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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百四十五·列传第一百四十二

  ○列女中

  白氏 胡孝女 任仲文妻林氏 宁居斌妻独吉氏 韩筠妻刘氏 傅贺妻陈氏 刘似之妻徐氏 张氏女 高氏 李景文妻徐氏 秦闰夫妻柴氏 郑琪妻罗氏陈淑真 左幼白妻龙氏 焦士廉妻王氏 杜氏 萧氏 柯节妇 月娥丁氏 钟节妇 刘冀之 义烈女朵那 韩氏女 胡妙端 梁王女阿■〈礻盖〉公主 女僧奴 脱脱怀氏 辛瑜妻傅氏 史五妻徐氏 张春儿 秦笔妻 吴妙宁 孔胥妻周氏 张贞 吴良正 贾善妻宋新 何妇贺氏 费元璓 杨节妇吴氏 陆焘妇赵氏 徐谢氏 李氏 黄元圭妻俞氏 谢氏 赵氏 林克成妻陈氏 刘公翼妻萧氏

  白氏,太原人。夫慕释氏,弃家为僧。白氏年二十。留养姑不去,绩纴以供日膳。夫一日还,迫使他适。白断发誓不从,夫不能夺。乃去。姑年九十卒,竭力营葬。画姑像祀之终身。

  胡孝女泰,海盐人,匠氏女也。母沈氏,患手足挛,积年不愈。家人侍疾者咸厌倦,泰旦夕奉盥栉。溲矢起卧,必抱扶之。兄娶妻,与母析居。泰遂及其婿,留母家以养母。至顺间,岁荐饥,泰夜佣作织纴以养母,至翦发鬻之以赡不足。闻郡人戴甲母有疾,刲胸内疗之得差,一日俟家人出,即引刃刲胸肉,杂他肉以进,因病创,沈氏年且七十病如故,泰侍疾三十余年,益加谨。初,泰许嫁宋氏子,疾弗良。或谓泰宜离毁,泰不从,卒嫁之,执妇道甚谨。夫亦化其义,视外姑如母。

  又任仲文妻林氏,宁海人,家贫,年二十八而寡。姑患风疾,不良于行,林氏旦幕扶侍惟谨。抚育三子,皆有成。年百又三岁卒。

  宁居斌妻独吉氏,杨州总管独吉礼之女。居斌,河内人,为枢密院断事官,卒于京师。独吉氏扶其丧归河内,庐墓下三年,礼部旌其门曰“贞节独吉氏之门,”表其坊曰:“贞节坊。”

  又,韩筠妻刘氏,绛州正平人。筠父病,碾药石坠伤足,竟中风死。刘氏抚一子、一女皆成立。筠死时,刘氏年二十七,嫠居六十年乃卒。礼部旌之。

  傅贺妻陈氏,东阳人。贺卒,陈氏年二十四,家贫,以纺绩养其姑三年。姑又卒,陈氏哀毁逾常,内外因怜其无子而贫,劝之改适。陈氏矢于众曰:“吾宁饿死,不肯幸生。”逾五年,奉舅姑与贺之柩而葬之,以从子为贺嗣,乡党贤之。

  又,刘似之妻徐氏,兰溪人。归似之逾年,有孕,而似之卒。俄举一男,名潜。徐氏泣而誓曰:“刘氏之家,幸而不坠,吾敢有二心乎!”潜生二子、一女,亦早卒。姑妇俱以节行为乡人所重。

  张氏女,高邮人。贼陷高邮,知女有姿,叩其家索之。女方匿复壁间,贼将害其父母,女不得已,乃出拜贼。贼即以女行,女欣然从之。过桥投水死。

  有高氏妇者,同郡人也。携其女,从夫出避乱道旁空舍,脱金缠臂与女,且语夫令疾行。夫挈女稍远,乃自经。贼至,焚其舍。夫抵仪真,夜梦妇来告曰:“我已死,彼焚其舍矣。”其精爽如此。

  李景文妻徐氏,然彩鸾,浦城徐嗣源之女。略通经史,每诵文天祥六歌,必为之感泣。

  至正十五年,青田贼寇浦城,徐氏从嗣源匿山谷。贼至,持刀欲害嗣源,徐前曰:“此吾父也,宁杀我!贼舍父而止徐氏,徐氏语父曰:“义女不受辱,今必死,父可速去。”贼拘徐氏至桂林桥,拾炭题诗壁间,有“惟有桂林桥下水,千年照见影形清”之句,乃厉声骂贼,投于水。贼竞出之,既而,乘间复投水死。

