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雄传
辛雄,字世宾,陇西狄道人。父亲辛畅,字幼达,任大将军谘议参军、汝南乡郡二郡太守,太和年间,为本郡中正。辛雄很有孝性,广泛涉猎书册史籍,喜欢刑名法术,廉洁谨慎,雅洁素泊,不随便交朋友,喜怒哀乐不轻易现于脸上。脱下布衫,奉朝请做官。他父亲在郡任上患病,辛雄自请免官回家侍奉,晨扶夜抱。等到父亲病逝,服丧期间,忧伤太过,人形全无,难以辨识,世人盛赞他的孝行。
正始初年,授官给事中,十年没有升迁,于是辛雄自称有病,免职而归。清河王元怿任司空,征他为户曹参军,管理农业事宜。怿迁任司徒,辛雄也跟着授官户曹参军。神龟年间(518~520),辛雄升为尚书驾部郎中,转任三公郎。这一年,筛选淘汰郎一级官员,只有辛雄等八人被留职,其余都或罢或迁,改为任李琰等人为郎。
在这以前,御史中尉、东平王元匡打算抬棺上朝诤谏,尚书令、任城王元澄弹劾元匡对皇上大不敬,皇帝下诏免元匡死罪、削职为民。辛雄上书议论说:“臣私下考虑平民元匡,前后尽职三朝,每每蒙受皇帝恩宠。正直之性,圣上心中有数;勇猛之志,过去多有表现。所以高祖赐给他‘匡’的名字,陛下您任命他为弹纠一职。以至于像茹皓升职,匡有斥其宜下之言;高肇当政,匡陈奏其弄权章表。元匡的刚正坚毅、忠诚款直,群臣没有能赶上他的;正直耿节的行为,朝野上下,人所共知。处在高肇时期,元匡造棺陈奏,圣主英明,大臣忠直,终而无可罪责。假使圣上打算重任元匡官职,先帝已有宽容之例在前,陛下您也应宽容在后,何况其当初谏诤行为与因罪伏罚性质不同啊。如他以贬黜终结,脱离朝廷,我担心这会杜绝忠臣之口,填塞谏奏之心,妨碍琴瑟之音的和谐,违背国政的济接。祁奚说,叔向的贤德,可施及十世,而今元匡却其身难免,实在是令人嗟叹惋惜。”没多久,元匡又被朝廷任为龙骧将军、平州刺史。右仆射元钦对左仆射萧宝夤说:“至如像辛郎中的才干,省中诸人没有超过他的。”宝夤说:“我听游仆射说:‘得到像辛雄这样的四五个人共同处理省中事务,就足够了。’您今天才夸奖他,不觉太晚了!”
当初,廷尉少卿袁翻因犯罪的人,凭恩竞相诉讼,是非曲直难以断明,于是上奏皇上称这些人只要是他们曾经被人议论的,不问曲直,一律判罪,全不用仔细调查判断。皇帝得知,诏令门下、尚书、廷尉一起讨论此事。辛雄议论说:
“《春秋》的说法:不幸而有过失,宁愿遗漏罪人也不滥责好人。失检则遗漏罪人,滥责则伤害好人。而今有议论者不忍得罪奸吏,致使他们任情胡来,以致君子小人香臭无别,这哪是什么赏善罚恶,心存恻隐怜恤的做法呢?仰寻周公不追究流言的过失、俯思释之不调查惊马的罪责,这都是以事情大小,以情况定夺的做法,目的是以得失为贵。事情往往是差之毫厘,失之千里。臣辛雄久掌案牍,屡见疑难诉讼。臣从处理的众多案子中提炼出六点看法。
“一是:御史所纠,有注明当事者其人逃走的。等到他出庭诉讼,或为公使,本衙判明其过有所指,如不推检,文案明白,昭雪不论。二是:御史赦原查明赃物,不明行贿主人名字,检按没有贿赂所受对象为谁的,宜应剔除。三是:经过拷打不供罪,旁边又无三证,即使罪名已立,也应解罪。或有根据律令奏复的,与夺不同,不能按此办理。这一条,又必须确定什么样的人才能为证人。如若必须三人同时见到当事人接受财物,然后才能定为证人,那于法理太宽。若据传闻作证即为证人,则于法理又太急迫。现在我建议当事人行贿后三人都见到了,赃物及提供的情况相同,则视为事实成立。四是:赦前断事,或是因引据刑律乖离错误,致使定夺失公,虽然定成经赦,也应回到准律定夺的轨道上来。五是:经赦除名之后,或是向圣上诉说枉曲,被圣上下旨重新追究;或上省诉冤,上书要求重新审理。上书交付有关部门之后,未被研究判理,便遇上恩赦。像这样的一些人,也不能与通常的办案程序相违,依照前判为定。如若不与拷究相符合,已复案的人,请不追夺。六是:或受辞下检反覆,使究狱证占分明,理应清雪罪名,没来得及上告检按,忽然就碰上恩赦。假若依据证占而昭雪其罪,则违反正常的法律程序;如果除其名字,那就滥罪洁白之士。臣认为他们的罪行必须按察之后才能成立,昭雪必须以占定为准则,如若拷问没有完成程式以及重要证人有一人没有到的,则不能算作结案。
“古来人士虽然担心检察狱案的工作不能尽量精细,但臣没有听说有谁明知冤屈却不审理。臣今日所陈奏的,实在是朝野人士众目所待,国家朝夕之间必须处理的紧急事情,愿皇上垂情深察为盼。”
皇上下诏,依从辛雄所议。从此以后,每有疑议,辛雄与公卿大臣辩论,总是最后按照他的意见办,于是他的才名日盛一日。
辛雄又作《禄养论》,称赞孔子陈述五孝,自天子至平民没有“退休”的文字。《礼记》:“八十岁,一个儿子不从政;九十岁,一家不从政。”郑玄注说:“恢复其官职。”然而,这只是指恢复庶民而言,并非指的公卿士大夫。我认为宜顺其禄养,不必限定年龄。”论文奏上,肃宗收下了。辛雄因母亲去世离任回家。丧期一满,右仆射元钦上书建议还授辛雄郎官职。不久,兼任司州别驾,加前军将军。
猜你喜欢 卷八·佚名 皇宋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第一百零一·杨仲良 平定三逆方略卷二十四·佚名 石匮书后集卷第四十五·张岱 第四章 河东君过访半野堂及其前后之关系(十六)·陈寅恪 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三百九十八·佚名 卷之三百九十三·佚名 卷三·朱轼 闲愁记·胡兰成 卷三十五 蜀书五 诸葛亮传第五·陈寿 宁正传·张廷玉 卷四十九·阿桂 原跋·佚名 孟尝君舍人·佚名 卷五十·佚名
热门推荐 巻十四·顾瑛 卷三十·胡文学 卷二十九·胡文学 卷二十七·胡文学 卷二十八·胡文学 卷二十四·胡文学 卷二十六·胡文学 卷二十五·胡文学 卷二十三·胡文学 卷二十一·胡文学 卷二十二·胡文学 卷十九·胡文学 卷十八·胡文学 巻十三·顾瑛 卷二十·胡文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