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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七十七·志第三十·律历十

    ◎律历十

  ○观天历

  元祐《观天历》

  演纪上元甲子,距元祐七年壬申,岁积五百九十四万四千八百八算。

  步气朔

  统法:一万二千三十。

  岁周:四百三十九万三千八百八十。

  岁余:六万三千八十。

  气策:一十五、余二千六百二十八、秒一十一。

  朔实:三十五万五千二百五十三。

  朔策:二十九、余六千三百八十三。

  望策:一十四、余九千二百六、秒一十八。

  弦策:七、余四千六百三、秒九。

  岁闰:一十三万八百四十四。

  中盈分:五千二百五十六、秒二十四。

  朔虚分:五千六百四十七。

  没限分:九千四百二。

  闰限:三十四万四千三百四十九、秒一十二。

  旬周:七十二万一千八百。

  纪法:六十。

  以上秒母同三十六。

  推天正冬至:置距所求积年,以岁周乘之,为气积分;满旬周去之,不尽,以统法约之为大余,不满为小余。其大余命甲子,算外,即所求年天正冬至日辰及余。

  求次气:置天正冬至大、小余,以气策及余秒累加之,命甲子,算外,即各得次气日辰及余秒。

  推天正经朔:置天正冬至气积分,以朔实去之,不尽为闰余;以减天正冬至气积分,余为天正十一月经朔加时积分;满旬周去之,不尽,以统法约之为大余,不满为小余。其大余命甲子,算外,即所求年天正十一月经朔日辰及余。

  求弦望及次朔经日:置天正十一月经朔大、小余,以弦策累加之,去命如前,即各得弦、望及次朔经日及余秒。

  求没日:置有没之气小余,以三百六十乘之,其秒进一位,从之,用减岁周,余满岁余除之为日,不满为余。其日,命其气初日日辰,算外,即为其气没日日辰。

  求灭日:置有灭之朔小余,以三十乘之,满朔虚分除之为日,不满为余。其日命其月经朔初日日辰,算外,即为其月灭日日辰。

  步发敛

  候策:五、余八百七十六、秒四。

  卦策:六、余一千五十一、秒一十二。

  土王策:三、余五百二十五、秒二十四。

  月闰:一万九百三、秒二十四。

  辰法:二千五。

  半辰法:一千二半。

  刻法:一千三百三。

  秒母:三十六。

  推七十二候:各因中节大、小余命之,为初候;以候策加之,为次候;又加之,为末候。

  求六十四卦:各因中气大、小余命之,为初卦用事日;以卦策加之,为中卦用事日;又加之,得终卦用事日。以土王策加诸侯内卦,得十有二节之初外卦用事日;又加之,得大夫卦用事日;复以卦策加之,得卿卦用事日。

  推五行用事:各因四立之节大、小余命之,即春木、夏火、秋金、冬水首用事日;以土王策减四季中气大、小余,命甲子,算外,为其月土始用事日。

  求中气去经朔:置天正冬至闰余,以月闰累加之,满统法约之为日,不尽为余,即各得每月中气去经朔日及余秒。

  求卦候去经朔:以卦、候策累加减中气,去经朔日及余,即各得卦、候去经朔日及余秒。

  求发敛加时:倍所求小余,以辰法除之为辰数,不满,五因之,满刻法为刻,不满为余。其辰数命子正,算外,即各得所求加时辰、刻及分。

  步日躔

  周天分:四百三十九万四千三十四、秒五十七。

  周天度:三百六十五、余三千八十四、秒五十七。

  岁差:一百五十四、秒五十七。

  二至限日:一百八十二、余七千四百八十。

  冬至后盈初夏至后缩末限日:八十八、余一万九百五十八。

  夏至后缩初冬至后盈末限日:九十三、余八千五百五十二。

  求每日盈缩分:置入二至后全日,各在初限已下为初限;已上,用减二至限,余为末限。列初、末限日及分于上,倍初、末限日及约分于下,相减相乘。求盈缩分者,在盈初、缩末,以三千二百九十四除之。在盈末、缩初,以三千六百五十九除之,皆为度,不满,退除为分秒。求朏朒积者,各退二位,在盈初缩末,以三百六十六而一;在盈末缩初,以四百七而一,各得所求。以盈缩相减,余为升降分;以朏朒积相减,余为损益率。

