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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語卷第十三

  晉語七

  1 既弒厲公,欒武子使智武子、彘恭子如周迎悼公〔一〕。庚午,大夫逆于清原〔二〕。公言於諸大夫曰:「孤始願不及此〔三〕,孤之及此,天也〔四〕。抑人之有元君,將稟命焉〔五〕。若稟而棄之,是焚穀也〔六〕;其稟而不材,是穀不成也〔七〕。穀之不成,孤之咎也;成而焚之,二三子之虐也。孤欲長處其願,出令將不敢不成〔八〕,二三子為令之不從,故求元君而訪焉〔九〕。孤之不元,廢也,其誰怨〔一0〕﹖元而以虐奉之,二三子之制也〔一一〕。若欲奉元以濟大義,將在今日;若欲暴虐以離百姓,反易民常,亦在今日〔一二〕。圖之進退,願由今日〔一三〕。」大夫對曰:「君鎮撫群臣而大庇廕之,無乃不堪君訓而陷於大戮,以煩刑、史〔一四〕,辱君之允令〔一五〕,敢不承業。」乃盟而入〔一六〕。

  〔一〕 武子,欒書也。智武子,荀罃也。彘恭子,士魴也,食邑於彘。悼公,周子也,時年十四。

  〔二〕 清原,晉境。

  〔三〕 及,至也。

  〔四〕 引天以自重。

  〔五〕 元,善也。稟,受也。

  〔六〕 穀,所仰以生。

  〔七〕 不材,不可用。不成,謂秕也。

  〔八〕 不敢為秕政。

  〔九〕 訪,謀也。為民不從大夫之令,故求善君而謀之。

  〔一0〕廢,以不善見廢。

  〔一一〕制,專制。

  〔一二〕反易民常,謂下不事上。

  〔一三〕悼公承篡弒之後,嫌臣不從,故以此約厲。

  〔一四〕刑,刑官,司寇。史,太史。掌書法。 案述聞卷二一:「


  『司寇』者,典刑之官,不得直謂之刑。太史非掌刑之官,不得與司寇並舉。韋說非也。刑史謂刑官之史,掌刑書以贊治者。」

  〔一五〕允,信也。

  〔一六〕承,奉也。業,事也。


  辛巳,朝于武宮〔一〕。定百事,立百官〔二〕,育門子,選賢良〔三〕,興舊族,出滯賞〔四〕,畢故刑,赦囚繫〔五〕,宥閒罪,薦積德〔六〕,逮鰥寡〔七〕,振廢淹〔八〕,養老幼〔九〕,恤孤疾〔一0〕,年過七十,公親見之〔一一〕,稱曰王父,敢不承。〔一二〕

  〔一〕 武宮,武公廟。

  〔二〕 議定百事,而立其官使主之。謂改其舊時之非者。

  〔三〕 門子,大夫之適子,周禮曰:「其正室皆謂之門子。」育,長也。長育其才,選用賢良。

  〔四〕 舊族,舊臣之子孫也。滯賞,謂有功於先君未賞者,謂呂相之屬。

  〔五〕 故刑,若今被刑居作者。畢之,不復作矣。囚繫者赦之,傳曰「宥罪戾」是也。

  〔六〕 閒罪,刑罰之疑者。宥,赦也。薦,進也,積德之士進用之。

  〔七〕 逮,及也。謂惠及也。

  〔八〕 振,起也。淹,久也。謂本賢人,以小罪久見廢,起用之也。

  〔九〕 養有常餼。

  〔一0〕無父曰孤。疾,廢疾也。

  〔一一〕謂賢知事者。

  〔一二〕稱曰王父,尊而親之,所以盡其心也。故不敢不承命。


  2 二月乙酉,公即位〔一〕。使呂宣子將〔二〕下軍〔三〕,曰:「邲之役,呂錡佐智莊子於上軍〔四〕,獲楚公子穀臣與連尹襄老,以免子羽〔五〕。鄢之役,親射楚王而敗楚師〔六〕,以定晉國而無後〔七〕,其子孫不可不崇也〔八〕。」使彘恭子將新軍〔九〕,曰:「武子之季、文子之母弟也〔一0〕。武子宣法以定晉國,至於今是用〔一一〕。文子勤身以定諸侯,至於今是賴〔一二〕。夫二子之德,其可忘乎!」故以彘季屏其宗〔一三〕。使令狐文子佐之〔一四〕,曰:「昔克潞之役,秦來圖敗晉功,魏顆以其身卻退秦師于輔氏,親止杜回,其勳銘於景鍾〔一五〕。至于今不育,其子不可不興也〔一六〕。」

