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争占类 邴廷尉辨老翁子
“状告为乱宗顾奸事:氏父八十五岁,继娶俞氏。两月父死,俞母私通外人,再经十月,生一幼子。冒承尹宗,历今五岁。秽行愈彰,累运余财,私顾奸夫。切父无亲子,苦积赢余。氏系亲女,理当得业。氵㸒母乱宗,变乱风俗。乞台洞察假子,严究奸夫。正法惩氵㸒,勿乱尹宗。父业给氏承父香火,世世勿绝。迫告。”
俞氏诉曰:
“状诉为枭逆剿孤事。不孝尹氏,谋吞父业,积恨幼弟,百计剿命。思减尹宗,成伊饶富。捏称母奸,诬弟假子。切老夫女妻,岂无生育?悬诬顾奸,亦指何人?乞天明惩不孝,保全尹宗。正分明伦,阴德万代。上诉。”
本县魏尹提来审问。俞氏曰:“氏嫁两月而夫死,十月而生子,此明是夫亲血脉。今已五年,尹族长幼,并无异议。氏谨闺门,不敢胡乱,此天日所知,邻里所见,岂敢说谎?逆女尹氏,利父财物,妒忌幼弟,妄指母奸,鬼神亦不容他。如或有奸,果是何人?何不明白告出,而以暗昧诬人哉!”尹氏曰:“我父早岁已无子,年上八十五将死之日,岂复能有子?况父死十月之后而子生,非外奸而何?”魏尹以奸无明证,而将死老翁,似亦无子,疑不能决,上之于郡,郡亦不能决,以闻于台省。邴梧为廷尉,乃曰:“吾闻老人家子不耐寒,日中无影,试取而验之。”时八月中,取小儿同岁者,均衣单衣,诸小儿不寒,惟俞氏之子变色;又与诸小儿立日中,惟俞氏之子无影。乃知此子果系尹老亲生,遂以家财悉付于后母之男。而系前女尹氏以诬母之罪。郧侯判曰:
“审得俞氏为尹之继毋,尹氏为俞之前女。俞氏当中年之岁,嫁上老之夫,甫两月而夫故,经十月而男生。夫老妻幼,岂无生育之功;父故于生,或来猜疑之口。然过老之人,血气已衰,精力已弱,故所生之子,体不耐寒,日中无影。今俞氏之子果然,则尹老之脉的矣。尹氏惟欲利父之财,不顾剿尹之孤。指亲弟为外人,诬继母为有奸夫。诬母则不孝,虐弟则不慈,减宗则无仁,谋财则无义。卑幼诬尊长者,当加凡人一等。前女诬继母者,岂不应服绞刑。”
自是尹氏拟绞,而俞母外奸之疑,幼子非嫡之诬,始别白矣。
按:八十以上而生子,世之希有。而邴公之断,亦出创闻。故记之,以助治狱者参断。
猜你喜欢 卷十二 槐西杂志二·纪昀 第 八 回 闻喜报赵明殴子 投相府认兄诉情· 第五十七回 破碣门绍主出降 迎王师晋军奏凯·蔡召华 序· 第十五回 损芽词中行规谏 枯叶典里识聚散·尹湛纳希 附录:清抄本《孤山再梦》·渭滨笠夫 第六十八回 碧草轩谭绍闻押券 退思亭盛希侨说冤·李海观 鄞县僧绛州僧· 第十六回 六美共归金马客 众贤同隐苎萝山·南岳道人 第八回 一帘风雨祀花神 半夜绸缪偿孽债·顾太清 第十四回 花氏袭人错认宝玉 椿龄鹤仙喜遇蔷芹·嫏嬛山樵 第五回 藏锦字处处传心 逗情笺般般合巧·苏庵主人 第32回 公堂上提人问话 遣捕役村内拿贼·牛瑞泉 第一回陳龍客店接艷妓· 第二回 慕官势送子读洋文 悟平权合群开学社·旅生
热门推荐 艳婚野史·江海主人 后庭花·佚名 两肉缘·不题撰人 闺门秘术· 换夫妻·云游道人 脂浪斗春·不题撰人 露春红·苏庵主人 枕中秘·吴贻先 云影花阴·烟水散人 枕瑶钗·不题撰人 浓情快史·佚名 画眉缘·清长啸和尚 风流和尚·不题撰人 玉燕姻缘全传·佚名 珍珠舶·烟水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