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
(辛未)四年大明隆慶五年
春正月
1月8日
○朔辛未,以安容爲靈光郡守。
1月22日
○乙酉,以朴素立爲聖節使,柳景深爲兵曹參判,柳希春爲承文副提調。
1月23日
○丙戌,朴忠元爲吏曹判書。
1月25日
○戊子,以盧守愼爲大司諫。〈學問文章,德行名望,亞於李滉。〉姜士尙爲大司憲。
二月
2月4日
○丙申,全羅監司李希閔遞,以柳希春代之。
2月5日
○丁酉,臺諫,以貪鄙劾罷礪山郡守金漢傑。
2月10日
○壬寅,以加德僉使金�遷全羅道左水使。
2月11日
○癸卯,以金貴榮爲兵曹判書,吳祥爲戶曹判書。
2月26日
○戊午,有政。上特旨,擢盧守愼爲大司憲,忠淸監司,以公州牧使尹杲昏執躁暴,請罷。上從之。
○憲府上疏,以上怠於經筵賓師之臣,旣進而復退,昔者所進,今日不知其亡爲戒。
2月28日
○庚申,禮曹因黃億上疏回啓:「呂氏鄕約之法,擧而行之,則人皆勸善而懲惡。其於敎化正俗,必多所益。當此年之時,民皆迫於飢寒,無暇治禮義,迫令聚會,講究約法,招呼奔走,不無騷擾之弊。是故人物繁盛處,先試其可,勿令驅迫,行之有漸。
三月
3月4日
○乙丑,掌令愼喜男,於經席陳:柳希春有學問之人,必能振斯文,敎育人材,而辭頗未瑩。上問至再曰:「然則欲陞遷而用之耶?」喜男曰:「非謂當升遷也。」朴謹元從傍釋之。
3月6日
○丁卯,有殿講。專經文臣十七人內,十四自不,三人講而不通。
○儒生以闢佛上疏。上批答曰:「在首善之地,常自講論者,道理也;期待者程、朱也。宜益勤心忍性,切磋琢磨,敬義夾持,表裏交養,爲他日眞儒,立於朝廷,上輔寡君,下澤斯民,使治隆而俗美,則吾道之衰,異端之盛,不足慮也。何必區區講論,如太武誅沙門、毁佛寺者之爲哉?」
○有政。以權德輿爲承旨。
○兩司,以光州牧李純享託於陳疏,詭述已勞,暗爲其地,其爲用心,極爲無狀,請罷其職。又論潭陽府使任呂濫率其妻父赴衙之罪。上先從任呂之罷。
3月11日
○壬申,大司憲盧守愼辭歸。上特給厥母食物,且給轎軍,使之上來。
3月13日
○甲戌,敎柳希春書略曰:
設官分職,內外雖殊,罔不期于予治。承流宣化,咨諏靡及,實有賴于汝諧。
中言湖南重地及民俗之弊。又曰:
有傷無患,宜念蹢躅之孚,忘戰必危,何緩簡誥之政?斯倚全材之得,宜求碩德之儒,惟卿愷悌英才,圭璋令望,撑腸文字,五千卷經史子集之不遺,揚眉論說,數萬言。興亡治亂之如鑑,往在奸黨之挾憾,將殲善良,能折兇計而不從,反遭構捏,豈料殿上之立鶚?遽作海曲之竄鴻,先王圖任於末年,後嗣盍承其遺志?鑾坡備顧問,惓惓啓沃之誠,國子振儒風,勤勤譽髦之意。風稜峻於白簡,喉舌允於虞龍,獻歷代謨政之書,炳炳芹曝之懇,進小學表裏之說,昭昭性理之源,素嘉忠篤於愛君,可驗利器於遇錯。桑榟必所敬,爾雖告歸,左右皆曰賢,予豈舍汝?玆擢起於家食,俾殿服於南方。
云云。
3月15日
○丙子,全羅道,以海寇報變。
○柳希春卽辭狀曰:
