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
(辛丑)三年大明永樂十九年
春正月
1月1日
○甲子朔,上在豐壤離宮。群臣以朝服,遙賀帝正于昌德宮,樂懸而不奏。以白衣、烏紗帽進手帕,諸道進箋獻方物。上王命宗親諸君及二品以上外,毋得親賀。上上壽,親勳宰執咸以吉服侍宴,凡五十八人,宴會之盛,近所未有。是宴也,始用樂。上不戴花,揷於案床,巾用黑、器用漆。酒行,上王拭涕謂左右曰:「昔日主上爲壽於我,卽入內爲壽,今日不見此事也。」上亦流涕。朴訔以上王不樂,欲作歡,乃起舞,諸人繼之。上扶上王立,上王曰:「一國群臣愛我若是,何哉?」再言:「予實有福。」蓋以付托得人而自慶之辭也。上王起舞久,許稠啓曰:「恐勞聖體。」上王曰:「我每日乘山射雉,亦無所勞。此安足爲勞?」稠扣頭曰:「每日乘山,臣常爲慮。」上王曰:「誠哉,儒生之言也!」乃罷。上扶掖入內,夜已二鼓矣。先是,每歲除夜,賜佩刀、弓箭等物于入直臣僚,以爲賭注,至是方在三年之內,以戲事除之。
1月2日
○乙丑,上還自豐壤離宮。
1月3日
○丙寅,視事。謂近臣曰:「比年饑饉,民或絶食。諸敬差官不顧大義,惟以辦事爲心,往年民間所貸義倉之穀,徵納太急,民受其弊。其諭敬差官,民之貧不能償者,勿令强徵。予在深宮,民間之事不得盡知,如有利害切於民間者,爾等當悉啓之。」又曰:「佛氏之道,無益於禍福明矣。父王不崇信,我若崇信,則今母后昇遐,當此哀慕之時,豈不大設佛事,以修冥福乎?然七七之齋及先王忌齋,略設水陸,不廢舊事而已,須令民庶知此意。」
1月4日
○丁卯,視事。
○上王觀放鷹于離宮近郊。自御豐壤離宮以後,屢出遊獵。
○禮曹請:「申明禁酒之令,雖時祭上塚,皆用茶,不得用酒。」上命祭祀用酒者勿禁。
1月5日
○戊辰,視事。
○上王觀放鷹于離宮近郊。
○李庸上言曰:「今獻陵山水布置,回龍顧祖,誠爲大地。然於左山之內,稍有向外之支、傷破之隴,深爲未便。昔郭景純曰:『靑龍蜿蜓。』范越鳳歌曰:『似龍蟠兮,如象捲。宛轉有情,無遠近。先看回抱要分明,縮爪藏牙無背反。』又曰:『欹側不正,在左則爲不可,皆當辨而治之可也。』《至玄》論曰:『山有不足,法貴添增。』伏望於向外之支,特命有司,爲山向內,栽植松栢,培養吉氣。」
李陽達啓曰:「水口大山鎭塞小山,雖不回顧,不爲害也。又書云:『有贅疣則去之。』況此小山嫩枝,餘氣向外,宜於寒食堀去栽松。」上從陽達言。
○禮曹判書答日本九州摠管書曰:
披閱華緘,從審體履康裕,欣慰。仍蒙專人來告本國使臣回還聲息,深以爲喜。所獻禮物,謹啓收訖,玆土宜黑細麻布三十匹、緜布三百七十匹,就付回价。不腆爲愧,惟照領。卽辰尙寒,冀調保,不宣。
又答九州都元帥書曰:
累承手翰,獲諳體氣叶吉,欣慰殊深。所獻禮物,俱已啓達收納。諭及大鏞,因年來貴國諸鎭求去殆盡,未克塞請,良用爲愧。姑將土宜黑細麻布三十匹、緜布三百三十匹,就付回价,惟領納。時寒,希自愛,只此。
參議答藤元九書,回賜黑麻布三十匹、緜布百八十匹。時,日本諸島使者絡繹,驛路疲弊,其來往之路,分爲二道。
1月6日
○己巳,視事。
○命讓寧大君祿俸以利川倉穀給之,其紬布楮貨,亦以米穀準給。
