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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虎篇第四八

【题解】

“变复之家”认为老虎吃人是天降灾异,是上天对官吏为奸的一种谴告。王充在本篇中针对这种观点进行了批驳。

王充指出,老虎是“山林之兽”,“禀性强勃”,人凑巧碰到“贪叨饥饿”的老虎而被吃掉,就像人碰上蛇、蜂被咬死、螫伤,遇到水、火而被淹死、烧死一样,不值得大惊小怪。老虎吃人和官吏为奸完全是两码事。他认为“清廉之士,百不能一。居功曹之官,皆有奸心”,“必谓虎应功曹,是野中之虎常害人也。”由此可见,“虎害人于野,不应政”。王充进一步指出,在荒乱年月,“谷食乏贵,百姓饥饿,自相啖食,厥变甚于虎”,可是“变复之家”却“不处苛政”,可见他们的“天人感应”论是立不住脚的。但是王充又认为野生动物进城是一种征兆,人被老虎吃掉是命中注定的,这又带有宿命论的色彩了。

【原文】

48·1变复之家(1),谓虎食人者,功曹为奸所致也(2)。其意以为,功曹众吏之率(3),虎亦诸禽之雄也。功曹为奸,采渔于吏(4),故虎食人,以象其意(5)。夫虎食人,人亦有杀虎。谓虎食人,功曹受取于吏(6),如人食虎(7),吏受于功曹也乎?案世清廉之士,百不能一。居功曹之官,皆有奸心,私旧故可以倖,苞苴赂遗(8),小大皆有。必谓虎应功曹,是野中之虎常害人也。夫虎出有时,犹龙见有期也(9)。阴物以冬见(10),阳虫以夏出(11)。出应其气,气动其类。参、伐以冬出(12),心、尾以夏见(13)。参、伐则虎星(14),心、尾则龙象(15)。象出而物见,气至而类动,天地之性也。动于林泽之中,遭虎搏噬之时(16),禀性狂勃(17),贪叨饥饿(18),触自来之人,安能不食?人之筋力,羸弱不適(19),巧便不知(20),故遇辄死(21)。使孟贲登山(22),冯妇入林(23),亦无此害也。

【注释】

(1)变复之家:参见41·9注(3)。

(2)功曹:郡县属官,主管官吏的任免升降。《后汉书·百官志》:“郡县有功曹史,主选署功劳。”

(3)率:通“帅”。《北堂书钞》七七引“率”作“帅”。首领,首长。

(4)采:榨取。渔:侵夺。

(5)象:显示。

(6)受取:指受贿榨取。

(7)食虎:指捕杀老虎而食之。

(8)苞苴(jū居):指馈赠的礼物,引申指贿赂。《礼记·少仪》注“苞苴,谓编束萑苇以裹鱼肉也。”馈遗货赂,亦必裹以物,故云“苞苴”。

(9)见:同“现”。

(10)阴物:按阴阳五行之说,阴气从秋天开始出现,到冬天极盛,所以把冬天出现的动物叫阴物。

(11)阳虫:按阴阳五行之说,阳气从春天开始产生,到夏天达于极盛,故把夏天出现的动物叫阳虫。

(12)参(shēn身):参宿,二十八宿中的西方七宿之一。伐:伐星,参宿中的三颗小星。

(13)心、尾:心宿、尾宿。二十八宿中东方七宿的两宿。

(14)虎星:即“白虎”。参见14·5注(10)。

(15)龙象:即“苍龙”或“青龙”。参见14·5注(9)。

(16)搏:捕捉。噬(shì士):咬。

(17)狂勃:凶狂残暴。勃、悖古同声通用。

(18)叨:通“饕(tāo涛)”,贪食。贪叨:贪婪。

(19)羸(léi雷)弱:瘦弱。適(dí敌):通“敌(敵)”。

(20)知:当为“如”字之形误。“不如”与“不適”意同。

(21)辄(hé哲):往往。

(22)孟贲:参见2·4注(15)。

(23)冯妇:人名。《孟子·尽心下》:“晋人有冯妇者,善搏虎。”赵注:“冯姓,妇,名也。”

