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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年

(丙辰)十八年大明正統元年

春正月

1月1日

○丁卯朔,上率王世子及文武群臣,行望闕禮,御勤政殿受王世子及群臣賀,竝如常儀。議政府進表裏及鞍馬,倭、野人亦參。倭人宗石見守,見禮樂文物之盛,與通事尹仁甫言曰:「予年六十餘歲,生長邊土,未知君臣慶會之盛禮,今幸獲覩盛事,雖極樂凈土,何以加此?」

○各道進賀箋方物,皆如舊例。

○上以天陰,停會禮宴,仍賜宴二品以上于議政府,參議僉知及侍臣于禮曹,其餘各品,亦皆賜宴。

○平安道監司報:「舍人魏亨,齎頒賜曆日而來。」前此每年曆日,授本國節日使以送,今節日使南智回還時,朝廷未及頒賜,故禮部奉聖旨,使亨追授南智,若不趕到,須直到王國交付,亨未及路上故來也

1月2日

○戊辰,幸東郊,觀放鷹。

○以吏曹參議崔致雲爲遠接使,迎慰舍人魏亨于義州。

1月3日

○己巳,令禮曹撰迎曆日儀:

前期,有司設闕庭於勤政殿當中,南向,曆日案於闕牌之南,舍人立位於曆日案東北,西向,設殿下祗迎位於殿庭西階下,東向,設拜位於露臺上近北,北向,〈待舍人升殿乃設。〉設王世子幕次於勤政門外,隨地之宜,設王世子以下群臣拜位於殿庭,文東、武西,中心爲頭,異位重行,俱北向,設通贊奉禮郞位於群臣拜位之北,俱東西相向,陳儀仗於殿庭東西,設樂部於群臣拜位之南,竝如常儀。其日,舍人奉曆日將至,奉禮郞引群臣,僉知通禮,引王世子先就殿庭拜位。舍人至光化門外,判通禮導殿下,就西階下祗迎位,舍人奉曆日從中門入,殿下率王世子以下群臣躬身,過後平身。舍人升殿,開曆日櫃,布於案上。判通禮導殿下,就露臺上拜位,判通禮啓請五拜叩頭,司贊唱鞠躬五拜三叩頭平身,殿下率王世子以下群臣,樂作,五拜三叩頭平身。樂止,禮畢,仍設下馬宴於勤政殿,殿下北壁,舍人東壁。

1月4日

○庚午,遣兵曹參議裵桓,宣慰使臣于平壤。

1月5日

○辛未,司諫院啓曰:「金敬哉,其罪固大,宜置於法,特從寬典,只流于外,今又命召,入來于京,誠爲未便。」上曰:「敬哉妻,派連宗室,適臨産月。俗云:『胎産,死生所關。』予以是招來,使之相見耳。若解胎,則當還本處。」

1月6日

○壬申,兀狄哈指揮時方哈等四人及兀良哈都指揮劉卜兒罕等二人,來獻土宜。

○傳旨平安、咸吉道監司:

木緜者,民間切用之物也,或織布爲衣,或着衣爲絮,不可不急也。況其道冬寒,倍於他道!然其民人闊於禦冬之計,不肯種植,故今送種子及種植之法,卿體予意,分于道內各官,先使官家耕種,以驗土性。大抵愚民,雖切己生生之利,若官家所令,則必生忌憚,勿須勒令種之。

1月7日

○癸酉,以鄭孝文爲中樞院副使,朴崷、文汝寧爲司諫院左右正言。

1月9日

○乙亥,先是,判奉常寺事朴堧上言:

祀天神,則幣帛燒於燎臺;祭地祇、享人鬼,則幣帛埋於瘞坎,此禮神之返,不可不謹,故於禮有差人守視之文。我國諸祀內壇所之祭,則時未築壇,又不設坎,臨時破土,望瘞纔畢,尋卽盜取,慢神闕禮,似爲未便。然壇所未造之前,救弊實難。若永寧殿、宗廟、社稷等祭,則旣設瘞坎,亦有門壇,官屬備具,然瘞坎無扃鑰之封,官吏無檢察之法。乞自今每當祭時,前期三日,宗廟社稷官員,同典祀官修潔瘞坎,仍審前日所納之幣,以杜奴隷盜竊之心。幣若朽腐,則出而燒之,如未朽也,則別貯之,以供神廚拭巾甑帶之用。

令禮曹議之。至是,禮曹啓曰:「朽腐者燒之,未朽者供以神廚之用,則皆非古禮。上項各處,旣有所掌之官,又有看守之人,宜設鎖鑰,納幣之後,卽令下鎖,每祭監察點視,滌濯掃除之時,同所掌官開視瘞坎,如有盜取者,看守奴子及官吏,推覈科罪,以爲恒式。坎中幣帛,如其累積盈坎,則其中最久朽腐者,移埋屛處何如?」從之。

1月11日

○丁丑,親享太廟,賜宴享官于議政府。

1月12日

○戊寅,司憲府啓:「故萬戶李忖之妾投狀告曰:『忖姪女夫趙從生爲代言時,忖給奴婢二口。從生後爲忠淸監司,而忖居淸州病死,從生特厚其賻,而給其喪葬所需焉。忖子自溫深德之,又奪我婢一口給之。』臣等以謂從生於李忖,本非收養,以一方重任,濫受奴婢,是雖事在赦前,不可不懲。且其奴婢,請依舊例屬公。」上曰:「所謂舊例,何例也?」掌令黃守身曰:「往者趙末生受贈奴婢,赦後事覺,推覈論罪,其奴婢,竝皆屬公,是例也。」上曰:「從生爲監司之時,所犯之事未著,且赦文云:『敢以宥旨前事相告言者,以其罪罪之。』所以示信於民。今汝執法而欲劾論赦前之事可乎?」

