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02
《刑法志》云:“贞观六年,亲录囚徒,闵死罪者三百九十人,纵之还家,期以明年秋即刑;及期,囚皆诣朝堂无后者,太宗嘉其诚信,悉原之。”又《太宗纪》云:“贞观六年……十二月辛未,虑囚,纵死罪者归其家……七年……九月,纵囚来归,皆赦之。”
今案《太宗纪》:“贞观四年……天下断死罪者二十九人”,是举天下一年止断死罪二十九人,何其少也!今六年十二月,太宗躬自虑囚,而京师死罪系者已三百九十人,又何其多也!举京师一月以推一年之数,不亦又多乎哉?以京师一年之数而推天下之数,则可胜言哉!四年之距六年未逺也,而多寡如是之辽邈,愚谓此盖出于史氏归美太宗之故,而实则不然也。夫太宗聪明仁智之主也,兴义兵除暴乱,救民于涂炭之中,而措之仁寿之域,天下之人欣然如获再生而见父母,其心方安生而乐业,向善而畏罪。故即位才四年,天下死罪,岁止二十九人,此其效也。自四年至六年,太宗求治之意宜未怠也,政亦四年之政,民亦四年之民,何其善恶薄厚遽有殊绝,不啻百倍之逺哉?况京师乃风教之所先及者,而死罪尚如此之多,则夫幽荒遐僻,蒙化未孚者,又将奈何?愚谓此三百九十人,乃录囚之时,举京师轻重系者之数,非实皆死罪也。太宗以其盛冬缧系,故矜而纵之,使明年就刑,如期既至,则怜而宥之。以四年天下死罪之数而推此,则事理人情较然明甚,若谓三百九十人实皆死罪,而太宗释之,事必不然也。况死罪,法之极者,其数又如此之多,其间必有巨奸极蠹,众所仇疾,其情至重而为政者所宜亟去者,亦有过误愚懦,穷迫株蔓,其情至轻而为政者所宜矜贷者,是二者,狱事之所常有,讵可一概论哉?今也抵是罪者仅四百人,其间岂无等差?一旦不问其情之轻重,举而释之,以太宗之聪明仁智,必不为也!以是观之,其理岂不甚明哉!而史臣皆以死罪书之者,盖欲归美于太宗,故夸大其数,以见其仁心感人之至云尔。自是秉笔者,但知传其文,不复推其实,后之学者,亦相承而未悟,故白居易元和中为诗犹云“死囚四百来归狱”,盖亦取信于史而已。然则脩新《书》者固宜辨析,其事使昔之史臣归美,而今之史臣纪实之意,两得其真,如是乃称脩史之职也欤!
《孝敬皇帝传》云:“义阳、宣城二公主,以母故幽掖廷四十不嫁,弘闻眙恻,建请下降,武后怒,即以当上卫士配之,由是失爱……弘奏请数怫旨。上元二年,从幸合璧宫,遇鸩,薨。”
今案义阳、宣城二公主,皆高宗女,而萧淑妃所生也。高宗以贞观二年戊子岁生,而孝敬皇帝以上元二年乙亥岁薨,自戊子至乙亥,则高宗才四十八岁,尔何縁有四十岁之女乎?此当日史臣之过也。推原其意,盖止欲甚武氏之恶云尔,然殊不顾事过其实,遽书于史。后之秉笔者,又不能推穷其实,止袭其误而载之。自吴兢、刘知几脩纂以来,迨今已数百年,而新《书》又不为之讨论详究,绌其信实,但从而粉泽文饰之,岂脩史之意哉!
《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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