  〔一〕 先館於外,至此乃就宮朝也。傳曰「館于伯子同氏」是也。

  〔二〕 案:「將」,公序本作「佐」。述聞卷二一:「當云『使呂宣子將新軍』。」

  〔三〕 宣子,呂錡之子呂相。

  〔四〕 上,當為下字之誤也。呂錡,廚武子也。智莊子,荀首也,時為下軍大夫。事在魯宣十二年。唐尚書云「荀首時將上軍」,誤也。

  〔五〕 連尹,楚官名。子羽,智莊子之子智罃之字。邲之戰,楚人囚智罃,莊子以其族反之,廚武子御莊子射襄老,獲之,遂載其尸,射公子穀臣,囚之,以二者歸。魯成三年,晉人歸楚穀臣與襄老之尸,以求智罃,楚人許之,故曰「以免子羽」。

  〔六〕 魯成十六年,晉楚戰于鄢陵,呂錡射楚恭王中目,楚師敗,楚養由基射呂錡,中項而死。

  〔七〕 無後,子孫無在顯位者。

  〔八〕 崇,高也。

  〔九〕 案述聞卷二一:「當云『使彘恭子佐下軍』」並以為自此句至「故以彘季屏其宗」一段當在「公即位」句之下、「使呂宣子將新軍」句之上。

  〔一0〕季,少子。武子,士會也。文子,士燮也。母弟,同母弟。

  〔一一〕宣,明也。法,執秩之法。

  〔一二〕定諸侯,謂為軍帥能使諸侯事晉。賴,蒙也。

  〔一三〕屏,藩也。

  〔一四〕文子,魏犨之孫、顆之子魏頡也。令狐,邑名。

  〔一五〕克,勝也。魯宣十五年六月癸卯,晉荀林父將滅赤狄潞氏。七月,秦桓公伐晉,次于輔氏,欲敗晉兵。壬午,晉景公治兵以略狄土。及雒,魏顆敗秦師于輔氏,獲杜回。輔氏,晉地。杜回,秦力士。勳,功也。景鍾,景公鍾。

  〔一六〕育,遂也。


  君知士貞子之帥志博聞而宣惠於教也,使為太傅〔一〕。知右行辛之能以數宣物定功也,使為元司空〔二〕。知欒糾之能御以和于政也,使為戎御〔三〕。知荀賓之有力而不暴也,使為戎右〔四〕。

  〔一〕 貞子,晉卿士穆子之子士渥濁也。帥,循也。宣,遍也。惠,順也。

  〔二〕 右行辛,晉大夫賈辛也。數,計也。宣,明也。物,事也。能以計數明事定功,故為司空。司空掌邦事,謂建都邑、起宮室、經封洫之屬。

  〔三〕 欒糾,晉大夫弁糾。政,軍政。戎御,御公戎車。

  〔四〕 荀賓,晉大夫。戎右,公戎車之右。知有力而不暴,故可親近。


  欒伯請公族大夫〔一〕,公曰:「荀家惇惠〔二〕,荀會文敏,〔三〕黶也果敢〔四〕,無忌鎮靜〔五〕,使茲四人者為之〔六〕。夫膏粱之性難正也〔七〕,故使惇惠者教之〔八〕,使文敏者導之,〔九〕使果敢者諗之〔一0〕,使鎮靜者修之〔一一〕。惇惠者教之,則遍而不倦〔一二〕;文敏者導之,則婉而入〔一三〕;果敢者諗之,則過不隱;鎮靜者修之,則壹〔一四〕。使茲四人者為公族大夫。