  求经朔弦望入盈缩限:置天正闰日及余,减缩末限日及余,为天正十一月经朔入缩末限日及余;以弦策累加之,满盈缩限日去之,即各得弦望及次朔入盈缩限日及余秒。

  求经朔弦望朏朒定数:各置所入盈缩限日小余,以其日下损益率乘之,如统法而一,所得,损益其下朏朒积为定数。

  求定气:冬夏二至以常气为定气。自后,以其气限日下盈缩分盈加缩减常气约余,即为所求之气定日及分秒。

  赤道宿度

  斗:二十六 牛:八 女:十二 虚:十少

  危:十七 室:十六 壁:九

  北方七宿九十八度少、秒六十四。

  奎:十六 娄:十二 胃:十四 昴:十一

  毕:十七 觜:一 参:十

  西方七宿八十一度。

  井:三十三 鬼:三 柳:十五 星:七

  张:十八 翼:十八 轸:十七

  南方七宿一百一十一度。

  角:十二 亢:九 氐:十五。 房:五

  心:五 尾:十八 箕:十一

  东方七宿七十五度。

  前皆赤道宿度,与古不同。自《大衍历》依浑仪测为定,用纮带天中,仪极攸凭,以格黄道。

  推天正冬至加时赤道日度:以岁差乘所求积年,满周天分去之,不尽,用减周天分,余以统法除之为度,不满为余。命起赤道虚宿四度外去之,至不满宿,即为所求年天正冬至加时赤道日度及余秒。

  求夏至赤道日度:置天正冬至加时赤道日度,以二至限及余加之,满赤道宿次去之,即得夏至加时赤道日度及余秒。

  求二十八宿赤道积度:置二至加时日躔赤道全度,以二至加时赤道日度及约分减之,余为距后度。以赤道宿次累加之,即得二十八宿赤道积度及分秒。

  求二十八宿赤道积度入初末限:各置赤道积度及分秒,满象限九十一度三十一分、秒九即去之,若在四十五度六十五分、秒五十四半已下为初限;已上,用减象限,余为末限。

  求二十八宿黄道度:各置赤道宿入初、末限度及分,三之,为限分。用减四百,余以限分乘之,一万二千而一为度,命曰黄赤道差。至后以减、分后以加赤道宿积度,为黄道积度;以前宿黄道积度减之,余为二十八宿黄道度及分。

  黄道宿度

  斗:二十三半 牛:七半 女:十一半 虚:十少

  危:十七太 室:十七少 壁:九太

  北方七宿九十七度半、秒六十四。

  奎:十七太 娄:十二太 胃:十四半 昴:十一太

  毕:十六 觜:一 参:九少

  西方七宿八十二度。

  井:三十 鬼:二太 柳:十四少 星:七

  张:十八太 翼:十九半 轸:十八太

  南方七宿一百一十一度。

  角:十三 亢:九半 氐:十五半 房:五

  心:四太 尾:十七 箕:十

  东方七宿七十四度太。

  前黄道宿度,乃依今历岁差变定。若上考往古,下验将来,当据岁差,每移一度,依历推变,然后可步七曜,知其所在。

  求天正冬至加时黄道日度:置天正冬至加时赤道日度及约分,三之,为限分;用减四百,余以限分乘之,一万二千而一为度,命曰黄赤道差;用减天正冬至加时赤道日度及分,即为所求年天正冬至加时黄道日度及分。

