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正文

吏学指南卷之五

肉  刑

(余死罪附)

杀  戮也。神农氏杀诸侯夙沙氏。

戮  杀也。黄帝擒戮蚩尤。

剐  古瓦切。谓剔人置其骨也。唐安禄山反,执常山太守颜杲卿剐之。

凌迟  即剐也。谓碎脔肢体,身首异处。

支解  《汉纪》注:谓截其四肢也。

醢  葅其骨肉也。商纣醢九侯。

烹  鼎镬之刑也。齐哀公烹于周。

诛  《释名》曰:“罪及余人曰诛。”帝尧诛三苗君。

族诛  平除其族也。商纣有诛及九族之条。

赤族  《汉书》注曰:“流血赤其族”。颜师古曰:“见诛杀者必流血,故曰赤族。”

诛夷  《赋释》曰:“诛者,罪连一宗;夷者,杀及九族。”周刑。

爰及五属  谓刑及五服之亲也。汉灵帝党锢五属。

典  没罪过也。

具五刑  汉令曰:“黥、劓、斩趾、枭首、殖骨,曰具五刑。”秦法。

五虐  蚩尤性酷毒,作五虐之刑。谓车裂等类。

车裂  杀而分尸也。商鞅残酷,秦人杀而车裂之。

分尸  支解其体也。汉分王莽尸。

凿颠  谓刃凿人脑顶也。秦商鞅法。

炮烙  商纣造熨斗、火坑之刑。

抽胁  谓抽人胁肋之类。秦商鞅法。

枭  斩首悬于木上也。汉枭彭越之首。

腰斩  以刃断腰也。秦腰斩李斯。

剿  劳师诛杀也。《书》曰大用剿绝其命。

轘  《左传》注:“车裂曰轘。”

弃市  刑人于市,与众弃之。弃市,秦法。

傌  音骂。汉贾谊曰弃市之法也。

肆  《文选》注:“杀人陈其尸也。”

斫  斩击也。蜀张飞欲斫严颜首。

炙  晋大将军颖炙杀长沙王艾。

扑  以囊盛人而杀。秦法。

脯  杀人以肉为乾。商纣脯鄂侯。

锯  以木解人也。李克用锯孙揆。

僇  音溜,戮也。秦法。

捣  几舂也。梁侯景以犯法者捣杀之。

坑  陷也。秦白起诈坑赵降卒。

剭  汉诛大臣于屋南下,谓不露天也。

横分  颜师古曰身首分离也。

刭  《文选》注:“以刀割曰刭”。

格  击死也。汉蔡遵格杀舍中儿。

拉  摧折也。宋武帝拉杀诸葛长民。

天  暌卦,《释文》:“刺凿其额曰天。”

抵死  《汉?文纪》:“细民之愚,无知抵死。”颜师古曰:“抵,触也,亦至也。”

沉命  应劭曰:“沉,没也,没其命也。”

斧质  《项籍传》:“身伏斧质。”颜师古曰:“质,鍖也。古者斩人加于鍖上而斫之也。”鍖,竹林反切。

首级  秦法,斩首一者进爵一级,故曰首级。

殊死  汉律,斩刑也。

钳灼  《江充传》:“烧铁钳灼强服之。”

剥皮  《后晋纪》注:“刻割也。”

瘐  汉注:“囚以饥寒死曰瘐。”

累  《扬雄传》注:“诸不以罪死曰累。”

杂  刑

腐  宫刑也。谓丈夫割去势,不能复生子,犹如腐木不生实也。

三族  秦文公法有三族罪,谓父母、兄弟、妻子,或曰父族、母族、妻族。

髡钳  谓去犯人发,以铁束项也。《周礼》注云:“货财积于隐处,使髡者守之。”