  秦闰夫妻柴氏,晋宁人。闰夫前妻遗一子,尚幼,柴氏抚养如己出。未几,柴氏有一子。闰夫死,家事日微。柴氏辛勤纺织,遣二子就学。

  至正十八年,贼犯晋宁,其长子为贼所掠,既而得脱。初,在贼时,有恶少与县人张福为仇,往灭其家。及官军至,福诉其事,事连柴氏长子,法当诛。柴氏引次子诣官,泣诉曰:“往从恶者,吾次子,非长子也。”次子曰:“我之罪,可加于兄乎?”鞫之,至死不易其言。官反疑次子非柴氏所出,讯之他囚,始得其情。官义柴氏,为言曰:“妇执义不忘其夫之命,子趋死而能成母之志,此天理人情之至也。前免其长子,次子亦得不死。二十四年,有司旌其门,并复其家。

  郑琪妻罗氏,名妙安,信州弋阳人。幼聪慧,能暗诵《列女传》。年二十,归琪。琪大家,同居百余口。罗氏执妇道,无间言。琪以国功擢铅山州判官,罗氏封宜人。

  至正二十年,信州陷,罗氏度戈阳去州不远,必不免于难,辄取所佩刀,淬厉令甚。琪问何为,对曰:“时事如此,万一遇难,为自全计耳。已而兵至,罗氏自刎死,持年二十九。

  陈淑真,富州陈璧女。璧故儒者,避乱移家龙兴。淑真七能诵诗鼓琴。至正十八年,陈友谅该寇龙兴,淑真见邻媪仓皇来告,乃取琴坐牖下弹之,曲终泫然泣曰:“吾绝弦于斯矣。”父母怪问之,淑真曰:“城陷必遭辱,不如早死。”明日贼至,乃知自投湖,水浅不死。贼抽矢胁之上岸,淑真不从,贼射杀之。衣带有刺绣字,词曰:“海水群飞,不二其行。湖水澹澹,之子澄清。视刃视怡,见衣见清。”

  左幼白妻龙氏,永新人。幼曰少负才名,以父荫为江西广济库使,后至元丁发丑卒于军。龙氏年二十九,即翦发,勺水不入口。柩至,迎于十里外,徒跣号痛,亲挽舟以前,哭奠五年,不离几席。尝折海榴一枝,插瓶,供几上,旬日视之,根枿勃然。邻妇感慕,皆效节不嫁。翰林承旨欧阳玄为书“榴萱”二字以表之。子二人,善咏,皆力学世其家。

  焦士廉妻王氏,博兴人,养姑至孝。至正十七年,毛贵作乱,官军竞出虏掠。王氏被执,绍曰:“我家墓田有藏金,可取也。”信之,随王氏至墓所。王氏哭曰:“此我死所,非藏金所也。”乃与妾杜氏皆遇害。

  又,刘公翼妻萧氏,济南人。至正十八年,毛贵陷济南,萧氏自缢死。

  柯节妇陈氏,长乐石梁人。至正二十一年,海贼劫石梁,其夫适在县城,陈氏为贼所执,且行且骂。贼乱捶之,挟以登舟,骂不已,自投江中。其父方卧病,见女至,呼之不应,骇曰:“吾岂梦邪?”既而有自贼中归者,言陈氏死状,乃知其鬼也。明日,尸逆流而上,止石梁岸旁。时盛暑,尸已变,其夫验其背有黑子,乃恸哭曰:“是吾妻也?”异敛之。

  月娥,丁氏,西域人孝子丁鹤年之姊,少聪慧,通经史。及长,归葛通甫。冢妇卢,见月娥德逾于己,一日,率诸妇、诸女请曰:“愿以诸妇、诸女属之娣,幸早暮教之。”月娥告以妇道,及援引古烈女示以为则。既而豫章群盗起,城陷,月娥叹曰:“吾生簪组世家,其忍出犬彘下邪!”遂抱所生女赴水死。诸妇、诸女咸曰:“彼之死,必安于义,吾可幸生乎!”亦相与死水中,凡九人。时夏暑,尸七日不沈,颜色如生。郡人骇异,议曰:“十节同志,死不可异圹。”乃于故居之南黄池里作巨穴,同葬焉,题其石曰:“十节墓”。

  钟节妇,宜阳黄氏女。年十六,为钟秉敬妻。秉敬义议昭,雄勇。当红巾贼起,乡民赖保全者数万户。既而,贼大至,父子战死。贼闻妇美,将强室之,以兵躏其里。妇随里民匿石洞中,曰:“汝等同祸,以我故。然义不可令乡里同死,吾当自为计。”遂出临小石潭,怒自投潭中。众遽救,幸不死。乃诳贼曰:“投潭中死矣。”贼大怒曰:“死以其首至。”众惧,无计。或曰:“婢雪儿有貌,可令之代。”众然之,乃饰婢使出拜,曰:“此钟相公女也,愿献之将军。”贼喜,拥之去,号曰娘子。妇得免,然竟以悸卒。

