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五四 寄谕广西巡抚熊学鹏所查高熊征陆显仁书非悖逆释放其子孙
二五四 寄谕广西巡抚熊学鹏所查高熊征陆显仁书非悖逆释放其子孙
乾隆四十年三月三十日
大学士舒<赫德>、于<敏中>字寄广西巡抚熊<学鹏>,乾隆四十年三月三十日奉上谕:
前日据熊学鹏奏查出字句违碍不应存留各书进呈销毁一折,随于折内批示,以粤西此等事少,不必过求矣。
今阅缴到书籍内高熊征抄本文集,其《平滇三策》,尚属有见,即其中签出各句,亦系为贼意诘难之词,并无关碍。所云昭义将军,系马承荫,曾经袭封伯爵,后降顺逆藩,党恶为虐,原属反复无良之人。但熊征致书于彼,劝其归正,非与私通。此外诸篇,虽间有激烈过甚之词,并非谬妄,不在应毁之列。至陆显仁《格物广义》一部,多系剽窃前人讲学尘言,杂以一己拘墟之见。所论多椿(踏)驳不纯,留之恐贻悞后学,其书板、书本自应销毁,并书名亦不必存。至其书内所签各处,均非讪诋之语,不得谓之悖逆,竟可无事苛求。恐熊学鹏因查有应毁书籍,輙将其家属拘系,致愚民畏惧惊惶,则过当矣。着传谕熊学鹏,如查书之家,其子孙有拘系者,即行释放宁家,但谕以向后勿拾唾余,妄有著述,致干不遵教令之咎。熊学鹏卽速妥协办理,毋致稍涉滋扰。将此谕令该抚知之。仍将如何遵办之处,附便覆奏。钦此。遵旨寄信前来。
(军机处上谕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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