  〔一〕 欒伯,欒武子。公族大夫,掌公族與卿之子弟。

  〔二〕 荀家,晉大夫。

  〔三〕 荀會,荀家之族。

  〔四〕 黶,欒書之子桓子。

  〔五〕 無忌,韓厥之子公族穆子。鎮,重也。靜,安也。

  〔六〕 茲,此也。

  〔七〕 膏,肉之肥者;粱,食之精者。言食肥美者,率多驕放,其性難正。

  〔八〕 教之道藝。

  〔九〕 導其志也。

  〔一0〕諗,告也,告得失。

  〔一一〕修治其氣性。

  〔一二〕倦,懈也。

  〔一三〕婉,順也。

  〔一四〕壹,均一也。


  公知祁奚之果而不淫也,使為元尉〔一〕。知羊舌職之聰敏肅給也,使佐之〔二〕。知魏絳之勇而不亂也,使為元司馬〔三〕。知張老之智而不詐也,使為元候〔四〕。知鐸遏寇之恭敬而信彊也,使為輿尉〔五〕。知籍偃之惇帥舊職而恭給也,使為輿司馬〔六〕。知程鄭端而不淫,且好諫而不隱也,使為贊僕〔七〕。

  〔一〕 祁奚,晉大夫,高梁伯之子。元尉,中軍尉。

  〔二〕 羊舌職,晉羊舌大夫之子。敏,達也。肅,敬也。給,足也。

  〔三〕 魏絳,犨之子莊子也。元司馬,中軍司馬。

  〔四〕 張老,晉大夫張孟。元候,中軍候奄。

  〔五〕 遏寇,晉大夫。輿尉,上軍尉。

  〔六〕 籍偃,晉大夫,籍季之子籍遊也。輿司馬,上軍司馬也。

  〔七〕 程鄭,晉大夫,荀驩之曾孫、程季之子。端,正也。淫,邪也。贊僕,乘馬御也,六騶屬焉。案:「荀驩」,發正卷一三:「『


  驩』,當作『騅』字之誤也。」

  3 始合諸侯于虛朾以救宋〔一〕,使張老延君譽于四方,且觀道逆者〔二〕。呂宣子卒〔三〕,公以趙文子為文也〔四〕,而能恤大事,使佐新軍〔五〕。三年,公始合諸侯〔六〕。四年,諸侯會于雞丘〔七〕,於是乎布命、結援、修好、申盟而還〔八〕。令狐文子卒〔九〕,公以魏絳為不犯〔一0〕,使佐新軍〔一一〕。使張老為司馬〔一二〕,使范獻子為候奄〔一三〕。公譽達于戎〔一四〕。五年,諸戎來請服,使魏莊子盟之,於是乎始復霸〔一五〕。