【译文】

专为消灾而祈祷的人说老虎吃人是功曹为非作歹造成的。他们的意思以为,功曹是众官吏的首领,老虎也是各种禽兽的首领。功曹为非作歹,侵榨下级官吏,所以老虎才吃人,以显示功曹的为非作歹。老虎吃人,人也有杀老虎的。说老虎吃人是因为功曹受贿榨取下级官吏,如果是人杀虎而食,那么是下级官吏对功曹受贿榨取吗?考察世间上清正廉洁的人,一百个里面挑不出一个。当上功曹这样的官,都是怀有奸心的,亲戚朋友因此可以侥幸得利或免罪,索贿受贿之事,大小官员都有。一定要说老虎吃人是应和功曹的为非作歹,这就是说山野中的老虎时时刻刻都在伤害人了。老虎出没有一定的时间,好比龙隐现有一定的时间一样。阴物在冬天出现,阳虫在夏天出现。阴物或阳虫的出现是应和阴气或阳气的,阴气和阳气能够分别感动它们的同类。参宿中的伐星冬季出现,心宿、尾宿夏季出现。参、伐代表“白虎”,心、尾代表“苍龙”。天上的星象出现了,地上和它相应的东西也就现身了。阴阳之气到来同类事物就相应感动,这是天地的本性。人行动于山林草泽之中,正遇上老虎在捕捉食物的时候,老虎本性凶狠残暴,因饥饿而特别贪婪,碰到自动走上来的人,怎么能不吃掉呢?人的筋力,瘦弱不敌于虎,灵巧敏捷也不如老虎,所以遇到老虎往往死于非命。如果是孟贲登上山,冯妇进入森林,也就不会遭到这样的祸害了。

【原文】

48·2孔子行鲁林中,妇人哭,甚哀,使子贡问之(1):“何以哭之哀也?”曰:“去年虎食吾夫,今年食吾子,是以哭哀也。”子贡曰:“若此,何不去也?”对曰:“吾善其政之不苛(2),吏之不暴也。”子贡还报孔子。孔子曰:“弟子识诸(3),苛政暴吏,甚于虎也(4)!”夫虎害人,古有之矣。政不苛,吏不暴,德化之足以却虎(5),然而二岁比食二人(6),林中兽不应善也。为廉不应,奸吏亦不应矣。或曰:“虎应功曹之奸,所谓不苛政者,非功曹也。妇人,廉吏之部也(7),虽有善政,安耐化虎?”夫鲁无功曹之官,功曹之官,相国是也(8)。鲁相者,殆非孔、墨,必三家也(9),为相必无贤操。以不贤居权位,其恶,必不廉也。必以相国为奸,令虎食人,是则鲁野之虎常食人也。

【注释】

(1)子贡:参见3·3注(1)。

(2)政:通“征”,指赋税、徭役。苛:苛刻,繁细。

(3)识(hì志):记住。

(4)以上事见《礼记·擅弓下》。

(5)德化:道德教化。却:退。

(6)岁:年。比:接连。

(7)部:部属,统属的百姓。汉制,凡州所监之地曰部。

(8)相国:古官名。战国时各国先后设相,称相国、相都,或称丞相(唯楚称令尹),为百官之长。相当于后来的宰相。

(9)三家:指孟孙氏、叔孙氏、季孙氏。

【译文】

孔子行走在鲁国的山林之中,有位妇人在啼哭,哭得很悲哀。孔子让子贡去问妇人:“为什么事哭得这么悲哀?”妇人说:“去年老虎吃了我的丈夫,今年又吃了我的儿子,因此哭得很伤心。”子贡说:“既然如此,为什么不离开这里呢?”妇人回答说:“我喜欢这里的赋税徭役不繁重,官吏不贪暴。”子贡回来告诉了孔子。孔子说:“学生们要记住这件事情。繁重的赋税徭役和贪暴的官吏,比虎害更可怕!”老虎伤害人,自古就有。政令不繁酷,官吏不贪暴,这样的道德教化完全可以使老虎退却,然而两年中老虎连吃两个人,这说明山林中的猛兽是不会应和善政的。既然对廉吏不应和,对奸吏也就不会应和了。有人说:“老虎吃人只是应和功曹的为非作歹,这里所说的政令不繁酷,不是指功曹说的。妇人是廉吏统属的百姓,即使有善政,怎么能感化老虎呢?”鲁国没有功曹这样的官职,功曹一职由相国担任。鲁国的“相”,大概不是孔子、墨子这样的人,而一定是孟孙氏、叔孙氏、季孙氏三家的人,他们做相国,必不会有贤良的行为。以一个不贤良的人居于有权势的地位,他的恶劣品行使他一定不会廉洁。如果一定要说由于“相国”作恶而使得老虎吃人,这就是说,鲁国山野中的老虎一定经常吃人了。

