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 帝系四
◎诸王
明制:皇子封亲王:授金册、金宝,岁禄万石;府置官属;护卫甲士少者三千人,多者至万九千人,棣籍兵部;冕服、车、旗、邸第,下天子一等;公侯大臣伏而拜谒,无敢钧礼。亲王嫡长子,年及十岁,则授金册、金宝,立为王世子;长孙立为世孙:冠服视一品。诸子年十岁,则授涂金银册、银宝,封为郡王。嫡长子为郡王世子,嫡长孙则授长孙,冠服视二品;诸子授镇国将军,孙辅国将军,曾孙奉国将军,四世孙镇国中尉,五世孙辅国中尉,六世以下皆奉国中尉。其生也,请名;其长也,请婚禄之;终身丧葬予费:亲亲之谊笃矣。(《诸王传序》。 )
洪武元年,追封叔父为寿春王,兄为南昌王、盱眙王、临淮王,从兄弟为霍邱王、下蔡王、安丰王、蒙城王,兄子为山阳王、昭信王,从子为宝应王、六安王、来安王、都梁王、英山王:所谓宗室十五王也。(《通纪》。 )
三年,封南昌王嫡孙守谦为靖江王。
太祖二十三王:秦愍王爽,(事具《杂录》。 )晋恭王枯萎冈,周定王肃,(惠帝即位,以罪废为庶人。成祖复封。事具《杂录》。 )楚昭王桢,齐王,(建文初,以罪废为庶人为成祖复封 )潭王梓,(洪武二十三年,以子坐胡惟庸党,自焚死。 )赵王杞,鲁荒王檀,蜀献王椿,(事具《杂录》。 )湘献王柏,代简王桂,(建文初,以罪废为庶人。成祖复封。事具《杂录》。 )肃庄王英,辽简王植,庆靖王旃,甯献王权,(事具《杂录》。 )岷庄王便,(建文初,以罪废为庶人。成祖复封。 )谷王穗,(燕师入京,开门迎降。成祖时,以罪废为庶人。 )韩宪王松,渖简王模,安惠王楹,唐定王,郢靖王栋,伊厉王彝。
兴宗四王:虞怀王雄英,(洪武十五年薨,年八岁,追加封谥。 )吴王允通,(建文元年封。成祖降为广泽王,旋废为庶人。 )衡王允坚,(建文元年封。成祖降为怀恩王,旋废为庶人。 )徐王允熙,(建文元年封。成祖降为敷惠王。永乐二年改瓯甯王。四年,邸中火,暴薨,谥“哀简”。 )
成祖二王:汉王高煦,(宣德初,谋反伏法。事具《杂录》。 )赵简王高燧。(事具《杂录》。 )
仁宗九王:郑靖王瞻,越靖王瞻墉,蕲献王瞻垠,(初封静乐王。永乐十九年薨,谥“庄献”。仁宗即位,追加封谥。 )襄宪王瞻善,(事具《杂录》。 )荆宪王瞻冈,淮靖王瞻奥,滕怀王瞻垲,梁庄王瞻,卫恭王瞻埏。
英宗七王:德庄王见,许悼王见淳,秀怀王见澍,崇简王见泽,吉简王见浚,忻穆王见治,徽庄王见沛。(事具《杂录》。 )
宪宗十王:兴献王,(事具《追谥皇帝》。 )岐惠王榆,益端王槟,衡恭王军,雍靖王,寿定王耆,汝安王亨,泾简王舜,荣庄王枢,申懿王楷。
孝宗一王:蔚悼王厚炜,早殇,追加封谥。
世宗五王:景恭王载圳,颍殇王载A4,戚怀王载A5,蓟哀王载匮,均思王载夙。(已上四王俱早殇,追加封谥。 )
穆宗二王:景悼王翊铃,(早殇,赠蓝田王。隆庆元年,追加封谥 )潞简王翊Α。