奴属  周时为奴者,男子入于罪隶,任之以事,谓治城隍也;女子入于舂槁,谓作米也。凡有爵,及年七十以上,未龀者,皆不为奴。

挞  击也。《周礼》曰挞其怠慢。

加杖  谓犯徒役,家无兼丁者,加杖准徒决放。

刑措  措,罚具也。谓将犯法之人肆于市令众,使人不复犯法,则刑具措置而不用,是用刑以期无刑也。

令众  即刑措也。

薰胥  晋灼曰:“从人得罪,相坐之刑。”若今之于连人也。

<杀米>  音蔡。流放罪人曰<杀米>。周法也。

魑魅  老物精也。王莽复井田,非其议者,投诸四裔,以御魑魅。

籍没  谓断没家私也。隋制。

抄劄  即籍没也。

鬼薪  汉令役人取薪给宗庙,三岁刑。

谪运  梁徒役也。男子谪运,女子质作。

配役  宋文面流刑。今带镣居作。

白粲  汉令役人坐择粲,使之上。三岁刑也。

顾山钱  汉妇人犯罪,当于山伐木,听使入钱顾役也。

城旦舂  汉法:旦者,男子旦起治城;舂者,妇人舂作米也。

编管  宋法:不文面而流者,谓之编管。

抵罪  《汉?高纪》:“伤人及盗抵罪。”服虔曰:“随轻重制法也。”李奇曰:“伤人有曲直,盗贼有多少,罪名不可豫定,故凡言抵罪,未知抵何罪也。”颜师古曰:“抵,至也,当也。”

记罪  汉尹翁归为东海太守,凡奸邪罪名各有记籍,吏民皆服也。

断按打奚罪戾  谓断没罪过也。

狱  名(系囚之所也。)

狱  犬者,狗也。《易》曰:“艮,止也。”艮为狗,狗善警吠,止御,故狱字从二犬也。又《释名》曰:“确也,实确人之情伪也。”皋陶所造。

牢  《释名》言:“所在坚牢也。”颜师古曰:“系重囚之处也。”《通鉴》注:“牢,闭也,所以囚有罪。”周文王曰:“幽闭牢阱。”

禁  《周礼》曰刑禁也。又制人之所也。

监房  即禁之异名也。

夏台  又曰均台。夏桀囚汤使于台。

羑里  又曰动止。商纣囚周文王于羑里,在相州邺都。羑音酋。

囹圄  《释名》曰:“囹,领也;圄,御也。领录囚徒禁御也。”周狱名。又曰幽圉。

圜土  周成王狱城也。筑其墙,表其圜形,以教民也。又名圜墙。

圜扉  即圜土也。所以拘非,故从非。

棘木  《易》:“系用徽纆,寘于丛棘。”《周礼》注:“树棘者,取其赤心而外刺也。”

狴豻  豻,胡犬也,为能守,故以狱为豻。《诗》云:“宜岸宜狱。”《家语》曰:“狱牢曰狴。”汉(序)[服虔]曰:“乡亭之狱曰豻。”

虎穴  《汉?尹赏传》曰地牢酷处谓之“虎穴”。

黄沙  晋武帝置狱,名曰黄沙。

狱市  汉曹参曰以狱市为寄。

深室  《左传》谓囚室曰深室。

隐室  秦始皇隐宫徒七十余万人于室,又曰隐宫。

请室  《汉?贾谊传》:“造请罪之室。”

居室  《汉?灌夫传》曰:“系居室。”

蚕室  汉犯宫刑者,下蚕室,谓取其温密也。

颂系  《汉书》注:“颂者,密也。”言见宽容但处曹吏舍而不入狴豻也。颜师古曰“不桎梏”,即今之监于吏舍取问者。颂,音容。

狱  具

桎梏  木在手曰梏,手械也,所以告天;木在足曰桎,足械也,所以质地。黄帝所置。

拲  音拱。《刑统赋[释]》注:“两手同一械曰拲。”