【原文】

48·3水中之毒,不及陵上;陵上之气,不入水中。各以所近,罹殃取祸(1)。是故渔者不死于山,猎者不溺于渊(2)。好入山林,穷幽测深(3),涉虎窟寝,虎搏噬之,何以为变?鲁公牛哀病化为虎(4),搏食其兄,同变化者,不以为怪。入山林草泽,见害于虎,怪之,非也。蝮蛇悍猛(5),亦能害人。行止泽中,于蝮蛇(6),应何官吏?蜂虿害人(7),入毒气害人,入水火害人(8)。人为蜂虿所螫(9),为毒气所中,为火所燔,为水所溺,又谁致之者?苟诸禽兽(10),乃应吏政。行山林中,麋鹿、野猪、牛、象、熊、罴、豺、狼、蜼、蠼皆复杀人(11)。苟谓食人,乃应为变,蚤、虱、闽、虻皆食人(12),人身强大,故不致死。仓卒之世(13),谷食之贵(14),百姓饥饿,自相啖食(15),厥变甚于虎(16),变复之家,不处苛政(17)。

【注释】

(1)罹(lí离):遭受。取:受。

(2)溺:淹没。渊:深水。

(3)穷:寻求到尽头。测:探测。

(4)公牛哀:参见7·3注(9)。

(5)蝮(fù复)蛇:一种毒蛇,别称“草上飞”、“土公蛇”,体灰褐色,有斑纹。《名医别录》陶注:“蝮蛇黄黑色,黄颔尖口,毒最烈。虺形短而扁,毒不异于蛇,中人不即疗,多死。”

(6)止:当为“山”之误。“行山泽中”与下“行山林中”句法同。“于”上疑脱一“中”字。

(7)虿(chài柴去声):节肢动物,蝎属。

(8)这两句“入”字皆涉“人”字伪衍。

(9)螫(shì士):蜂、蝎一类动物用尾部毒针刺人、畜叫“螫”。

(10)诸:据下文“苟谓食人”应作“谓”。

(11)罴(pí皮):熊的一种。蜼(wěi伟):一种长尾猴。蠼(jué觉):通“玃”。大母猴。

(12)闽(wén文):通“蚊”。虻(méng萌):牛虻一类吸人、畜血的昆虫。

(13)仓卒(cù猝):这里指动乱。

(14)之:据章录杨校宋本应作“乏”。

(15)啖(dàn淡):吃。

(16)厥:其。

(17)处:判断,归结。

【译文】

水中的毒,不会达到丘陵之上;丘陵的气,也不会进入水中。人们各自在附近的地方,遭殃受害。因此打渔的人不会死在山上,打猎的人不会淹死在水中。喜好进入山林,钻到山林的极深处,走进了老虎居住的洞穴,老虎扑咬他,怎么就成了灾变呢?鲁国的公牛哀因病变成了老虎,捕吃了他的兄长,因为他已经变得和老虎完全相同,人们也就不以为怪了。进入山林草泽,被老虎所伤害,把它当成怪事,这就不对了。蝮蛇凶猛,也能伤害人。走过山林草泽之中,被蝮蛇所伤害,此事应和什么样的官吏呢?蜂、蝎会伤害人,毒气会伤害人,水火会伤害人。人被蜂蝎所螫,被毒气所侵,被火所烧,被水所淹,又是谁造成的呢?如果说只有禽兽才应和官吏的苛政,在山林中行走,麋鹿、野猪、牛、象、熊、罴、豺、狼、蜼、蠼等同样都会伤害人。如果说只有吃了人才是应和苛政算成灾变,那么蚤、虱、蚊、虻都吸人血,人的身体强大,所以不至于会死。动乱年代,粮食缺乏,物价昂贵,百姓饥饿,互相残食,那种灾变比老虎吃人更可怕,专为消灾而祈祷的人却不把它归结为是由苛政所造成的。