神宗七王:福恭王常洵,(事具《杂录》。 )沅怀王常治,(早殇。 )瑞王常浩,(崇祯十七年,张献忠陷重庆,被执遇害。 )惠王常润,桂端王常瀛,王常溆,永思王常溥。(早殇。 )
光宗五王:简怀王由学,齐思王由楫,怀惠王由模,湘怀王由栩,惠昭王由善。(已上五王俱早殇,追加封谥。 )
庄烈帝王五:怀隐王慈ピ,(殇。 )定王慈炯,永王慈,(崇祯十七年,贼陷京师,二王俱不知所终。 )悼灵王慈焕,(殇。 )悼怀王。(殇。 )
◎杂录
凡王世子必以嫡长。如或以庶夺嫡:轻则降为庶人,重则流窜远方。若王年三十,正妃未有嫡子,其庶止为郡王。待王与正妃年五十无嫡子,始立庶长子为王世子。(王圻《续通考》。 )
洪武三年,帝惩宋元孤立,失古封建意;于是择名城大都,豫王诸子,待其壮而遣就藩服。外卫边陲,内资夹辅。
洪武六年三月,颁《昭鉴录》戒诸王。先是命陶凯张筹等,采摭汉唐以来藩王善恶可为劝戒者。会凯出参行省,编辑未成。于是召文原吉、王亻巽等续修之。书成二卷,赐名《昭鉴录》,颁赐诸王。(已上《三编》。 )
九年二月丙戌,定诸王、公主岁供之数。丙寅,定亲王宫室之饰。(《昭代典则》 )
十一月,平遥训导叶伯巨上疏言三事:其一、分封太侈,略曰:“先王之制,大都不过三国之一。上下等差,各有定分,所以强干弱枝,遏乱原而崇治本耳。今裂土分封,盖惩宋元孤立,宗室不竞之弊。而秦、晋、燕、齐、梁、楚、吴、蜀诸国,无不连邑数十,城郭宫室亚于天子之都,忧之以甲兵卫士之盛。臣恐数世之后,尾大不掉,然后削其地而夺之权,则必生觖望;甚者绿间而起,防之无及矣。昔贾谊劝汉文帝尽分诸国地,空置之以待诸王子孙。向使文帝早从谊言,则必无七国之祸。愿及诸王未之国之先,节其都邑之制,减其卫兵,限其疆理,以待封诸王之子孙。此制一定,然后诸王有贤且才者入为辅相,其余世为藩屏,与国同休。割一时之恩,制万世之利,消天变而安社稷,莫先于此。”(《叶伯巨传》。 )
八年诏,“郡王诸子年十五,人赐田十六顷为永业,除其租。”(王圻《续通考》。 )
蜀献王椿性孝友慈祥,博综典籍,容止都雅。太祖常呼为“蜀秀才”。在凤阳时,辟西堂,延李叔荆、苏伯衡商扌文史。既至蜀,聘方孝孺为世子傅,表其居曰“正学”,以风蜀人。时诸王皆备边,练士卒;椿独以礼教守西陲。蜀人安业,日益殷富。川中二百年不被兵甲,椿力也。自椿以下,四世七王,几百五十年,皆检饬守礼法,好学能文。孝宗称蜀多贤王,举献王家范,为诸宗法。(本传。 )
周王肃初封吴王。洪武七年,有司请置护卫于杭州。帝曰:“钱塘财赋地,不可。”十一年,改封周王。十四年,就藩开封。以国土夷旷,庶草蕃庑,考核其可佐饥馑者四百馀种,绘图疏之,名《救荒本草》。(本传。 )
十一年,秦王爽就藩西安。赐玺书曰:“关内之民,自元氏失政,不胜其敝。今吾定天下,又有转轮之劳,民未休息。尔之国,若宫室已完,其不急之务悉已之。”二十八年薨。赐谥册曰:“哀痛者,父子之情。追谥者,天下之公。朕封建诸子,以尔年长,首封于秦,期永绥禄位,以藩屏帝室。夫何不良于德,竟殒厥身,其谥曰:‘愍’。”(本传。 )