○禮曹正郞金復恒答多多良滿世書曰:
人至辱書,備承君家世勤通好。所獻禮物,謹已啓達,上嘉之,命本曹厚待來价,仍賜緜布二百六十匹、黑細麻布四十匹,給付回使,惟足下照領。
佐郞房九達答宗金書,給緜布七十匹。
○上王觀放鷹于近郊。
1月7日
○庚午,停人日賀禮。
○前此有被虜漢人自倭逃來者,上命給衣食而館之,至是解送遼東。
○上以遺典,多藏于忠州史庫,親閱書籍簿,擇其切於觀覽者,遣藝文奉敎鄭周生取來。
1月8日
○辛未,月犯畢岐星。
○親傳齊陵春享香祝。
1月9日
○壬申,親傳宗廟、啓聖殿、健元陵、文昭殿香祝。
○兵曹奉宣旨,發百官品從及京畿丁夫,栽松于豐壤離宮、西離宮、獻陵、廣孝殿後岡。
1月10日
○癸酉,上詣廣孝殿,行春享。
○上曰:「許晩石之事,幼時狂言,不必加罪。予欲放之,已啓父王,然關係匪輕,有司必不含默。且晩石今不辨明,後難自明。義禁府宜加鞫問,務要得情。」義禁府啓:「晩石年十四時,與上左語曰:『卜者云:「吾命極好。」何時得爲政丞?』上左聞此語,飾辭誣告耳。」上卽命釋之。盤石亦以知司諫繫獄,命就職,誅上左。
○洪州人李成言於懷安君子孟宗家奴曰:「州人李才密語其子乙生曰:『吾率禾尺才人,草竊洪州界,則可以得志矣。如不得志,與三島倭合謀,寇本國,則可以屠城略地,而前日懷安之亂,斯爲下矣。」孟宗聞之,告牧使趙琓。琓率李成,騎馹赴京直啓,上命義禁府鞫之。成以誣告,杖一百,流三千里。
○野人來獻土宜。
○興寧府院君安景恭卒。景恭字遜甫,慶尙道順興府人,判門下府事宗源之子。平易謹恪,登高麗丙辰科,累遷密直司左副代言。我太祖開國,與諸將相推戴,進左代言,策爲翊戴開國功臣。官制行,遂拜中樞院都承旨,陞司憲府大司憲,封興寧君。歷判恭安、漢城府,進封府院君。嘗按慶尙、全羅、黃海道,寬簡不苛。卒年七十五,輟朝三日。諡良度,溫良好樂良,心能制義度。子,純。
1月11日
○甲戌,知申事金益精等啓曰:「守令凡有啓達事,不能自達,傳報監司,例也。今趙琓所啓之事,雖曰關係社稷,勢非甚急。且監司在隣邑,琓不報監司,擅發馹騎,以干邦憲。宜令私馬還任,以示不當來之意。」上曰:「琓雖報監司,不爲晩也。今乃亟來,然察之未明耳。實非私事也,可給馬以遣之。」
1月12日
○乙亥,命集賢殿直提學申檣、金赭,授元子《小學》。時元子年八歲,勤學尊師,不好嬉戲。
○戶曹啓:「田案已成之後,曾受田而未滿科者與新從仕而未受田者,以閑田給之。或妻遞受夫田,或子孫遞受祖父田,更相折給,而不讎改,因此田案不明。願自今每三歲取都田單子,令受田者具錄其所受田數字號,納于本曹,以正田案。如無故而不及限者、或書不以實而瞞官者,奪所受田,許他人科受。」上命勿奪田,以違令論。
1月13日
○丙子,上王觀放鷹于松山綠楊之原,遂如樂天亭。上詣樂天亭問起居。
○禮曹啓:「謹按《周禮》,圭瓚璋瓚皆無臺。本朝宗廟銀瓚盛於盤,有違古制,請勿用盤。」從之。
○新置大靜、旌義兼敎導。
○禮曹啓:「進上物目內,於慶尙、全羅二道錄紅柿,而不錄乾柿,錄引鮑,而不錄生鮑。於咸吉道錄古道魚,而不錄腹掌醢。白饊飴糖,惟産於全州,而亦不載錄。右件等物,宜幷令供進。且平安道之膏雉、凍魚,濟州之柑子、柚子、洞庭橘、乳柑、靑橘、蔈蒿、榧子、早藿、圓鮑、引鮑、條鮑、搥鮑、烏賊魚等物,亦將趁節供進。」命除濟州進上。
