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七年
(庚子)三十七年清不知八年
春正月
1月2日
○〈高宗太皇帝實錄卷之四十〉
一日。〈陰曆己亥十二月初一日〉
二日。議政尹容善上疏乞遞。賜批勉副。
○內部令第二十七號,醫士規則、藥劑士規則、藥種商規則,竝施行。
○特進官金聲根任議政府參政,太醫院都提調尹容善任宮內府特進官,竝敍勅任官一等。
1月3日
○三日。掌禮院卿金奭鎭奏:「謹稽歷代典禮,則陵寢有歲暮祭設行之例。健元陵、齊陵、貞陵、隆陵、健陵、仁陵、綏陵歲暮祭,自今陰曆歲除日爲始設行何如?」允之。
○命正二品趙雲涉、特進官任商準、正三品李源興、正三品劉晉祜、五品金東潤,特爲加資。朝官年八十以上人優老之典也。
○軍部大臣尹雄烈奏:「軍部所管各道所在舊式軍物,間已派員,行査斥賣。而各道曾往兵水營及營虞候、僉、萬戶、察訪、別將、權管所處公廨,一自廢止以後,管守無人,擧皆頹圮。此不可以一任棄置,令派員,從時價斥賣。各廳所在軍根錢,與土之漏落者,太半爲奸吏輩偸弄,亦屬悶歎。竝令派員,從實調査,可賣者賣,可刷者刷,一體輸上何如?」允之。
○特進官金鶴鎭疏略:「今於前後撰進文字,何莫非做錯?而至書各室尊號,不能審愼,致勤下詢,此實天奪之魄,自速于戾。伏願亟令司敗,照以當律。」批曰:「當有處分矣。」
○詔曰:「莫敬、莫重之文字,有此做錯不審之失,何可寬恕?當該製述官〈金鶴鎭〉,施以免官之典,捧納秘書丞,捧現告,亦爲免官。」
1月4日
○四日。命宮內府協辦尹定求署理大臣事務,外部大臣朴齊純臨時署理內部大臣事務。
1月6日
○六日。布達第五十四號,宮內府官制中改正件。頒布。
1月7日
○七日。特進官李裕寅上疏乞遞,仍請復乙未之讎,繼陳時務十五條。一曰,立宗敎〈儒敎〉;二曰,勉睿學;三曰,肅宮禁;四曰,用世臣;五曰,擧人材;六曰,正名分;七曰,制財政;八曰,明刑罰;九曰,備賊警;十曰,掇派員;十一曰,飭負商;十二曰,防外求;十三曰,復州縣;十四曰,減官祿;十五曰,用公廉。批曰:「十五條所陳,出自憂愛,甚庸嘉尙。至若分邑一款,宜從民願,令政府稟處矣。卿其勿辭行公。」
○從二品李聖烈任景孝殿提調,敍勅任官四等。
1月9日
○九日。淸安君李載純、從一品申箕善任宮內府特進官,敍勅任官一等。
1月11日
○十一日。法律第一號,賊盜處斷例中改正件;第二號,《刑律名例》中改正件。裁可頒布。
○議政府因度支部請,議追崇時各項費五千九百元、綏陵修改費一千二百元、洪陵石儀費三萬元、平樂亭移建費一萬七千七百元、幸行時各項費七千元、六穴砲三百柄、彈丸四萬發購入費五千五百元、各地方被燒漂頹戶及渰死人恤金六百九十元,豫備金中支出事,經議上奏。制曰:「可。」
○勅令第一號,法部官制中改正件。第二號,郵遞司官制中改正件。第三號,郵遞規則中改正件。竝裁可頒布。
1月13日
○十三日。召見濬慶墓、永慶墓營建廳堂上李重夏。上曰:「兩墓所守護之節,至今未遑,寔由於列聖朝愼重之意,適成於今日,朕不勝追感之心矣。」重夏曰:「聖孝卓越,克擧列聖朝未遑之典,臣不勝欽仰萬萬。而臣以駑劣,適蒙任使,與榮甚多矣。」仍奏曰:「位土,以驛土中十四結劃付後,向有所上奏,而以此分排於齊用,未免有殘薄之歎矣。就本邑海津藿巖稅中,數處每年約收五百金者,劃付,以代香炭之資,則基於守護之節,庶有裨補矣。」上曰:「筵退後,議及宮內大臣,使之發訓劃付可也。」
○肇慶壇、濬慶墓、永慶墓營建廳堂上以下,施賞有差。堂上全羅北道觀察使李完用、掌禮院少卿沈相璜、李載崐、李重夏、全州郡守李參應、金堤郡守李錫珪、興德郡守吳應善、禮山郡守張駿遠、萬頃郡守李重翼、公州郡守趙命鎬、泰仁郡守金靖圭、龍潭郡守李完鎬,竝加資。