臣本是踈暗書生,不曉軍旅之事。自受本職兼節度之任,如蚊負山,夙夜憂懼,人器之不稱,人莫不知。且臣本以羸弱癈疾之人,年迫六十,上熱下泠,艱難支持,上京肅拜往來之際,勞熱發作,渴飮無數。拜辭初發之日,卽患腹痛泄瀉,一日七八。目今到稷山,又聞南方海寇聲息之報,心神怔忪,罔知所爲,臣若勉强驅馳,則非但一身病日深難支,折衝禦侮之際,必誤國事,極爲惶悶。伏冀聖慈,俯察危懇,亟命遞差,更授可堪之人,以完一方之寄。
3月20日
○辛巳,上命庭試魁李後白賞加嘉善。
○答柳希春辭狀曰:「省卿狀啓,知卿惶悶,冀遞本職,更授可堪。本道時無事變,方伯未可輕遞。昔晋杜預,身不跨馬,射不穿扎,平定全吳,如指諸掌。由此以觀,節度之爲任也,惟在料敵奇謀之如何耳,固不係於氣質之强弱也。宋之韓范出鎭邊鄙,西賊膽破,是亦豈非書生乎?夫用兵,亦不出儒者分內事也。海寇一鼠竊耳。不足以動人一毛。卿前在經帷,論說古人,出人意表,何乃聞此一奇,先自憂懼,至此甚歟?予恐列鎭,因此有畏縮之患。卿宜愼勿如此。監司雖兼節度,折衝禦侮,自有其人,卿其安心勿辭。且國依於民,民依於食,足食之道,惟在耕農。近日雨水似爲周足,卿其遍諭州郡,十分勸課,俾無陳荒。適今下書,故兼諭此意,卿其體哉!」
3月21日
○壬午,全羅道礪山地震。
○以李友閔爲咸鏡監司。
3月23日
○甲申,柳希春到全州,謁聖,引敎官及堂長有司,語以聖上留意學校,厚倫成俗。諸生宜第一以忠信謹行,第二以安靜讀書爲務,至於作文,乃第三之末技耳。
夏四月
4月28日
○己未,以奇大升爲副提學。
4月30日
○辛酉,臺官啓請:實錄奉安使,當此下三道飢荒之時,重貽民弊,請退遣於秋成。上從之。
五月
5月2日
○癸亥,以右議政洪暹之議,上不用臺官之啓,而竟遣奉安使。
○上因朴啓賢所啓,命給李恒等米太。
5月3日
○甲子,有旨。其辭曰:
實錄下去之際,奉先王寶典,所當盡敬而不可忽也。適丁去歲饑饉,民之塡于溝壑者何限?如非不得已之事,斷不可諉諸舊例,以傷民力。似聞頃年奉安使下去之時,不但監司,至如兵、水使齊會一處,設宴致慰云。雖在平時,猶不可如此,況當大侵之後,民飢之方極,農務之方急,海寇之可虞乎?各邑奉迎之際,如外門結綵等事,則事關敬上,不當埋沒,至於鳩聚列邑伶人,以爲馬前戲具,此則似不關有無,姑徐何傷?且多辦酒肉,招集遠近聲妓,大設宴享,此等弊端,其一切停革,使飢民得受一分之惠。
聖上憂民除弊之仁,至矣,盡矣。
5月4日
○乙丑,備忘記:「實錄廳諸臣,賞給有差。柳希春、李湛、閔起文等,同受兒馬一匹之賜。」
5月15日
○丙子,
朝奉大夫前守宗親府典籤臣曺植,誠惶誠恐,頓首頓首,謝恩于主上殿下。伏蒙去四月敎,賜臣以食料者,如臣愚老者,顧何以承天寵乎?伏惟,天日隔於九重,草澤遇於千里,如傷之恩,無遠不屆,先及老民,老民雖欲結草而難報,獨念士橫道而偃,有土之羞也。殿下自任其憂,臣不任私謝,比猶一草沾濡,無以仰謝天工。猶且區區少誠,仰謝不已者,聖上旣不惠鮮之恩,微臣敢無芹曝之獻乎?無言不酬,無德不報,古有說矣。恭陳一辭,進爲殊恩之報。伏見,殿下之國事已去,無一線下手處,諸臣百工,環視而莫救,已知無可奈何。不曰如之何者久矣。若殿下視而不知,則明有所蔽矣;知而罔念,則國無主矣。往年,臣嘗再陳荒疏以爲:『非振之以不測之威,無以濟百散糜粥之勢;非潤之以大霖之雨,無以澤七年枯旱之草。』于今有年月矣,未聞殿下亟下恩威,以立紀綱。威福在己,而不自摠攬,尙下臣强之敎,使不得敢言,群下解體,泛泛悠悠,邦遂喪越,至于今。老臣徒謝雨露之恩,而無以補天之漏,謹以君義二字,獻爲修身、整國之本,伏惟睿鑑。臣植拜手稽首,昧死以謝