杻  即梏也,转手貌也。宋金定制。

镣  即带链镰刀也,形象锲而无柄,连链于足,以限役囚步也。辽制有锁无镣。金章宗始定镣连镮,重三斤。

钳釱  《汉?陈咸传》:“私解脱钳釱。”颜师古曰:“钳在颈,釱在足,皆以铁为之。”钳,其炎切。釱音第  。

械系  桎梏也,汉高帝擒韩信,械系归洛阳。

露车  陈制:死罪将决,乘露车,著三械,加拲手。

槛车  载囚之车也。  又曰箯舆,以板四周,无所通见。谓极刑也。汉贯高槛车送长安。

枷  较也,交木为之。始自后魏。唐宋以来,方定三等斤重也。

桁杨  《庄子》注曰:枷夹其颈曰桁杨。

锁  汉之铁锒铛也。金始制其丈尺。

锢身  重系也。始于周,宋以盘枷代之也。缿□□角  项同也。汉赵广汉置,以投书。宋添钳锁,改为狱具。

盗械  汉法,以罪著械者,称为盗械。

胥靡  胥,相也;靡,随也。又曰靡系。汉以徒囚联系,使相随而服役,即今之伴锁也。

三杖  谓笞杖讯也。始于汉文,历代大小不同,至金始定三等之制也。

棰楚  杖曰棰,荆曰楚。

敲朴  短杖曰敲,杖击曰朴。

孟青  唐侯思止谓决囚大杖曰“孟青”。

槚楚  《初学记》曰:“山槚曰荆,杖曰楚。”谓收罪人之威也。

缧绁  又曰累绁。黑索曰缧,拘挛曰绁。颜师古曰:“缧,系也;绁,长绳也。”

徽缠  三股绳曰徽,二股绳曰缠。

区□□刀  刑人之刀也。汉虞诩曰:“宁伏区□□刀。”

僭指、腿夹  宋岭南用,今仍存。

脑箍、脚夹、麻棍  今用拷囚。

加  刑

三木  头首手足枷系也。汉曰三木囊头。

木人  锁伴罪人也。今禁矣。

五毒  汉陆续坐狱,身被五毒,谓械、桎、梏、绳、锁也。

反接  汉樊哙受诏反接,谓反缚双手也。

面缚  谓缚手于后,而止见其面也。

系缚  贾谊曰用长绳系囚也。

榜笞  上音彭。《张耳传》:“吏榜笞数千。”谓捶击也。

拷掠  汉法,谓榜笞而问也。

跪芒  宋岭南用,今禁矣。

疻痏  上音侈,下音鲔。应劭曰:以杖手击人,[剥其]皮肤,肿起而无创瘢者,谓之疻痏。

狱持、宿囚  唐酷吏以囚泥耳笼头,枷研楔(先结切)毂(许角切),摺胁签爪,悬发薰耳,号曰狱持。节食缓问,昼夜摇撼,使不得眠,名曰宿囚。

罗织  唐酷吏网罗无辜,将囚倒悬石缒,以醋灌鼻,铁圈束首,火瓮铁笼,逼追服罪,此等之名皆曰罗织,谓本罪之外非理凌虐也。

絣  谓以绳绑缚也。

扒  谓控首也。

吊  谓绳束也。

拷  谓掠问也。

听  讼

五听  《礼》云:“民之狱讼,以情求之,其听有五。”

辞听  谓观其出言不直,则烦乱也。

色听  谓观其颜色不直,则赧然赤也。

气听  谓观其气息不直,则惴战也。

耳听  谓观其所聆不直,则惑疑也。

目听  谓观其眸视不直,则眊然不明也。

两造  《礼》云:“以两造禁民讼,入束矢于朝。”注:“百矢为一束。必入矢者,取其直也;不入矢者,则自服不达也。”

两剂  《礼》云:“以两剂禁民狱,入钧金然后听。”注云:“金三十斤为钧,必入金者,取其刚而不变也。”