太祖念边防甚,且欲诸子学兵事,诸王封并塞居者预军务。而晋燕二王尤被重寄,数命将兵出塞及筑城屯田。大将如宋国公冯胜、颍国公傅友德皆受节制。又诏二王:“军中事,大者方以闻。”(《晋王传》。 )
洪武二十一年,给事中卓敬以诸王服乘有疑太子者,乘间言:“京师,天下视效。陛下于诸王不早辨等威,而使服饰与太子埒。嫡庶相乱,尊卑无序,何以服天下?”(《卓敬传》。 )
二十六年,赐诸王《永鉴录》。
二十八年,更定宗人封爵册宝之制:亲王金册、金宝,妃授金册,郡王授涂金银册、银印。 晋王第三子庆成王,生一百子,俱长成;长子袭爵,馀九十九人并封镇国将军。此古今异事也。(已上王圻《续通考》。 )
建文初,卓敬密疏言:“燕王智虑绝伦,雄才大略,酷类高帝。北平形胜地,士马精强,金元所由兴。今宜徙封南昌。万一有变,亦易控制。”(《卓敬传》。 )
惠帝为太孙时,常坐东角门,谓黄子澄曰:“诸王尊属,拥重兵,多不法,奈何?”对曰:“诸王护卫兵才足自守,傥有变,临以六师,其谁能支?汉七国非不强,卒底灭亡。大小强弱势不同,而顺逆之理异也。”比即位,命与齐泰同参国政,谓曰:“先生忆东角门之言乎?”子澄顿首曰:“不敢忘。”退而与泰谋,欲先图燕。子澄曰:“不然。周、齐、湘、代、岷诸王,在先帝时多不法,削之有名。今欲问罪,宜先周。周王,燕之母弟;削周是翦燕手足也。”谋定,明日入白帝。会有言周王肃不法者,遂命李景隆帅兵袭执之。词连湘、代诸府。于是废肃及岷王便为庶人,幽代王桂于大同,囚齐王于京师。湘王柏自焚死。(《黄子澄传》。 )
宁献王权,洪武二十六年,就藩大宁。大宁在喜峰口外,东连辽左,西接宣府,为巨镇,所属朵颜三卫骑兵皆骁勇善战。燕王初起兵,与诸将议曰:“曩余巡塞上,见大宁诸军骠悍。吾得大宁,断辽东,取边骑助战,大事济矣。”建文元年,朝议恐权与燕合,使人召权,权不至,坐削护卫。燕王闻之喜,遂单骑入大宁,诡言穷蹙求救,执权手大恸,求代草表谢罪,阴令吏士结三卫部长及诸戍卒,乃辞去。权祖之郊外,伏兵起,拥权行。王府妃妾、世子皆随入松亭关,归北平。大宁城为空。权入燕军,燕王许以事成中分天下。比即位,留之京师。乞改南土,请苏州钱塘,皆不许,封之南昌。已而有告权巫蛊诽谤者,密探无验,得已。权自是日韬晦,构精庐一区,读书鼓琴其间,终成祖世,得无患。(《宁王传》。 )
永乐元年十一月,赐代王桂玺书曰:“闻弟纵戮取财,国人甚苦,告者数矣。且王独不记建文时耶?”寻命有司,自今王府不得擅役军民、敛财物,听者治之。(《代王传》。 )
九年,使者至西安。秦王尚炳称疾不出迎,见使者又傲慢。帝逮治王府官吏,赐尚炳书曰:“齐王王拜胙,遂以国霸;晋王惰玉,见讥无后。王勉之。”尚炳惧,来朝谢罪。(《秦王传》校点者案:明史晋王作晋侯,盖皆指晋惠公。 )
