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颂》《商颂》述
解释《诗三百》之争论,以关于《鲁颂》者为最少。以为《鲁颂》是僖公时诗,三家及《毛诗》一样,这正因为《诗》本文中已有“周公之孙,庄公之子”,“令妻寿母”(从朱于读)的话,即使想作异说,也不可能。但三家诗以《鲁颂》为僖公时公子奚斯所作,恐无证据。《宫》卒章说“寝庙奕奕,奚斯所作”,是《鲁颂》颂奚斯,不是奚斯作《鲁颂》。三家虽得其时代,而强指名作者,亦为失之。
《诗三百》中,除《陈风》外,恐无后于《鲁颂》者(《商颂》时代不远),《鲁颂》亦最为丰长。《商颂》既为襄公时物,宋襄卒于鲁僖卒前十年,则《鲁颂》《商颂》同代,而《鲁颂》稍后也。
《鲁颂》拟《大雅》的痕迹显然,反与《周颂》不相干,此亦可证《大雅》与《周颂》文词之异,由于时代之不同,《鲁颂》之时代近于《大雅》,故拟其近者;否则《鲁颂》以体裁论,固应拟《周颂》不应偏拟《大雅》。
《商颂》之时代,三家说同;《史记·宋世家》:“宋襄公之时,修行仁义,欲为盟主。其大夫正考父美之,故追道契汤高宗殷所以兴,作《商颂》。”《韩诗薛君章句》亦然(《后汉书·曹褒传》注引)。独《毛传》立异说,以为“微子至于戴公,其间礼乐废坏,有正考父者,得《商颂》十二篇于周之太师,以《那》为首。”
这一说与《鲁语》合。《鲁语》:“闵马父……曰……昔正考父校商之名《颂》十二篇于周太师,以《那》为首。”这话是非常离奇的:第一,汉以前不闻有校书之事;第二,《国语》中无端出这一段《商颂》源流说,我们感觉不类。欲断此文之为伪加,应先辨者三事。
《商颂》是宋诗
宋人自称商,金文中已有成例(见《积古斋·钟鼎彝器款识》)。《左传》中此称尤多(详见阎百诗所考)。至于《商颂》之不能为商时物,必为宋时物者,王静安论之甚详,王君说:
《殷武》之卒章曰:“陟彼景山,松柏丸丸。”毛郑于景山均无说。《鲁颂》拟此章则云:“徂徕之松,新甫之柏。”则古自以景山为山名,不当如《鄘风·定之方中》传大山之说也。按,左氏传商汤有景亳之命,《水经注·济水篇》:黄沟枝流“北迳已氏县故城西,又北迳景山东”,此山离汤所都之北亳不远,商丘蒙亳以北惟有此山,《商颂》所咏,当即是矣。而商自盘庚至于帝乙,居殷墟,纣居朝歌,皆在河北;则造高宗寝庙,不得远伐河南景山之木;惟宋居商丘,距景山仅百数十里,又周围数百里内别无名山,则伐景山之木以造宗庙,于事为宜,此《商颂》当为宋诗不为商诗之一证也。
又自其文辞观之,则《殷虚卜辞》所纪祭礼与制度文物,于《商颂》中无一可寻,其所见之人、地名与殷时之称不类,而反与周时之称相类,所用之成语并不与周初类,而与宗周中叶以后相类,此尤不可不察也。《卜辞》称国都曰商,不曰殷,而《颂》则殷商错出;《卜辞》称汤曰大乙,不曰汤,而《颂》则曰汤,曰烈祖,曰武王,此称名之异也。其语句中亦多与周诗相袭,如《那》之“猗那”,即《桧风·隰有苌楚》之“阿傩”,《小雅·隰桑》之“阿难”,《石鼓文》之“亚箬”也;《长发》之“昭假迟迟”,即《云汉》之“昭假无赢”,《烝民》之“昭假于下”也;《殷武》之“有截其所”,即《常武》之“截彼淮浦,王师之所”也。又如《烈祖》之“时靡有争”,与《江汉》句同;“约错衡,八鸾鸧鸧”,与《采芑》句同。凡所同者,皆宗周中叶以后之诗,而《烝民》《江汉》《常武》,《序》皆以为尹吉甫所作,扬雄谓“正考父晞尹吉甫”,或非无据矣。
