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正文

中日修好条规

一八七一年九月十三日,同治十年七月二十九日,明治四年七月二十九日,天津。

大清国、大日本国素敦友谊,历有年所,兹欲同修旧好,益固邦交,是以大清国钦差全权大臣办理通商事务太子太保协办大学士兵部尚书直隶总督部堂一等肃毅伯李、大日本国钦差全权大臣从二位大藏卿伊达,各遵所奉谕旨,公同会议订立修好条规,以期彼此信守,历久弗渝。所有议定各条开列于左:

第一条

嗣后大清国、大日本国倍敦和谊,与天壤无穷。即两国所属邦土,亦各以礼相待,不可稍有侵越,俾获永久安全。

第二条

两国既经通好,自必互相关切。若他国偶有不公及轻藐之事,一经知照,必须彼此相助,或从中善为调处,以敦友谊。

第三条

两国政事禁令,各有异同,其政事应听己国自主,彼此均不得代谋干预,强请开办。其禁令亦应互相为助,各饬商民,不准诱惑土人稍有违犯。

第四条

两国均可派秉权大臣,并携带眷属随员,驻扎京师。或住长行居,或随时往来,经过内地各处,所有费用均系自备。其租赁地基房屋作为大臣等公馆,并行李往来及专差送文等事,均须妥为照料。

第五条

两国官员虽有定品,授职各异。如彼此执掌相等,会晤移文,均用平行之礼。职卑者与上官相见,则行客礼。遇有公务,则照会执掌相等之官转申,无须径达。如相拜会,则各用官位名帖。凡两国派员初到任所,须将印文送验,以杜假冒。

第六条

嗣后两国往来公文,中国用汉文,日本国用日本文,须副以译汉文,或只用汉文,亦从其便。

第七条

两国既经通好,所有沿海各口岸,彼此均应指定处所,准听商民来往贸易,并另立通商章程,以便两国商民永远遵守。

第八条

两国指定各口,彼此均可设理事官,约束己国商民。凡交涉财产词讼案件,皆归审理,各按己国律例核办。两国商民彼此互相控诉,俱用禀呈。理事官应先为劝息,使不成讼。如或不能,则照会地方官会同公平讯段。其窃盗逋欠等案,两国地方官只能查拿追办,不能代偿。

第九条

两国指定各口倘未设理事官,其贸易人民均归地方官约束照管。如犯罪名,准一面查拿,一面将案情知照附近各口理事官,按律科断。

第十条

两国官商在指定各口,均准雇佣本地民人服役工作,管理贸易等事,其雇主应随时约束,勿任借端欺人,犹不可偏听私言,致令生事。如有犯案,准由各地方官查拿讯办,雇主不得徇私。

第十一条

两国商民在指定各口,彼此往来,各宜友爱,不得携带刀械,违者议罚,刀械入官。并须各安本分。无论居住久暂,均听己国理事官管辖。不准改换衣冠,入籍考试,致滋冒混。

第十二条

此国人民因犯此国法禁,隐匿彼国公署商船行栈,及潜逃彼国各处者,一经此国官查明照会彼国官,即应设法查拿,不得徇纵。其拿获解送时,沿途给予衣食,不可凌虐。

第十三条

两国人民如有在指定口岸,勾结强徒为盗为匪,或潜入内地,防火杀人抢劫者,其在各口由地方官一面自行严捕,一面将案情飞知理事官,倘敢用凶器拒捕,均准格杀勿论。惟须将致杀情迹会同理事官查验。如事发内地不及查验者,即由地方官将实在情由照会理事官查照。其拿获到案者,在各口由地方官会同理事官审办。在内地即由地方官自行审办,将案情照会理事官查照。倘此国人民在彼国聚众滋扰,数在十人以外,及诱结通谋彼国人民作害地方情事,应听彼国官径行查拿。其在各口者知照理事官会审,其在内地者,由地方官审实,照会理事官查照,均在刑事地方正法。

第十四条

两国兵船往来指定各口,系为保护己国商民起见。凡沿海未经指定口岸,以及内地河湖支港,概不准驶入,违者截留议罚,惟因遭风避险收口者,不在此例。

第十五条

嗣后两国倘有与别国用兵事情事,应防各口岸,一经不知,便应暂停贸易及船只出入,免致误有伤损,其平时日本人在中国指定口岸及附近洋面,中国人在日本指定口岸及附近洋面,均不准与不和之国互相争斗抢劫。

