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太祖高皇帝实录卷二百五十二
洪武三十年夏四月癸未朔,享太庙。
赐国子监生夏衣人五件,有家室者人加帛二疋。
甲申,礼部奏:“先王制礼,所以辨上下,定尊卑,国朝定为礼制,行之既久,玩习为常,相见之礼,往往淩越等分,有乖礼意,请申禁之。”上命六部、都察院、翰林院等官议:“凡百官以品秩高下,分尊单。其品级近者,相见行礼,则东西对立,稍卑者居西,高者居东;其品秩相越二三等者,卑者居下,尊者居上;其相越四等者,则卑者拜下,尊者坐而受礼,有事则跪白。如一品与二品相见,二品居西行礼,一品居东答礼;与三品、四品相见,三品、四品居下行礼,一品居中答礼;与五品以下相见,一品坐受,禀事则跪,余放此。其司属官品级亚于上司官者,禀事则跪,凡近侍官员难拘品级,行跪拜礼,亦不许与外官交接,凡同僚官品级有高下者不拘。凡大小官员于内府相见,不许跪拜。若官员出入街道,亦不许抗慢,其余军民人等于街市遇见官员,引道经过,即须下马却避,不许冲突,违者论其罪。”议上,从之。
乙酉,敕晋王、今上备边十事。其一曰:“向者,发往开平防边,擒胡大小将校,宜遣人阅实明白,具籍以闻。是时,塞草方青,胡人必顺水草而南,宜谨斥候,广布置,务殚智虑,设法堤防,每一堠用马二疋,而以三十堠为一路,计用马六十疋,其相去或二十里、或三十里,则设一路,总十路则用马六百匹;其布置之法,则由内而外,其近里则二十里为一堠,计十堠,外则十五里为一堠,又计十堠,又外则十里为一堠,又计十堠,以此撙节,一路可望五百里,少有烽警,则无不先知矣。”其二曰:“须选人领精骑,或五六千,或七八千,在百五十里至二百里外,一路潜伏,以侦望之,则可知彼之虚实矣。”其三曰:“所设十路斥堠,每处为三十层,每层马二匹,东西相去二百里,广受所发防边将校,东五层内、西五层内,皆须在十层两间,以候远望消息,仍令每堠垒炮积薪,务严备豫,昼则望烟,夜则望火,至加防慎,则彼之多寡,亦可知矣。”其四曰:“王所统大军,除发去都督等员,率领堤备,其余护卫或一万、或二万,王亲率于附近屯所往来牧放,仍须被坚执锐,夙夜加谨,望远者去王约三十里,不许顷刻有怠。王之队伍常在斥堠以里,不宜久驻一处,东西南北往来莫测,又须趁逐水草,随营牧放,以就孳焉。”其五曰:“今年八月二十日,晋王、燕王起程,九月一日,辽、宁、谷、代起程,务在约量程途,同至京师。朕别有议,非面谕不可也。”其六曰:“今年屯种,自东胜至开平,开平至大宁、广宁,须于五月一报禾苗长餋何如七月再报结实何如十月又报所收子粒若干一岁三报不惟使朕知边储虚实而屯军亦不至懈力矣。”其七曰:“晋王、燕王宜督诸王并都司、行都司报知孳畜,预战马数,必从行太仆寺点视稽验,自洪武二十三年至于今,通计所产驹若干,悉数以闻。”其八曰:“京师发去江淮太仆寺孳生马及战马,八年之间数该七万,王督诸王及都司、行都司以逐年领马之数,稽其原领月日暨受马月日,条列具陈。仍命太仆寺督并更加号令,催督都司、行都司毋容少怠。”其九曰:“向者,所发有罪大小将校,须悉心点视,立成队伍,其中有名到而人不至及有病亡者,皆须明白具数以闻。”其十曰:“不分大小官员并军校等,凡领骒马,验其关领月日,每年纳驹一匹,仍须审其孳产有无,不可一概徵索。特谕尔知,如敕奉行。”
申禁人民无得擅出海与外国互市。
戊子,命右军都督府遣镇抚刘正于泸州市绵布往西番易马,凡用布九万九千余疋,得马一千五百六十匹,命分给建昌、盐井二卫军士操餋。
己丑,旌表苏州府昆山县民水得妻李氏贞节。
改秦州茶马司为西宁茶马司,迁其治于西宁,从长兴侯耿炳文之请也。
辛卯,上以书谕今上曰:“玉林、天城皆西北要地,非坚城深池不可以守。今山西军已筑玉林城,其天城城宜令北平军士筑之,期今岁完,否则来年完之,毋促役以困其力也。”
制谕征西将军长兴侯耿炳文、武定侯郭英曰:“四川、陕西两界相接之地,自定天下以来,番汉顽民多潜遁山谷间,不供征徭,不惧法度。近者,高福兴等从山贼作乱,阻官道,杀人民,故命尔等讨之。大军既至,其良善者招谕付所司,编管为军,余不顺化者必平之,乃可班师。山深道险,难以骑战,如军中有马,宜发还都司牧餋,止留二三千可也。应有机务,条列以闻。”