按王君此说有三证:一、景山在宋;二、《商颂》中称谓与《殷卜辞》不同;三、《商颂》中词句与宗周中叶以后诗之词句同。二、三两证断无可疑,一证则无力。盖《鄘诗·定之方中》亦有“景山与京”之语,此诗乃卫文公成是丘时诗也。恐景山即是大山之义,未必是专名,虽此证未必有着落,然二、三两证已足证《商颂》为宋诗而有余矣。
《商颂》所称不及宋襄公
王君断定《商颂》为宋诗固是精确不移之论,然又以为是宗周中叶之时,以求合《鲁语》正考父校于周太史之说,则由王君一往不取孔广森、刘逢禄以来辨析古文经作伪之义,故有所蔽,不敢尽从韩义,不免曲为《鲁语》说也。请申韩说。《殷武》初章、二章曰:
挞彼殷武,奋伐荆楚。罙入其阻,裒荆之旅。有截其所,汤孙之绪。
维女荆楚,居国南乡。昔有成汤,自彼氐羌,莫敢不来享,莫敢不来王,曰商是常。
荆蛮称楚,绝不见于《诗三百》,西周诗中称伐荆蛮者数次,皆不称楚,则荆楚之称乃春秋时事,此是一证。
西周之世,王室犹强,礼乐征伐,自王朝出,《大雅》《小雅》所叙各种战伐事可以为例,断不容先朝之遗,自整武威;故宋在西周,无伐楚使之来享于宋来王于商之可能:此是二证。
《史记·楚世家》:
当周夷王之时,王室微,诸侯或不朝,相伐。熊渠甚得江汉间民和,乃兴兵伐庸杨粤至于鄂。熊渠曰:“我蛮夷也,不与中国之号谥。”乃立其长子康为句亶王,中子红为鄂王,小子执疵为越章王,皆在江上楚蛮之地。及周厉王之时,暴虐,熊渠畏其伐楚,亦去其王。后为熊毋康,毋康早死。熊渠卒,子熊挚红立。挚红卒,其弟弑商代立,曰熊延。熊廷生熊勇。……熊勇十年卒,弟熊严为后。……熊严卒,长子伯霜代立……熊霜六年卒……而小弟季徇立,是为熊徇……熊徇卒,子熊咢立。熊咢九年卒,子熊仪立,是为若敖。若敖二十年,周幽王为犬戎所弑。……二十七年若敖卒,子熊坎立,是为霄敢。霄敖六年卒,子熊眴立,是为蚡冒。蚡冒……二十七年卒。蚡冒弟熊通弑蚡冒子商代立,是为楚武王。……三十五年,楚伐随。随曰:“我无罪。”楚曰:“我蛮夷也,今诸侯皆为叛,相侵,或相杀,我有敝甲,欲以观中国之政,请王室尊吾号。”随人为之周,请尊楚,王室不听,还报。三十七年楚熊通怒曰:“吾先鬻熊,文王之师也,早终,成王举我先公,乃以子男田令居楚,蛮夷皆率服,而王不加位,我自尊耳。”乃自立为武王,与随人盟而去。于是始开濮地而有之。五十一年,周召随侯,数以立楚为王。楚怒,以随背己,伐随,武王卒师中,而兵罢。子文王熊赀立,始都郢。
文王二年,伐申。……六年伐蔡。……楚强陵江汉间小国,小国皆畏之。十一年,齐桓公始伯,楚亦始大。十二年,伐邓,灭之。十三年,卒,子熊囏立,是为杜敖。杜敖五年,欲杀其弟熊恽,恽奔随,与随袭弑杜敖,代立,是为成王。
成王恽元年,初即位,布德施惠,结旧好于诸侯。使人献天子,天子赐胙曰:“镇尔南方夷越之乱,无侵中国。”于是楚地千里。十六年,齐桓公以兵侵楚,至陉山,楚成王使将军屈完以兵御之,与桓公盟。桓公数以周之赋不入王室,楚许之乃去。十八年,成王以兵北伐许,许君肉袒谢,乃释之。二十二年,伐黄。二十六年,灭英。三十三年,宋襄公欲为盟会,召楚。楚王怒曰:“召我,我将好往,袭辱之。”遂行,至盂,遂执辱宋公,已而归之。三十四年,郑文公南朝楚,楚成王北伐宋,败之泓,射伤宋襄公,襄公遂病创死。三十九年……晋果败子玉于城濮。
由这一段看去,楚在周夷王时曾强大,后以厉王故,削其王号。大、小《雅》中所记“蠢尔蛮荆”“荆蛮来威”等语,皆是指厉王、宣王对荆用兵事。此后荆蛮颇衰,兄弟争乱,幽王之乱,不曾乘势以攻东周。数代之故,经若敖蚡冒“筚路蓝缕以启山林”(见《左传》宣公十二年),至于熊通(武王),然后又北向以窥中国,历剪南国,亡绝江汉旧封。至于晋文之世,息以周姻之侯,申以方伯之遗,竟为楚之戎卒,北战晋宋矣。厉宣时之伐荆,既非宋之得而参与,而楚在武王文王前,亦无与宋接触之可能,则宋之伐荆楚者,必为襄公,历检《春秋左氏》《史记》,断断乎无第二人也。此是三证。