【原文】

48·4且虎所食,非独人也。含血之禽,有形之兽,虎皆食之。人谓应功曹之奸(1),食他禽兽,应何官吏?夫虎,毛虫;人,倮虫(2)。毛虫饥,食倮虫,何变之有?四夷之外(3),大人食小人,虎之与蛮夷,气性一也。平陆广都(4),虎所不由也(5);山林草泽,虎所生出也。必以虎食人应功曹之奸,是则平陆广都之县,功曹常为贤,山林草泽之邑,功曹常伏诛也(6)。夫虎食人于野,应功曹之奸,虎时入邑,行于民间,功曹游于闾巷之中乎?实说,虎害人于野,不应政,其行都邑,乃为怪。夫虎,山林之兽,不狎之物也(7)。常在草野之中,不为驯畜,犹人家之有鼠也。伏匿希出,非可常见也。命吉居安(8),鼠不扰乱;禄衰居危(9),鼠为殃变。夫虎亦然也。邑县吉安,长吏无患(10),虎匿不见;长吏且危,则虎入邑,行于民间。何则?长吏光气已消(11),都邑之地,与野均也(12)。推此以论,虎所食人,亦命时也(13)。命讫时衰(14),光气去身,视肉犹尸也,故虎食之。天道偶会(15),虎适食人,长吏遭恶,故谓为变应上天矣(16)。

【注释】

(1)“人谓”句:句首当有“食”字,各本并误夺。

(2)倮虫:参见22·4注(4)。

(3)四夷:古代汉族统治者对四方少数民族的称呼。东称夷,西称番,南称蛮,北称狄。

(4)平陆:平原。广都:大的都市。

(5)由:经过。

(6)伏诛:依法处死。

(7)狎(xiá狭):亲近。

(8)命:这里指“禄命”。参见本书《命义篇》、《命禄篇》。

(9)禄:指禄命。

(10)长吏:郡、县长官。

(11)光气:这里指精气。参见5·5注(14)。

(12)均:同,一样。

(13)命:命运。时:时势、时运。王充认为一个人的遭遇是由“命”决定的,是碰到一定的外在条件偶然得以实现的。参见本书《偶会篇》。

(14)讫(qì气):完结。

(15)天道:自然之道。偶会:偶合,凑巧遇到一起。天道偶会:即《偶会篇》所说的“自然之道,适偶之数”。意思是,吉凶的出现,是自然而然的,是构成吉凶的各种因素偶尔碰到一起造成的。

(16)上:指功曹。天:应作“失”,形近而误。

【译文】

况且老虎所吃的,不仅仅是人,有血肉形体的飞禽走兽,虎都可以吃它们。老虎吃人,说是应和了功曹的为非作歹,吃其他禽兽,应和什么样的官吏呢?老虎是毛虫,人是倮虫。毛虫饥饿了,就吃掉倮虫,这有什么灾变呢?四夷居住的地区,大人吃小人,老虎与蛮夷,气质特性是一样的。平原和大都市,是老虎不经过的地方,山林草泽,是老虎生活出没的地方。一定要把老虎吃人说成是应和功曹的为非作歹,这样说来,那么平原大都市的地方,功曹经常是贤明的;山林草泽的地方,功曹经常该伏法了。如果说老虎在山野吃人,是应和功曹的为非作歹,老虎有时进入城镇,在百姓中间行走,这是应和功曹在大街小巷走来走去吗?照实说来,老虎在野外伤害人,不应和政治的得失,老虎行走在城镇,才是怪事。老虎是山林中的野兽,是不可亲近的东西。它常在草野之中,不为人们所驯服和豢养。好比人家户有了老鼠,隐藏起来很少出现。命运吉利又处于平安之时,老鼠不会扰乱;禄命衰微,又处于倒霉之时,老鼠就会成为灾变的征兆。老虎也同样如此,地方上吉利安定,长官没有祸患,老虎隐藏不出现,长官将要出现危难,老虎就进入城镇,在百姓中间行走。为什么呢?长官的精神之气已经离开形体而消失了,他所在的都市城镇便变得和旷野一样。以此推论,老虎所吃的人,也是命运时运所决定了的。命运完结时运衰微,精神之气离开了身体,这个人的肉体看起来就和死尸一样,所以老虎要吃他。自然之道正好凑在一起,老虎正好吃人,长官正好处在倒霉之中,所以就把老虎吃人说成是灾变应和了功曹的苛政了。