1月13日

○己卯,幸西郊,觀放鷹。

○廣平大君璵親迎申自守之女。

○吏曹啓:「海道醫員,除口傳,依各道觀察使道醫學敎諭例除授。」從之。

○以咸吉道防禦最緊,宜儲糧餉,許令商賈納米本道,換受於京。

1月14日

○庚辰,知楊根郡事金寧、留後司經歷尹孟謙、永春縣監文獻、楊口縣監劉尙友等辭,引見曰:「近年民生艱苦,盜賊興行,獄訟寔繁,予恐刑罰不中,濫及無辜。爾等今受親民之職,體予至懷,當盡撫民之道。」

○上曰:「愼宜君仁之罪,固不可赦。其弟義、禮、智、信、綱、昇之罪,非仁之比也,予欲赦之。」承政院啓曰:「罪關宮掖,今未期年,遽赦之,則非所以懲惡也,願勿赦焉。」

1月15日

○辛巳,受常參,視事。大司憲李叔畤啓曰:「趙從生濫受李忖奴婢,迨今役使。受奴婢,雖在赦前,今猶役使,則未可以赦前論也,宜當劾論。」上曰:「卿以迨今役使,固執爲言,欲推從生之罪,設使有人於赦前,私贈布物於一人,受者造衣穿着,赦後事覺,則卿以爲仍著赦後劾論之乎?其不可也明矣。」上又曰:「曾聞咸吉道會寧、鍾城等處人民,去乙卯飢饉之後,疾疫死者甚多,遂令都巡撫使沈道源,推問死者之數,九百餘人矣。今贊成事河敬復往于其界,以聞於予曰:『疫死者過半。』予謂其界人民,本八萬餘人,若過半死,則不下四萬餘人矣。敬復之言,雖不盡實,亦不盡虛。曩本道都節制使金宗瑞、都觀察使鄭欽之,親啓疾疫致死人數,皆不至甚多,是豈眞不知也?乃趙高指鹿爲馬之類也。昔唐玄宗時,二十餘萬人,喪敗於雲南,匿不以聞,而君自不知,今日之事,與此何異哉?予欲送人推問,知疫死人數。」領議政黃喜曰:「稱爲賑濟使,差人推問可也。」召右議政盧閈、判中樞院事許稠、判書崔士康、沈道源、參判奉礪、南智、尹璠、朴坤議之。盧閈等議:「除遣賑濟使,差遣敬差官,糾察賑濟能否,兼令訪問致死人數於各寨里。」沈道源獨以爲:「宜遣行臺監察。」上從盧閈等議,卽令判軍資監事趙遂良,爲咸吉道敬差官。

○平康縣監朴景孫辭,引見曰:「近來江原道凶歉,民生艱苦,而平康土地脊薄,民生尤艱。且年飢,則盜賊興行,然不可嚴刑重罰,以致民怨,唯以矜恤爲本,以盡汝職。」

○賜几杖于判敦寧府事韓昌壽、崇政參贊吳陞、判中樞院事元庠。賜昌壽敎曰:

仁莫大於展親,政必先於敬老,此帝王之盛典,而古今之恒規。惟卿名閥箕裘,王家肺腑。敬以事上,夙著忠順之風;儉以持身,素絶驕奢之習。有同樊宏之畏愼,無讓廣國之謙恭。超秩崇班,儀刑戚畹。華齡已踰於七秩,異數當加於達尊。玆率典常,用錫几杖。隆恩懿戚,予豈私哉?尊禮高年,古之道也。於戲!貴德尙齒,期與國而咸休;養性怡神,庶永世而難老。

賜吳陞敎曰:

大臣旣有老成之德,人君宜加恩數之隆。是乃恒規,匪予私恩。惟卿持身恭儉,稟性眞純。忠勤夙著於累朝,終始不替;年齒已逾於七秩,德行無虧。眞邦家之舊人,而廊廟之宿望。苟非殊寵,曷表達尊!載稽成周之舊章,爰擧兩漢之故事。特賜卿以几杖,庶有資於桑楡。於戲!敬老尊賢,尙賴贊襄之益;安身扶力,永膺胡考之休。

賜元庠敎曰:

年德俱高,旣有達尊之美;情義彌篤,宜加寵數之隆。惟卿恬靜而無華,謙恭而有守。遇知太祖,優承戚畹之恩;逮至寡躬,特授樞班之貴。稀年已過,執德彌堅。是用改陞爵秩之崇,兼加几杖之錫。卿其或扶而倚,以養氣體之和;旣安且康,永膺胡考之福。

1月16日

○壬午,御勤政殿受朝。

○輪對。

○韓昌壽、吳陞、元庠等各進箋,謝謝賜几杖。

○慶尙道監司朴葵進海靑一連,乃星州人朴斗星所捕也。賜觀察使及星州牧使衣各一襲,斗星衣笠及綿布十五匹。

○賜祭于元尹義生。

1月17日

○癸未,舍人魏亨奉曆而來,上率王世子以下文武群臣,迎于殿庭如儀。上御正殿南向立,舍人就前行禮,上答拜,仍設宴于勤政殿,上北壁,舍人東壁。

1月18日

○甲申,幸東郊,觀放鷹。

○命都承旨辛引孫,問安于舍人。

○改吉禮色,爲嘉禮色。

1月19日

○乙酉,遣中樞院副使南宮啓,謝賜胡三省《音註資治通鑑》,上率群臣拜表如儀。表曰:

聖明御極,運啓隆平。海甸霑恩,情深感佩。撫躬罔措,銘骨何忘!竊念弊封,僻處荒徼。故載籍之罕見,廼孤陋而寡聞。莫究道義之源,實惟墻面;詎知安危之轍!秪自棘心。冒陳敷奏之煩,敢望兪允之亟!今値賤价之返,特頒秘府之藏。惟胡氏音註之精微,炳如指掌;集諸家訓解而纖悉,誠宜服膺。且刓缺之諸書,許刊補而續賜。殊私至此,前昔所稀。玆蓋化、洽同文,仁敦率育。稽《虞典》之敷敎,樂《周詩》之作人。遂令孱資,叨荷異寵。臣謹當手披目覩,博觀百代之編;日升月恒,恭伸萬年之祝。

方物表曰:

天眷悉深,特頒書籍。土宜雖薄,聊效芹暄。謹備禮物,黃細苧布二十匹、白細苧布、黑細麻布各三十匹、黃花席、滿花席、滿花方席、雜綵花席各二十張、人蔘松子各二百觔、五味子一百斤。右件等物,製造非精,名般甚尠,庶諒由中之信,俯容享上之儀。

○太皇太后皇太后進獻禮物,竝紅細苧布白細苧布黑細麻布各二十匹。舍人魏亨進段子十五匹,回贈麻布五十四匹,仍以石燈盞一事、人蔘十觔贈之。

1月20日

○丙戌,受常參,視事。上慮經費之多,問於戶曹判書沈道源,道源啓曰:「用度甚廣,所儲數少,難以支二年之費。」遂命磨勘減省之條以啓。

1月21日

○丁亥,御勤政殿受朝。

○前咸吉道都節制使金宗瑞上疏曰:

近奉內旨,令臣百日後還任。臣竊惟子之於父母,三年之喪,通古今、達上下,不以賢智而有過,不以愚不肖而不及也。蓋其膝下三年之養,豈可百日而足報歟?臣以斗筲之材,夙承睿眷之隆,誓死圖報,遠戍于邊,不遑將母。天日曲照,憫臣遠離膝下,小有疾病,卽命招臣,再使相見,且醫藥物食,無所不備,聖上惠養之恩,極盡無遺。臣母感激之情,無以爲比,每謂臣曰:「汝其亟還爾職,若能效忠於上,則我雖死,無憾。」晨夕勸臣以行,臣亦上念聖上委任之重,下從慈母勸勉之懇,不惟不敢乞辭,而亦不敢久留,棄母而歸,歸途未半,凶訃忽至,永不復見慈母之容顔,叫天無及,慟悼何窮!今方廬墳墓,竭其悲哀,欲報顧復之恩,何圖寵命降於衰絰之中!光榮斯極,而愧怍彌深。然臣之於母,生旣不足以致其孝,死又不能以盡其制,其於子職之孝,永已虧缺,而平生立心之本,掃地盡矣。況臣氣質昏弱,加以不學無知,凡百事爲,皆出人下,而治軍旅鎭邊疆,尤其所短,豈宜在起復之例!臣若短喪而就職,則非徒無益於國家,顧有累於孝治。伏望聖上恢弘大度,俯鑑愚衷,選能代遣,俾臣終制,以勵風俗,不勝至願。

上不允,以書答之曰:

今見所進書,已悉卿意。卿之欲自盡於親喪,其意固善,然自古人君於關係之臣,不獲已奪情起復者頗多。且祖宗成憲,將相之臣,關係至重,父母之喪,特旨起復,載在禮典。予念咸吉道,境連彼土,守禦之緊,本非他道之比。況今新設郡邑撫綏之方,又非常時之比,卿有稽古之力、治事之才,嘗居近職,備知予意,可當重任。故曾命爲都觀察使,又移都節制使,久居北方,熟見土俗,敵之輕重、民之情僞,備悉知之,處置有方,故予意斷然以卿委北門之寄。頃者,適遭母喪,轅門久虛,予甚慮焉。旣葬之後,從古起復之例,俾還舊任,予意已決,書疏雖上,終無可從之理,愼勿再進,强脫衰絰,速就厥職。

1月22日

○戊子,幸東郊,觀放鷹。

○全羅道海珍、康津縣地震。

1月23日

○己丑,宴慰舍人于勤政殿。

1月24日

○庚寅,舍人魏亨詣闕辭,上御勤政殿行茶禮。

○命今後監司守令受賜後,勿進謝箋。

1月25日

○辛卯,受常參,視事。

○知延日縣事辛處康、定山縣監李君擧辭,引見曰:「近年民生艱苦,盜賊興行,汝往敬哉,使民勿失其所。」

○以僉知中樞院事金乙玄,爲平壤宣慰使。

1月26日

○壬辰,刑曹參判金益精卒。益精字子斐,安東人。中乙科第一人,累遷拾遺、獻納、掌令、知司諫、代言,出歷忠淸、全羅、京畿三道監司,入歷同知摠制、慶昌府尹、大司憲、吏禮刑三曹參判,至是卒,致弔、致賻、賜祭。子二:潚、泂。