  〔一〕 虛朾,宋地。宋魚石叛宋而之楚,楚伐宋,取彭城以封之,故悼公合諸侯以救宋。在魯成十八年。

  〔二〕 延,陳也,陳君之稱譽於四方,且觀察諸侯之有道德與逆亂者。

  〔三〕 宣子,呂相。

  〔四〕 文子,趙武。文,有文德。

  〔五〕 說云:「新軍,中軍也。」昭謂:時但言新軍,新軍無中。 案:正文「使佐新軍」,述聞卷二一:「『佐』字涉下文『使佐新軍』而訛,『佐』當為『將』。」

  〔六〕 悼公三年,魯襄二年。悼公元年,始合諸侯于虛朾。此言始合者,謂四年將會于雞丘,於此始命。

  〔七〕 雞丘,雞澤也。在魯襄三年。

  〔八〕 命謂朝聘之數,同好惡、救災患之屬。申,尋也。

  〔九〕 文子,魏頡。

  〔一0〕不可犯以罪。

  〔一一〕傳曰:「魏絳多功,以趙武為賢而為之佐。」然則讓武使為將,而絳佐之。

  〔一二〕代魏絳。

  〔一三〕代張老。候奄,元候也。獻子,范文子之族昆弟士富也。

  〔一四〕戎,諸戎無終子之屬。

  〔一五〕莊子,魏絳。繼文公後,故曰復霸。


  四年,會諸侯於雞丘〔一〕,魏絳為中軍司馬,公子揚干亂行於曲梁〔二〕,魏絳斬其僕〔三〕。公謂羊舌赤〔四〕曰:「寡人屬諸侯〔五〕,魏絳戮寡人之弟,為我勿失〔六〕。」赤對曰:「臣聞絳之志,有事不避難,有罪不避刑,其將來辭〔七〕。」言終,魏絳至,授僕人書而伏劍〔八〕。士魴、張老交止之〔九〕。僕人授公,公讀書曰:「臣誅於揚干,不忘其死〔一0〕。日君乏使,使臣狃中軍之司馬〔一一〕。臣聞師眾以順為武〔一二〕,軍事有死無犯為敬,〔一三〕君合諸侯,臣敢不敬〔一四〕,君不說,請死之〔一五〕。」公跣而出〔一六〕,曰:「寡人之言,兄弟之禮也。子之誅,軍旅之事也,請無重寡人之過。」反役,與之禮食〔一七〕,令之佐新軍〔一八〕。

  〔一〕 述上會時。

  〔二〕 揚干,悼公之弟。行,行列。曲梁,晉地。

  〔三〕 僕,御也。

  〔四〕 赤,羊舌職之子銅鞮伯華。

  〔五〕 屬,會也。

  〔六〕 戮,辱也。為我執之勿失。

  〔七〕 辭,陳其辭狀。

  〔八〕 僕人,掌傳命。絳聞公怒,欲自殺。

  〔九〕 交,夾也。

  〔一0〕誅,責也。

  〔一一〕日,前日。狃,正也。

  〔一二〕順,順令也。

  〔一三〕有死其事,無犯其令,是為敬命。

  〔一四〕敢不敬奉其職。

  〔一五〕請就死。

  〔一六〕跣,徒跣也。

  〔一七〕反役,自役反也。禮食,公食大夫之禮。

  〔一八〕上章曰「以魏絳為不犯,使佐新軍」是也。


  4 祁奚辭於軍尉〔一〕,公問焉,曰:「孰可〔二〕﹖」對曰:「臣之子午可。人有言曰:『擇臣莫若君,擇子莫若父。』午之少也,婉以從令〔三〕,遊有鄉,處有所,好學而不戲〔四〕。其壯也,彊志而用命〔五〕,守業而不淫〔六〕。其冠也,和安而好敬〔七〕,柔惠小物〔八〕,而鎮定大事〔九〕,有直質而無流心〔一0〕,非義不變〔一一〕,非上不舉〔一二〕。若臨大事,其可以賢於臣。〔一三〕臣請薦所能擇而君比義焉〔一四〕。」公使祁午為軍尉,歿平公,軍無秕政〔一五〕。

  〔一〕 辭,請老也。

  〔二〕 誰可自代。

  〔三〕 少,稚也。婉,順也。

  〔四〕 不戲弄也。

  〔五〕 此壯,謂未二十時。志,識也。命,父命。

  〔六〕 業,所學事業。

  〔七〕 冠,二十也。

  〔八〕 柔,仁也。惠,愛也。

  〔九〕 鎮,安也。言智思能安定也。

  〔一0〕流,放也。

  〔一一〕言從義也。

  〔一二〕舉,動也。放上而動。

  〔一三〕大事,軍事。

  〔一四〕薦,進也。所能擇,父能擇子,比,比方也。義,宜也。

  〔一五〕歿,終也。平公,悼公之子彪。秕,以穀諭也。


  5 五年,無終子嘉父使孟樂因魏莊子納虎豹之皮以和諸戎〔一〕。公曰:「戎、狄無親而好得,不若伐之〔二〕。」魏絳曰:「勞師於戎,而失諸華〔三〕,雖有功,猶得獸而失人也,安用之﹖且夫戎、狄荐處〔四〕,貴貨而易土〔五〕。予之貨而獲其土,其利一也;邊鄙耕農不儆,其利二也;戎、狄事晉,四鄰莫不震動,其利三也。〔六〕君其圖之!」公說,故使魏絳撫諸戎,於是乎遂伯。