  刘冀之,衡水曹泰才之妻也。年十二,通古文《孝经》,见小学书,固请读之,母不许。一日,闻诸兄诵内,则至,姆教,婉娩听从。复请于母,曰:“此亦女子事。”遂通经义。及笄,适泰才。红巾陷河朔,曹故大家,避后县西聊城村。贼掩至,见刘美,驱之去。刘曰:“女人从一而终,二夫且不可,况贼乎!”贼乃出金珠置前,被以文绮,刘手裂之。贼拥上马,坠地者数四。贼怒,绳其项,系马后曳之。刘以爪据地,头触石流血,骂贼死。

  义烈女朵那者,杭州畏兀家女奴也。至正中,寇陷杭,至其家无所得,乃反接主妇柱下,拔刀砺颈上,诸婢皆散走。女独身覆主妇,请代死,且谓贼曰:“汝利吾财,岂利杀人哉?凡家之货宝,皆我所掌,主母固弗知。若免主母死,我当悉与汝不吝。”寇解主妇缚,女乃出金玉等置堂上,寇争相攫取。已而又欲污之,女持刀自刎曰:“我主二千石,我誓不奴他姓,况汝贼乎?”贼舍之去,女泣拜主妇曰:“妾受命主管钥,今全身而失主人之财物,非义也。”遂自杀,人莫不难其义烈。

  韩氏女,保宁人。年十七,遭明玉珍兵乱,韩为所掠。乃伪为男子服。既而果被获,隶军中。七年后,从玉珍兵攻云南,遇其叔父,赎归成都。适尹氏,犹处子也。人皆称为韩贞女。

  胡妙端,嵊县人,适剡溪祝氏。至正二十年春,为苗军掠至金华,义不受辱。乘间啮指血,题诗壁上,赴水死。苗帅服其节,为立庙祀之。邑人颜曰烈女庙。

  梁王女阿■〈礻盖〉公主,大理段功妻也。功初袭为蒙化知府。明玉珍自蜀分兵攻云南,梁王及行省官皆走。功独进兵败之。梁王深德功,以公主妻之,授云南行省平章政事。功自是不肯归。

  或谮之梁王曰:“段平章心叵测,盍早图之。”梁王密召公主,谓曰:“功志不灭我不已,今付汝孔雀胆,乘便可毒之。”主潸然,私语功曰:“我父忌阿奴,愿与阿奴西归。”因出毒示之,功不听。明日,邀功东寺演梵,阴令番将格杀之。

  公主闻变,大哭,欲自尽。王防卫甚密。因悲愤作诗曰:“吾家住在雁门深,一片闲云列滇海。心悬明月照青天,青天不语今三载。欲随明月到苍山,误我一生路里彩。吐噜吐噜段阿奴,施宗施秀同奴歹。云片波潾不见人,押不卢花颜色改。肉屏独坐细思量。西山铁立霜潇洒。”竟死。

  功女僧奴,将适建昌阿黎氏,出手刺绣文旗,属功子宝曰:“我自束发,闻母称父冤。限非男子,不能报,此旗所以识也。”人皆敬其志节。

  脱脱怀氏,枢密副使燕帖木儿妻。明兵入云南,燕帖木儿败,驰归。氏闭门不纳曰:“尔受梁王厚恩,兵败不死,何以见为?”乃鸩其二子、一女、命侍者曰:“我死,尔举火焚屋,毋令辱我。”遂饮鸩卒。

  辛瑜妻傅氏,诸既人。瑜以军兴期会迫死道上。傅匍伏抱尸归,号泣三日夜。尸有腐气,犹依尸呵舐,冀复苏。已入棺,至啮其棺成穴。及葬,投身圹中。母强挽之出,嘱侍婢谨视之。阅数日,给婢具汤沐。既而,失所在。明日,婢汲井,见二足侄植井中,乃傅也。

  又史五妻徐氏,定远人。五为义兵百夫长,兵至,五战死。氏求夫积尸中,莫能识。以口吮血,辨验得实,载之归。治大棺,将殓,乃沐浴自经其侧。

  张春儿,叶县军士李青妻也。青临阵负伤归,曰:“吾殆矣,汝可善事后人。”春儿截发示信曰:“妾生寒门,颇晓大义,君勿扰。”比青卒,哭之,垢面流血。旋谕匠者造大棺,尽纳夫之衣服。匠如其言。将敛,春儿自经庭下。家人共殡之。

  秦笔妻,江阴人,失其姓氏。笔遭乱,挈妻依同郡朱判官璚居吴中。笔病卒,贫无以敛璚为具棺衾,且思所以恤养其妻。其妻泣谢曰:“良人以艺游搢绅间,《诗》》《书》礼义之教,妾亦尝与闻矣。妾以未亡故,累乡长者,其如义何?”璚加慰之。夜哭益哀,自经死。璚为合葬,而肯其墓。