1月27日

○癸巳,幸東郊,觀放鷹。

1月28日

○甲午,女眞指揮於夫老等三人、兀狄哈指揮多弄哈等八人、兀良哈千戶多音波老等三人,來獻土宜。

1月29日

○乙未,頒鑄字所印李白詩集于宗親及文臣五品以上。

○吏曹啓:「諸都監各色口傳別坐,竝令於本曹行堂參禮。」從之。

○兵曹啓:「今以江東縣爲三登屬縣,而兩官舊各有千戶,今定兩縣馬步軍數,共計六百六十一,與他縣軍數相等,不必各置千戶,乞革江東千戶。」從之。

二月

2月1日

○丁酉朔,親享文昭殿。

○親傳社稷香祝。

○以李蓁同知中樞院事,金宗瑞咸吉道都節制使。

2月2日

○戊戌,受常參,視事。

○同知中樞院事李宣,上書辭免曰:

臣家門凶禍,收養外祖母贊德周氏見背,服喪侍殯,未克宅兆,命臣脫衰。臣聞命哀痛罔極,惶懼無措。竊念臣子之道,忠與孝而已。非忠無以事君,非孝無以事親,不可一日而偏廢也。伏念臣生未期年,恭惟我太祖命入後庭,特命外祖母,懷抱育養,小臣立身長大,以至今日,雖皆聖祖至仁之德,亦由周氏鞠育之恩。然則服喪三年,允合於義。若以雙親在堂,縱不能如心,又況世俗百日行喪,庶展慟悼之情,其期甚短,伏望恢擴大度,俯察愚情,收還起復之命,俾從義服之制,以光孝治。豈徒微臣頌禱於朝夕!抑亦周氏感泣於冥冥矣。

不允。

2月3日

○己亥,幸東郊,觀放鷹。

2月4日

○庚子,受常參。

○宗貞盛使人來獻土宜。

○賜兀狄哈指揮時方哈等,衣服笠靴。

○吏曹啓:「珍城縣本稱江城,因倭失土,以其屬縣丹城及溟珍縣,合爲珍城。今溟珍已移屬巨濟,而仍號珍城,名實相違,請改稱丹城。」從之。

2月5日

○辛丑,受常參,視事。

○役船軍四百名,造軍資監及廣平大君第。上慮有寒凍者,命鎭撫金自廉往視,有着單衣者四人,卽令濟用監製襦衣給之。

○先是,平安道都按撫使馳啓曰:「各官沿邊民居衆多之地,則當設木柵,其民居不多之處,竝令移入內地何如?」令政府諸曹同議。僉曰:「若移內地,則非唯唇亡齒寒,彼必以爲怯弱。且邊民所以安業者,以江邊之田而已,若不得耕種,則必致失業。宜使冬節則入保城邑,農時則依山造幕,待日出耕種,日未入還幕。」從之。

○戶曹啓:「近因凶歉,國用經費,僅支一年,誠爲可慮,請量減各司供費及諸處廩料雜色支費。」從之。

2月7日

○癸卯,幸東郊,觀放鷹。

2月8日

○甲辰,受常參。

2月9日

○乙巳,日暈。受常參,視事。

○判中樞院事許稠啓曰:「大抵敬謹之心,易怠而難久。當宗廟親行之時,陪祭官預先序立,久而後行祭,久則怠惰之心必生,敬謹之志必弛。臣願自今陪祭官,當行祭之時就位,勿令預入。」上曰:「然。予當從之。」

○司諫院上疏曰:

官爵,人主之大權,不可不重也。是故我國家旣立循資之法,每於除授之際,雖一級一資,不敢濫施焉,其所以重官爵之法,至矣盡矣。今禮曹佐郞李仁孫、兵曹佐郞金吉通,皆以宣務,陞爲佐郞,考滿而不卽去官,仍加奉訓,以待正郞遞代之日,是將俱以宣務至六十朔而超授四品矣。非惟後世阿諛奔競之風因此而興,實有違於明時之令典矣。伏望仁孫、吉通等,依例去官,以重官爵之權,以杜朋比之風。

上曰:「仁孫、吉通等,不卽去官,予亦以爲不可,後當改之。」

○宗貞盛及藤好久,遣人來獻土宜。

2月10日

○丙午,幸東郊,觀放鷹。

2月11日

○丁未,御勤政殿受朝。

○命金宗瑞食肉,宗瑞固辭,上曰:「脫衰,大事;食肉,小節。今卿旣脫衰絰之服,何執小節固辭?況邊將其任至重,尤不可不食肉也,毋執小節,以副予意。」宗瑞乃食。

2月12日

○戊申,受常參。

2月13日

○己酉,受常參,視事。

○以黃得粹知司諫院事。

○兵曹啓:「平安、咸吉兩道,防禦最緊,道路阻隔,所當矜恤。各官守令之家在下三道者,竝於本家迎送往來,其弊甚巨。今後竝令率其妻孥到京,其官迎送,竝於京中。」從之。

○禮曹啓:「諸祀儀式內,宗廟社稷各處諸享飮福,皆取最尊一位尊所之酒飮福。至壬子年,社稷各置壇而改撰儀註,乃用合爵之禮,與諸祭享飮福不同,誠爲未便。自今社稷祭飮福禮,亦依諸祀儀,各用最尊位尊所之酒飮福,不用合爵之禮。初獻官先取社壇,大祝取國社尊所之酒,授獻官,獻官飮訖下壇,次詣稷壇。大祝取國稷尊所之酒,授獻官,獻官飮訖下壇。」從之。

