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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语四(东山散笔、墨庵补述)

●浙语四(东山散笔、墨庵补述)

朱大典、张国维(张世凤、沈兰、吴邦璇、方召、熊汝霖)

乙酉五月,唐藩入闽,鲁主起越。闽越举义,各事其事,如人之左右手不相为用。微论闽越,即绍兴、金华,隐若敌国。越与越亦不相为用。

当是时,金华朱大典,字未孩,以原官兵部右侍郎,弘光加尚书。大典自南都归,募土人城守,以沈兰为中军,备戒严,人始有固志。适南都总兵方国安以奸相马士英东渡窜金华,大典恶士英,檄讨其罪状,闭关不纳。国安攻之,不得入。会义兴伯郑遵谦北御钱塘,国安移屯,东与义兴协。而东阳张国维,字玉笥,原官兵部尚书,鲁王监国,进东阁大学士,监方国安军,与国安惬。诸营无所统,策之不应。国维疏请筑坛,循故事拜国安荆国大将军,以节制江上。而诸师不相统如故也。

闽中知金华独自为战,密授敕。监国闻之,晋大典东阁大学士兼兵部尚书。唐晋大典亦如鲁衔。两受之。唐主拟视师驻跸金华,已不果。是时江上鲁文武皆因大典受两衔,咸奉表闽中,谓闽、越合可以为名,方、朱合而兵无敌矣。隆武乃下诏监国,以御史刘中藻为使。文武诸臣皆曰:『今日情形,不宜与唐二,开诏便』。独兵部尚书熊汝霖、国舅张国俊、中书舍人谢龙震与阁臣国维四人不从。众议遣职方司柯夏卿等致书于唐,称叔父云云。江上诸臣已潜奉表于唐矣。国维仗剑伏阙曰:『臣得以义责诸臣。夫鲁以数郡起,凭匹夫之怒,当全盛之敌,破矢折戈,劳苦江上者累数月,而闽以回远,奄然苟安,即不助予,乃令束而待命!今日请太祖高皇帝坐定此案,唐、鲁得失,岂止寻丈哉?且夫乘人之危而因以利之者不仁,孤人之势而阴诱其众者不义。亦思鲁众一退,当坚者故非唐乎?是自破卫也,以身为边也。凡我有官君子,矢事于鲁,移奉叔父,亦称二心。即以势临孤危,当为国死。今日复有以奉闽为言者,臣立斩之』!群议始息。中书龙震猝起辱诏使刘中藻于廷,中藻仓皇走入金华。大典重加之礼,以兵卫之出境。

乙酉十二月,国维见查职方嵊赭山之捷,令其子将军世凤从国安突进朱桥,以长河国维之师为后援。机露,北师截援,长河师溃退归。前师深入,遇敌伏汉土,选锋五千乱窜无复归路,皆解甲降,国安得脱,而越势大沮。国维深悔之。会萧山公署掘地得铜炮四十二,上书洪武年月,一时以为祥。国维计作神炮,领之睨江。一发抵武林破垛,再发而炮裂,不任用。敌颇畏不敢进。

丙戌三月,闽中阁部黄鸣俊偕定卤伯郑鸿逵,以师出衢州,窥新安。鲁疑闽师入界,遣御史柯夏卿、王绍美出讲,坚共事之约。行急,不备犒。金华大典遣使犒军,闽师喜,按伍而去,三衢得秋毫无所犯。或谓大典曲事唐。夫邻境出师以卫社稷,我有同患,供其脯资饩,牵以捍牧圉,礼也。我则无礼,而以行礼为曲,无乃不可乎?

金华城守不备,江军实有数,故金华之饷颇饶。大典军令严,令营中有私取民间物者以法。夏四月,中军兰偶犯法见戮。临刑,大呼『杀兰,吾见朱公不能独老金华也』!

五月,方师大溃于桐庐,守江饥卒不复振,未见敌而走。北师于桐江上流东渡,监国入海,国维还东阳。东阳破,或告国维入山避敌,国维大言曰:『误天下者学文山、迭山者也』!投池中死。子二,长总兵官世凤,逮至杭,与同事五十余人并被害。

北师既下绍兴,追鲁于台,不及。温、处、宁波皆下。乃以全师攻金华。大典闭关拒守,矢石交下,敌间受伤。乃以书招大典,啖以封拜。大典峻词拒之,俟闽援。援不至,大势将蹶,有吴邦璇者,山阴人,以都督同知代沈兰为中军,曰:『事急矣,请裹身出战』。大典许之。乍遇敌,敌以偏师来诱,我师稍捷,遂乘胜而前,北师邀截其后,前后受敌,败还,创甚,令其妻缢死而身诣城隍庙四拜自刭。俄而城陷,大典纵火自焚其家人尽,而身跃入火死。时有江山令方召善恤其众,闻金华被屠,泣谕父老,孤城不足抗,徒死无益,整冠带同其妻赴井死。百姓哀之,共为营葬,祠于邑中。

论曰:越以闽为后应,闽以越为屏蔽,彼此同力,或可以自存而不相呼应。古人有云,唇亡齿寒,独不闻之乎?惜玉笥在廷,以公心鼓众而众不应;未孩守婺,相通闽越,而闽终不为之援。所谓闽与越不相为用,越与越亦不相为用也。余故感朱、张之志,序次而合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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