  求二至初日晨前夜半黄道日度:置一万分,以其日升降分升加降减之,以乘二至小余,如统法而一,所得,以减二至加时黄道日度,余为二至初日晨前夜半黄道日度及分。

  求每日晨前夜半黄道日度:置二至初日晨前夜半黄道日度及分,每日加一度,百约其日下升降分,升加降减之,满黄道宿次去之,即各得二至后每日晨前夜半黄道日度及分。

  求太阳过宫日时刻:置黄道过宫宿度,以其日晨前夜半黄道宿度及分减之,余以统法乘之,如其太阳行分而一,为加时小余;如发敛求之,即得太阳过宫日、时、刻及分。

  黄道过宫

  危宿十五度少,入卫之分,亥。 奎宿三度半,入鲁之分,戌。

  胃宿五度半,入赵之分,酉。 毕宿十度半,入晋之分,申。

  井宿十二度,入秦之分,未。 柳宿七度半,入周之分,午。

  张宿十七度少,入楚之分,巳。 轸宿十二度,入郑之分,辰。

  氐宿三度少,入宋之分,卯。 尾宿八度,入燕之分,寅。

  斗宿九度,入吴之分,丑。 女宿六度少,入齐之分,子。

  步月离

  转周分:三十三万一千四百八十二、秒三百八十九。

  转周日:二十七、余六千六百七十二、秒三百八十九。

  朔差日:一、余一万一千七百四十、秒九千六百一十一。

  弦策:七、余四千六百三、秒二千五百。

  望策:一十四、余九千二百六、秒五千。

  以上秒母同一万。

  七日:初数一万六百九十,初约八十九;末数一千三百四十,末约一十一。

  十四日:初数九千三百五十一,初约七十八;末数二千六百七十九,末约二十二。

  二十一日:初数八千一十一,初约六十七;末数四千一十九,末约三十三。

  二十八日:初数六千六百七十二,初约五十五。

  上弦:九十一度三十一分、秒四十一。

  望:一百八十二度六十二分、秒八十二。

  下弦:二百七十三度九十四分、秒二十三。

  平行:一十三度三十六分、秒八十七半。

  以上秒母同一百。

  求天正十一月经朔加时入转:置天正十一月经朔加时积分,以转周分秒去之,不尽,以统法约之为日,不满为余。命日,算外,即得所求年天正十一月经朔加时入转日及余秒。

  求弦望入转:因天正十一月经朔加时入转日及余秒,以弦策累加之,去命如前,即得弦、望入转日及余秒。求朔弦望入转朏朒定数:置入转余,乘其日算外损益率,如统法而一,所得,以损益其下朏朒积为定数。其在四七日下余如初数已下,初率乘之,初数而一,以损益其下朏朒积为定数。若初数已上者,以初数减之,余乘末率,末数而一,用减初率,余加其日下朏朒积为定数。

  求朔弦望定日、各以入限、入转朏朒定数,朏减朒加经朔、弦、望小余,满若不足,进退大余,命甲子,算外。各得定日及余。若定朔干名与后朔干名同者月大,不同者月小,其月内无中气者为闰月。

  求定朔弦望加时日度:置定朔、弦、望约分,副之,以乘其日升降分,一万约之,所得,升加降减其副,以加其日夜半日度,命如前,各得定朔、弦、望加时日躔黄道宿度及分秒。

  求月行九道:凡合朔初交,冬入阴历,夏入阳历,月行青道。冬入阳历,夏入阴历,月行白道。春入阳历,秋入阴历,月行朱道。春入阴历,秋入阳历,月行黑道。四序离为八节,至阴阳之所交,皆与黄道相会,故月行有九道。各视月行所入正交积度,满交象去之,若在半交象已下为初限;已上,覆减交象,余为末限。置初、末限度及分,三之,为限分;用减四百,余以限分乘之,二万四千而一为度,命曰月道与黄道差数。距正交后、半交前,以差数加;距半交后、正交前,以差数减。仍计去冬、夏二至已来度数,乘差数,如九十而一,为月道与赤道差数。其在同名者,以差数加者加之,减者减之;其在异名者,以差数加者减之,减者加之。二差皆增益黄道宿积度,为九道宿积度;以前宿九道积度减之,为其宿九道度及分秒。