答曰:「省所陳疏章,可見其憂國之誠,雖在畎畝,未嘗少忘也。甚用嘉焉。若其所賜微物,何謝之有?爾其勿謝。」
○曺植辭職狀曰:
年及時制,老病罪重,奔命不得,上恩寬宥,不卽治罪,萬死待罪。伏念,主上徵召老民之意,非欲見微末殘敗之身,固欲聞一言,以補聖化之萬一。請以救急二字,獻爲興邦一言,以代微臣之獻身。伏見,邦本分崩,沸如焚如;群工荒廢,如尸如偶,紀綱蕩盡,元氣蕭盡;禮義掃盡,刑政亂盡,士習毁盡;公道喪盡,用捨混盡;飢饉荐盡,府庫竭盡,饗祀瀆盡;徵貢橫盡,邊圉虛盡;賄賂極盡,掊克極盡;冤痛極盡,奢侈極盡;飮食極盡,貢獻不通;夷狄陵如,百疾所急,天意人事,亦不可測也。舍置不救,徒事虛名。論篤是與,竝求山野棄物,以助求賢美名,名不足以救實,猶盡餠之不足以救飢,都無補於救急。請以緩急虛實,分揀處置。自古雖大平之世,不得無是非可否,宮中女子,皆得上書論列。今也,國勢顚危,無可奈何,身居鈞輔者,左右環視而莫救,必有下手不得之勢,不曉時變,無知老民,出位侵官,昧死以聞。處士橫議之罪,臣固當受。謹狀。
5月18日
○己卯,副提學奇大升,再上辭疾狀。
5月20日
○辛巳,政,卜相。吳謙、李鐸入右相望,而吳謙受點。
5月22日
○癸未,以光州天鵝除役,甚無謂,而有大弊,故特嚴飭色吏,而命除之。
○府啓:「台輔之臣,任大責重,如非衆望所屬,不可苟充。右議政吳謙,處心行事,專用機巧,公論之不許久矣。前任貳公之日,尙有不稱之譏,況此具瞻之地,一國安危所繫,豈可令非人冒處?請命遞。」
○院啓:「大臣之職,百責所萃,國家安危,在於大臣之賢否。其於作相之際,可不十分難愼,而擇授乎?右議政吳謙,用心多術,行己不直,趨時附勢,奉承權姦之指嗾。傾陷士類,幾成不測之禍。媢疾之心,老而益彰,平生行事,盡露難掩,其不容於公論久矣。今授本職,物情莫不駭愕,請亟命遞差。上答曰:」其明白詳陳,不可矇矓論之。「
5月23日
○甲申,玉堂亦上箚,請遞吳謙。
5月28日
○己丑,領議政李浚慶力辭相位。上許之。
六月
6月4日
○甲午,以盧守愼爲戶曹參判,宋麒壽爲慶尙監司,金啓爲聖節使書狀。
○黃大受以使命詣嶺南,落馬中惡身死。
○同知李揵卒。
6月9日
○己亥,傳曰:「吳謙被論,勢難在職,遞之。」
○務安人丁璨有孝行執禮。
6月14日
○甲辰,領、左相詣闕卜相。以李鐸單望,卽下批。李鐸爲右議政,允合輿望。
○平安監司柳景深病遞,行至長湍而卒。上聞之震悼,別賻。〈《柳希春日記》曰:「斯人也,所向正,而材氣超邁,常有愛人濟物之心。幹局出凡,朝廷以爲可合兵判,遽至是乎!」〉
6月17日