1月14日
○十四日。度支財務官金奎熙任中樞院議官,敍勅任官四等。
1月15日
○十五日。命外部大臣朴齊純署理學部大臣事務,美國人山島爲宮內府贊議官,特進官閔泳煥爲法規校正所副總裁。議政府參政金聲根、農商工部大臣李鍾健、宮內府贊議官山島,命法規校正所議定官。法部參書官權在運,任內部版籍局長,敍奏任官三等。
1月16日
○十六日。詔曰:「興宣大院君祠宇新建之役,令營繕司擧行。」
○從一品金奭鎭任宮內府特進官,敍勅任官二等。特進官趙定熙任掌禮院卿,忠淸北道觀察使金錫圭任宮內府特進官,外部協辦閔商鎬任學部協辦,會計院卿崔榮夏任外部協辦,特進官趙漢國任忠淸北道觀察使,特進官鄭日永任江原道觀察使,特進官金宗漢任咸鏡北道觀察使,竝敍勅任官三等。
1月17日
○十七日。勅令第四號,典圜局官制改正件。第五號,電報司職員俸給令中改正件。第六號,國內郵遞規則中改正件。竝裁可頒布。
○度支部大臣趙秉稷奏:「以公納愆滯事,已經屢次論奏。先以尤甚邑守令,免官懲辦,繼以倍道嚴訓于各該道觀察使及各該郡守。計程定限,指日督尺者,爲觀來頭,而視若弁髦,一直漫漶,法綱所在,萬萬駭然。各該郡滯納甲午條夥數之載寧等四郡〈平山、遂安、全州〉,乙未條夥數之廣州等三郡〈平澤、信川〉,丙申條夥數之大興等六郡〈忠州、長城、羅州、安東、延安〉,丁酉條夥數之利川等七郡〈新昌、羅州、居昌、慶州、安東、盈德〉,戊戌條夥數之懷德等十四郡〈槐山、鎭川、麗水、順天、咸平、晉州、慶州、星州、醴泉、盈德、善山、寶城、長淵〉,前郡守,不可以已遞勿論。令法部,照律懲辦。鴻山等七郡〈羅州、靈光、光陽、陜川、聞慶、豐川〉,前郡守及時郡守交替之際,所納先後多寡,有難指一擔責。亦令法部,拿引査覈,從實勘處。南平郡守李根洪、靈巖郡守沈相瑚,到任旣在春間,愆納不無其責,令法部,一體審覈。且以各該觀察使言之,苟能刻意董飭,寧有是理?揆以事體,亦極駭歎。竝一箇月減俸何如?」允之。
○正二品金德圭任宮內府特進官,特進官金錫圭任貴族院卿,竝敍勅任官三等。從二品李勝宇任宮內府特進官,從二品閔泳璇任會計院卿,竝敍勅任官四等。特進官沈相薰、外部大臣朴齊純,命法規校正所議定官。
1月19日
○十九日。命宮內府特進官尹容善爲明憲太后加上尊號時正使,宮內府特進官徐正淳爲副使。
○議政府,以光武四年度歲入、歲出總豫算表,開錄上奏,允之。〈歲入,總計六百十六萬二千七百九十六元;歲出,總計六百十六萬一千八百七十一元〉
○從一品閔斗鎬任議政府贊政,敍勅任官一等。學部協辦閔商鎬,命署理大臣事務。
○元帥府行武官學校第一回卒業試驗。取張然昌等一百二十八人。
1月20日
○二十日。內部協辦李載崐任法部協辦,農商工部協辦閔景植任內部協辦,竝敍勅任官三等。
1月21日
○二十一日。勅令第七號,江華府、楊州、江陵、奉化、茂朱郡所在史庫守護件中改正件。第八號,勅奏任官捐俸之例,光武四年度繼續施行件,竝裁可頒布。
○從二品李根澔任農商工部協辦,敍勅任官三等。
○議政府,因度支部請,議太室追尊及圜丘配天時各項費三千八百元、濬川費不足額四千五百元、三和港各團租界移葬費二百四十元,豫備金中支出事;因咸鏡北道儒生李熙翰等上言奏下之吉州、城津合郡事,經議上奏。制曰:「可。」
1月23日
○二十三日。勅令第九號,地方制度中城津府及吉州郡,竝廢止,吉城府設置件。裁可頒布。
○法律第三號,鐵道事項犯罪人處斷例。裁可頒布
1月24日