  求月行九道平交入气:各以其月闰日及余,加经朔加时入交泛日及余秒,盈交终日及余秒去之,乃减交终日及余秒。即各得平交入其月中气日及余秒;若满气策即去之,余为平交入后月节气日及余秒。

  求平交入转朏朒定数:置所入气余,加其日夜半入转余,乘其日算外损益率,如统法而一,所得,以损益其下朏朒积,乃以交率乘之,交数而一,为定数。

  求正交入气:以平交入气、入转朏朒定数,朏减朒加平交入气余,满若不足,进退其日,即正交入气日及余秒。

  求正交加时黄道日度:置正交入气余,副之,以乘其日升降分,一万约之,升加降减其副,乃以一百乘之,如统法而一,以加其日夜半日度,即正交加时黄道日度及分秒。

  求正交加时月离九道宿度:置正交度加时黄道日及分,三之,为限分。用减四百,余以限分乘之,二万四千而一,命曰月道与黄道差数。以加黄道宿度,仍计去冬、夏二至已来度数,以乘差数,如九十而一,为月道与赤道差数。同名以加,异名以减,二差皆增损正交度,即正交加时月离九道宿度及分秒。

  求定朔弦望加时月离黄道宿度:置定朔、弦、望加时日躔黄道宿度及分,凡合朔加时,月行潜在日下,与太阳同度,是为加时月度。各以弦、望度加其所当日度,满黄道宿次去之,即各得定朔、弦、望加时月离黄道宿度及分秒。

  求定朔弦望加时月离九道宿度:置定朔、弦、望加时月离黄道宿度及分秒,加前宿正交后黄道积度,如前求九道术入之,以前定宿正交后九道积度减之,余为定朔、弦、望加时月离九道宿度及分秒。

  求定朔午中入转:各视经朔夜半入转日及余秒,以半法加之,若定朔及余有进退者,亦进退转日,否则因经为定。

  求晨昏月度:以晨分乘其日算外转定分,如统法而一,为晨转分;用减转定分,余为昏转分;乃以朔、弦、望小余乘其日算外转定分,如统法而一,为加时分;以减晨昏转分,余为前;不足减者,覆减之,余为后;以前加后减定朔、弦、望月度,即晨、昏月所在度。

  求朔弦望晨昏定程:各以其朔昏定月减上弦昏定月,余为朔后昏定程;以上弦昏定月减望昏定月,余为上弦后昏定程;以望晨定月减下弦晨定月,余为望后晨定程;以下弦晨定月减后朔晨定月,余为下弦后晨定程。

  求每日转定度数:累计每程相距日转定分,以减定程,余为盈;不足减者,覆减之,余为缩;以相距日除之,所得,盈加缩减每日转定分,为每日转定度及分秒。

  求每日晨昏月:置朔、弦、望晨昏月,以每日转定度及分加之,满宿次去之,为每日晨昏月。已前月度并依九道所推,以究算术之精微,如求速要,即依后术求之。

  求天正十一月经朔加时平行月:置岁周,以天正闰余减之,余以统法约之为度,不满,退除为分秒,即天正十一月经朔加时平行月积度及分秒。

  求天正十一月定朔夜半平行月:置天正经朔小余,以平行月度分秒乘之,如统法而一为度,不满,退除为分秒,以减天正十一月经朔加时平行月积度,即天正十一月经朔晨前夜半平行月。其定朔大余有进退者,亦进退平行度,否则因经为定,即天正十一月定朔晨前夜半平行月积度及分秒。