【原文】

48·5古今凶验,非唯虎也,野物皆然(1)。楚王英宫楼未成(2),鹿走上阶(3),其后果薨(4)。鲁昭公旦出(5),鸜鹆来巢(6),其后季氏逐昭公(7),昭公奔齐,遂死不还(8)。贾谊为长沙王傅(9),鵩鸟集舍(10),发书占之(11),曰:“主人将去。”其后迁为梁王傅(12)。怀王好骑,坠马而薨,贾谊伤之,亦病而死(13)。昌邑王时(14),夷鸪鸟集宫殿下(15),王射杀之,以问郎中令龚遂(16),龚遂对曰:“夷鸪野鸟,入宫,亡之应也。”其后,昌邑王竟亡(17)。卢奴令田光与公孙弘等谋反(18),其且觉时,狐鸣光舍屋上(19),光心恶之,其后事觉坐诛(20)。会稽东部都尉礼文伯时(21),羊伏厅下,其后迁为东莱太守(22)。都尉王子凤时,麕入府中(23),其后迁丹阳太守(24)。夫吉凶同占,迁免一验,俱象空亡(25),精气消去也。故人且亡也,野鸟入宅;城且空也,草虫入邑(26)。等类众多,行事比肩(27),略举较著,以定实验也。

【注释】

(1)野物:指野生动物。

(2)楚王英:汉光武帝刘秀的儿子刘英,封为楚王,封地在今江苏北部。汉明帝时,企图谋反,事情暴露后自杀。

(3)阶:指宫殿的台阶。

(4)薨:参见45·3注(8)。楚王英死于永平十四年(公元71年),《后汉书》本传未见记此事。

(5)鲁昭公:参见10·3注(9)。旦:当为“且”,形近而误。出:出奔,逃亡。

(6)鸜(qú渠)鹆(yù玉):参见10·3注(8)。鸜鹆来巢:参见10·3注(6)“僮谣之语”条。

(7)季氏:季孙氏,这里指季平子。

(8)不还:没有再回到鲁国来。事见《史记·鲁周公世家》。

(9)贾谊:参见3·4注(8)。长沙王:吴差,是西汉初分封的长沙王吴芮(ruì瑞)的后代。傅:太傅,辅佐太子、诸侯王的官。

(10)鵩(fú伏)鸟:鸟名,即猫头鹰。古人认为它是一种不吉利的鸟。《文选·贾谊〈鵩鸟赋〉序》:“鵩似鴞。不祥鸟也。”李善注引《巴蜀异物志》:“有鸟小如鸡,体有文色,土俗因形名之曰鵩。不能远飞,行不出域。”集:停落。

(11)发:打开。书:指占卜用的书。

(12)迁:调动官职,一般指升官。梁王:指梁怀王刘揖。

(13)以上事参见《史记·屈原贾生列传》。

(14)昌邑王:指汉武帝的孙子刘贺。

(15)夷(tí啼)鸪(hú胡):即鹈鹕,水鸟名。亦称伽蓝鸟、淘河鸟、塘鹅。(16)郎中令:官名,负责警卫宫殿门户的长官。参见39·14注(3)“郎中”条。龚遂:人名。

(17)昌邑王竟亡:据《汉书·武五子传》记载,汉昭帝死后无子,大将军霍光等辅政,大臣曾以昭帝皇后的名义,迎立昌邑王刘贺为帝。因他荒淫无度,仅二十七天就被废掉,昌邑王爵号也被撤消,降为海昏侯。

(18)卢奴:古县名,在今河北定县。令:县令。参见9·15注(3)。公孙弘(hóng洪):东汉人,曾为幽州从事,参与楚王英谋反。参见《后汉书·虞延传》。

(19)光舍:田光的房子。

(20)觉:发觉。坐诛:坐罪被处死。

(21)会稽:郡名,东汉前期包括今江苏南部、浙江大部和福建全部。都尉:官名。西汉景帝时改郡尉为都尉,辅佐郡太守并掌管军事。《汉官解故》:“言与太守俱受银印部符之任,为一郡副将。然俱主其武职,不预民事。”礼文伯:人名。