宣德元年,汉王高煦反。帝召杨荣等定计。荣首请帝亲征,曰:“彼谓陛下新立,必不自行。今出不意,以天威临之,事无不济。”(《杨荣传》。 )帝难之。夏原吉曰:“独不见李景隆已事耶?臣昨见所遣将,命下即色变,临事可知矣。且兵贵神速,卷甲趋之,所谓‘先人有夺人之心’也。荣策善。”帝意遂决。(《夏原吉传》。 )车驾发京师,过杨村,马上顾从臣曰:“度高煦计安出?”或对曰:“必先取济南为巢窟。”帝曰:“不然,济南虽近,未易攻;闻大军至,亦不暇攻。护卫军家乐安,必内顾,不肯径趋南京。高煦外夸诈,实内怯,临事狐疑不能断;今敢反者,轻朕年少新立,众心未附,不能亲征耳。今闻朕行,已胆落,也出战乎!至即擒矣。”(《高煦传》。 )帝擒高煦归,至单家桥。尚书陈山迎驾,言曰:“赵王与高煦共谋逆久矣。宜移兵彰德擒赵王,否则赵王反侧不自安,异日复劳圣虑。”帝未决。时惟杨士奇以为不可。山复邀蹇义、夏原吉共请。帝曰:“先帝友爱二叔甚。汉王自绝于天,朕不敢赦。赵王反形未著,朕不忍负先帝也。”(《高燧传》。 )
景泰时,岷王徽糅奏:“蒙封臣子音为嫡长子,臣弟徽眉为江川王。凡遇节令及家庭行礼,班次不定。”命礼部议:以宗子法言之,则以嫡长为重;以家人礼言之,则以尊卑为先。凡遇公礼,则当依宗子法,重在世子;家庭私礼则当依家人礼,尊归叔伯。
天顺中,命诸宗室:凡无子者,方主行请继室;生子至八岁者,方许请名;女至十五岁者,方许请封。
七年,楚府岳阳恭僖王薨,无嗣。其弟镇国将军墀、嫡长子辅国将军均请嗣封以奉恭僖之祀。礼部言:“稽考近制,惟亲王无嗣有以郡王进封者,郡王无嗣有以镇国将军进封者;无辅国将军封郡王例。”事遂止。(已上《春明梦馀录》 )。
英宗北狩。诸王中,瞻善长且贤,众望颇属;太后命取襄国金符,不果召。瞻善上书,请立皇长子,令成阝王监国,募勇智士迎车驾。书至,景帝立数日矣。英宗还京师,居南内。又上书景帝:“宜旦夕省问,率群臣朝朔望,无忘恭顺。”英宗复辟,石亨等诬于谦、王文有迎立外藩语,帝颇疑瞻善。久之,于宫中得瞻善所上二书,而襄国金符固太太后阁中,乃赐书召瞻善,比二书于《金滕》。比至,宴便殿,命百官朝王于馆。寻请还,帝亲送至午门外,握手泣别。瞻善逡巡再拜。帝曰:“叔父欲何言?”顿首曰:“万方望治如饥渴,愿省刑薄敛。”(《襄王传》。 )
初,士木之难,韩宪王子襄陵王冲秋赴京师勤王,会解严,下书慰劳。及成化六年,寇入河套,冲秋复请率子婿击贼,宪宗止之。冲秋与兄冲或并急王事,以藩禁严,不用。自是宗臣无预事者。(《韩王传》。 )
成化十七年,徽王见沛就藩钧州。承奉司自置吏,左布政使徐恪革之,见沛以闻。宪宗书谕王:“置吏,非制也;属无罪。”(《徽王传》。 )
弘治中,唐王弥钅帝疏言:“朝廷待亲藩,生爵,没谥,亲亲至矣。间有恶未败闻,殁获美谥,是使善者怠、恶者肆也。自今宜勘实,用寓彰瘅。”礼臣请降敕奖谕,勉励诸王。诏可。(《唐王传》。 )
初,洪武二十五年议准:王妃以下,有所出者称夫人。弘治四年定:亲王庶子受封,其母始称夫人。(王圻《续通考》。 )
十二年,雍王之藩衡州,地卑湿,宫殿朽败不可居,邸中数有异,乞移山东东平州。廷臣以择地别建,劳民伤财;四川叙州有申王故府,宜徙居之,诏:“可。”(《雍王传》。 )