第十六条

两国理事官均不得兼作贸易,亦不准兼摄无约各国理事。如办事不和众心,确有实据,彼此均可行文知照秉权大臣,查明撤回,免因一人偾事,致伤两国友谊。

第十七条

两国船只旗号,各有定式,倘彼国船只假冒此国旗号,私作不法情事,货船均罚入官,如查系官为发给,即行参撤。至两国书籍,彼此如愿诵习,应准互相采买。

第十八条

两国议定条规,均系预为防范,俾免欧生嫌隙,以尽讲信修好之道。为此两国钦差全权大臣先行画押盖印,用昭凭信,俟两国御笔批准互换后,即刊刻通行各处,使彼此官民咸知遵守,永以为好。

同治十年辛未七月二十九日

明治四年七月二十九日

猜你喜欢
  王充王符仲长统列传第三十九·范晔
  卷二百七十三·列传第三十二·脱脱
  圣安本纪卷之三·顾炎武
  ◎食货一·徐天麟
  通鉴续编卷九·陈桱
  卷二十九·佚名
  卷之一百五十六·佚名
  通鉴纪事本末卷二十一下·袁枢
  两汉笔记卷六·钱时
  贺兰祥传·令狐德棻
  翟守素传·脱脱
  吴与弼传·张廷玉
  ●跋·袁守定
  齐纪九 东昏侯下永元二年(庚辰、500)·司马光
  大明太祖高皇帝实录卷五十九·佚名

热门推荐
  巻十四·顾瑛
  卷三十·胡文学
  卷二十九·胡文学
  卷二十七·胡文学
  卷二十八·胡文学
  卷二十六·胡文学
  卷二十四·胡文学
  卷二十五·胡文学
  卷二十三·胡文学
  卷二十一·胡文学
  卷二十二·胡文学
  卷十九·胡文学
  卷十八·胡文学
  巻十三·顾瑛
  卷二十·胡文学

随机推荐

  • 第五十四章 还乡报信·屠隆

    【少年游】〔旦上〕风来云去。鸟啼花落。妙旨印禅心。〔小生小贴〕沈水香淸。博山烟袅。〔贴小旦〕慧日照檀林。〔旦〕孩儿媳妇。倩香凌波。昨日菩萨降临。说老爷消息甚的。今日看阁下昙花。烂熳盛开。老爷成道无疑了

  • 第一折·佚名

    (冲末扮钟离上,诗云)生我之门死我户,几个惺惺几个悟。夜来铁汉自寻思,长生不死由人做。贫遭覆姓钟离,名权,字云房,道号正阳子。因赴天斋已回,观见下方一道青气,冲于九霄。贫道观看多时,见洛阳梁园棚内,一伶人,姓许名坚,乐名蓝采和

  • 卷5 ·佚名

    白玉蟾 武昌怀古十咏 江汉亭 西风黄叶满秋城,水鸟飞无沙碛腥。 淮浪白如头似白,沔山青与眼俱青。 何人得见莲花女,此地空余江汉亭。 一自郑生双佩断,幽情渺在蓼花汀。 白玉蟾 武昌怀古十咏 灵竹

  • 提要·吴融

    【臣】等谨案唐英歌诗三巻唐吴融撰融字子华越州山隂人龙纪元年登进士第昭宗时官至翰林学士承旨户部侍郎知制诰事迹具唐书本传融与韩偓同第进士又同为翰林学士故偓有与融玉堂同直诗然二人唱酬仅一两篇未详其故以立身本

  • 卷三百八 元豐三年(庚申,1080)·李焘

      起神宗元豐三年六月盡其月   九月庚申朔,知諫院蔡卞請應差除及改更事,並令封駮司關報諫院【一】。從之。(元符三年五月己卯龔夬云云,可考。)   辛酉,命翰林學士蒲宗孟、知制誥李清臣兼詳定官制。檢正中書戶房公事畢

  • ●卷二·李攸

      ○登极赦   太祖建隆元年正月初五日登极赦。门下:朕以五运推移,上帝于焉眷命;三灵改卜,王者所以膺图。朕起自侧微,备尝艰险。当周邦草昧,从二帝以徂征;洎虞舜陟方,翊嗣君而纂位。但罄一心而事上,敢期百姓之与能属以敌国