  〔一〕 悼公五年,魯襄四年。無終,山戎之國,今為縣,在北平。子,爵也。嘉父,名也。孟樂,嘉父之臣。莊子,魏絳。和諸戎,諸戎欲服從於晉。

  〔二〕 無親,無恩親。好得,貪貨財。

  〔三〕 諸華,華夏。用師於戎,不得存恤諸侯,諸侯必叛,故失。

  〔四〕 荐,聚也。

  〔五〕 貴,重也。易,輕也。

  〔六〕 震,懼也。


  6 韓獻子老〔一〕,使公族穆子受事於朝〔二〕。辭曰:「厲公之亂,無忌備公族,不能死〔三〕。臣聞之曰:『無功庸者,不敢居高位〔四〕。』今無忌,智不能匡君,使至於難,仁不能救,勇不能死,敢辱君朝以忝韓宗,請退也。」固辭不立。悼公聞之,曰:「難雖不能死君而能讓,不可不賞也。」使掌公族大夫〔五〕。

  〔一〕 獻子,韓厥。說云:「為公族大夫,老而辭位。」昭謂:韓厥,晉卿。魯成十六年傳曰:「韓厥將下軍。」十八年,晉悼公即位,傳曰:「韓獻子為政。」

  〔二〕 穆子,厥之長子無忌也。唐尚書云:「獻子致仕,而用其子為公族大夫。」昭謂:初,悼公元年使無忌為公族大夫,後七年,獻子告老,欲使為卿,有廢疾,讓其弟起,公聽之,更使掌公族大夫,在魯襄七年。

  〔三〕 亂,謂見弒。公族,同姓。

  〔四〕 國功曰功,民功曰庸。

  〔五〕 掌,主也。初為公族大夫,今使主之,以是為賞。


  7 悼公使張老為卿〔一〕,辭曰:「臣不如魏絳。夫絳之智能治大官〔二〕,其仁可以利公室不忘〔三〕,其勇不疚於刑〔四〕,其學不廢其先人之職。若在卿位,外內必平。且雞丘之會,其官不犯〔

  五〕而辭順,不可不賞也。」公五命之,固辭,乃使為司馬。使魏絳佐新軍〔六〕。

  〔一〕 卿,佐新軍。

  〔二〕 大官,卿也。

  〔三〕 不忘利公室。

  〔四〕 疚,病也。能斷決。

  〔五〕 不犯,戮揚干。

  〔六〕 事已見上,欲見張老之讓,故復言之。


  8 十二年,公伐鄭,軍于蕭魚〔一〕。鄭伯嘉來納女、工、妾三十人,女樂二八〔二〕,歌鍾二肆〔三〕,及寶鎛〔四〕,輅車十五乘〔五〕。公錫魏絳女樂一八、歌鍾一肆,曰:「子教寡人和諸戎、狄而正諸華,於今八年,七合諸侯,寡人無不得志,請與子共樂之。〔六〕」魏絳辭曰:「夫和戎、狄,君之幸也〔七〕。八年之中,七合諸侯,君之靈也〔八〕。二三子之勞也〔九〕,臣焉得之〔一0〕﹖」公曰:「微子,寡人無以待戎,無以濟河〔一一〕,二三子何勞焉!子其受之。」君子曰:「能志善也〔一二〕。」

  〔一〕 悼公十二年,魯襄十一年。鄭從楚,故伐之。軍蕭魚,鄭服也。

  〔二〕 嘉,鄭僖公子簡公也。女,美女也。工,樂師也。傳曰「賂晉侯以師悝、師觸、師蠲」是也。妾,給使者。女、工、妾,凡三十人。女樂,今伎女也。八人為佾,備八音也。或云:「女工,有巧伎者也。」與傳相違,失之矣。賈侍中云:「妾,女樂也。」下別有女樂二八,則賈君所云似非也。

  〔三〕 歌鍾,歌時通奏。肆,列也。凡懸鍾磬,全為肆,半為堵。

  〔四〕 鎛,小鍾也。寶,鄭所寶。

  〔五〕 輅,廣車。車,軘車也。十五,各十五也。傳曰:「廣車、軘車,淳十五,凡兵車百乘。」淳,偶也。

  〔六〕 八年,和戎、狄後八年也。七合諸侯,一謂魯襄五年會于戚,二謂七年會于鄬,三謂八年會於邢丘,四謂九年同盟于戲,五謂十年會于柤,六謂十一年會于亳城北,七謂今會于蕭魚。