敕晋王、今上曰:“近钦天监奏占天象,当有胡兵入寇。朕以为不特天象可徵,以人事度之,胡人亦有是谋,何也?前岁秋,山西塞外降胡逃归岭北,此数人居山西八年,安得不以中国虚实为胡人谋乎?此胡人入寇之端也。自今,其令都司、行都司简阅步卒骑兵或三万、或二万,常兼数万步卒,而骑兵每五百以一将领之,五百分为五队,每队领以一战将而五将咸听一将之令,往来折冲,以摧贼阵;步兵亦如骑兵之法,选将领之,严饬队伍,与骑兵并进而夹攻,我马虽少,步兵则多,胡马虽多,彼无步卒,苟有侵犯,可与战矣。其深体朕意,毋忽。”
古州蛮寇林宽复率众犯新化,突至平茶。守御千户纪达率壮士七十余人击之,贼众大集,达突入贼阵,手杀数人,以枪横挑一人掷之。及流矢中臂,达拔之复战,贼大惊曰:“是平茶纪蒙耶!”即遁去,盖蛮人称官为“蒙”云。上闻之,嘉达勇略,赐以钞帛。
癸巳,户部上富民籍名。先是,上谓户部尚书郁新、吏部侍郎张迪等曰:“人有恒产,斯有恒心。今天下富民生长田里之间,周知民事,其间岂无才能可用者?其稽诸户籍,列名以闻,朕将选用焉。”于是户部奏:“云南、两广、四川不取,今稽籍得浙江等九布政司、直隶应天十八府州田赢七顷者万四千三百四十一户,列其户名以进。”命藏于印绶监,以次召至,量才用之。
甲午,广南卫火,延烧四门城楼及卫治仓库、军器、官文书、军民庐舍,伤人。
定考核署事官员监生等第。时刑部司务杨正等具列郎中以下官及历事监生勤谨与其才力不逮者以闻,上命勤谨者仍治其事,才力不逮者下群臣议。吏部侍郎张迪会议:“凡实授官在任三月才力不逮者考奏黜降,署事及历事监生三月才力不逮者仍送监读书。”从之。
丙申,升刑科给事中张思恭为刑部右侍郎。人有暮夜以金遗思恭者,思恭却不受,其人委金而去。诘旦,思恭言于朝。上善思恭有守,遂升其官,仍以其金赐思恭。
置安东、沈阳二郡牧千户所。时韩府、沈府护卫官军先往东胜立卫,特置二所隶之。
思南宣慰使司田大雅母杨氏来朝,贡马及方物,诏赐白金、文绮、钞锭。
上以武官多私役军卒,踰法制,命礼部考定其从人额数。于是礼部议:“指挥及同知六人,佥事及千百户、卫所镇抚四人,皆于正军伍内取用,轮番更直,每三日一易,下直则归队伍操练。凡卫所直厅六人、守门二人、守监四人、守库一人,止选老军充役,每月一更直。”上以:“正军占役太多,宜减其数:指挥使至佥事人四人,千户以下人三人,百户以下人二人,每三日一更。余如所议,著为令。”
丁酉,诏革所在铁冶所:山西交城县大通冶、吉州豊国冶富国冶、江西临江府新喻冶、袁州府分宜冶、湖广武昌府兴国冶、河南钧州冶、新安冶、四川蒲江县新市冶,凡九所。以其采炼病民,故罢之。
己亥,命湖广都指挥使齐让为平羗将军,蕲州卫指挥佥事胡冕为左副,安陆卫指挥佥事宋晨为右副,统兵五万,讨古州蛮寇林宽等。
赐在京致仕武官小麦:指挥二十石,千户卫镇抚十石,百户所镇抚五石,监工及江淮济川指挥五十石,千户卫镇抚三十石,百户所镇抚二十石。
壬寅,征南将军都督佥事顾成等平水西诸蛮。初,普定卫西堡长官司土官阿傍作乱,贵州都指挥使司发兵讨破之,贼酋卜剌赞等遁去,与土官阿火者助必登劫杀官军。至是,成遣普定卫指挥顾统立赏格,诱禽卜剌赞,复射杀阿火者,必登援绝远遁,水西平。
癸卯,置东平州及肥城二千户所,以民编甲屯守,复发山东布政使司、按察司杖罪囚人补之。
升骁骑卫指挥佥事王聚、虎贲卫指挥佥事翁义为湖广都指挥使司都指挥佥事。
以前刑部尚书杨靖为都察院左都御史,擢监察御史严震直为右都御史。
宥署佥都御史邓文铿、刘观、景清罪。初,文铿等奏事罢,以奏本送刑科,既而以事差讹,私怀都察院印至科更易之,为给事中所奏,诏下狱。至是,宥之,命往四川、陕西讥察私茶。
辛亥,以唐庸为给事中。庸,宁夏人,父中尝为贵州卫戍卒,庸代役。时有令凡军民怀一材一艺者,得以自效,庸诣阙自陈,吏部奏庸正军,宜还戍。上曰:“令既下而背之,是不信也;人有才而不用,是弃贤也。”遂擢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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