  • 卷五十七·谷应泰

      ○大同叛卒世宗嘉靖三年秋七月,大同正堡军叛,杀巡抚张文锦、参将贾鉴。大同古云中地,北距塞,地平漫不甚险。巡抚、都御史张文   锦议镇城北九十里筑五堡,将成,欲徙镇卒二千五百家往戍之,堡五百家,为大同藩篱。诸镇

  • 东林列传卷末上·陈鼎

    ○明附熹宗原本本纪上熹宗达天阐道敦孝笃友章文襄武靖穆庄勤悊皇帝讳由校光宗第一子也生于万厯三十三年十一月甲申日母选侍王氏是为孝和皇太后神宗以元孙生诏告天下万厯四十八年九月乙亥朔光宗崩遗诏皇长子嗣位诸臣入

  • 第五十回 沪宁站宋教仁中弹亡身·黄士衡

    诗曰:淡月疏星绕建章,仙风吹惹御炉香。侍臣鹄立通明殿,一朵红云捧玉皇。却说袁总统择定三月初十日,在北京遵照参议院议决办法,就任临时大总统职。是日,凡在京官员,都济济跄跄,排班谒贺。蔡专使及汪、宋二人,也只得随众入贺。此

  • 卷之三百九十七·佚名

    监修总裁官经筵日讲起居注官太子太保体仁阁大学士文渊阁领阁事管理户部事务上书房总师傅翰林院掌院学士兼管顺天府府尹事务随带加五级纪录十八次臣贾桢总裁官经筵讲官吏部尚书镶蓝旗汉军都统管理新营房城内官房大臣

  • 卷之四十一·祁韵士

    钦定四库全书钦定外藩蒙古回部王公表传卷之四十一传第二十五乌喇特部总传乌喇特部在归化城西至京师千五百二十里东西距二百十五里南北距三百里东界茂明安及归化城土默特西及南界鄂尔多斯北界喀尔喀右翼元太祖弟哈布图

  • 卷十三 旅獒第七·孔颖达

    西旅献獒,西戎远国贡大犬。○獒,五羔反。马云:“作豪,酋豪也。”太保作《旅獒》。召公陈戒。○召,时照反,后“召公”皆仿此。旅獒因獒而陈道义。[疏]“西旅”至“旅獒”○正义曰:西方之戎有国名“旅”者,遣献其大犬,其名曰“獒

  • 浮邱子卷六·汤鹏

    九材  浮邱子曰:九材曷谓也?一曰古今间出之材,二曰刚柔并济之材,三曰酝深不测之材,四曰果敢击断之材,五曰纷云挥霍之材,六曰聪明曲到之材,七曰文章靡丽之材,八曰辨对捷给之材,九曰使令轻便之材。  古今间出之材:其读书论世,恢

  • 梵网合注卷第二·智旭

    佛说梵网经菩萨心地品合注卷第二姚秦三藏法师鸠摩罗什译明菩萨沙弥古吴智旭注菩萨比丘温陵道昉订 (己)三明十金刚心三。初总征。二别释。三结指。 (庚)今初卢舍那佛言。千佛谛听。汝先言金刚种子有十心。金刚种子者。修

  • 般若灯论释 第九卷·清辨

    般若灯论释 第九卷偈本龙树菩萨 释论分别明菩萨大唐中印度三藏波罗颇蜜多罗译观有无品第十五复次空所对治若有若无。为令他解缘起诸法不断不常故。有此品起。外人言。汝说诸法无自体者。是义不然。何以故。违

  • 三个火枪手·大仲马

    19世纪法国杰出的通俗小说家大仲马的著名历史小说。大仲马取材于历史,但并不描摹历史。他说:“历史是什么?是我挂小说的钉子。”《三个火枪手》就是以17世纪20年代法国封建统治阶级内部矛盾、斗争的历史事件为框架,通过

  • 龙沙纪略·方式济

    边疆地理著作。清方式济撰。一卷。式济字沃园,安徽桐城人。康熙进士。官中书舍人。著有《陆塘诗稿》等。龙沙,语出《后汉书·班超传》。泛指塞外,是书指东北北部。康熙五十年(1711)式济父方登峄因《南山集》文字狱牵

  • 跌损妙方·异远真人

    伤科著作。明异远真人撰,清孙应科校。一卷。刊于道光十六年 (1836) 。书中记有“治法总论”、“用药歌”、“药中禁忌”,并将身体部位分为全身、头面、身中、脊背、腿足、金创、通用七门,分别论述不同部位损伤治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