三刺  《礼》云杀也。以三讯而定罪,若众言可杀则杀,可宥则宥也。一曰讯群臣,谓先问卿大夫也;二曰讯群吏,谓次问府吏胥徒也;三曰讯万民,谓然后问万民也。

五  父

亲  谓生我身之父也。

养  谓继立我之父。遗抱者同。

继  谓父亡母再醮者。

义  谓受恩宠结拜之类。

师  谓受业之师也。

十  母

亲  谓亲生我身者。

出  谓生我之身,为父离异者。

嫁  谓亲母因父亡改适者。

庶  谓母非正室而生我者。

嫡  谓我以妾所生,故以父正室曰嫡。

继  亲母已亡,父再娶者。

慈  谓妾无子,及妾子之无母,而父命为母者。

养  谓出继他人为子者。

乳  谓曾乳哺我身者。

诸  谓伯叔母之类通称。

老幼疾病

襁褓  谓一岁二岁小儿衣也。又曰小儿。绷曰襁,藉曰褓。

黄悼  三岁曰黄,七岁曰悼,谓怜爱其幼也。

龆龀  上音条,下音衬。女子八岁毁齿曰龆,男子七岁毁齿曰龀。

幼笄  男子十五曰幼,年尚少也。女子十五曰笄,妇人之簪也。

称中  男子十六岁称中。

成丁  男子十七岁出幼,二十已上成丁,谓可以力役也。

弱冠  男子二十岁曰弱冠,谓弱其事也。

壮强  男子三十岁曰壮,有室也。四十岁曰强,而仕也。

艾耆  五十曰艾,谓容颜苍色也。六十曰耆,言至老境无从力役也。

老耋  下徒结切。七十曰老,蒿也,谓年高而言乱也。八十曰耋,铁也,谓皮肤变色如铁黑。

称耄  《曲礼》曰:“八十九十曰耄。”谓惛忘也。

期颐  百岁也。期,犹要也;颐,养也。谓不知衣服食味,孝子当致养而已。

疾病  终身之恙。药石难疗者谓之疾,偶有所苦曰病。

膏肓  心下曰膏,鬲下曰肓。

药石  团散曰药,针砭曰石。

药饵  攻疾之物曰药,可以服食曰饵。

诊视  切脉曰诊,察色曰视。

平复  体安曰平,还元曰视。

痊可  谓病除也。

残疾  谓一目盲,二耳聋,手无二指,足无三指,手足无大拇指,久漏下,重大瘿肿也。

废疾  痴、哑、侏儒、腰脊、折一肢疾者。

笃疾  哑疾、癫狂、二肢折,双目盲之类。

五  服(五服者,象天有五星,地有五岳,阴阳有五行,刑法有五等,故丧服有五名也。盖服者,言死者既丧,生者制服,但貌以表心,服以表貌也。)

三年  实二十七个月。盖得三年之气一开,天道终也。有二等。

斩缞  丧服不言裁割,而言斩者,谓取痛甚之义。

齐缞  裳粗缉而剪裁成也。

期年  实一十二个月,谓应天道之四时,如物有终始也。有二等。

杖期  男子服用竹,妇人服用桐。

不杖期  谓服不用杖也。

大功九月  功者,治布之功,有精粗也。九月者,应天道一时之气,如春种秋成也。

小功五月  布精者也。为服于轻,不成一时也。

   缌麻三月  服之轻者曰缌,谓治其布缕如丝,其服容貌可也。

袒免  无服之亲也。《礼》注云:“谓不服布而裳袒。”谓有帻帽之状也。

三  殇(《说文》曰:未成人而死曰殇。男子已娶,女子已嫁,皆不为殇。)

长殇  十九岁至十六岁,其服九月止三月。

中殇  十五岁至十二岁,其服七月止三月。

下殇  十二岁至八岁,其服五月止三月。

服  制

正服  谓正先祖之体,本族之服也。

义服  谓元非本族,因义共处者。如壻服妻之父母,缌麻之类。

加服  谓本服轻而加之于重也。如嫡孙承祖之类。

降服  谓合服重而从轻也。如男出继,女适人,母被出之类。

报服  谓尊卑互相报服也。

亲  姻

宗族  同姓曰宗,同枝曰族。

考妣  《曲礼》曰:“生曰父母,死曰考妣。”考者,成也,言其德行之成也。妣之言媲也。媲于考也。

祖宗  《说文》曰:始曰祖,尊曰宗。故礼有大宗,小宗,谓相继为主也。

昭穆  《鲁语》曰:“明者为昭,其次为穆。”《书》云:“父曰昭,子曰穆。”