2月14日

○庚戌,受常參。

○親傳望祭及先農祭香祝。

2月15日

○辛亥,幸東郊,觀放鷹,令軍士有力者角力,賞其勝者。

2月17日

○癸丑,正朝使李思儉齎奉勑書,回自京師,上率王世子及文武群臣,迎勑如儀。勑曰:「所奏建州衞都指揮使李滿住等,稔惡不悛,屢誘忽剌溫野人,前來本國邊境,劫殺等事,具悉。蓋此寇,禽獸之性,非可以德化者,須震之以威。勑至,王可嚴勑兵備,如其再犯,卽勦滅之,庶幾邊民獲安。」

○幸臨瀛大君第。

2月18日

○甲寅,受常參。

2月19日

○乙卯,夜,流星入太微西藩,入轅轅。

○受常參,視事。

○吏曹啓:「佐郞有成效者,考滿則許令其曹堂上特薦,仍陞正郞,俾久其任,已爲格例。然仍遷正郞,則去官之時,不得已除授四品,升進太速,有違循資之法。今後佐郞去官者,毋得仍遷正郞。」從之。

○兵曹啓:「江原道伊川縣十九處,定爲講武場,禁人伐木耕田。已墾田勿禁,雖標內,非驅場,則亦許耕種。」從之。

2月20日

○丙辰,幸東郊,觀放鷹。

○陞鏡城郡爲都護府,仍設判官,以都節制使兼判府事,革都節制使道首領官。

2月21日

○丁巳,御勤政殿受朝。

○輪對。

○幸臨瀛大君第。

2月22日

○戊午,受常參。

○知鐵山郡事辛琠、任實縣監康理辭,引見曰:「守令之任,不過愛民而已。汝等往愼乃職,體予至懷,使民毋失其所。」

○忠淸道監司鄭麟趾上言曰:

竊惟每秋委官,損失輕重,不能適中,民亦煩擾。殿下議行貢法,將欲復古,朝論有異同,事寢不行。臣伏覩《周禮》云:「司稼之官,季秋巡野觀稼,以出斂法。」其不付之庸流,蓋可知矣,惜其節目之詳不傳耳。龍子所謂不善者,後世之失,非先王之法也。自古未有無弊之法,救弊之方,存乎其人。人之言曰:「隨損給損,最爲良法。」聞其語則誠爲良法,然施行之實則固不得中,是則等爲不中,猶爲彼善於此。臣於去秋,損實規畫不爲不密,布置不爲不周,然失中州郡頗多。此由斂法出於庸流,輕重任意,而考察不能遍也。今以臣管見,斂法皆付之守令,一日踏驗,可至二千結許,土地廣大,莫如忠州,旬日之間,亦足以畢,其設施規畫大槪,別具投進,伏望殿下許臣施於一二州郡,斷不使之民起怨咨、國虧稅額,伏惟聖鑑裁擇。一。某州州內勸農姓名所掌水田旱田五百結,冊書天字至月字指審某,盈字至往字指審某,秋字至呂字指審某,調字至霜字指審某,金字至號字指審某,巨字至奈字指審某,後皆放此。一。水田旱田共五十結,指審一人,用田作者每五百結,勸農一人,擇其里人。一。勸農率指審人,掌內水田旱田損實,塡寫於刊板冊,每八月望前呈其官。一。勸農於每字損下,書水、旱、風、雹、霜、蟲、荒、茂、稀、種之損,其禾穀不大相遠者,勿錄;損至七八分及全損者,方許載錄。一。守令率勸農及指審人,巡野觀稼,辨其損實之狀,書於冊內。每字上等則書實十分,或實九分損一分,或實八分損二分,或實七分損三分,中等則書實六分損四分,或實五分損五分,或實四分損六分,下等則實三分損七分,或實二分損八分,或實一分損九分印之。一。早穀之田,雖或不實,大抵皆種兩麥晩豆等穀,不必踏驗。一。守令每字損實,分數給帖,則民皆知以分數爲實。假如實七分,則耕七十卜者,知七七四十九而四十九爲其年之實。一。踏驗之要,在先指審與勸農慣識字卜與田主,不可不預先誌記,而皆用田作者,故亦無難行之理。一。五結之內,禾穀大槪不甚相遠,其水田,尤不甚相遠。山峽崎嶇之地,踏驗雖小而難,平原廣野之地甚易。一。勸農每字損實失中施行,以致踏驗遲滯者,論罪,守令失中者,監司考察。如是則踏驗之法簡易,閭閻煩擾,奸吏巧詐稍減矣。

命下議政府,與諸曹同議。

2月23日

○己未,日暈。

○受常參,視事。上曰:「我國家損實之事,關係至重,近來踏驗失中,多則桀,寡則貊,予甚慮焉。朝臣各執所見,議論紛紜,莫適所從,何以處之?古之貢法善矣,欲行而未得爲也。」大司憲李叔畤、贊成申槪等對曰:「上敎然矣。近來損實之不中尤甚,莫若行貢法之爲善也。」上曰:「予不通於世務,祖宗之法,不可輕改,故貢法迨今未行,今其弊如此,一二年試之何如?然貢數多則民不堪焉,如遇凶年,減數可矣。且一結二十斗過多,以十五斗爲定若何?過多不可,過少亦不可。」僉曰:「上敎允當。」禮曹判書許誠對曰:「依《元典》損實之例施行。」

○金吾未,本國人也。年十餘,被擄於野人,取野人女爲妻,居于彼境,其所居密邇我境,其母居吉州咫尺之地,一不來見。曩者邊將勸令投化而來,問其志則欲還彼境,不願在此,故議于政府,置公州爲官奴。今以公州近地,易以逃歸,故更令移屬羅州官奴,又令其母完聚,量給田土,以安其生。