(22)东莱:参见38·14注(4)。

(23)麕(jūn军):獐子。

(24)丹阳:郡名,在今安徽东南部、江苏西南角。据上文例,“迁”字后脱“为”字。(25)亡(wú无):通“无”。

(26)草虫:泛指野兽。

(27)行事:已有的事例。比肩:肩挨肩,形容很多。

【译文】

从古至今凶险的征兆,不仅仅是老虎,凡野生动物都是如此。楚王刘英的宫楼尚未修完,野鹿跑上宫殿台阶,事后刘英果然死了。鲁昭公将要逃亡,鸜鹆飞来鲁国筑窝,事后季孙氏赶走了鲁昭公,昭公逃到齐国,于是死在那儿再也没有回来。贾谊贬为长沙王太傅时,鵩鸟飞进他的住宅,他打开策数书占卜,书上说:“主人将要离开这里。”事后他升迁为梁怀王太傅。怀王好骑马,坠马而死,贾谊很悲伤,也生病死了。昌邑王之时,夷鸪鸟停落在宫殿下,昌邑王用箭射杀这些鸟,并把这件事询问郎中令龚遂。龚遂回答说:“夷鸪是野鸟,飞入宫中,是死亡的征兆。”事后,昌邑王果然死了。卢奴县令田光与公孙弘等人参与谋反,谋反事将要被查觉时,狐狸在田光的屋顶上鸣叫,田光心里很厌恶,以后事情被发觉而获罪处死。礼文伯任会稽郡东部都尉时,羊伏在他的官厅下,事后他升迁为东莱郡太守。王子凤任都尉时,獐子跑进都尉府中,事后他升迁为丹阳太守。同是野物来临的征兆,但有吉有凶,同属一类的占验,却有升官有免职,都象征人去屋空,精神之气离开了人体。所以人将要死了,野鸟飞进住宅;城将要空了,野物进入城镇。诸如此类实在太多,已有的事例列举不完,略为列举较为显著的事例,用以断定作为变异现象的野物实际上验证的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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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卷十三下·雍正

    <史部,诏令奏议类,诏令之属,世宗宪皇帝朱批谕旨>   钦定四库全书 朱批谕旨卷十三下 朱批毛文铨奏摺 雍正四年正月初四日福建廵抚【臣】毛文铨谨 奏为据实奏 闻仰祈 圣鉴事窃查闽省盐政事务纷繁办事员役甚衆如各场

  • ●作邑自箴卷第四·李元弼

    处事三 ○处事 判状 执状词状白纸 不押状申盗贼 检尸落丁 僧道判凭 投契析户报牛马死 佃产 案后赃罚寄杖 收禁 知在纳钱勘罪再限 申桥道亭馆损坏杂事 巳上据多寡分阔狭雕印板如一幅纸大均为四幅或所在更有可添门

  • 卷30·陈邦瞻

    仁宗天圣六年五月,夏王德明使其子元昊袭回鹘甘州,取之。元昊,小字嵬理,性雄毅,多大略,善绘画,圆面高准,晓浮图学,通蕃、汉文字。德明虽臣事中国及契丹,然自帝其国。至是,以元昊袭破回鹘夺甘州,遂立为皇太子。明道元年十一月,夏王德

  • 专学第六·佚名

    学者出于心。心为身之主,耳目候于心。若心不在学,则听诵不闻,视简不见。如欲炼业,必先正心,而后理义入焉。夫两叶掩目,则冥默无睹;双珠填耳,必寂寞无闻。叶作目蔽,珠为耳鲠,二关外拥,视听内隔,固其宜也。而离娄察秋毫之末,不闻雷霆

  • 第十七章 15·辜鸿铭

    子曰:“鄙夫可与事君也与哉?其未得之也,患不得之。既得之,患失之。苟患失之,无所不至矣。”辜讲提到当时一些公众人物,孔子说:“这些卑鄙可耻的人呀!怎么可能同这些人同流合污去为国家利益效力呢?没有取得职位的时候,他们只想

  • 卷三·吴澄

    钦定四库全书礼记纂言卷三      元 吴澄 撰少仪【陆氏曰内则十年学幼仪此篇其类也方氏曰篇中所言不特少者然壮者之仪亦在少时所习郑氏曰少犹小也记相见及荐羞之小威仪范阳张氏曰先儒训少为小其意以为所记者小

  • 卷十六·易祓

    <经部,礼类,周礼之属,周官总义钦定四库全书周官总义卷十六    宋 易祓 撰大史掌建邦之六典以逆邦国之治掌灋以逆官府之治掌则以逆都鄙之治凡辨灋者攷焉不信者刑之成周有五史皆所以掌记载策书之事以其命数考之则

  • 禹贡指南卷三·毛晃

    宋 毛晃 撰导岍及岐至于荆山逾于河壶口雷首至于太岳厎柱析城至于王屋太行恒山至于碣石入于海导山 岍山 在右扶风即呉岳也 周礼大司乐注五岳岱在兖州衡在荆州嵩在豫州华在雍州恒在并州 正义曰周处镐京在五岳外故

  • 新书·贾谊

    也称《贾子》,西汉贾谊政论著作,共10卷58篇(今缺两篇)。隋唐以来多有散失,又多次整理,有人怀疑现存本可能有后人编补,但大体可信。内容主要是根据秦朝灭亡的教训和西汉初的政治经济状况,向汉初统治者建议的长治久安之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