

九为直度消邪度。亦从邪度因缘非一。若干弊恶行生能得消。亦从直度因缘非一。若干好法致从行具行。

十为直慧消邪慧。亦从邪慧因缘非一。若干弊恶行生能得消。亦从直慧因缘非一。若干好法得足具行。

第三十法。当了知十内外色入。何等为十一为眼入。二为色入。三为耳入。四为声入。五为鼻入。六为香入。七为舌入。八为味入。九为身入。十为粗细入。

第四十法。可舍十内外盖。何等为十。一为内欲盖。二为外欲盖。具足从是无有慧。亦无有解。亦不致无为度世。

三为恚。四为恚。相设恚是亦盖。设恚相是亦盖。具足从是不致慧。亦不致解。亦不致无为度世。

五为睡。六为暝。设睡是亦盖。设暝是亦盖。具足从是不致慧。亦不致解。亦不致无为度世。七为恼。八为疑。设恼是亦盖。设疑是亦盖。具足从是不致慧。亦不致解。亦不致无为度世。九为或净法中疑。十为或恶法中疑。设净法中疑是亦盖。设恶法中疑是亦盖。具足从是不致慧。亦不致解。亦不致无为度世。第五十法。可令减十事。恶行何等为十。一为杀。二为盗。三为犯色。四为两舌。五为妄语。六为粗语。七为绮语。八为痴。九为嗔。十为邪意。

第六十法。行令多十净行。何等为十。一为离杀从杀止。二为离盗从盗止。三为离色从色止。四为离两舌从两舌止。五为离妄语从妄语止。六为离粗语从粗语止。七为离绮语从绮语止。八为离痴从痴止。九为离嗔从嗔止。十为离邪意从邪意止。

第七十法。难受了十德道居。何等为十。一为已舍五种。二为六正道德。三为守一。四为依四。五为自解不复待解。六为已舍求。七为所求已清净。八为身行已止。九为口语已行止。十为意行已止。意最度慧最度行具足。名为最人。

第八十法。令竟十普定。何等为十。一为在比丘为地普上下遍不二无有量。

二为在行者比丘为水普上下遍不二无有量。

三为在行者比丘为火普上下遍不二无有量。

四为在行者比丘为风普上下遍不二无有量。

五为在行者比丘为青普上下遍不二无有量。

六为在行者比丘为黄普上下遍不二无有量。

七为在行者比丘为赤普上下遍不二无有量。

八为在行者比丘为白普上下遍不二无有量。

九为在行者比丘为空普上下遍不二无有量。

十为在行者比丘为识普上下遍不二无有量。

佛十力。何谓为十力。一者佛为处处如有知当尔不尔处不处如有知从慧行得自知。是为一力。

二者佛为过去未来现在行罪处本种殃如有知。是为二力。

三者佛为一切在处受行如有知自更慧行得知是。是为三力。

四者佛为弃解定行亦定知从是缚亦知从是解亦知从是起如有有知。是为四力。

五者佛为如心愿他家他人如有知。是为五力。

六者佛为杂种无有量种天下行如是有知。是为六力。

七者佛为他家他根具不具如有知。是为七力。

八者佛为无有量分别本上头至更自念如有知。是为八力。

九者佛为天眼已净过度人间见人往来死生如有知。是为九力。

十者佛为已缚结尽无有使缚结。意已解脱从慧为行脱见法自慧证。更知受止尽生竟行所行已足。不复往来世间已度世如有知。是为十力。

第九十法。自证知十足学不复学。何等为十。一为直见。已足不复学直见。

二者直思惟计已足不复学直思惟计。

三者直言已足不复学直言。

四者直行已足不复学直行。

五者直业已足不复学直业。

六者直方便已足不复学直方便。

七者直念已足不复学直念。

八者直定已足不复学直定。

九者直得度世已足不复学直得度世。

十者直慧已足不复学直慧。是为学行者百法。法百说是不非是不异。有谛如有不感不倒。是如有持慧意观。

所上说学者听说法。上说亦净。中说亦净。已竟要说亦净。有利有好足具净竟行已见。是名为十报法。如应是上说为是故说。舍利曰已说竟。诸受著心蒙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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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壬申)九年清同治十一年春正月1月1日初一日,丙戌。御勤政殿,受朝賀。敎曰:「太廟顯冊,將親上。而南殿第一室御眞,奉摹旣久,幀本熹微。迨今移摹,允合情禮矣。在前移摹之時,皆設都監,則今番事體,宜無異同。而旣有我朝可援之故事,自今

  • 卷十二·陈祥道

    欽定四庫全書禮書卷十二宋 陳祥道 撰<經部,禮類,通禮之屬,禮書,卷十二>裘制周禮司裘掌為大裘以供王祀天之服【大裘黑羔裘服以祀天示質】中秋獻良裘王乃行羽物【良善也良裘王所服也】季秋獻功裘

  • 学庸集説啓蒙凡例·景星

    一所集诸家之説其意之重者去之文之衍者节之中间有取其意而变其文者非敢故为是也欲初学易晓尔一诸家有发明经意与集注之意不同而于经文之义有可通者亦间附于后一毎章毎节必先撮其大防于前者愚意谓初学之士先使逐叚粗晓

  • 和与礼的辩证法·孔子

    【原文】 有子曰:“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 【注释】 斯:此,这。节:节制,约束。 【译文】 有子说:“礼的施行,以和谐为贵。以前圣王的治理之道,好就好在这里,不管小

  • 《论 语》·佚名

    一、《论语》的内容和成书年代《论语》是这样一种书:它记载着孔子的言语行事,也记载着孔子少数学生的言语行事。我们要研究孔子和孔门弟子,它是首先应该读的书。&ldquo;论语&rdquo;之名,最早见于《礼记&middot;坊记》,足见

  • 卷四百五十三·佚名

    △第二分增上慢品第六十之二复次善现,云何菩萨摩诃萨。未久修行布施净戒安忍精进静虑般若波罗蜜多。乃至远离方便善巧故。为恶魔之所诳惑。劝诸菩萨。应善觉知。谓有恶魔为诳惑故。方便化作种种形像。来至菩萨摩诃萨前

  • 四分律卷第四十九(三分之十三)·佚名

    姚秦罽宾三藏佛陀耶舍共竺佛念等译比丘尼揵度之下尔时世尊在波罗㮈,时世谷贵人民饥饿乞求难得。诸比丘尼受食已故有余食,诸比丘尼作如是念:“我等此食得与比丘不?”佛言:“得与。”复念:“得为比丘授食不?”佛言:“得授。”“

  • 卷八·佚名

    嘉兴大藏经 山晖禅师语录荆南开圣院山晖禅师语录卷八住余庆县钟灵门人心庆录嵩山首座龙光法孙宗上编法语示本源明教授嵩少不立文字是入道要门亦可谓至简切者今人不察尚浮华虚习琢句雕章谓如此可张大教法其好事者又

  • 羽扇谱·张燕昌

    一卷,清张燕昌撰。扇之繇来见于《周礼巾车》“重翟”注:“重翟,重翟雉之羽也。”崔豹《古今注》谓殷高宗有雉雊之征,服章多用翟,羽扇亦始于殷宗,然于经典未闻焉。周时亦仅在仪卫,至三国诸葛忠武捉白羽扇指挥三军,晋顾荣攻陈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