秦王诚泳性孝友恭谨,尝铭冠服以自警。秦以多赐地,军民佃以为业,供租税;岁歉,辄蠲之。长安有鲁齐书院,久废,故址半为民居。诚泳别易地,建正学书院。又旁建小学,择军校子弟秀慧者,延儒生教之,亲临课试。王府护卫得入学,自诚泳始。(《秦王传》。 )
正德初,诏;“王府庄田,亩徵银三分,岁为常。”德王见奏:“初年兖州庄田,岁亩二十升。独清河一县,成化中用少卿宋议,岁亩五升。若如新诏,臣将无以自给”户部执山东水旱相仍,百姓凋敝,宜如诏。帝曰:“王何患贫?其勿许。”(《德王传》。 )
十二年,襄陵王徵铃请乐户祀安王。明年,乐平王徵援徵铃例以请。礼部言:“亲王有乐户。郡王别城居者,有事假鼓吹于有司;其附近王国者,假乐户于长史司。”因并革安王供祀乐户。(《安王传》。 )
十三年,秦王请关中闲田为牧地,帝排群议许之,命阁臣草制。梁储度不可争,乃上制草曰:“太祖高皇帝著令:‘兹土不畀藩封,’非吝也;念其土广饶,藩封得之,多畜士马,富而且骄;奸人诱为不轨,不利宗社。王今得地,宜益谨,毋收聚奸人,毋多畜士马,毋听狂人谋不轨,震及边方,危我社稷。是时虽欲保亲亲,不可得已。”帝骇曰:“若是其可虞。”事遂寝。(《梁储传》。 )
嘉靖初,枣阳王槐请除宗人禄,使以四民业自为生,贤者用射策应科第。寝不行。(《襄王传》。 )
嘉靖七年,辅国将军当奏,辞辅国将军及子奉国将军禄,佐助运河。赐敕褒谕。又上书言:“各藩郡、县主、县君、先仪宾没者,故事:仪宾得支半禄。今四方灾伤,边陲多事,民穷财尽,而各仪宾暴横侈肆,多不法。请勿论品级,减其月给。”明年,又请以父子应得禄米佐振;因劝帝法祖宗,重国本,裁不急之费,息土木之工。词甚恺切。帝特敕褒之,不听辞禄。(《鲁王传》。 )
东瓯王健楸无子,上书言:“宗室所以蕃,由诈以媵子为嫡,糜费县官。今臣无嫡嗣,请以所受府第屯厂尽归鲁府,待给新封,省民财万一。乞著为例。”报可。(同上。 )
九年,礼部覆丰林王疏,议处宗室事。上自为书赐诸王,欲将朝廷皇子皆封郡王,亲王次子皆封镇国将军。书成未发,以示少傅张璁。璁言:“诸王封爵,原有定制,恐一旦降封,有失亲睦之道。以臣愚计,莫若量减禄而不降封。郡王以下,凡全支俸米者,照依京官事例,米钞或四六或中半折支;其有米钞兼支者,亦量为递减,以示撙节。”上遂不果行。至嘉靖末,礼部议上《宗藩事例》,于是秦、晋、周、楚、蜀、赵、庆、襄、淮、德、崇石;而郡王以下至中尉皆有所减削矣。(《明臣奏议》。 )
户部议核:王府所请山场湖陂,断自宣德,以后者皆还官。诏允行。于是山东巡抚都御史邵锡奏:“德府庄田俱在革中。”与德王榕讦奏,锡持之益坚。(《德王传》。 )
秦王惟焯尝奏请潼关以西,凤翔以东河Й地,曰:“皇祖所赐先臣爽也。”户部尚书材执奏:“陕西外供三镇,内给四王,困已极。岂得复夺Й地滥给宗藩?”诏如材言。(《秦王传》 )