○宋希璟啓:「今以通信往日本時,覇家臺住倭惟臥仇羅者,以指路隨行至國都。臣等爲彼所拘,內外不通,惟臥仇羅探彼計謀,一一來報,不顧産業,間關萬里,乞加賞賜。」命給緜布六匹。
○江原道觀察使啓:「道內諸驛廩給田,皆山石墝薄不用之地,不足支數月之供,驛吏皆自備以給。歲在丁酉,人馬位田,始皆收之公廨,以補廩給,而尙且不足,今敬差官又以未立位田,竝屬軍資,宜還給諸驛。」從之。
○高麗恭讓王女丹陽君禹成範妻王氏申訴曰:「歲在丙申,追封父爲恭讓王,母爲王妃,因命定陵號,給守護戶。又令與享於高麗八位,令禮曹詳定,而至今未定。緣此耕田樵芻,靡不爲之,以無定法,未能禁制。請復陵室旁近奴子一戶,俾令守護。」上從之,促禮曹詳定施行。
○司憲府啓:「竹山人前延安都護府使朴翺陵辱縣守,且於國喪卒哭前捕魚。請治其罪。」以其父永忠爲太祖原從功臣,原之。
1月14日
○丁丑,上至自樂天亭。上王遣內臣韓吉文,賜祭于興寧府院君安景恭曰:
生秉忠義之心,而功存社稷;沒有弔恤之禮,而恩極哀榮。此古今之常規,邦家之彝典也。惟卿三公華冑,六藝名家。世襲箕裘之資,少無紈綺之習。昔麗運土崩,太祖隆興,卿乃知天人去就之機,察運祚興衰之理,贊襄一德,肇造東方,誓以帶礪,勳在旂常。矧惟耆英宿德,邦國筮龜,若子若孫,世濟其美。常擬必壽之可期,豈圖元老之不憖?忽焉聞訃,何以爲心?玆將菲薄,伻奠殯次。於戲!同心戮力,啓王業於無窮;紀德褒功,慰貞魂於不昧。
○上命服喪未終制者,除特旨外,毋得任敍。
1月15日
○戊寅,鼠齕宗廟一室神主函袱。
○漢平君趙涓等啓:「功臣數小,三功臣嫡長僉摠制以上,依功臣例參朝啓。」從之。
○上王觀放鷹于近郊,謂尹淮曰:「棄妻畜妾,風俗衰薄,非國家美事。功臣雖無嫡子,若賤妾所生,不宜屬之忠義衛也。」
1月16日
○己卯,月食。
○視事。
○賜几杖于昌寧府院君成石璘。石璘時年八十四,强健不衰。自製箋謝曰:
乾坤育物,不遺樗櫟散材;雨露施恩,覃及桑楡晩景。洪纖各正性命,老幼咸遂生成。伏念,臣一介腐儒,四朝舊物。何圖几杖之賜,荐加斗筲之資?幸依日月之末光,叨參佐命;顧乏涓埃之小補,褒以輸忠。雖在懸車,猶霑爵祿。久生同原壤之無述,殊錫比孔光則有加,枯槁生華,皮膚再肉。玆蓋伏遇至誠無息,大度有容。憲章動法乎古先,禮貌尤隆於耆耉。鳧脛短弱,行携鳩刻之輕;鮐背瘠消,坐倚烏皮之穩。慈踰怙恃,保若提孩。謹當仰體洪私,俯忘沈痼。期將望秋之蒲質,庶効向日之葵誠。朝昏一炷之祈天,寧無報應?狗馬寸心之戀主,不間幽明。
箋上,上曰:「予遵古事耳,反以動卿心也。」
○上遣內臣,賜祭于安景恭曰:
翊運開國,人臣之大勳;崇德報功,國家之令典。縱幽明之已隔,盍恩禮之優加?卿聯貂閥閱,累葉文儒。以剛明之資,服家庭之訓。識通今古,心篤忠貞。當麗季之失道,知天命之有歸。翊戴聖祖,弼成丕基。蔚有殊勳,載在盟府。念惟舊德,無愧前賢。中外歷揚,聲名藉甚。有子有孫,惟忠惟孝。方幸弼亮於四世,式著儀表於百僚。胡不憖遺,而至遽奪?興言及此,曷勝痛傷?伻就素帷,聊陳薄奠。於戲!心同休戚,玆永肩於始終;恩極哀榮,豈有間於存沒?