2月24日

○庚申,傳旨咸吉道都節制使:「鎭邊將帥,鍊卒習射,實爲切務。曾以國家大義,起卿衰絰之中,卽吉赴任,須親執弓矢,率勵軍士。」

2月25日

○辛酉,幸東郊,觀放鷹。

○賜藤次郞子藤時羅衣服笠靴。

2月26日

○壬戌,日暈。

○建州衞李滿住送指揮高豆里吐等六人、對馬州宗貞盛送馬多三甫羅等六人,來獻土宜。

2月27日

○癸亥,受常參,視事。

○頒賜《訓義通鑑》于文臣。

○刑曹啓:「張今光强盜,律該處斬。」從之。

2月28日

○甲子,幸臨瀛大君第。

2月29日

○乙丑,受常參。

○命知承文院事鄭陟,率相地及畫工,往咸吉、平安、黃海等道,圖畫山川形勢以來。

2月30日

○丙寅,受常參,視事。上謂諸承旨曰:「獻議者以爲:『銓選之任,臨時擇命可掌者。』此說何如?令集賢殿考歷代帝王用人之法以聞。」

三月

3月1日

○丁卯朔,日暈。

○輪對。

○日本筑州宗金子家茂,使人來獻土宜。

3月2日

○戊辰,受常參。

○兵曹啓:「都城警守所把直軍士數少,門外則街路四通,非唯不能捕賊,閉門後檢察亦難,尤爲虛疎。乞罷都城內外警守所,只留窮谷深處十三所,每一所五員二人、別軍五人,及侍衛番上之時,則侍衛牌三人差定,使之把直,令巡官依前檢察。且京城內分二道行巡,故各於更內,未得遍行,今後分四道,內禁衛別侍衛及甲士防牌等,分爲三運,初更三點至二更爲一運,三更爲一運,四更五更爲一運行巡,而各更事變有無,告于其日監巡節制使。如有能捕賊者,軍士則給到三十,軍人則給差一年。警守把直軍士,有能捕賊者,別軍則給差一年,若東南兩門外巡官,則除每更行巡,或初二更、或三更、或四更,不時巡行糾察,其已造警守所,則令旁近人戶修葺看守,若有門外經宿行幸,則量定坊里人,直宿備禦。」從之。

3月3日

○己巳,幸東郊,觀放鷹。

3月4日

○庚午,受常參,視事。判中樞院事許稠啓曰:「四書,義理之淵源,初學之門戶也。是以聖朝於生員試及文科,竝試四書疑,其勸學之意切矣。然學者以四書疑,爲餘事,不讀四書,至於場屋,若一人先製,則或五六人至於十餘人,皆相蹈襲,但改數字而書之,爲試官者不察四書疑之是非,專以經義之善惡試取,僥倖中試者有之,是以未聞有篤學之士。臣願考試之際,先以四書疑之是非,定其去就,然後以經義之善惡,定其高下,則學者知義疑,不可偏廢而勤業矣。」上命右副承旨金墩、同副承旨權採等,與集賢殿堂上,議革其弊,仍敎曰:「今科擧禁冊之令已嚴,而擧子爭寫儕輩所述,稱爲抄集,甚者書於衣服裏面,其心術,甚爲卑陋。」

3月5日

○辛未,受常參。

○義興縣監黃中善辭,引見曰:「汝往哉,毋負予志。」

3月6日

○壬申,御勤政殿受朝。

3月7日

○癸酉,受常參。

○賜兀良哈指揮高豆里吐等八人,衣服笠靴。

○傳旨咸吉道監司:

今都巡檢使移文兵曹曰:「歲在庚寅,本國人波豆、南子、上左等,被野人擄掠,與野人婚嫁,甘心從彼而背國忘親,請依金吾未例刷還。」令議政府諸曹同議,或云:「吾未旣已還本,此輩亦當推還。」或云:「此輩終當刷還,以杜其漸,然與吾未勢實不同。吾未本無其主,因其自來而拘執。此人等各有其主,今據推之,則怨者必多,我邊邑亦未完固,姑待邊境稍完,漸使推還,亦未晩也。」或云:「庚寅年被擄,非獨此三人,請從權置之度外。」議論紛紜,莫之能一。予心以爲吾未初被擄而去,久居彼土,身爲千戶,隨意行止,無有制之者,老母在近境,尙懷異心,背國忘親,一不來見,其罪甚大,義所不容,當置於法,以懲後來。然邊將勸令來朝,不可遽誅,姑赦之,安置全羅道,令母子完聚,以全其生。在太宗時,有一驛吏被擄居於近境,甘心從彼,不願還來,有司請刷還,以置重法,太宗以爲不可構釁,置之度外,捨而不問。今波豆等三人,爲野人之奴,去留不能任意,非吾未爲千戶之比也。且三人之親,無有居近境者。若有老親在近,而不願來見,則擧義刷還,俾知大義可也。雖然邊境之事,固難遙度,其與都節制使、慶源、會寧兩府使,熟議以啓。

3月8日

○甲戌,上講武于江原道,政府臺諫各一員、宗親駙馬兵曹大小武臣扈從,文武百官祗送于興仁門外。京畿監司金孟誠、都事宋翠、察訪申漢、楊州府使安紹之,迎謁境上。

○每當講武之時,擇壯勇軍士百人,遮護駕前,以備惡獸衝突,名曰獅子衛,取服獸之義。

3月9日

○乙亥,獵于永平之原,縣監李師程,迎于境上,次于堀洞。

3月10日

○丙子,獵于鐵原平,江原道監司柳季聞、都事李忠老、鐵原府使權曙,迎謁境上。次于末訖川邊,命:「今後講武時,京畿、江原道首領官,毋得越境問安。」

3月11日

○丁丑,獵于淮陽、嵐谷等處,淮陽府使金有讓,迎謁境上。次于松磵,敎曰:「軍旅之間,豈無疾病飢寒者?如不及救,必致隕命。自今以後,不及救療,棄於道路者已矣,猶可及救者,須卽救護,勿令致死。」