  求次定朔夜半平行月:置天正十一月定朔晨前夜半平行月积度及分秒,大月加三十五度八十分、秒六十一,小月加二十二度四十三分、秒七十三半,满周天度及约分、秒去之,即得次定朔晨前夜半平行月积度及分秒。

  求弦望定日夜半平行月:各计朔、弦、望相距之日,乘平行度及分秒,以加其月定朔晨前夜半平行月积度及分秒,即其月弦望定日晨前夜半平行月积度及分秒。

  求定朔晨前夜半入转:置其月经朔晨前夜半入转日及余秒,若定朔大余有进退者,亦进退转日,否则因经为定,其余如统法退除为分秒,即得其月定朔晨前夜半入转日及分秒。

  求定朔弦望晨前夜半定月:置定朔、弦、望晨前夜半入转分,乘其日算外增减差,百约为分,分满百为度,增减其下迟疾度,为迟疾定度;迟减疾加定朔、弦、望晨前夜半平行月积度及分秒,以天正冬至加时黄道日度加而命之,即各得定朔、弦、望晨前夜半月离宿度及分秒。

  步晷漏

  二至限:一百八十二日六十二分。

  一象:九十一日三十一分。

  消息法:九千七百三。

  半法:六千一十五。

  辰法:二十五。

  半辰法:一十二半。

  刻法:一千二百二。

  辰刻:八、余四百一。

  昏明分:三百太。

  昏明刻:二、余六百一半。

  冬至岳台晷影常数:一丈二尺八寸五分。

  夏至岳台晷影常数:一尺五寸七分。

  冬至后初限夏至后末限:四十五日、六十二分。

  冬至后末限夏至后初限:一百三十七日、空分。

  求岳台晷影入二至后日数:计入二至以来日数,以二至约分减之,乃加半日之分五十,即入二至后来午中日数及分。

  求岳台午中晷影定数:置入二至后日及分,如初限已下者为初;已上,覆减二至限,余为末。其在冬至后初限、夏至后末限者,以入限日入分减一千九百三十七半,为泛差。仍以入限日及分乘其日盈缩积,五因百约,用减泛差,为定差;乃以入限日及分自相乘,以定差乘之,满一百万为尺,不满为寸、分,以减冬至岳台晷影常数,余为其日午中晷影定数。其在冬至后末限、夏至后初限者,以三约入限日及分,减四百八十五少,为泛差;仍以盈缩差度减去极度,余者春分后、秋分前,四约,以加泛差,为定差。春分前、秋分后,以去二分日数乘之,六百而一,以减泛差,为定差。乃以入限日及分自相乘,以定差乘之,满一百万为尺,不满为寸分,以加夏至岳台晷影常数,为其日午中晷影定数。

  求每日午中定积日:置其日午中入二至后来日数及分,以其日盈缩分盈加缩减之,即每日午中定积日及分。

  求每日午中消息定数:置定积日及分,在一象已下自相乘,已上,用减二至限,余亦自相乘,七因,进二位,以消息法除之,为消息常数;副置之,用减六百一半,余以乘其副,以二千六百七十除之,以加常数,为消息定数。

  求每日黄道去极度:置其日消息定数,十六乘之,满四百一除之为度,不满,退除为分,春分后加六十七度三十一分,秋分后减一百一十五度三十一分,即每日午中黄道去极度及分。

  求每日太阳去赤道内外度:置其日黄道去极度及分,与一象度相减,余为太阳去赤道内、外度及分。

  求每日晨昏分及日出入分半昼分。置其日消息定数,春分后加二千一百少,秋分后减三千三百八少,各为其日晨分;用减统法,余为昏分。以昏明分加晨分,为日出分;减昏分,为日入分;以日出分减半法,余为半昼分。

