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黄子理问(二则)
问一:佛法不立名言,不可思议,言其非思想议论之所能及。然不用议论犹可也,若思想不用,从何而入?
答一:佛法不可思议,而思议为入佛法之门,故学者宜由思议之门以入不可思议之佛法,三藏十二部皆佛菩萨应众生之机而说,使众生由名言之门入得达于不立名言之境之利益,而名言之效彰。现在众生之所以成为众生者,原无异于昔,故此文字语言之可用于过去者,即可用于现在,可用于现在者,即可用于将来,不分三际,普利一切而无碍。盖名言犹指,佛法犹月,名言虽非佛法,实可由名言以见佛法,犹指虽非月,可以由指以见月也。但众生迷执已深,每每认指作月,则属认者之自误而指又受过也。故曰“不立文字,不离文字”。
问二:以相言,一切法由因缘生;以体言,则本自清净,本不生灭。既本来清净,则普遍清净,缘从何来?
答二:一切法由缘生,本来无自性,若执为另有体在,则如外道之所谓冥性、神我、大梵、灵魂等,是即为遍计执。遍计执者,总言之,即为我法二执。其与生俱有者,名俱生执,由生后种种传习名象而成者,名分别我法二执。不知诸法实相本来无我,皆由缘生,而此由缘生者亦无自相,无实体可得,即此无自相、无实体之体,即为本体。异生不解此理,一一执为实有,遂有自他人我之别,而贪、嗔、痴、慢以生,造种种恶业,流转生死,不得解脱。若了达一即一切,一切即一,融通无碍,俱无自相可得,而此无自相可得之相,即为实相;且知此无我之实相,即佛果位之清净缘生法,则戏论自除,颠倒自化,尚何生死之可畏,尚何涅槃之可求哉?三论宗专破遍计执性,遍计执性破而清净缘生法自明。唯识宗但明依他起性,依他起性明而遍计执自破。遍计执破则依他起即为圆成实性矣。二乘破遍计执我相已空,而即安于空寂,故仅属化城;若了知无相之相,一切妙用即无不含容,无不具足,所谓照而寂、寂而照,不落断灭,方为究竟。又、尔当体活泼泼地即是,是为佛之真体,佛之极则。但在凡夫分位,不得不修二空观以除分别、俱生二执,尤宜广修梵行,以除无始来由二执所造种种恶业,与久远所成种种恶习,而后行解相应,得还本来面目然。为中下说法,骤难明此彻底之深理,故说因果报应,兼带有自他人我之相,令其略有把握,不至若无可捉摸者。而其固定之我执,不易速得解脱,亦势使然也。(甲子春正,黄子理记)(见海刊五卷三期)
(附注)原题“佛学院亲闻录”,今改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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