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六一 广西巡抚熊学鹏奏遵旨查缴违碍书籍并未拘系家属折
二六一 广西巡抚熊学鹏奏遵旨查缴违碍书籍并未拘系家属折
乾隆四十年五月初四日
广西巡抚臣熊学鹏跪奏,为恭折覆奏事。
承准大学士舒赫德、于敏中字寄内开,乾隆四十年三月三十日奉上谕:前日据熊学鹏奏查出字句违碍不应存留各书进呈销毁一折,随于折内批示,以粤西此等事少,不必过求矣。今阅缴到书籍内高熊征抄本文集,其《平滇三策》尚属有见,卽其中签出各句,亦系设为贼意诘难之词,并无关碍。所云昭义将军,系马承荫,曾经袭封伯爵,后降顺逆潘,党恶为虐,原属反复无良之人。但高熊征致书于彼,劝其归正,非与私通。此外诸篇,虽间有激烈过甚之词,并非谬妄,不在应毁之列。至陆显仁《格物广义》一部,多系剽窃前人讲学麈言,杂以一己拘墟之见,所谕多踳驳不纯,留之恐贻悞后学,其书板、书本自应销毁,并书名亦不必存。至其书内所签各处,均非讪诋之语,不得谓之悖逆,竟可无事苛求。恐熊学鹏因查有应毁书籍,輙将其家属拘系,致愚民畏惧惊惶,则过当矣。着传谕熊学鹏,如查书之家,其子孙有拘系者,卽行释放宁家,但谕以向后勿拾唾余,妄有著述,致干不遵教令之咎。熊学鹏卽速妥协办理,毋致稍涉滋扰。将此谕令该抚知之。仍将如何遵办之处,附便覆奏。钦此。遵旨寄信到臣。又臣赍折差弁回粤,奉到朱批:粤西此等事少,不必过求。钦此。
臣查粤西地方前次查办高熊征、陆显仁书籍之时,臣并未饬令将各家属拘系,今接奉谕旨,止令将陆显仁《格物广义》一部销毁,无事苛求。惟谕向后勿拾唾余,妄有著述,致干不遵教令之咎。臣跪诵之下,仰见我皇上办理政务,大中至正,不使稍涉过当之至意。除遵旨饬令浔州府知府陆燝将陆显仁《格物广义》一部,查其书板、书本解省销毁,并书名亦不必存外。臣查先经臣奏准于各属丞倅佐贰敎职内,择其为人诚妥、通晓文义者,亲往各绅士家,遵旨明白传谕,令其将违碍书籍卽行交出,并无干碍。等因在案。又接准廷寄:江西巡抚海成奏称,令各属传集地保,逐户晓谕,无论全书、废卷,俱令呈缴,偿以倍价,各该督抚照式一体妥办。亦经臣饬各属州县实力妥办。各在案。尚未据各属覆齐。此次钦奉谕旨,应卽令原派委员及各州县劝谕所属绅士,向后不可剽窃陈书,杂以一己拘墟之见,妄有著述,贻悞后学。如查有旧日家藏著述,止将其书籍呈送,臣汇核恭折奏闻,不得擅将该家属子孙拘系,更不必出示出差,稍涉惊扰。统俟通省各属覆齐,臣另行汇核奏闻。
谨将臣现在接奉谕旨遵办之处,先行恭折覆奏,伏惟圣鉴训示。谨奏。
朱批:知道了。
(宫中朱批奏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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