箕裘  谓承祖父之业者。《礼》云:良弓之子,必学为箕;良冶之子,必学为裘。

兄弟  《释名》曰:兄,况也;弟,悌也。

诸孙  内孙七等:一曰孙;二曰曾孙,谓犹重也;三曰玄孙,言亲属微昧也;四曰来孙,言犹往来也;五曰晜孙,音昆,言晜后也;六曰仍孙,谓仍重也;七曰云孙,言其无服如浮云轻远也。外孙三等:一曰外孙,谓女之子也;二曰离孙,谓外甥之子也;三曰归孙,谓女子兄弟之孙也。

妻妾  《曲礼》曰:“妻者,齐也,齐其夫之体者。”篇注:“妾者,接也。因得接见于君子。”谓虽接阴阳之道,终不继祖先祭享也。

姊妹  《释名》曰:姊者,恣也;妹者,末也。

妯娌  即姊姒也。幼妇呼长妇曰妯,长妇呼幼妇曰娌。

舅姑  即公婆也。舅者、旧也;姑者、故也。谓尊称也。

姑姨  《尔雅》曰:父之姊妹曰姑,妻之姊妹同出曰姨。同出谓已嫁也。

舅甥  舅之言旧也,尊长之称。《诗》云:“我送舅氏。”《左传》注:“姊妹之子曰甥。”谓舅犹生也

夫妇  以道扶接曰夫,以礼屈服曰妇。又妇字从女从帚,谓奉箕帚洒扫也。

三从  谓妇人有三从之称也。在家幼时从父兄,出嫁则从夫,夫死则从子也。

四德  谓妇人有四德也。一曰远和邻里,二曰近睦六亲,三曰上孝舅姑,四曰下敬子孙也。

赘壻  犹人身体之有肬赘也。《秦纪》:“家贫子壮则出赘。”今有四等焉:一曰养老,谓终于妻家聚活者;二曰年限,谓约以年限,与妇归宗者;三曰出舍,谓与妻家析居者;四曰归宗,谓年限已满或妻亡,并离异归宗者。

接脚夫  谓以异姓继寡妇者。

婚姻  妇之父母曰婚,婿之父母曰姻。《说文》曰:礼娶妇以昏时,故曰婚。《白虎通》曰:“妇人因人而成,故曰姻。”

姻亚  两婚相谓曰亚。《诗》云:“琐琐姻亚。”言亚者,谓一人取姊一人取妹,相亚次也。

亲戚  《释名》曰:父党曰亲,母党曰戚。

亲眷  服属曰亲,亲属曰眷。

亲疎  有服曰亲,无服曰疏。又相近曰亲,相远曰疎。

瓜葛  谓瓜葛藤蔓,喻亲戚绵延也。

伉俪  相敌曰伉,相配曰俪。

户  婚

同居  谓同财共居者。

异居  谓各别而居者。

本生  谓本枝父母也。

本宗  谓抚立异姓子女,后弃还其本生者。

还俗  谓僧道犯罪归宗者。

归俗  谓僧道无罪,自愿归宗也。

近亲尊长  谓本家亲堂伯叔兄也。

本宗尊长  谓同宗异居诸族之长也。

脱户  率土黔庶皆有籍书,若全家并不附籍,谓之脱户。

漏口  户有数口,止报一二,规免课役,谓之漏口。

别籍异财  谓祖父母、父母在堂,而子孙另居营业者。

义绝  伉俪之道义期同穴,一与之齐终身不改,苟违正道是名义绝。

七出  妇人所犯而出之:一曰无子,谓绝世也;二曰淫泆,谓乱族也;三曰不事舅姑,谓逆德也;四曰口舌,谓乱亲也;五曰盗窃,谓反义也;六曰妒忌,谓乱家也;七曰恶疾,谓不可供奉粢盛以祭先也。

三不去  妇人虽犯七出,而有三不去之名:一,曾经持舅姑之丧:二,娶时贱后贵;三有所受无所归。有此三者,难以离之。

良贱为婚  人各有偶,色类须同,良贱既殊,岂宜配合。苟有所犯,离之正之。

违律为婚  依法不许违律,其有故为之者,是名违律为婚。

本房  谓一家之内,伯、叔、兄、弟数房同居,除己身父母、妻、子孙及妇为本房外,其伯叔之类皆非也。

本家  一家之内,不分本房、别房,但同居者皆是,异姓者非。

绍业  谓承继其产业也。

复业  蜀先主定成都,法正谏曰:“民罹兵革,田宅皆可归还,令安居复业。”

