臧榮緒晉書卷八
毅幼有孝行。少厲清節。然好臧否人物。王公貴人。望風憚之。僑居平陽。太守杜恕。請為功曹。沙汰郡吏百餘人。三魏稱焉。為之語曰。但聞劉功曹。不聞杜府君。書鈔引晉書。
武帝問劉毅曰。卿以吾可方漢何帝也。對曰。可方桓靈。帝曰。吾德雖不及古人。猶克己為政。又平吳會。一同天下。方之桓靈。不亦甚乎。初學記九引臧書。
毅為尚書左僕射。文選恩倖傳論注。
上疏。陳九品之弊曰。句見選注。臣聞、立政者以官才為本。官才有三難。而興替二字書鈔作治亂。之所由也。人物難知。一也。愛憎難防。二也。情偽難明。三也。今立中正。定九品。上七句亦見書鈔引。高下任意。榮辱在手。操人主之威福。奪天朝之權勢。愛憎決於心。情偽由於己。公無考校之負。私無告訐之忌。用心百態。求者萬端。廉讓之風滅。苟且之俗成。天下訩訩。但爭品位。不聞推讓。竊為聖朝恥之。夫名狀以當才為清。品輩以得實為平。安危之要。不可不明。清平者。政化之美也。枉濫者。亂敗之惡也。不可不察。然人才異能。備體者寡。器有大小。達有早晚。前鄙後修。宜受日新之報。抱正違時。宜有質直之稱。度遠闕小。宜得殊俗之狀。任直不飾。宜得清實之譽。行寡才優。宜獲器任之用。是以三仁殊途而同歸。四子異行而均義。陳平、韓信。笑侮於邑里。而收功於帝王。屈原、伍胥。不容於人主。而顯名於竹帛。是篤論之所明也。今之中正。不精才實。務依黨利。不均稱尺。務隨愛憎。所欲與者。獲虛以成與。所欲下者。吹毛以求疵。高下逐強弱。是非由愛憎。隨世興衰。不顧才實。衰則削下。興則扶上。一人之身。旬日異狀。或以貨賂自通。或以計協登進。附託者必達。守道者困悴。無報於身。必見割奪。有私於己。必得其欲。是以上品無寒門。下品無勢族。上二句引見選注。暨時有之皆曲有。故慢主罔時。實為亂源。損政之道一也。置州都者。取州里清議咸所歸服。將以鎮異同。一言議。不謂一人之身。了一州之才。一人不審。便坐之。若然。自仲尼以上。至於庖犧。莫不有失。則皆不堪。何獨責於中人者哉。若殊不修。自可更選。今重其任而輕其人。所立品格。還訪刁攸。攸非州里之所歸。非職分之所置。今訪之。歸正於所不服。決事於所不職。以長讒搆之源。以生乖爭之兆。似非立都之本旨。理俗之深防也。主者既善刁攸。攸之所下。而復選以二千石。已有數人。劉良上攸之所下石公罪。攸之所行。駮違之論。橫於州里。嫌讎之隙。結於大臣。夫桑妾之訟。禍及吳楚。鬥雞之變。難興魯邦。況乃人倫交爭。而部黨興。刑獄滋生。而禍根結。損政之道二也。本立格之體。將謂人倫有序。若貫魚成次也。為九品者。取下者為格。謂才德有優劣。倫輩有首尾。今之中正。務自遠者。則抑割一國。使無上人。穢劣下比。則拔舉非次。并容其黨。公以為格。坐成其私。君子無小人之怨。官政無繩姦之防。使得上欺明主。下亂人倫。乃使優劣易一作異。地。首尾倒錯。措一作推。貴異之器。使在凡品之下。負戴不肖。越在成人之首。損政之道三也。陛下踐阼。開天地之德。弘不諱之詔。納忠直之言。以覽天下之情。太平之基。不世之法也。然賞罰。自王公以至於庶人無不加。法置中正。委以一國之重。無賞罰之防。人心多故。清平者寡。故怨訟者眾。聽之則告訐無已。禁絕則侵枉無極。與其理訟之煩。猶愈侵枉之害。今禁訟訴則杜一國之口。培一人之勢。使得縱橫無所顧憚。諸受枉者抱怨積直。