○丁未,以朴忠元爲右贊成,朴淳爲吏曹判書,許曄爲吏曹參議,忠元旋被臺論,以爲人物凡庸,不容於淸議,再爲銓長,徇私滅公云云。
6月18日
○戊申,柳希春讀李滉《心經後論》曰:「其說甚精,儻非聞道大儒,焉能到此地位?信乎!吾東方鄭圃隱後一人而已。」
6月20日
○庚戌,全羅道道內,剛明聽理,能決獄訟之官,唯礪山郡守鄭淹、益山郡守趙完璧、南平縣監李徵、潭陽府使金偉、求禮縣監申承緖。其次靈光郡守安容、羅州牧使權純、綾城縣令丁焰、順天府使李選。此四人剛明差次。
6月21日
○辛亥,以白仁傑爲大司憲。
6月28日
○戊午,以李山海爲大司諫,以朴永俊爲兵曹判書,以高景虛爲承旨,以愼喜男爲弘文館副校理。
6月29日
○己未,以李珥爲淸州牧使,鄭應奎爲昌原府使,盧禛爲昆陽郡守,李齊閔爲慶州府尹。
秋七月
7月1日
○辛酉,大司憲白仁傑遞,而姜士尙爲之。
7月4日
○甲子,姜士尙遞,而金德龍爲之。尹剛元爲承文判校。
7月8日
○戊辰,以朴承任爲黃海監司,宋庭筍爲求禮縣監。
○校書館啓:「《儀禮經傳續》已畢印,請進上頒賜,一依元集例。」上從之。
○以洪淵爲昌原府使。
7月16日
○丙子,上特命朴淳陞授崇政右贊成。同日政,李墍爲直提學,吳祥爲吏曹判書,鄭宗榮爲刑曹判書,申湛爲執義。
八月
8月13日
○壬寅,有政。以李仲虎爲執義。
8月15日
○甲辰,泗川李楨卒。柳希春曰:「是何善人,相繼凋零也!」
8月18日
○丁未,經筵官柳濤啓曰:「水軍本役之外,又有草席入送于平安道,箭竹以備納爲悶。兵水營所用鹿皮,備之極難,呈訴者甚多。小臣來時,見監司柳希春云:」亦以此等事,呈訴於我者多矣。「蓋水軍無蘇復之路,減彼一事,則夫豈偶然?道內濟州,多産獐鹿皮,移定於此,則庶蒙一分之惠矣。監司柳希春,其道之人,細知民情,故所言如此。」上曰:「濟州海外孤島,無前之事,有若貢物,爲之未穩矣。啓辭,問於該曹,議之。」
8月19日
○戊申,有政。以南智遠爲靈巖郡守,金逸駿爲淳昌郡守,金田漑爲龍安縣監,申翌爲南道兵使,徐應千爲慶尙右水使。
8月22日
○辛亥,以鄭彦信爲全羅道都事。
8月24日
○癸丑,有政。以鄭彦信爲持平,金大鳴爲都事,李後白爲大司憲,鄭淹爲掌令,郭赳爲掌令,尹行爲光州牧使,許忠吉爲礪山郡守。
8月27日
○丙辰,康陵丁字閣,失火燒盡。九重震驚,卽白服,五日而除,百官皆然。外官文書到日,皆白服,五日而除。
九月
9月4日
○癸亥,朝廷公事,丁未年以後辛亥至,貧殘下戶及流亡絶戶所受還上積欠未上者,令各官守令,詳覈以聞。下書各道,全羅道內,竝雜穀八萬三千四百餘石,民頗蘇復。
○藥房提調,懿聖大妃殿進藥後問安。政院、弘文館問安。傳曰:「予氣常有心熱之證。元氣虛弱,又聞驚惑之變,悲痛罔極,是以氣候不調。」云云。
9月6日
○乙丑,有政。以盧植爲全羅都事,奇大升爲吏曹參議,許曄爲大司諫。
○罷漏後,妖僧入坐于差備門外,政院覺察。上命三省交坐推鞫。
○傳敎四館別遷。乃振起淹滯之擧也。
9月7日
○丙寅,傳:「來九月九日,耆英堂上、經筵堂上、郞廳賜宴及大殿、中宮殿養老宴,竝勿爲事,下禮曹。」
9月8日