猜你喜欢
  第八十四回 召周郎东吴主战 破曹军赤壁鏖兵·蔡东藩
  卷之八十·佚名
  卷之一千一百八十二·佚名
  卷之四十·佚名
  世家卷第三十八 高丽史三十八·郑麟趾
  李韶传·魏收
  鲁悉达传·李延寿
  李乂传·刘昫
  杨守谦传·张廷玉
  卷第二十九·佚名
  卷三百三十九·佚名
  职官七一·徐松
  仪制七·徐松
  户部·佚名
  大明太祖高皇帝实录卷一百七十七·佚名

热门推荐
  巻十四·顾瑛
  卷三十·胡文学
  卷二十九·胡文学
  卷二十七·胡文学
  卷二十八·胡文学
  卷二十六·胡文学
  卷二十四·胡文学
  卷二十五·胡文学
  卷二十三·胡文学
  卷二十一·胡文学
  卷二十二·胡文学
  卷十九·胡文学
  卷十八·胡文学
  巻十三·顾瑛
  卷二十·胡文学

随机推荐

  • ●卷一·蒋敦复

    ○周保绪词嘉庆末,余年童稚,始识阳湖周保绪先生于田若谷邑宰署中,蒙以奇童见称。时习经史及帖括文字,间亦作诗,未尝问津于倚声之学。中年抑郁无そ,乃学填词。从王子久茂才处,[韬附注:子久即余旧字,今词留余处,尚有剑人评跋。]借得

  • 山谷外集诗注卷十五·黄庭坚

    <集部,别集类,北宋建隆至靖康,山谷外集诗注> 钦定四库全书 山谷外集诗注卷十五 宋 黄庭坚 撰 史 容 注 奉送刘君昆仲 游子归心日夜流【汉高祖纪谓沛父兄曰游子悲故乡】南陔香草可晨羞【束广微补亡诗云循彼南陔言

  • 卷一百八十五·列传第七十二·宋濂

        吕思诚   吕思诚,字仲实,平定州人。六世祖宗礼,金进士,辽州司户。宗礼生仲堪,亦举进士。仲堪生时敏,时敏生钊,为千夫长,死国事。钊生德成,德成生允,卒平定知州致仕,思诚父也。母冯氏,梦一丈夫,乌巾、白襕衫、红鞓

  • 卷四百五十六 元祐六年(辛未,1091)·李焘

      起哲宗元祐六年三月盡其月   三月庚申朔,御邇英閣。宰相呂大防奏曰:「仁宗所書三十六事,禁中有否?」上曰:「有。」大防請令圖寫置坐隅,以備觀覽。從之。(四月壬辰可考。)   辛酉,中書舍人鄭雍為左諫議大夫,右朝奉大夫張

  • 第九十回 传谏草抗节留名 避联军蒙尘出走·蔡东藩

      却说许、袁二公,被刑部饬赴市曹,刑部侍郎徐承煜,系徐桐子,比乃父还要昏愦,至是奉端王命,作监斩官,既到法场,叱褫二公衣。许侍郎道:“未曾奉旨革职,何为褫衣?”承煜不能答。袁京卿道:“我等何罪遭刑?”承煜道:“你乃著名的汉奸,

  • ●卷七·陈康祺

    ◎闽浙水师攻剿蔡牵嘉庆十四年,闽浙水师攻剿蔡牵,鏖战重洋,阅两昼夜。蔡逆夫妇淹毙黑水洋,盗船一律烧毁,余盗擒斩无遗,经闽浙总督张师诚由五百里驰奏。上大喜慰,封福建提督王得禄子爵,赏戴双眼花翎,封浙江提督邱良功男爵,并各颁

