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正义卷十九
季氏第十六
集解
凡十四章
季氏将伐颛臾。冉有、季路见于孔子曰:「季氏将有事于颛臾。」【〔注〕孔曰:「颛臾,伏羲之后,风姓之国,本鲁之附庸。当时臣属鲁,季氏贪其土地,欲灭而取之。冉有与季路为季氏臣,来告孔子。」】 孔子曰:「求,无乃尔是过与?【〔注〕孔曰:「冉求为季氏宰,相其室,为之聚敛,故孔子独疑求,教之。」】 夫颛臾,昔者先王以为东蒙主,【〔注〕孔曰:「使主祭蒙山。」】 且在邦域之中矣,【〔注〕孔曰:「鲁七百里之封,颛臾为附庸,在其域中。」】 是社稷之臣也。何以伐为?」【〔注〕孔曰:「已属鲁,为社稷之臣,何用灭之为?」】
正义曰:季氏,谓康子。《说文》云:「伐,击也。从人持戈。」《左·庄二十九年传》:「凡师有钟鼓曰伐。」季氏欲伐颛臾,二子知其谋,因见孔子告之。皇疏引蔡谟曰:「冉有、季路并以王佐之姿,处彼相之任,岂有不谏季孙以成其恶?所以同其谋者,将有以也。量己揆势,不能制其悖心于外,顺其意以告夫子,实欲致大圣之言以救斯弊。是以夫子发明大义,以酬来感,宏举治体,自救时难,斯乃圣贤同符,相为表里者也。」《集注》引洪氏曰:「二子仕于季氏。」凡季氏所欲为,必以告于夫子,则因夫子之言而救止者,宜亦多矣。伐颛臾之事,不见于经传,其以夫子之言而止也与?「无乃尔是过与」,是犹寔也。 说见王氏《经传释词》。「邦域」者,《周礼·大宰注》:「邦,疆国之境。」《释名·释州国》:「邦,封也。封有功于是也。」《释文》云:「邦或作封。」盖二字音义同。《汉书·王莽传》「封域之中」,即邦域也。惠氏栋谓依孔注「邦」当作「封」,然孔云「七百里之封」,乃释「邦」为封,非孔本作「封」,惠氏误也。陈氏鳣又谓下文「邦内」,郑作「封内」,明此「邦域」亦当为「封域」。然《释文》于此但云「或作封」,邦、域义通,不必舍正本用或本矣。《说文》云:「或,邦也。从口,从戈。以守一,一,地也。域,或又从土。」《汉书·贾谊传注》:「域,界局也。」是域即所封之界也。「何以伐为」,与「何以文为」同一句法。皇本作「何以为伐也」。
〇注「颛臾」至「取之」。 〇正义曰:《左·僖二十一年传》:「任、宿、须句、颛臾,风姓也,实司大皥与有济之祀。」杜注:「大皥,伏羲。四国,伏羲之后,故主其祀。」「附庸」者,郑注《王制》云:「小城曰附庸。附庸者,以国事附于大国,未能以其名通也。」案:「庸」与「墉」同。《诗》「以作尔庸」,谓以作尔城也。颛臾为鲁附庸,故得称臣。《诗·閟宫笺》云:「附庸,则不得专臣也。」是谓附庸得自立国,继世虽称臣,不得专之矣。赵氏佑《温故录》:「《诗》云『锡之山川,土田附庸』。鲁属国之在邦域者多矣,自向为莒入,宿被宋迁,邾与鲁世相仇杀,鲁又灭项,取须句,取邿[shī],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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