獨不蒙天地無私之德。而長壅蔽於邪人之銓。使上明不下照。下情不上聞。損政之道四也。昔在前聖之世。欲敦風俗。鎮靜百姓。隆鄉黨之義。崇六親之行。禮教庠序以相率。賢不肖於是見矣。然鄉老書其善以獻天子。司馬論其能以官於職。有司考績。以明黜陟。故天下之人。退而修本。州黨有德義。朝廷有公正。浮華邪佞。無所容厝。今一國之士。多者千數。或流徙異邦。或取給殊方。面猶不識。況盡其才力。而中正知與不知。其當品狀。采譽與臺府。納毀於流言。任己則有不識之蔽。聽受則有彼此之偏。所知者以愛憎奪其平。所不知者以人事亂其度。既無鄉老紀行之譽。又非朝廷考績之課。遂使進官之人。棄近求遠。背本逐末。位以求成。不由行立。品不校功。黨譽虛妄。損政五也。凡所以立品設狀者。求人才以理物也。非虛飾名譽。相為好醜。雖孝悌之行。不施朝廷。故門外之事。以義斷恩。既以在官。職有大小。事有劇易。各有功報。此人才之實效。功分之所得也。今則反之。於限當報。雖職之高。還附卑品。無績於官。而獲高敘。是為抑功實而隆虛名也。上奪天朝考績之分。下長浮華朋黨之士。損政六也。凡官不同事。人不同能。得其能則成。失其能則敗。今品不狀才能之所宜。而以九等為例。以品取人。或非才能之所長。以狀取人。則為本品之所限。若狀得其實。猶品狀相妨。繫縶選舉。使不得精於才宜。況今九品所疏。則削其長。所親。則飾其短。徒結白論。以為虛譽。則品不料能。百揆何以得理。萬機何以得修。損政七也。前九品詔書。善惡必書。以為褒貶。當時天下少有忌。今之九品所下。不彰其罪。所上。不列其善。廢褒貶之義。任愛憎之斷。清濁同流。以植其私。故反違前品。大其形勢。以驅動眾人。使必歸己。進者無功以表勸。退者無惡以成懲。懲勸不明。則風俗汙濁。天下人焉得不解德行。而銳人事。損政八也。由此論之。選中正而非其人。授權勢而無賞罰。或缺中正而無禁檢。故邪黨得肆。枉濫縱橫。雖職名中正。實為姦府。事名九品。而有八損。上四句。亦見書鈔引。或恨結於親親。猜生於骨肉。當身困於敵讎。子孫離其殃咎。斯乃歷世之患。非徒當今之害也。是以時主觀時歷法。防姦消亂。靡有常則。故周因於殷。有所損益。至於中正九月。上聖古賢。皆所不為。豈蔽於此事。而有不周哉。將以政化之道無取於此也。自魏立以來。未見其得人之功而生讎薄之累。毀風貶俗。無益於化。古今之失。莫大於此。愚臣以為宜罷中正。除九品。上二句亦見書鈔引。棄魏氏之弊法。立一代之美制。文選恩倖傳論注。引臧書。雖僅節數句。而臧書有此疏。自可知。故因從唐修書錄出。
毅為司隸校尉。曾齋而疾。其妻出省。毅自表戒當作解。齋。書鈔引晉書。劉暾毅子。字長叔。當作升。蓋升叔二字古常誤。
暾五為司隸。允協物情故也。書鈔引臧書。
和嶠
和嶠字長輿。文選閒居賦注。
嶠為黃門侍郎。遷中書令。舊監、令、共車入朝。及嶠為令。荀勖為監。嶠不禮勖。常以意氣加之。每同乘。高抗專車而坐。乃使監令異車。自嶠始也。文選王文憲集序注。
崔洪
洪薦雍州刺史郤詵代己為左丞。詵後糾洪。洪謂人曰。我舉郤丞。而還奏我。是挽弩自射也。詵聞曰。崔侯為國舉才。我以才見用。唯官是視。各明至公。何故私言乃至此。洪聞其言而重之。書鈔引晉書。
侯史光
侯史光字孝明。書鈔。