  • 卷之二十九·佚名

    宣统二年。庚戌。春正月。丙午朔。遣官祭太庙后殿。  ○遣官诣梁格庄德宗景皇帝几筵前行礼。  ○丁未。谕内阁、豫亲王懋林前得罚俸处分。着加恩宽免。  ○赏庄亲王载功三眼花翎。  ○蠲缓直隶武清等各州县

  • ◎海军部·费行简

    中国自甲午以后,直无海军之可言,合今之第—第二舰队、练习舰队、排水,量不足拟外国之数舰,而大部乃有四参事、四秘书、六司长、五十科长、百科员、十副官、八视察,技正技士,犹不在此列,宜其安闲无所事事,且所入颇有优于陆军者

  • 卷六·王元杰

    钦定四库全书春秋谳义卷六    元 王元杰 撰文公公名兴僖公子在位十八年按谥法慈惠爱民忠信接礼曰文经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程子曰君薨巳踰年虽未葬嗣子亦称君岁已更始不可无君也朱子曰踰年即位凶服如何入庙想古时

  • 卷二·柯尚迁

    钦定四库全书周礼全经释原卷二明 柯尚迁 撰天官上大宰之职掌建邦之六典以佐王治邦国释曰大宰天官之长也职所掌之事也建立也邦指王畿言典常也经也六典治教礼刑政事也此六者冡宰秉之以为常经六官守之以为常灋也佐助也

  • 略评外道唐焕章·太虚

    四川为近今流行全国种种外道之发源地。除济生会发起于上海,悟善社发起于北京,道院发起于山东──案此三者,皆除信扶乩所录之说外别无秘传,且亦有四川人于中引端也──之外,他若同善社、道德学社等,其所奉之祖师及最初传道之

  • 请国内谙西文之佛学家速纠正西译佛书之谬·太虚

    迳启者:顷接赵子仪君自广东来函谓:过沪时,购英国李提摩太翻译之“大乘起信论”,与“致世界释家书”读之,荒谬之处,不可胜言。其书内有一段捏称:“多马遇一印度教徒名马鸣者,学问渊博,道行高深,多马即与畅论救世与至上上帝,谓其已

  • 第二次研究会·太虚

    ──六月十八日──一 圆泽禅师之托生公案王兴周  唐代宗大历间,洛阳隐士李源,舍宅为“慧林寺”,请圆泽禅师住持。后源约圆泽到川朝峨嵋,泽欲由长安经斜谷陆道去,源坚要从荆州入峡由水道去。源虽不知泽之心事,而泽已知源

  • 不空罥索陀罗尼经·佚名

    北天竺婆罗门大首领李无谄译  赞叹品第一(都合总有一十六品除根本大陀罗尼外总有二十七陀罗尼)  一切明主不空罥索自在王陀罗尼第一(已下诸咒那谟两字皆上音读傍注小字皆依本写不宜著行此是注音也)。  陀罗尼咒

  • 大威德陀罗尼经 第九卷·佚名

    大威德陀罗尼经 第九卷隋北印度三藏阇那崛多译阿难。于中何者是五入。入地狱入畜生入阎罗世入天入人。是名五种入。于中所有地狱畜生阎罗世入。是恶行众生入。若言天人等入。是善行众生入。何故名入耶。彼受诸

  • 俱舍论颂疏论本第二十八·圆晖

      释曰。心一境性名之为定。此品广明故名分别。就此品中。总分三段。一明定功德。二明正法住世。三明造论宗旨。就明定中二。一明所依诸定。二明能依功德。就明诸定中分为四段。一明四静虑。二明四无色定。三明八等

  • 众事分阿毗昙论 第九卷·佚名

    众事分阿毗昙论 第九卷尊者世友造宋天竺三藏求那跋陀罗共菩提耶舍译千问论品第七之二四念处。问云何四。答谓身念处。受念处。心念处。法念处。问此四念处。几色。几非色。答一是色。三非色。三不可见。一分别

  • 实验主义·胡适

    胡适撰。全文七个部分:先后发表于1919年《新青年》(第6卷第4期)、《新教育》(第1卷第3期)和《新中国》(第1卷第2号)。为中国最早系统介绍美国实用主义哲学的著作,亦反映了作者自己的哲学主张。“实验主义”是胡适对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