3月12日

○戊寅,獵于淮陽龜出山,次于寒沙里。

○藝文大提學尹淮卒。淮字淸卿,茂松人紹宗之子也。年甫十歲,能誦《通鑑綱目》,聰敏過人,歲辛巳登第,累遷左正言、吏兵曹佐郞、吏禮曹正郞、知承文院事。爲辨正都監,決訟明允,丁酉,拜代言。太宗嘗謂淮曰:「卿學通古今,希世之才,非庸流之比,卿其勉旃。」尋以淮爲兵曹參議,常使近待,每稱醇儒。壬寅,以事罷,尋拜集賢殿副提學。癸卯,陞同知右軍摠制,歷藝文提學。壬子,丁母憂,起復,上箋固辭,不允,尋拜大提學。性嗜酒,兩上屢呵禁之,猶不能止。甲寅,聚諸儒臣於集賢殿,纂集《通鑑訓義》,命淮主其事,淮病風,力疾從事,再閱歲甫訖,病日篤,上日遣醫診視,又賜良劑內需以調護之。卒年五十七,停朝市致弔、致賻、賜祭,東宮亦致祭。諡文度,學勤好問文,心能制義度。有二子:景淵、景源。

3月13日

○己卯,獵于淮陽之山,中宮遣內史問安。

○司憲府啓:「別侍衛李錫哲妻柳氏,通於姪柳仲諲。」命義禁府推之。人或曰:「仲諲曩者蒸父妓妾,今又如此,傷風敗俗甚矣,死有餘罪。」柳氏,知中樞院事殷之之女,仲諲,殷之之孫也。

3月14日

○庚辰,獵于淮陽頓山等處。前護軍金龍拜見于射場,年八十有七,乃太祖原從功臣,賜衣及酒肉。

○議政府六曹,遣戶曹判書沈道源問安。

3月15日

○辛巳,獵于淮陽松磵之原,次于積山。

3月16日

○壬午,獵于鐵原之平,次于大也盞之原。

○命左承旨鄭甲孫,往義禁府,推覈李錫哲妻及柳仲諲。

3月17日

○癸未,獵于鐵原南馬塲之平,江原監司柳季聞、都事李忠老辭,各賜衣一領,次于永平之原。

3月18日

○甲申,獵于抱川之原,次于每塲院前平。

3月19日

○乙酉,還宮。

○對馬州太守宗貞盛,遣人馳書禮曹曰:

去甲寅年九月間,本島人大郞、二郞等,不受我之文引,到貴國全羅道等處,賊殺人物而來,今斬大郞、二郞之頭以送。又聞本島人彦五郞等,受我文引,至富山浦釣魚,回到巨濟、知世浦等處海邊山麓間,拘執貴國人民,盡奪衣糧而來,故幷執以送。

禮曹據此啓曰:「貞盛承奉本國之命,搜捕賊人,斬首以獻。又彦五郞,攘奪濟州人民衣糧之事,不曾擧論,幷捉以獻,宜示褒賞之典。請賜貞盛米豆共二百石、燒酒二十甁,其使价,亦賜衣服、笠、靴、緜布有差。」從之,仍令禮曹修書致意于貞盛曰:

足下將賊人擧義置法,專人回報,上甚嘉之,特賜米豆及燒酒。且彦五郞橫行作賊,據法當懲,上嘉足下之誠,免罪發還。

3月20日

○丙戌,命放義、禮、智、信、綱、昇等,使之京外從便。承政院啓曰:「義等之罪,關係甚重,不可輕赦,曾未踰年,竝皆釋宥,無以懲惡。伏望收還恩命,以戒後來。」不允。

○義禁府啓:「柳仲諲奸叔母召央,事干綱常,所係匪輕,宜令臺諫刑曹雜治。」從之。

3月21日

○丁亥,視事,輪對。

○司憲持平洪深啓:「今義、禮、知、信、綱、昇等,竝令京外從便。臣等竊謂義等所犯甚重,曾不踰年,乃蒙恩宥,實爲未便。」上曰:「義等,愚惑之甚者也。初欲勿論,爾等固請,故屛黜于外。今已久矣,亦足懲也,爾等勿復敢言。」深又啓曰:「外方從便,猶爲幸矣,乞毋使出入京都。」上曰:「非是故犯,實因愚惑,今雖赦之,何害於義?且益安大君,王室懿親,其後孫,不可永絶。」

○前奉常寺尹李邊上書曰:

去己酉年服父喪,纔及九月,特命授職,冒哀從事,以虧子道,至今積哀。又當年前八月,慈母見背,苫塊餘息,惟思自盡,少伸罔極之情,甫踰七朔,特蒙聖恩,除授護軍之職,惶懼無措,進退惟谷。臣之職任,其於國家,固非能爲有無,而旣短父喪,今復如此,兩親之喪,俱不終制,臣何靦面朝行,以累孝治,伏望收還爵命,俾終喪制。

