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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盗贼类 柳太尹设榜捕盗

作者: 余象斗

    广陵县胡纳忠,世家巨富。忽夜被强盗三十余人,明火劫掠,掳去财帛不可胜计。又家人被伤,婢妾被辱,受亏难忍。柰贼散去后,莫知所在,只得赴县陈告云:“状告为强劫事:台法霜清,民生有主。盗风蜂起,世界变常。忠素善弱,守积财帛。陡于今月十三夜静人定,强盗三十余徒,明火持杖,打进大门,捆缚男女,杀伤老幼,氵㸒辱婢妾,勒逼金银,抄掳钱帛,家财髜空,门壁粉碎,荼毒非常。冤屈弥天,恳台准差捕盗,缉拿众贼正法,惩恶究赃,追给被掳赀财,开单粘告。”时柳庆为令,审曰:“盗有许多,岂不能认一二人乎?”胡纳忠曰:“贼皆白布包头,烟墨搽脸,故不能认。虽有影响相似者,今亦不不敢妄指。”柳曰:“汝一家并无一人脱走乎?”胡曰:“大门一响,贼群拥入,焉能走脱?”柳曰:“邻里亦无相助逐贼者乎?”胡曰:“贼势浩大,人那敢赶之?”柳曰:“汝乡有惯为盗者,有与你有深仇者,有夜间所见之贼举动似某人者,可逐件开来。”胡即取笔面报曰:“某也惯贼,某也与我有仇,前夜之贼有似某人者”一连共疏二十余人。柳尹都拘来审,众人各不肯认。柳曰:“且拘你辈在监,可各代他跟寻得贼出,然后放你。”由是官拿既紧,众人各为体访。又且柳尹知贼众既多,人心不一,今捕拿又紧,贼岂不惧,此可设诈以求之。乃作匿名帖,令手下贴于衙前曰:“我等共劫胡家,徒侣混杂,终恐泄露。今欲首伏,恐不免诛。若听先首免罪,便欲来告。”又将此帖贴胡家附近。各处贼见此帖,果然彼此相疑,都道自己伙中真个有人要先首免罪者。胡纳忠亦信之,谓真是贼帖,乃揭与官看。胡令遂出一告示张挂:“见得前日劫贼,若有悔过自新先出告首者,许免其罪。”居二日,有王家一奴昝吉,自出首曰:
    “状首为恶党牵玷事:吉本家奴,素非徒棍。不幸前月十三夜出守园,路遇强徒三十余众,执将扪命,哀告乞免。逼往胡家,同伙打劫,并未分赃。蒙台出榜,先首免罪,理合首明。乞念孱奴被胁,情非得已,愿悔夙非,许开后善。上首。”
    柳尹曰:“汝自首明,本当赦罪不问。但当报出别贼,方可免你,岂但洗明自己乎!”昝吉曰:“别贼生面,不知是谁。”柳尹曰:“岂无一二熟人乎?”昝吉曰:“认不真,不敢妄指。”柳尹怒,将吉起。吉难禁痛,乃报出缪复、于聪二人。又提缪、于到,严刑拷勘,乃尽报出三十人。柳尹曰:“吉先出首,又系胁从,又未分赃,理当独赦。余人都拟死。”缪复等恨吉首出他辈,都执曰:“吉本同谋同劫,又分赃某物,哪是胁从?死便当同死,怎得独生?”柳尹曰:“吉若便告出三十人,虽同谋亦应免死。彼初但糊涂洗己,待然后指出一人,便知是同伙之贼。亦不得以自首减等论矣,理当同罪。”遂各令画招。柳侯判曰:  “审得缪复、于聪等,闾阎恶少,市井饿夫。啸集不义之徒,逞威恣肆;指挥无赖之党,乘夜纵横。举燧而行,不惮邻人之觉;斩关以入,尽发事主之藏。杀戮自由,猛过豺狼之势;奸氵㸒无忌,毒甚犬羊之凶。日甚一日而谁何,浸氵㸒鲁邦之盗跖;三十三人而不戢,依稀梁山之宋江。盗取人于萑蒲,子太叔兴徒悉歼;贼共谋于空舍,赵广汉遣吏捕诛。如患胜残之难,何惜无道之杀。不分首从,俱正典刑。”
    按:此匿名帖之设,即兵家反间之计,此推其意而用之,果能钩索乎贼党。故知治狱无定法,在官之临机设算而善发摘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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