  求每日距中度:置其日晨分,进位,十四因之,以四千六百一十一除之为度,不满,退除为分,即距子度。用减半周天,余为距中度;五而一,为每更差数。

  求每日夜半定漏:置晨分,进一位,如刻法而一为刻,不满为刻分,即每日夜半定漏。

  求每日昼夜刻及日出入辰刻:置夜半定漏,倍之,加五刻,为夜刻。减百刻,为昼刻。以昏明刻加夜半定漏,命子正,算外,得日出辰刻。以昼刻加之,命如前,即日入辰刻。

  求更点辰刻:置其日夜半定漏,倍之,二十五而一为筹差;半之,进位,为更差。以昏明刻加日入辰刻,即甲夜辰刻;以更筹差累加之,满辰刻及分去之,各得每更筹所在辰刻及分。

  求每日昏晓中星及五更中星:置距中度,以其日昏后夜半赤道日度加而命之,即得其日昏中星所格宿次,命之曰初更中星。以每更差度加而命之,即乙夜中星。以更差度累加之,去命如前,即五更及晓中星。

  求九服距差日:各于所在立表候之,若地在岳台北,测冬至后与岳台冬至晷影同者,累冬至后至其日,为距差日。若地在岳台南,测夏至后与岳台晷影同者,累夏至后至其日,为距差日。

  求九服晷影:若地在岳台北冬至前后者,以冬至前后日数减距差日,为余日。以余日减一千九百三十七半,为泛差。依前术求之,以加岳台冬至晷影常数,为其地其日午中晷影定数。冬至前后日多于距差日者,乃减去距差日,余依法求之,即得其地其日午中晷影定数。若地在岳台南夏至前后者,以夏至前后日数减距差日,为余日。乃三约之,以减四百八十五少,为泛差。依前术求之,以减岳台夏至晷影常数,即其地其日午中晷影定数。如夏至前后日数多于距差日,乃减去距差日,余依法求之,即得其地其日午中晷影定数,即晷在表南也。

  求九服所在昼夜漏刻:各于所在下水漏,以定二至夜刻,乃相减,余为二至差刻。乃置岳台其日消息定数,以其处二至差刻乘之,如岳台二至差刻二十除之,所得为其地其日消息定数。乃倍消息定数,进位,满刻法约之为刻,不满为分,以加减其处二至夜刻,为其地其日夜刻;以减百刻,余为昼刻。

  《宋史》 元·脱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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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永乐八年冬十月甲午朔享 太庙命皇太子行礼△乞忽古里二卫女直野人头目阿儿秃阿里急纳等九十二人来朝命为指挥千百户等官赐冠带袭衣钞币 命番僧班丹藏卜为净觉弘济国师高日干为广慧普应国师失剌查为慈善弘智国师把奔

  • 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九十四·佚名

    .TRS_Editor P{margin-bottom:15px;line-height:1.5;font-family:宋体;font-size:12pt;}.TRS_Editor DIV{margin-bottom:15px;line-height:1.5;font-family:宋体;font-size:12pt;}.TRS_Editor TD{margin-bottom:1

  • 明神宗显皇帝实录卷之三十一·佚名

    万历二年十一月辛未朔户部言大同一镇原额屯粮七十余万石军粮全赖供给今实徵地粮仅六分之一虽先年抛弃塞外及虏患频仍渐至荒废而所当开垦清查者亦多近议改屯田佥事专为废弛之故况今北虏款贡边境宁谧督抚宪臣经略伊始乃

  • 卷之一百九十一·佚名

    监修总裁官经筵日讲起居注官太子太傅武英殿大学士文渊阁领阁事稽察钦奉上谕事件处管理工部事务翰林院掌院学士随带加二级寻常加四级臣曹振镛总裁官太子太保文渊阁大学士管理刑部事务加五级臣戴均元经筵日讲起居注官

  • 卷之十一·祁韵士

    钦定四库全书钦定外藩蒙古回部王公表传卷之十一表第十一阿拉善厄鲁特部【康熙二十五年来归旗一爵一】扎萨克多罗贝勒今袭和硕亲王【附】固山贝子今袭镇国公【附】辅国公今袭镇国公青海厄鲁特部【康熙三十六年来归旗二