○丁卯,臺諫啓:「今年雖曰稍稔,風水之災,無處無之,積債官租,倍數輸納。不意園寢又災,國家之厄運極矣。請士大夫病親呈辭外,其餘受由,限今年一切勿許。」上從之。
9月10日
○己巳,有政。以朴啓賢爲戶曹判書,鄭宗榮爲知經筵,尹復爲司成。
9月12日
○辛未,畿甸,虎豹盛行,白晝食人,或撤人家舍,恣食無厭。臺官啓請勤捕。
○全羅監司馳啓:「靈巖、康津、海南三邑,介在兩營之間,又當濟州直路要衝之地,貢賦十倍於他官。自乙卯經變以後,防備諸事極多,民甚困苦。三邑不産鹿尾、鹿舌、快脯,請移於濟州獐鹿興産之地。校書館冊紙長、興庫見樣紙,請令正供都監,磨鍊移於內地事歇之地。」
○有政。以申湛爲應敎,孔士儉爲平安兵使。
9月14日
○癸酉,全羅道監司,以善行朴光前等六十三人行實啓本封上。啓下禮曹,禮曹啓目:「朴光前等六人,爲先相當職除授事。」蒙允。
9月29日
○戊子,議政府舍人司關字,以災變求言傳旨,通諭八道。
冬十月
10月2日
○辛卯,以成世平爲礪山郡守。
10月14日
○癸卯,大司憲朴應男病遞。當日爲政,吏曹以金貴榮、盧守愼、李後白擬大司憲望未入,上傳于吏曹政廳曰:「全羅監司柳希春,爲之可也。」
○傳曰:「《禮記》最關於講禮,而士大夫罕有書,以豐儲倉注紙,印出廣頒事,下禮曹。」
10月15日
○甲辰,有政。以鄭惟一爲執義,郭赳、申點爲掌令,李增、尹希吉爲持平。
10月19日
○戊申,府啓:「大司憲柳希春,以全羅監司,時在本道,除交代乘馹上來事,下諭。依前例,府書吏給馬下送。」答曰:「如啓。」
○觀象監,《天文圖》一百二十軸進上。政院啓曰:「《天文圖》,餘數三十件,而文臣二品已上五十一員,而其中三十員落點。」傳曰:「知道。」
○院啓:「高城郡守金適,性本邪娟,諂付權奸,前爲維新縣監時,船輸木穀於權門,爲民塡澤,爲之作畓而與之。忠州之民,至今怨入骨髓,士論唾鄙久矣。吏曹,以如此等人,擬之守令,亦爲非矣。請罷職不敍。」答曰:「如啓。」
10月27日
○丙辰,白額虎出沒恭、順陵山林。高陽等處,攪殺人物四百餘頭。朝廷令大擧討捕。
○聖上明辨刑獄,每於殺人之賊,洞照事實。柳淵之殺兄,臺官鄭淹以爲可疑,元勛之殺嚴芿孫,推官、刑曹,皆掩護之。田應麒之殺英齡,諫院許曄以爲英齡自縊。上皆明斷而不聽。一國之人,皆嘆服。
10月29日
○戊午,持平尹希吉遞,而朴應福爲之。又以病辭,鄭彦信爲之。
十一月
11月1日
○己未,大司憲柳希春啓曰:「臣本以踈暗孱劣,初無寸長,登第出身,于今三十四年,而中經竄謫者二十餘年,前後實仕,不過十歲。其仕也,亦無絲毫報效,自中廟朝,濫蒙恩寵,叨經幄,又被特授專城,以便養母,而無一事仰答鴻造。又自丁卯蒙恩還朝,累忝講讀、論思、敎導國子之任。頃日又受方面承宣之寄,皆碌碌度日,了無涓埃之補,徒竊大倉之祿,不見斥以曠官幸矣。豈可陞授二品宰列,以玷淸朝之名器乎?況風憲之長,振整綱維,責任至大,尤非如臣所能擔當。玆二事,非但臣心懼然不寧,措躬無所,於國家愛惜官爵、厲世磨鈍之道,大有未合。乞命改正。」上答曰:「卿前在經幄,啓沃良多。予不忘卿,玆授本職。勿辭盡職可也。」