郑靖王四世孙恭王厚烷,世宗幸承天,厚烷迎谒于新乡,加禄三百石。世宗修斋醮,诸王争遣使进香,厚烷独不遣。二十七年七月,上书,请帝修德讲学,进《居敬》、《穷理》、《克己》、《存诚》四箴,《演连珠》十章,以神仙、土木为规谏,语切直。帝怒,下其使者于狱。已而故盟津王见{艹}子善,讦厚烷谋不轨;遣官往讯,无左验。帝下诏数厚烷骄慢无礼,废为庶人,幽之凤阳。隆庆元年,复王爵,增禄四百石。世子载育笃学有至性,痛父非罪见系,筑土室宫门外,席独处者十九年;厚烷还邸,始入宫。万历十九年,厚烷薨。载育言:“郑宗之序,盟津为长。前王见{艹}既锡谥复爵矣,爵宜归盟津。”屡疏恳辞。礼臣言:“载育虽深执让节,然嗣圈王已三世,无中更理。宜以载育子翊锡嗣。”载育执奏如初。乃以善之孙载玺嗣。二十三年,上历算岁差之法,及所著《乐津》书,考辨详确,识者称之。(《郑王传》。 )
四十一年,御史林润言:“天下财赋,岁供京师米四百万石,而各藩禄岁至八百五十三万石;山西、河南存留米二百三十六万三千石,而宗室禄米五百四万石;即无灾伤蠲免,岁输亦不足供禄米之半。年复一年。愈加蕃衍,势穷弊极,将何以支?”事下诸王议。明年,南陵王睦英条上七议,请:“立宗学以崇德教,设科选以励人才,严保勘以杜冒滥,革穴职以除素餐,戒奔竞以息饕贪,制拜埽以广孝思,立忧制以省禄费。”后颁《宗藩条例》,多采睦英议云。(《周王传》。 )
四十三年,肃怀王绅堵薨,无子。靖王孙辅国将军缙贵以属近宜嗣。礼官言:“缙贵,怀王从父,不宜袭。”诏以本职理府事,上册宝,罢诸官民属。穆宗即位,定王妃吴氏及延长王真氵竟等,先后上言:“圣祖刈群雄,定天下,报功之典,有隆无替。臣祖庄王,受封边境,操练征戍,屏卫天家。不幸大宗中绝,反拘于昭穆之次,不及勋武断绝之典,非所以崇本支、厚藩卫也。”下部议,议以郡王理藩政。帝不许。隆庆五年,特命缙贵嗣肃王,设官属之半。(《肃王传》。 )
隆庆二年,尚书王世贞奏:“臣于嘉靖二十九年,遇故修玉牒臣云:‘自亲王而下至庶人,已书名者几三万位;又二十年,可得五万位。周府已近四千位,韩府亦近千馀位。虽竭天下之财力,恐不足以供其源源之产。’臣窃以为国家待宗室之意,往往伤于用恩;其法又伤于用义。夫族属至于奉国将军,亦可已矣;又复推而三其中尉,以至世世不绝,所谓伤于用恩者也。虽其疏者,皆高帝及列圣后也;无罪而困之于一城,而绝其仁进之路,所谓伤于用义者也。乞下礼部会议,于奉国将军诸子免其禄秩,分居附近州县,废著之日给与房价,量复徭役终身,使得毕力农贾。其有志科目者,照常肄学应试,听为南京及司、府、州、县等官。”疏入,不纳。(《明臣奏议》。 )
三年五月,礼部郎中戚元佐疏:“诸藩日盛,禄粮不继,不及今密为区处,将来更有难处者。昔高皇帝众建诸王,皆拥重兵,据要地,以为国家屏翰,此一时也。靖难以后,防范滋密,兵权尽解,朝堂无懿亲之迹,府僚无转补之阶,此又一时也。嗣是,人多禄寡,支用不敷,乃有共蓬而居,分饼而食,年四十而未婚,没数载而不窆,强者劫夺于通衢,弱者浸入于舆皂,此又一时也。夫国初亲王、郡王、将军才四十九位,女才九位;今二百馀年,宗支玉牒见存二万八有奇,视国初不啻千倍。即尽岁供之输,犹不能给其半;十年之后,又将何以给之?议者谓:‘祖制不敢擅更。’不知国初亲王之禄以五万计,其他缎匹、茶、盐各项,亦复相等。不数年而止给米,又不数年而减为万石;万石不能给,而于代、肃、辽、庆诸王且岁给五百石;是高皇帝令自己出,而已减于前矣。其在今日,事势愈难,可不变而通乎?”(《明通纪》。 )