总之,西周荆不称楚,西周伐荆乃王室事,周既东迁之后,宋楚接触,至襄公始有之,是《韩诗》以《商颂》为襄公时作,太史公述《鲁诗》亦然,皆不诬也。
或疑《殷武》之词甚泰,曰:“挞彼殷武,奋伐荆楚,罙入其阻,裒荆之旅,有截其所,汤孙之绪。”若核以《左氏》《史记》所载,宋襄公固未胜楚,霍之盟辱身,泓之战丧师,几乎亡国,晋文救之,然后不亡。若此汤孙为襄公,何至厚颜如此?答之曰:《诗》之语夸,一往皆然,即以《周诗》论,狁侵镐,至于陉阳,临渭滨矣(从王静安所考,陉阳为秦之陉阳,非汉之陉阳);徐淮侵周,迫雒京矣。而《周诗》所记南征北伐,只记反攻之盛,不言入寇之强。且《殷武》固一面之词,《左氏》所记亦一面之词。
旧来《国语》应是晋三家将为诸侯或已为诸侯时之人所集,以晋楚等传说为资料而成者。今如统计《国语》《左传》时记事,晋最多,楚次之,鲁又次之(《左传》中关涉鲁者甚多,然皆敷衍经文语,当非原有),晋楚间小国如周郑等又次之,宋甚少,齐尤小。且《左氏》称晋楚多善言,记鲁国多乱政,从此可知原本《国语》之成分,来自晋楚者多,宋齐事恐皆是附见他国者,楚人记宋襄公必另是一面之词也。
今试看《春秋》所记,葵丘之会,襄公与焉;咸之会,牡丘之会,淮之会,皆与焉。齐桓甫死,襄公即以曹卫邾莒之师伐齐,胜鲁而定齐难,于是乎继齐桓之伯。次年(僖十九年)执胜子婴齐,与曹人邾人盟于曹南。逾二年(僖二十一年)宋人齐人楚人盟于鹿上。大国之盟,宋人为先,俨然盟主也。其年秋,“宋公、楚子、陈侯、蔡侯、郑伯、许男、曹伯盟于霍”,襄公然后为楚所欺,乘车之会,楚人伐兵执襄公。次年,“宋公、卫侯、许男、縢子伐郑”,其年冬十一月,然后败于泓。由是而论,襄公固曾主霸,只是断烂朝报之《春秋》,所记不详耳。襄公曾致楚人来,盟之而为主霸,泓之战前,未必对楚无小胜也。且若合襄公前后两世看之,宋在当时关系实大。僖四年,“公会齐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许男、曹伯侵蔡,蔡溃,遂伐楚,次于陉。楚屈完来盟于师,盟于召陵”。僖六年夏,“公会齐侯、宋公、陈侯、卫侯、曹伯伐郑,围新城。秋,楚人围许,诸侯遂救许”。七年,“公会齐侯、宋公、陈世子款、郑世子华盟于宁母”。八年“公会王人、齐侯、宋公、卫侯、许男、曹伯、陈世于款、郑世子华盟于洮,郑伯乞盟”。是齐桓敌楚诸役,襄公之父桓公皆与焉。(当时郑已臣服于楚,故齐恒诸会,子华听命,郑伯不来。其后宋襄公时伐郑,亦以楚故。楚胜宋,郑文夫人芈氏姜氏劳楚子,取郑二姬而归。)襄公卒后,楚势大张,伐陈灭夔,数次伐宋,几至入其国,诸侯以宋故盟于宋。至僖公二十八年,晋文败楚于城濮,然后中国不为楚灭。是则晋文定功,亦缘宋之故也。齐桓晋文之间,宋襄虽小霸而不卒,然齐桓晋文御南蛮之事业,宋公三世(桓襄成)皆参与之。则“奋伐荆楚”之语,括召陵之盟以言可也。
若《殷武》作于襄公卒后,括城濮之役以言亦可也。《殷武》固只言战荆而胜之,未言荆楚来享。总之,《楚语》以楚为本,一种说法,《殷武》以宋为本,又是一种说法。其详则“书阙有间”,不可考矣。
就《殷武》看,宋之民族思想在春秋中世又大发达,所谓“自彼氐羌,莫敢不来享,莫敢不来王”者,乃指周之先世臣服于商。姜为周所自出,《大雅》“厥初生民,实为姜嫄”,《鲁颂》“赫赫姜嫄,其德不回”。至于氐,疑即狄之异文。
《商颂》非考父作