○再啓曰:「臣頃爲全羅道觀察使時,刑曹以軍器寺提調啓下。諸色匠人,不能趁時撿擧起送,承傳推考。臺諫不可被推而在職,請命遞臣職。」答曰:「勿辭,退待物論。」
○掌令郭赳啓曰:「大司憲柳希春,以刑曹推考,引嫌不出。臺官被推,勢難在職,請命遞。」上曰:「如啓。」
11月2日
○庚申,傳于校書館,命廣印《朱子語類》。大提學朴淳之請也。
○以盧守愼爲大司憲,柳夢井爲敬陵參奉,朴應男爲副提學,柳希春爲同知中樞府事。
11月3日
○辛酉,天文圖受賜者三人,朴應男、盧守愼、柳希春。
11月5日
○癸亥,是時經筵,上尊信柳希春,講書釋語,讀講官往往異說,上堅守不變。因言柳希春廣覽經籍,學術精詳,不可不從。「
11月6日
○甲子,辰時,上接見日本國使臣。
○大司諫許曄,以病辭。
11月9日
○丁卯,有政。以金貴榮爲大司憲,盧守愼爲副提學,申湛爲執義,尹卓然爲持平,鄭琢爲持平,柳濤爲掌令,鄭惟一爲副應敎,李增爲副校理。
11月12日
○庚午,前者,以東西道捉虎大將,不能禁戢軍士,致令掠擾民間,上命罷其役。是日,西道捉大虎二頭,廣州捉大虎五頭。
○親耕。禮曹以壬申年二月二十四日,亥而且吉,爲擬取人事。中廟正德癸酉年,親耕爲取人,而初試分三所,策問一道,每所各取一百人,講經,取略以上云。上皆從之。
○親耕前初試,親耕後殿試事,啓下禮曹。
11月20日
○戊寅,捉虎大將許世麟、崔遠,以不能禁戢軍士,擄掠居民,坐罷。
11月21日
○己卯,院啓:「漢城判官南琯,人物愚妄,不合決訟之官,請遞。茂長縣監劉漢良,不能治事,吏緣爲姦,弊及於民,闔境嗷嗷,本縣素稱繁劇,新縣監各別擇遣。」答曰:「如啓。」
○以李英賢爲左尹,李後白爲右尹,李原明爲茂長縣監。
11月24日
○壬午,府啓:「監察兪沃,在訓鍊院,去官之時,潛懷偏私,傾軋同僚,獨以巧辭飾其蹤跡,尙保其職,物情痛憤,請罷職。」上從之。
11月25日
○癸未,以金貴榮爲吏曹判書,吳祥爲刑曹判書,朴應男爲大司憲,柳希春爲同知義禁府事。
11月29日
○丁亥,辰初初刻,上殿坐于思政堂,常參官分東西而進,四拜于庭,遂升殿,參啓覆。乃羅州烏洞,撲殺李大奇者之奴婢,上命依律。大奇亦有所取,而其奴婢中,有以泥汚面打頰穢口之罪,不至於死,以初覆,故入侍者不敢言,旣畢而退。
○柳希春以晝講特進官啓曰:「臣觀察全羅一道,以朝廷淸明之故,守令之縱恣貪虐者,罕得聞之,雖以公事之不能,爲之殿最,其實守令不如權臣當國之時。但邦本不可不救者有二事,漕軍、水軍自,乙卯倭變以後,水軍則專委防禦,漕軍則加設漕船,當番則元漕船,下番加設,漕軍逢受。自正月至七八月,長在海路,不顧家事,專廢農業,多致流亡,弊及一族切隣。稅多之軍,則一年再運,其苦倍於水軍。又漕船三年則改槊,又三年再改槊,又三年改造,改槊、改造之材木,曳運牛價,船匠糧料報施,船中什物,其價甚多,糜費之苦,十倍他軍。以故閑丁,一爲漕軍,則如就死地,百計窺避,愁怨盈路。今聞大臣有救弊之策。」上曰:「頃見兵曹公事,請以冬月當番水軍,捧布以給漕軍。」柳希春又啓曰:「水軍之所患者,《大典》載各浦大猛船、中猛船、小猛船若干。