泰始初。詔曰。光忠亮篤素。有居正執義之心。歷職內外。恪勤在公。其以光為御史中丞。雖屈其列校之位。亦所以伸其司直之才。光在職。寬而不縱。太保王祥、久疾廢朝。光奏請免之。詔優祥而寢光奏。後遷少府。書鈔引晉書。
何攀
王濬為益州。辟攀為別駕。濬謀伐吳。遣攀奉表詣臺。口陳事機。詔再引見。乃令張華與攀籌量進討之宜。
濬兼遣攀過羊祜。面陳伐吳之策。攀善於將命。帝嘉之。詔攀參濬軍事。書鈔引臧書。
劉頌
劉頌字子雅。書鈔。
辟相府掾。奉使於蜀。時蜀新平。人饑土荒。頌表求賑貸。未報。乃開倉出穀。蜀民賴之。太祖以頌專。輒除名。書鈔引臧書。
武帝踐阼。頌拜尚書三公郎。典科律。申冤訟。累遷中書侍郎。書鈔引晉書。
李重
李重為平陽太守。崇德化。修學校。表篤行。拔賢能。清簡無欲。正身率下。在職三年。彈黜四縣。書鈔引晉書。
傅玄
傅玄字休奕。北地人。文選傅玄雜詩注。
勤學善屬文。同上。
州舉秀才。文選雜詩注。
稍遷至司隸校尉。文選雜詩注。
咸。玄子。
咸以議郎長兼司隸校尉。咸前後固辭。辭旨懇切。上不聽。敕使者逼就拜授。咸悲鯁傷咽。以身無兄弟。職無假。到官之日。喪祭無主。重自陳乞。遂不見聽。聽於官舍設靈坐。朔望奉祭。咸臥病治職。
時朝廷寬弛。豪右放恣。郡縣容縱。寇盜充牣。攻纂囚徒。掠奪市道。交私請託。朝野溷淆。咸於是奏免河南尹。京都肅然。貴戚憚之。數月之間。三奏免選官。奏案謇諤。終無曲撓。雖不見從。有司肅然。均見御覽二百五十引臧書。
咸奏免王戎。解結劾之。不允。咸奏云。新作上事。以為按令。御史中丞。督司百僚。皇太子以下。其在行馬內有違法憲者。皆憚糾之。雖在行馬外。而監司不糾。亦得奏之。如令之文。行馬之內有違法憲。謂禁防之事耳。宮內禁防。外司不得而行。故專施中丞。今道路橋梁不修。鬥訟屠沽不絕。如此之比。中丞推責州坐。即今所謂行馬內語。施於禁防。既云中丞督司百僚矣。何復說行馬之內乎。既云百僚。而不得復說行馬之內者。內外眾官謂之百僚。則通內外矣。司隸所以不復說行馬內外者。禁防之事已於中丞說之故也。中丞、司隸、俱糾皇太子以下。則共對司內外矣。不為中丞專司內百僚。司隸專司外百僚。自有中丞、司隸、以來。更互奏。內外眾官。惟所糾得。無內外之限也。而結一旦橫挫臣。臣前所以不羅縷者。冀因結奏。得從私願也。今既所願不從。而敕云但為過耳。非所不及也。以此見原。臣忝司直之任。宜當正己率人。若其有過。不敢受原。是以申陳其愚。司隸與中丞俱共糾皇太子已下。則從皇太子以下無所不糾也。得糾皇太子。而不得糾尚書。臣之闇塞。既所未譬。皇太子為在行馬之內邪。皇太子在行馬之內。而得糾之。尚書在行馬之內。而不得糾。無有此理。此理灼然。而結以此挫臣。臣可無恨耳。其於觀聽無乃有怪邪。臣識石公。前在殿上脫衣。為司隸荀愷所奏。先帝不以為非。於時莫謂侵官。今臣裁糾尚書。而當有罪乎。咸累自上。稱引故事。條理灼然。朝廷無以易之。因書鈔□□節引此奏數句。知舊晉書有此段。故依唐修書錄出。
傅宣祇子
宣為御史中丞。孝懷。詹事裴紹。息猷、尚榮陽長公主。紹字承伯。秀從兄子。猷不願婚。聞紹在中書。即娉溫嶠妹。傅宣奏猷大不敬。御覽一百五十二引臧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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