  吴妙宁,上海人。年二十一,赘同里张氏子。邑大姓,以叛党连坐其父,妙宁泣曰:“吾父苟无地为解,族其赤矣。吾不遄死,祸延良人,悔孰甚!”即投缳死。俄征系吏至,闻已没,唶异而去。时人为之谣曰:“红羊年,黑鼠月,张妇吴,俨遗烈。九山风酸泖波血,二气舛错愁云结,一树梅花惊飘雪。

  孔胥妻周芙,江阴人。孔素无乡曲誉,众以通贼诉于官。胥度不免,密书与妻早为计,庶免军配。周神色不乱,言笑平常。乃具酒馔祭舅姑,延亲戚剧饮。是夕,素服自缢死。

  张贞,建康张叙女,嫁海县周曹,坐法下狱瘐死。先是,贞在徒籍中,惧配军,投秦淮河而死。及周尸过秦淮河,贞涌浮水上,而如生。人皆曰:“此张训导女也。”闻者哀之。

  吴良正,义乌儒家女。姑嗜酒,家固贫,必力致之。姑醉,乃已。姑座未殡,贼至,家人悉窜。吴独侍侧,人呼曰:“汝不爱头。”吴曰:“姑未殡,妾就刃下,死不悔。”抚棺长恸。兵义之,释去。

  又有乌伤里贾善妻宋新,性沉默。家饶于赀,平日事贾甚谨。明兵驻兰溪,贾携新避浦阳城窦山乡。无赖乘时肆掠,俄突至,新惧侵己,掷袖银于地,掷投绝涧死。

  何妇贺氏,永新州人。蕲兵陷吉安,杀其夫,将污之。贺曰:“妾闻师令严,淫虐者斩以徇,汝独不惧死乎?”兵以言诸帅,帅义聘焉。届期,帅且至,贺闭户不纳,啮指血,题诗曰:“泾渭难分清与浊,妾身不死死红巾。孤儿尚忍更他姓,烈女何曾事二人!白刃自挥心似铁,黄泉欲到骨如银。荒村日落猿啼处,过客闻之亦怆神。”遂引刃,自断其喉,犹端坐不仆。帅排户入,见之惊去。

  费元璓,上海人,江阴知事杨州朱道存妻。先是,江阴乱,元璓依父居松江。苗军掠郡城内,苗军手刃将入犯之,元璓叱曰:“我夫见勤王事,汝辈奚敢犯我!”投钗珥于地,苗攫之去。既而苗沓至,欲驱迫就道。元璓度不免,乃攀堂楹厉声曰:“苗狗母辱我!”遂遇害。斥入楹木,血沁于指。

  杨节妇吴氏,湖州人。年二十五,有殊色。至天丙午秋,明兵逼湖州,吴自度必不免,乃携二子投苕水中。逾月,城破,父媪见其母子并浮水上,咸嗟异焉。

  陆焘妻赵氏,印县人。焘与赵隐居瓢湖,兵猝至,焘夫妇舍舟登岸。兵逼之,伤刃者三,遂仆淖中。赵跃投淖同死。

  徐谢氏,名蠲,松江宦家女。素凝重,不妄言笑。苗兵毁掠,谢从夫逃,适与苗遇,驱之行。时里闬少艾被絷者相属。谢阻板桥,遽厉声曰:“桥有柱我,侬趋救可乎!”苗怒斫其肩,以号于众。既而悔曰:“彼乌泾之清济也。”相与唶唶而去。

  李氏,行军镇抚彭九万妻,吉水人。至正戊申,五溪苗突入城,李及其子友谅皆被执。驱之行,不从;肋以刃,不动。问所求,李曰:“我命妇也,有死而已。”因语友谅曰:“刎无刃,经无索,奈何?”谅曰:“当激贼怒,以就死。”李乃极口大骂,苗怒杀之。

  有赵氏妇者,抱婴儿匿县学中,苗强污之,不可,死于礼殿南。血模糊,影留殿阶不灭,铲去复存。后人立石以志其处。

  又黄元珪妻俞氏,山阴人。贼火其庐,将拥氏去。氏跃入火中死。

  同时谢氏,为张弥远妻,亦遭兵执,不屈而死。

  林克成妻陈氏,福宁人。至正末,兵乱,陈氏奉姑匿山洞中。后潜依母家,收克成一家遗骸葬之。时年二十四,母欲其改适,陈氏泣曰:“弃幼稚而改嫁,吾必不为也。”于是养姑抚子,卒存林氏之后。有司旌之。

  刘公翼妻萧氏,济南人。至正十八年,毛贵兵至,萧氏曰:“妾誓先死。若城陷被执,悔将何追!”亡何,城陷,萧缢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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