○二十四日。法部法務局長李寅榮任鐵道局長,內部地方局長尹德榮任法部法務局長,竝敍勅任官四等。正三品鄭駿時任內部地方局長,敍奏任官三等。
1月25日
○二十五日。議政府贊政閔種默,命臨時署理外部大臣事務;正三品白虎燮,任中樞院議官,敍勅任官四等。
1月27日
○二十七日。命正二品金鶴鎭、從二品鄭佑默、正一品趙秉式、正三品李容泰,竝特免懲戒。
1月28日
○二十八日。慶運宮宮牆畢役監董以下,施賞有差。監董景恩都正李載星、古阜郡守趙珪熙、祥原郡守申碩均、金山郡守閔東赫、楊根郡守閔泳奭、金堤郡守丁大緯、永春郡守崔文煥、竹山郡守尹秉、前參書官李琦、度支部財務官金喆鉉、同福郡守金永鶴、熊川郡守柳靖鉉、陽智郡守申容均、四品沈能弼,竝加資。
○景恩都正李載星,依法典,襲封景恩君。
1月29日
○二十九日。詣中和殿,親傳健元陵、貞陵、仁陵、綏陵、景孝殿、洪陖歲暮祭香祝,仍詣景孝殿展拜後,省牲、省器。皇太子隨詣,行禮。
○特進官尹容善任議政府議政,敍勅任官一等。
○諭議政尹容善曰:「向日勉副,爲卿一遞苦心,今玆復授,亦以朕必欲致卿。相孚之地,有不待申複,而艱虞溢目,日棘一日。以卿斷斷忠愛,釋負雖未旣月,宜其有寢寤憂慮者矣。惟朕知卿者如此,卿亦必諒會於朕心之所在矣。須勿備例崇讓,卽日簉朝,用副朕側席如渴之望。」
○召見議政尹容善容善跪受勅誥後,仍陳必辭之義。上曰:「顧今國計、民憂,日甚一日,正須老成如卿,調劑彌綸。而至若向時浮謗,何足深較哉?」容善曰:「典禮竣事以後,當以文字仰陳,顒俟曲遂之恩矣。」上曰:「雖日封十疏,決不聽許,勿事退巽,以副朕區區之望。」
○議官白虎燮疏略:「平壤卽檀君、箕子、東明王三聖人建都之地,而檀君首出,肇開鴻荒。立國倂唐堯之世,寶曆享千歲之永。今其衣履之藏,在江東邑治西五里太白山下,此旣昭載於該邑志與《關西文獻錄》。而故相臣許穆所述《檀君世家》曰:『松壤西有檀君塚,松壤卽今之江東縣』云。其爲可徵、可信,固已章章明矣。該邑山林,屢以封植之意,請于府郡者,積券累牘,是孰使之然哉?惟我聖朝崇報之典,靡不用極。往在己丑,封箕子陵,辛卯封東明王陵,象設如禮,神人胥悅。夫以三聖相繼之序,則檀君墓之崇封,當居其先,而尙此未遑者,豈不有欠於崇報之擧乎?伏願皇上,俯察蕘言,博採廟議,特令本道道臣,江東之檀君墓,亦依箕、東兩陵之例,一體崇封,以昭尊聖之義,以慰群黎之望焉。」批曰:「崇報之論,尙云晩矣。然而事體愼重,令政府稟處。」
○景孝殿提調尹泰興疏,請議定貢擧試取之法。批曰:「疏辭令政府稟處。」
○正一品趙秉式、正二品金鶴鎭、從二品鄭寅昇、貴族院卿金錫圭、從二品鄭佑默,命宮內府特進官,敍勅任官:秉式一等,鶴鎭、錫圭三等,寅昇、佑默四等。鄭周永任貴族院卿,敍勅任官三等。
1月30日
○三十日。詣景孝殿,行別茶禮。皇太子隨詣,行禮,仍行別茶禮。
○諭議政尹容善曰:「今聞『卿在公徑出』云,此何過中之擧乎?無妄之來,初不足芥懷,而亦旣昭晰無餘,不啻申複,今又更提其說,其亦言之無當。於卿何有?朕則曰不可,而卿欲邁邁,則獨不念義分之不當如此哉?且賀儀隔宵,必須卿行禮。望卿勿復撕捱,卽爲入來,以副朕苦企之意。」仍詔曰:「明日賀儀,待議政入來行禮。」
○從二品李宗稙任中樞院議官,敍勅任官三等。
1月31日
○三十一日。宮內府特進官趙秉式疏略:「臣之斷斷情願,只與議政臣尹容善,辦質一款,而其向日疏辭,無非構誣臣詬辱臣。臣宜卽冒瀆更辦,而負罪荐陳,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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