不允。

3月22日

○戊子,左議政崔閏德來自平安道,命右承旨李堅基,往迎于洪濟院。

○司諫院啓:「請勿釋義、禮、智、信、綱、昇等。」不允。

○禮曹啓:「僉知敦寧府事,班在集賢殿副提學之上,而未與常參爲未便,今後竝令常參。」從之。

3月23日

○己丑,幸東郊,觀放鷹。

3月24日

○庚寅,視事。

○移御臨瀛大君第。

3月25日

○辛卯,傳旨平安道監司:

今崔閏德上言:「自閭延至義州七邑沿邊,已設木柵之處,無足慮也。其人家稀少,未置木冊處,今春竝令移入內地,以備不虞之患。」其計固善,然予思之,前日沿江居民,越江耕農,以贍其生,近來邊境未靜,痛禁越耕,誠可憐憫,今又勒令移居,則民心浮動,因失産業,以致怨咨者多矣。然常人之情,安於目前之計,不思後日之禍,去乙卯七月閭延三次剽掠之變,足爲鑑矣。今年農事方興,將恐不及移徙,以失其業。卿與都節制使詳悉擬議,開諭利害,或移於木柵已置之處,或遷山內之地,聽從自願,及時布置。若今年節氣太晩,農事方殷,則雖自願移徙者,可令仍居。且其山幕,須造於賊人不得窺望之處,夜則守禦,晝則出耕,各其守令,無時巡行考察。卿及都節制使親到糾察,或遣鎭撫,無時檢察,使邊圉之民,遠害安業,疆域安靜,則聽民自願還居,亦不難矣。

3月26日

○壬辰,李邊再上言曰:

臣遭母喪,衰絰之中,特蒙聖恩,除授護軍之職,惶懼無措,進退維谷,前日上言請免,未獲依允,不勝哀迫。臣曩服父喪,纔及九月,承命受職,冒哀從事,不得終制,至今哀愧。今服母喪,甫及八朔,卽吉從事,二親之喪,俱不終制,則哀痛之情,何所施焉,而爲子之道安在?俯仰有怍,終身有愧,將何靦面以行於聖代?是臣哀迫之至情也,而況臣臣職任,唯敎誨譯生而已,固非關係至重,而要須起復者比也?伏望憐臣盡孝之心,特發兪音,俾終喪制,以全子道,不勝至望。

不允。

○以閔軾爲同知敦寧府事。元昌命同知中樞院事,朴培僉知中樞院事。

○判中樞院事許稠上言曰:

頃以衰病,再陳卑懇,乞解職事,天慈曲憐,不許兪允,特除朝參,使專養疾,恩私逾厚,惶懼冞切。臣本以庸劣,幸遭聖明,誤蒙睿眷,叨陞峻級,寵榮踰涯,糜粉難酬,誓殫犬馬之微勞,小答乾坤之洪造。然臣質本孱弱,老病交攻,形骸羸悴,心神昏耗,不堪驅使,心切解職,豈期聖恩偏加保護,遂令殘喘安坐食祿,生成之德,天地罔極,敢不仰體至仁,黽勉從事?第念臣本非宗戚,又無勳閥,不供職事,猶竊殊寵,私自未安,公議何如?矧今素患疾恙,日加侵尋,筋力衰憊,步履艱辛,精神尤耗,不記前後,故敢此牢辭,更冀矜從。伏望回日月之明,廓乾坤之度,憐臣耄病,諒臣悃愊,許免職任,俾專調護,則臣庶賴再生之仁,恒祝萬年之壽。

不允批答曰:

尊賢敬老,維帝王之宏規;徇義忘私,乃臣子之大節。當佩安危之寄,豈輕去就之謀!惟卿稟剛毅正直之資,懷慈祥樂易之德。學通古今,器抱經綸。道足以格君,行足以勵俗。弼亮四世,終始一誠。同寅協恭,蔚有大臣之度;議禮作樂,聿追先正之風。殆上天賚偶忠良,俾斯世臻于極治。誠縉紳之表率,而國家之蓍龜。頃以衰病之纏,再陳退休之請。旣負予圖任責成之意,亦豈卿盡瘁事君之忠!然以優禮之隆,不敢重違其志。使之處閑官而除朝謁,近醫藥而養精神。俾膺胡考之休,永資輔弼之益。顧任以社稷之重,何嫌非勳戚之臣!年齒雖高,惟視聽之明審;形骸雖瘦,尙筋力之康强。全晩節保功名,卿之自處則善矣;進嘉謀決大事,予之所望者誰歟?卿欲保身,予欲委任。身之與國,孰爲重輕?以卿之賢,當知所擇。體予倚毗之切,懋乃經濟之方。所辭,宜不允。

○差司譯院判官河圖,管押被擄逃來人徐慶守等一十四名,解送遼東都司。初,慶守將帶家小三口,自野人逃來,國家將解送遼東,有野人指揮終木吟追來請還曰:「今此逃來者非慶守,乃吾奴小徐也。吾買於遼東,爲奴使喚,已有年矣。偸予世傳指揮誥命及雜物而逃,追尋到此。」國家以此詰問,慶守猶不以實告,令禮曹招慶守,間立唐人之中,使木哈認之,木哈望見慶守於唐人之中,發憤曰:「豈圖今日復見老賊耶?」慶守亦怒罵曰:「吾豈汝之奴乎?」然辭色稍屈。乃推其所偸之物給還,而慶守則元係唐人,解送于遼東。

3月28日

○甲午,司諫院上疏曰:

讓寧大君禔得罪於宗社,放逐之已有年矣,今承友愛之仁,往來于京,是殿下再造之恩也。當謹愼以謝罔極之恩,而罔有悛心,乃於本月二十六日,率敬寧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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