万历十年,议准:亲王薨逝,其子应袭者及世孙承重者,俟服制满,方许请封。若薨而绝嗣,许亲弟亲侄进封为亲王;如无亲弟侄,以次推及伦序相当者进封。(王圻《续通考》。 )
镇国中尉睦楔覃精经学,论者以方汉之刘向。万历五年,举文行卓异,为周藩宗正,领宗学。约宗生以三、六、九日午前讲《易》、《诗》、《书》,午后讲《春秋》、《礼记》,虽盛寒暑不辍。(《周王传》。 )
十八年六月,更定《宗藩事例》,始令无爵者得自便。(《本纪》。 )
二十一年,先是景王封德安,土田倍诸藩,国绝,赋额犹存。及帝弟潞王之国卫辉,悉以景赋予王。王奏,赋不及额。帝为夺监司以下俸,责抚按急奏报。巡抚湖广郭维贤言:“景府赋额,皆奸民投献,妄张其数。臣为王履亩,增赋二万五千,非复如往者虚数。王反称不足,何也?且潞去楚远,莫若徵之有司,转输潞府。《会典》:‘皇庄及勋戚官庄,遇灾蠲减视民田。’今襄、汉水溢,王佃民流亡过半,请蠲如例。”(《郭维贤传》。 )
二十三年正月,郑世子载育请:宗室皆得儒服就试,毋论中外职,视才器使。从之。许奉国中尉以下入试,辅国中尉以上,爵尊不得与。其后礼臣李廷机言:“封爵、科目,原自两途。彼既愿从科入试,应照士子出身资格铨除,何拘原爵?”亦从之。惟不得除京朝官。(《三编》。 )
赵翼田:“崇祯中,中部知县名新堞者,守城,死流贼之难。云南通判寿钅林,孙可望兵至,欲降之,不从,遂遇害。巩昌通判廷璋,署秦州,城陷,为贼所执,使之跪;叱曰:‘我,天朝宗姓也。今日惟求一死。’遂杀之。(《诸王传》。 )宝丰知县朱由咸,密县知县朱敏汀,亦皆以宗贡生出仕,死流贼之难。(《武大烈传》。 )此皆万历以后许宗人应试得官者也。向使早如唐制,宗人各有进身之路;则平时既无坐食廪禄之费,一旦有事,或亦有如吴王虢王之为国立功,未尝不可收维藩之助。乃直至末造,始开入仕之途,而已无及矣。”
明初,亲王岁禄外,量给草厂牧地。间有以废壤河滩请者,多不及千顷;部臣得执奏,不尽从也。景王就藩时,赐予概裁省;楚地旷,多闲田,诏悉予之。景藩除,潞王翊Α得景故籍,地多至四万顷。部臣无以难。至福王常洵之国,版籍更定,民力益绌,尺寸皆夺之民间,海内骚然。论者推原事始,颇以翊Α为口实云。(《潞王传》。 )先是有旨,言:“福王常洵之国,非庄田足四万不行。”廷臣大骇。叶向高因言:“《会典》载亲王禄米万石,养赡名目已是添设,岂可过多?各直省田土之数,惟大郡方有四万顷,少者止一、二万顷。自祖宗以来,封国不少,使各割一大郡,则天下地已尽;今日非但百姓无田,即朝廷亦无田矣。况圣子神孙源源未已乎?