今則自乙卯以後,禦敵所用板屋船、防排船、夾船等爲緊,而無軍仍存,船亦依數造作,作之三四年後,腐朽不用,有弊而無益。此在大臣處置,各浦水軍,以方物納于水營者,紅小鹿皮、結弓獐皮等是病。臣竊觀,濟州江豚化鹿,其産不窮,地無虎豹、豺狼、鹿麞蕃盛,其島在大海之中,而水不中煮鹽,土人貴鹽。今若各浦冬月入番水軍一二名除出,捧鹽石或十斗,官送濟州,俾易獐、鹿皮,則庶乎兩便。」上曰:「濟州雖我國之地,乃海外絶島。如此事如何?」希春對曰:「百聞不如一見,此事其實其便利。」希春又曰:「在前各浦領船,以水軍差定。凡萬戶支供,浦中用度,如白紋席、狗皮、眞麯、眞油、牛力角、魚膠、弓絃、人情木、監、兵、水使公狀紙價,莫不捧上,不勝支當,逃避。頃年兵曹事目,吏、兵房鎭撫當徵事,監司、水使處,下諭何如?」又曰:「今年農事稍稔,故各官報年分等第,只有下之下,而無下之中處。臣令更覈,若有下之中處,更定田稅太。戶曹令大方黃豆備納,甚艱苦,以純色常太代納,便當。又司贍寺納奴婢身貢作米,每一匹,正米八斗,則適中矣。」上曰:「頃日戶曹,此公事防啓矣。」希春曰:「戶曹乃有司,恤經費之常事。」上語承旨曰:「今此啓辭,下該司,更議施行。」漕運在前,以水軍兵船添運,故漕軍間一年漕運上江。上曰:「漕軍,以敗船,刑問多傷,可怜。」
11月30日
○戊子,晝講。講官鄭彦智,於朱子之言曰,皆不尊稱。上讀時,皆尊稱。
十二月
12月1日
○朔己丑,朝講。特進官金貴榮啓請,明春別試,四書則依舊抽栍講取,經書則自願一經以講。上然之,顧問左相李鐸,又令他相議啓。
○以洪曇爲刑曹判書,鄭宗榮爲判尹,姜士尙爲同知經筵,朴忠元爲右參贊。
12月2日
○庚寅,領、左相,皆欲別試講經從輕。四書抽栍,三經則自願一經,右相則請除講經。蓋欲廣取人材也。
○柳希春獻《黼座銘》:「提醒此心,如日之升。窮理修身,中正和平。」此敬義兩立之箴也。
12月3日
○辛卯,晝講。承旨李忠綽、校理鄭淹、修撰李友直、特進官朴永俊、柳希春入侍,講官講《中庸》十三章《或問》。上釋時,釋固字本來,則字爲面,如此之類,皆從希春前日之說。希春曰:「前日十二章《或問》,程子引《孟子》云:『必有事焉而勿正心處。』聖賢特恕學者用力之過,而反爲所累,故以下句解之。此所云聖賢,乃指程子,非指孟子也。」上覽之曰:「此說良是。予前日亦誤認以爲孟子也。」講畢,臣希春進曰:「頃者入侍之臣,以文廟從祀,累以爲請,而未蒙允許。臣聞,大明高皇帝黜楊雄,而以董仲舒從祀。世宗朝,撰《五禮儀》,亦以改正。蓋我朝文章、節義之士,則往往多有之,而金宏弼、趙光祖,獨能學聖賢之道,體之身,又能興起斯文,丕變士習。此二人,公論皆以爲宜先從祀。又中朝嘉靖中,黜荀況、馬融、劉向、賈逵、何休、王弼、戴聖、王肅、杜預,而以王通、歐陽修、胡瑗、楊時、李侗、胡安國、陸九淵、蔡忱、眞德秀從祀。此時王之制,且不無意,請從之。上曰:」久遠之事,豈可輕易更定?姑徐之。「希春曰:」漢高帝過魯,祀孔子;宋太祖至武成王廟,以白起殺降,卽命撤其從祀。