  〔七〕 幸,幸而合。

  〔八〕 靈,神也。

  〔九〕 謂諸軍帥。

  〔一0〕焉得專也。

  〔一一〕微,無也。濟河,南服鄭。

  〔一二〕志,識也。


  9 悼公與司馬侯升臺而望曰:「樂夫〔一〕!」對曰:「臨下之樂則樂矣,德義之樂則未也〔二〕。」公曰:「何謂德義﹖」對曰:「諸侯之為,日在君側〔三〕,以其善行,以其惡戒,可謂德義矣。」公曰:「孰能﹖」對曰:「羊舌肸習於春秋〔四〕。乃召叔向使傅太子彪〔五〕。

  〔一〕 司馬侯,晉大夫汝叔齊。樂見士民之殷富。

  〔二〕 善善為德。惡惡為義。

  〔三〕 為,行也。

  〔四〕 肸,叔向之名。春秋,紀人事之善惡而目以天時,謂之春秋,周史之法也。時孔子未作春秋。

  〔五〕 彪,平公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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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篇多记圣贤之出处,凡十一章。  微子去之,箕子为之奴,比干谏而死。微、箕,二国名。子,爵也。微子,纣庶兄。箕子、比干,纣诸父。微子见纣无道,去之以存宗祀。箕子、比干皆谏,纣杀比干,囚箕子以为奴,箕子因佯狂而受辱。孔子曰

  • 为政第二·朱熹

     凡二十四章。  子曰:“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共,音拱,亦作拱。政之为言正也,所以正人之不正也。德之为言得也,得于心而不失也。北辰,北极,天之枢也。居其所,不动也。共,向也,言众星四面旋绕而归向之也。为政

  • 卷二十三·陈经

    钦定四库全书尚书详解卷二十三宋 陈经 撰武成【周书】读此篇可以见圣人安天下之规模谓之武成者武功既成则无事于用武矣武功曷为而能成也葢圣人之武不用于残民虐众而用之于禁乱止故凡兵之用皆起于人而不起于我所以

  • 卷三·辅广

    <经部,诗类,诗童子问> 钦定四库全书 童子问卷三      宋 辅广 撰 唐一之十【河东民俗勤俭长老相传至今犹然至於地瘠民贫则未有考前汉志但言其土地平易有盐銕之饶於兖州又言其利蒲鱼畜宜六扰谷宜四种而俱不及

  • 序·王引之

    經傳中實字易訓,虛詞難釋。《顏氏家訓》雖有〈音辭篇〉,於古訓罕有發明;賴《爾雅》、《說文》二書解說古聖賢經傳之詞氣,最為近古。然《說文》惟解特造之字,如:虧、曰。而不及假借之字;如:而、雖。《爾雅》所釋未全,讀者多誤。

  • 阿毗昙毗婆沙论 第三十一卷·佚名

    阿毗昙毗婆沙论 第三十一卷迦旃延子造五百罗汉释北凉天竺沙门浮陀跋摩共道泰等译◎使犍度一行品第二上九结。爱结。恚结。慢结。无明结。见结。取结。疑结。嫉结。悭结。若处所有爱结系。复有恚结系耶。若有恚

  • 卷第一百六·霁仑超永

    五灯全书卷第一百六京都圣感禅寺住持(臣)僧 (超永) 编辑京都古华严寺住持(臣)僧 (超揆) 较阅 进呈临济宗南岳下三十七世随录邵武安国开莲受禅师示众。牛头没马头回。原属诸方近套。掷金鈎布铁网。亦非越格提持。

  • 唐护法沙门法琳别传·彦悰

    亦称《沙门法琳别传》、《沙门法琳传》、《法琳别传》等。佛教传记。唐彦悰撰。三卷。是一部记述唐代僧人法琳生平事迹的传记著作。以纪年为纲,除记载法琳行状及重要言论和著作外,还汇集了不少反映唐初佛道斗争的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