列圣相传,遵守家法,岂无爱子欲加厚,以祖制不敢逾越,必如是而后万世可常行耳。福王所陈,不过引景府、潞府事例。夫潞府就封时,废府田地尚多,未尝括及民间。今田地已尽,而租银之入,已过潞府,何更求多乎?至景府久不之国,皇考在裕邸尝怀危疑,其后皇祖断然遣之,人心始安。景府屡请楚地,几至激变,当时皆讥皇祖过宠,非以爱之,亦前事之鉴也。臣愚请祖制当遵,吉典当举。王方建维城之固,与国同休,不当以土田小事,滋天下之口。”又言:“使福王庄田必足四万顷,则之国无日。王疏以祖制为言,试思亲王四万顷之庄田,《祖训》、《会典》累朝功令有之乎?臣不知王所引祖制何指也?自景府以前,无出数千顷外者。惟景府以宠爱越分,致坏祖制。王奈何尤而效之乎?况今河南、山东抚按官A6括已尽,恐有奸徒以投献为名者,挟仇报怨。中州齐楚间稍有土地者,不安其生,天下由此多事矣。”(《三编》。 )
常洵请淮盐千三百引,设店洛阳,与民市。中州旧食河东盐,以改食淮盐故,非王肆所出不得鬻。河东引过不行,边饷由此绌。户科给事中姚宗文言:“方今盐法壅滞,盐课不登。今王府公行货卖,则狐鼠群奸必至公然夹带。两淮正额引盐必滞。河东行盐之地自有成法,一理阻绝,则行盐地少,盐课必亏。河南境内民肆向有堆卖官盐,价值一定;若王府售卖,昂值专利,势必腾涌。民何以堪?”(《三编》。 )
三十一年,秦王以嫡子久未生,请封其庶长子为世子,复请封其他子为郡王。礼部尚书郭正域皆持不可;首辅沈一贯使大以上命胁之。正域榜于门曰:“秦王以中尉进封,庶子当仍中尉,不当为郡王;妃年未五十,庶子亦不得为世子。”一贯无以难。(《郭正域传》 )。
四十三年五月,山西巡抚吴士度言:“国家建藩颁爵,自亲王、郡王至将军、中尉,俱有定禄。年来宗支蕃衍,间有无禄极贫,或以擅婚私滥、妾之子不敢请名者,或以幼而无父不能请名者,或已请名而家贫不能封者,与孀妇身无所依者,每名月给米一石,折银一钱,于各府正项粮饷内支给。”从之。(《实录》。 )
天启五年五月,行宗室限禄法。(《本纪》。 )
宗藩婚嫁命名,例请于朝。贫者为部所稽。自万历末至崇祯初,积疏累千。有白首不能完家室,骨朽而尚未命名者。礼部尚书何如宠,请贫宗得嫁娶者六百馀人。(《何如宠传》。 )
崇祯中,部尚书倪元璐奏曰:“天下诸藩,孰与秦晋?秦晋,山险用武国也。请谕二王:以剿贼保秦责秦王,以遏贼不入责晋王。王能杀贼,假王以大将军权;不能杀贼,悉输王所有饷军。贼平,益封王各一子如亲王,亦足以明报矣。二王独不鉴十一宗之祸乎?王忠而熟于计,必知所处矣。”书上,不报。(《冯师孔传》。 )
十四年冬,李自成攻开封,周王恭枵出库金五十万饷守陴者,悬赏格:殪一贼,予五十金。贼穴城,守者投以火,贼被热死者不可胜计,乃解围去。(《周王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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