○權知成均學諭李馨期,本定山縣吏,匿其世係,冒稱士族,乃登庚子科。至是,憲府劾曰:「仕進之初,巧飾虛僞,欺罔朝廷,若令從仕,則姦巧冒濫之徒,繼蹤而起。請依律科罪,從本定役,其保擧金南秀、尹會宗皆論如法。」上命奪馨期紅牌,餘皆勿論。
○命構昭頃公褈祠堂。
○禮曹判書答源義俊書曰:
使至得書,從審體履淸勝,仍知本國使臣蒙厚慰護送,穩涉海洋,良用爲喜。所獻禮物,謹已啓納,倂送管下平宗壽、滿京等使者,亦令禮待。玆將黑細麻布三十匹、緜布四百七十匹,就付回价,惟領納。
正郞金復恒答宗壽、滿景書,賜宗壽黑細麻布二十匹、緜布二百八十匹,滿景黑細麻布二十匹、緜布三百八十匹。
○全羅道觀察使張允和啓:「金堤郡碧骨堤、古阜郡訥堤潰決,曾命待豐年修築。臣今巡視,訪問利害,堤岸雖決,而水猶淤塞,堤內良田沈水者鉅萬,且當農月,若致大決,則堤下農夫,盡爲漂沒。請加開決,聽民耕種。」命議政府、諸曹議之,多是允和議,上從之。
金堤郡人朴礎,時爲全羅道水軍都節制使,上書于上王曰:
金堤郡碧骨堤,自新羅已築之,實東方巨澤。聖上勵精圖治,凡民之利害,必欲興除。歲在乙未,命知郡事金倣,監督修治,役民纔二萬,僅二十有餘日,而事功告成,堤下之地,皆爲沃壤,公田之穫,歲計千斛,而軍民之食,亦且足矣。然則堤之有利於公私審矣。近有執事者以堂堂之堤,恐獲潰決之罪,妄度修補之難,以爲:「必動民四萬餘人,設木柵五重,然後堤乃完固。」乃命待豐年修築。敎命纔下,執事者以爲,國論必不急於斯,使其郡守問民以破決之可否,民亦怯惑阿意,竊議相告曰:「不從破決之問,則當有獨役之苦。」雖蒙其水利者,靡然曲從。若令雨則開渠以泄之,旱則防塞以貯之,得其通塞之方,又何慮乎汎濫激岸,乾燥防農之患哉?堤之完固、水之利害,固在監守者之賢不賢如何耳。其在修築之初,究覈堤之上下、土壤膏塉、田數多少,察其民心之好惡,然後具奏取旨而成之。其立石紀績,所以著聖代務農字民之政,昭示千古者也。纔値一年之雨,遽欲棄之,仍而害民者何,毁而利民者何?臣未敢知也。堤之形,上窄如周道,下廣如丘陵,水不溢於上,則必無潰岸之害,何汲汲乎補築哉?且古阜之訥堤,歲戊戌秋,僅役萬人,閱月而成。依古者井田什一之法,畫爲經界,受私田九結者,同養公田一結。其地沃饒,公私所獲,俱爲贍足。其利之博,立石紀績,亦與碧骨相侔,今不幸値雨潰決,非堤不固,乃監守者不能疏通之致也。責有所歸,而執事者反以堤防之處有所不宜,不計省力補決之爲便,輒生妄度。設以輕動數萬之衆,移築舊堤之下廣蕩之坪,幷入保安縣南郊,堀山野爲渠,西通黔浦之海,以免潰決之患,亦未敢知也。若欲防塞,則可用七八百之民,不過二十日役。臣受命南來,道過二堤之岸,補決訥堤,禁毁碧骨,誠今日之急務也。不然則臣恐堤之上下良田,皆棄於無用也。伏望殿下,採而納之,幸甚。
命政府、諸曹議之。吏曹判書許遲請從礎議,領議政柳廷顯等皆曰:「礎與允和所見不同,宜遣朝官,與二人同審以聞。」宣旨:「昔富平堤堰,遣戶曹、憲府官,同審後修築,尙且決毁。今遣朝臣,審視往復之間,必屆農時,宜待豐年更築之。」
○戶曹啓:「諸司錢穀,日就耗減,名存實無,若不更張,弊將難救。諸司月令監察,本令六朔相遞,而今也不然,每日分臺,不計月令,任意換差,而爲監察者,亦不用心照管。自今月令監察毋得輒換,使月令監察,不待祿官齊坐,直坐其司,所管諸事,靡不檢察。若無時供上及使臣支應等,一應及期事,則以庫外所儲用之,須於翼日,請臺上重記。月令監察或有故,則須於三日內,差他監察上重記,若有過限,不得上重記者,每月季具報本曹覈實,移文憲府。且新舊官交代,新掌錢穀置簿交割之法,載在元典。第以一司一員所掌,或至累萬,未易一一考檢,其軍資、監豐儲倉等各司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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