正考父相传为孔父嘉之父,孔父嘉与殇公同为华父督所杀(桓王十年,西历前710年),下逮襄公之立(襄王二年,西历前650年),已六十年,时代不相接。故《史记》《韩诗》以《商颂》为襄公时者则是,以为即是正考父作者则非。战国末汉初人好为诗寻作者,故以《周颂》一部分为周文公作(已见《国语》),《鲁颂》为奚斯作,《商颂》为正考父作,无非于其国中时代差近之闻人,择一以当之。此是说诗者之附会,不暇详考年代者也。
宋襄公之为如何人物,《春秋》家与《国语》《左氏》所记绝异。
泓之战,《公羊传》以为“虽文王之师不为过”。凡记襄公事,无不称之,襄公受窘,无不讳之。《公羊》于齐桓称之甚矣,亦未至如此。故宋襄公者,《公羊》家之第一偶像。
《论语》《孟子》无谈及襄公者。然以孔子之称管仲齐桓,孟子之论《春秋》,“其事则齐桓晋文”,又曰“戎狄是膺”,诸义衡之,宋襄自是历来儒家所传之贤圣,为中国文化奋斗者也。
儒与宋颇有关系,《国语》则出自晋,不与宋相涉,又非儒家之义,故其记襄公与《诗经》《春秋》有异。刘子骏刺取《国语》材料以为《春秋左氏传》,凡《公羊》之义彼可得而反者,无不设法尽力反之。《公羊》义之甚重者,如新周、故宋、王鲁,《左氏传》则全无以鲁为王之义,而改《公羊》春王正月之王谓文王一义曰“王周正月”,更以周为绝对者,非溯统而述文王。至其抑宋,更不待说矣。
故《商颂》为宋襄公之颂,儒者所传故说,与事实相合者也。引申而有正考父作之论,传《诗》者之小附会也。改正考父之作为校,而曰是商代之诗,刘子骏作伪时所取义,以抑宋之地位,以与三家诗立异,以与《春秋》家立异,于《鲁语》中羼入一种不伦不类之言,以证其说者也。刘子骏盖以自己校书之事加之古人,而忘时代之异,《商颂》说之三段迁移如此。
综观《鲁颂》《商颂》,齐桓管仲事业之盛可见,宋襄鲁僖皆叨桓公之光者耳。齐桓之伯,北伐山戎,以救邢封卫,南伐楚,陈诸侯之兵于召陵,楚既受责,略东夷淮徐以归。方厉宣之世,狁临渭,徐淮犯雒,南北交侵中国,宣王能自保未能大定也,故幽王遂亡于犬戎。周既东之后,楚又张大,申息随邓江汉诸姬,无不剪灭,进迫河洛之间。齐桓遂于北方功定之后,率诸侯之师以威之,虽未能战而胜楚,楚不敢不受盟也。鲁僖实躬与桓公历年之盟会,伐楚之役,与师往焉,东略而归,遵徐淮而反。
疑《鲁颂》中所言淮夷来同,徐方来同者,未必非由召陵班师之役,桓公助之开始经营。桓公晚年,徐从诸夏,楚伐之,诸夏救之。桓公一死而宋鲁閧,宋纳齐孝公,鲁亦纳公子无亏,宋败鲁。从此宋东联东夷,主诸夏之盟,以斗楚,鲁则折而为楚(僖十九年,鲁与楚盟。鲁之折而为楚者,疑由子志切略地徐方,故远交楚而近攻徐。徐在桓公末年,已折为中夏,楚伐之,同时楚人入舒,舒亦淮上国也。楚鲁夹攻徐,则鲁之拓地徐方自易。鲁僖为自己之利,忘诸夏之义矣)。宋襄之主盟不成者,恐亦由于恢夏殷商之观念甚炽,姬姓诸国所极不愿,然毅然抗楚之北上,为齐桓之所不敢为,继齐桓之志,开晋文之业,诚春秋前半之最大事件。若鲁僖则始追齐桓之后,继背诸复而为楚,终乃于泓之战后受楚之献宋俘。乃曰:“戎狄是膺,荆舒是惩。”亦颜之厚矣。若《商颂》之语,虽为辞近,就感情论,及诚真无隐。
宋人质直,故谈愚人每曰宋人(《庄子》宋人资章甫而适诸越,《孟子》宋人有悯其苗之不长而揠之等),而大史公评鲁公“揖让之礼则从矣,而行事何其戾也!”礼云礼云,乐云乐云,鲁道之交,如是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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