大明高皇帝黜楊雄,而以董仲舒從祀,此皆英主之高識,唐明皇雖追封孔子爲文宣王,而其前冒祖老子,尊爲玄元皇帝,尊太公爲武成王,宋哲宗雖以子思從祀,却以王安石配享孔子,皆涇渭不明者也。宋理宗,淳昌辛丑正月,手筆詔云:「孔、孟沒後,聖學不得其傳。至我朝周敦頤、張載、程頤、程顥,眞見實踐,千載絶學,始有指歸。中興以來,又得朱喜,精思明辨,表裏混融。《中庸》、《大學》、《語》、《孟》之書,本末洞澈,孔子之道,益以大明于世。朕每觀五臣論著,啓沃良多。其令學宮,列諸從祀,以示予崇奬之意。尋以王安石謂天命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命從祀。理宗他事雖未盡善,唯此一事,逈出千古。今之從祀升黜,若可緩而實急,乃轉移人心世道之機也。」上曰:「王通獻《太平策》於弑逆之隋文,其去楊雄,亦無幾耳。」希春曰:「楊雄以漢臣事王莽,王通以野人獻策於弑逆之人,固爲不知人,不用而退爾。」上曰:「隋文用,則必爲之臣矣。」上曰:「吳澄當黜無疑,以宋之進士,臣事胡元,大節不足觀也。」李忠綽曰:「吳澄,人未有非之者。至大明丘濬始著論非之。」上曰:「丘濬亦不足取也。」希春曰:「丘濬雖博識多材,而心術不正。陳獻章以賢士至朝,濬爲大學士,媢疾而逐之。嘗立論,譏宋之諸儒,不事世務,與晋之淸談無以異。此與鄭丙、陳賈譏道學,何異?」上曰:「中朝取舍,未必盡當。」希春曰:「嘉靖皇帝不父視正德皇帝,其時阿世之臣,以歐陽修濮王議,謂濮王當稱皇考,遂建議從祀,以司馬光濮王議,失父子之倫爲譏,請斥從祀,光之議非失也。」上曰:「司馬光寬宥曺操盛稱,僞定一時之功。夫曹操自謂吾爲周文王,又弑伏后,眞大賊也,而光之議如此,此不正矣。希春曰:」光資質純粹,而欠淸明,故所見不透澈耳。「又曰:」頃日,臣伏聞上敎以爲:『漕卒敗船者,例施三次之刑,此爲冤悶。』此誠惻隱欽恤之盛意也。然殺人啓覆時,助意者斬,而加工者絞。若助力於殺人,則固爲加工。若其主被人陵辱,而奴婢憤激,或爲主所令,以穢物汚面、納口、打頰之類,豈可謂加工於殺人?「上曰:」此指羅州罪囚也。果然其主令之,雖死事,亦從之矣。近必三覆,可以分揀減死矣。「希春曰:」其魁在逃,宜令監司,令隣邑守令捕之。「李友眞曰:」從祀升黜,誠若希春之言,館中之意亦然。「李忠綽曰:」吳澄之學,亦宗陸九淵,嘗有詩云云。「希春曰:」嘉靖中,中朝士大夫,皆宗陸氏之學,故以九淵從祀,非正論也。「上曰:」朱子曰:『江西頓悟,若不闢此,道無由得明。』「希春曰:」臣嘗觀九淵文集,以觀書窮理之儒,爲不及於楊墨,至詆爲異端之甚。此蓋暗譏朱子之學也。九淵性傲而拗,陸九淵、吳澄、王守仁,皆江西人。大抵江西人,皆能文章,才氣秀拔,而性倨傲執拗,其土風然也。「又論溫公盛稱曹操平定中夏之功曰:」蓋秦之混一六國,曺操之平定中原,皆所謂以暴易亂,何足道哉?「
○是日,罷職人員敍用之命始下。
○別試講經之規,上命三經中自願一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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