  • 卷二十一·温达

    钦定四库全书圣祖仁皇帝亲征平定朔漠方略卷二十一三月丁巳朔驾至南口谕军中洁水泉避毒草上谕内大臣等曰凡安营之处次日水皆秽恶后至之兵复驻营于此其水尚堪饮耶尔等宜严谕切禁勿致水有汚秽又谕曰坌道之东山有毒草恐不

  • 山国轨第七十四·管仲

    桓公问管子曰:“请问官国轨?”管子对曰:“田有轨,人有轨,用有轨,乡有轨,人事有轨,币有轨,县有轨,国有轨,不通于轨数,而欲为国,不可。”桓公曰:“行轨数奈何?”对曰:“某乡田若干,人事之准若干,谷重若干,曰:某县之人若干,田若干,币若干而中用

  • 卷二 臣术·刘向

    人臣之术,顺从而复命,无所敢专,义不苟合,位不苟尊;必有益于国,必有补于君;故其身尊而子孙保之。故人臣之行有六正六邪,行六正则荣,犯六邪则辱,夫荣辱者,祸福之门也。何谓六正六邪?六正者:一曰萌芽未动,形兆未见,昭然独见存亡之几,得失

  • 卷五十·江永

    <經部,禮類,通禮之屬,禮書綱目欽定四庫全書禮書綱目卷五十      婺源江永撰征伐    軍禮三補大宗伯以軍禮同邦國【同謂威其不協僭差者軍禮之别有五】大師之禮用衆也【用其義勇春官】 一不朝則貶其爵再不朝

  • 卷一百八十四·秦蕙田

    钦定四库全书五礼通考卷一百八十四刑部尚书秦蕙田撰嘉礼五十七观象授时书尧典分命羲仲宅嵎夷曰?谷【?东表之地称嵎夷?明也 疏禹贡青州曰嵎夷既略青州在东界外之畔为表故云东表之地称嵎夷也】寅賔出日【?寅敬賔导也】

  • 住二空品第七十八·佚名

    须菩提白佛言:世尊,云何是法如梦如响如幻如化如热时焰如光如影。是诸法皆空。云何为有造处所。言是道是俗是无为是有为有漏无漏。云何言是须陀洹斯陀含阿那含阿罗汉辟支佛。云何言是求阿耨多罗三耶三菩。佛告须菩提,凡夫

  • 致宝庆县知事函·太虚

    县长先生均鉴:敬启者,顷接点石禅院来函称:因修筑墙脚,致与杨姓兴讼。其中情节,敝院亦未能遥测。但素闻点石禅院道风最高,自尊美公开辟丛林以来,常有修行衲子,于中行持佛法,至今未衰。虽或因众生难调难伏,偶生胶葛,而贵县长为一方

  • 瑞州洞山良价禅师语录·圆信

    径山沙门语风圆信无地地主人郭凝之 编集师讳良价。会稽俞氏子。幼岁。从师念般若心经。至无眼耳鼻舌身意处。忽以手扪面。问师云。某甲有眼耳鼻舌等。何故经言无。其师骇然异之云。吾非汝师。即指往五泄山礼默禅师披

  • 幽明录·刘义庆

    又称《幽冥录》或《幽冥记》。志怪小说。原书二十卷,今本作六卷。六朝(宋)刘义庆撰。义庆有《世说新语》已著录。原书久佚,鲁迅《古小说钩沉》辑有二百六十余条。所记皆山精物魅、鬼神祸福、占卜梦兆、吉凶果因之类,与《

  • 金针诗格·白居易

    诗格著作。旧题唐白居易撰。《郡斋读书志》卷二二及《宋史·艺文志》八均著录为三卷,今本仅一卷。晁公武曰:“居易自谓与刘禹锡、元稹皆以诗名,撮诗之体要为一格,病得针而愈,诗犹是也,故曰《金针集》。”《因话录》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